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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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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晓怡跑的很快,因为据她个人分析那个满头‘樱花’的王小凌一定是看上自己了,而且还根据她的个人分析那个王小凌一定是个变态,然后再根据她的个人又分析,那个王小凌一定是想把自己骗到他家之后自己吃青椒!对,没错!所有变态的人都会别人吃青椒!王小凌一定也不例外!想到这里,黎晓怡跑的更快了…。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奔跑的速度可以超过刘翔,但是很可惜,黎晓怡就算吃了也达不到刘翔一半的速度^﹏^,更何况她现在肚子发出的声响几乎已经超过了她的脚步声,渐渐的,黎晓怡的奔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爬行。

 跑着跑着,爬着爬着,黎晓怡已经开始出现了轻微头昏眼花的迹象,她现在又想,如果王小凌真的是把自己骗到他家去吃青椒,然后再加上几碟小菜和一碗白白的米饭,兴许自己也可以接受,而且现在的这种状况,哪怕就是自己最最讨厌的青椒!自己也许都可以勉强闭着眼睛吃下去
 咕嘟!咕嘟!咕嘟!…捂着饿饿的肚子,黎晓怡硬撑着坐到了路边的一条小小的木凳上,她的对面是大海,她的身后是小山,风景倒是不错,就是这肚子…

 黎晓怡的股都还没有坐热,一个用大帽子着半边大脸的人忽然坐到了她的身边,一股刺鼻的香水味扑鼻而来,黎晓怡闻的出来,这家伙用的是男士香水,而且香水一定还不便宜,但是此情此景,黎晓怡却有一种想吐的感觉。

 “同学,一个人?”大帽子故作潇洒的问道。

 黎晓怡一只手捂着肚子,一只手捂着鼻子,没有作声。

 “小生名叫张心蓝,不知道小生有没有荣幸请同学你吃个晚餐?”大帽子迫不及待的报出了自己的名号,看样子他好像生怕黎晓怡不知道自己是谁晚餐!这两个字犹如晴天霹雳般的进了黎晓怡的大脑之中。

 “快!快!…晚餐!晚餐!GO!GO!…”黎晓怡一把抓住了张心蓝的右手大声的叫道。

 “这位同学,见到偶像也不用如此的紧张吗,慢慢来,慢慢来。”自我陶醉是张心蓝除唱歌之外的另外一个绝技。

 “偶像?…是的!只要是现在可以请我吃饭的人都是我的偶像!快!快!GO!GO!”黎晓怡一跃而起,开始围着张心蓝以光速旋转了起来。

 “好吧,想不到你也是我疯狂的FANS之一,走吧,看在你这么崇拜我的份上,我今天就破例请自己的FANS吃个鬼子拉面吧。”张心蓝很潇洒的站了起来,虽然,他的股上已经沾满了落叶。

 “快!快!GO!GO!”黎晓怡早已饿的说不出其他的话语。

 “别急,待我梳个头便去。”说话间张心蓝竟然真的从自己的内衣口袋里掏出一把梳子,作为一个偶像,张心蓝的确是做到了时刻准备着,不过只是可惜,他今天遇到的偏偏是一个…‘疯子’“喂!喂!…我都说了别急!浪漫最重要!我的头都还没有梳!…喂!喂!手要断了(°ο°)~!…错了!错了!拉面馆在那边!”

 9

 酷男的今天要去见一个人,她给酷男留下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只有六个字,晚饭自行解决。

 看着这张纸条酷男寻思了很久,酷男实在是想不出来会去和谁见面?因为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里并没有自己的什么亲戚朋友,更何况也并不是一个善于际的人,再加上对自己的关心绝对超过了任何的事务,但是今天,这也是酷男人生中第一次看到要自己自行解决晚饭?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可以让丢下手边的一切迫不及待的去见上一面呢?

 酷男看着这张奇怪的纸条站的腿都麻了,还是想不出来_<?

 夜,华灯初上,海风轻扬,这座城市的妖娆与幻毫无保留的浮现出来,只是在那城市的深处,总有些人,总有些事,思念依旧。

 这座小木屋位于海洋馆左边的食街,木屋很旧,而且招牌上也只是简简单单的写着一个‘茶’字,和食街其他的门面比起来,它简直就是隐形的。

 如果你是一个外地路经此地的游客,看到了这座小木屋,你会认为自己的眼睛产生了幻觉?,因为眼前的这种小木屋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这样一个繁华的地方,按照人们的常识来说它应该出现在某个很隐秘的地方,比如说山峦之间,比如说孤岛之上,还比如说,某个历史博物馆之中。

 木屋的里面,比外面看起来还要年代久远,踏入其中,你仿佛瞬间置身于上个世纪的四十年代,木屋中一切的一切,仿佛都是为了与世隔绝而树立在那里。

 炉子上有壶,壶很旧,壶里有水,水很新,水还未开,世已流年。

 木屋的角落之中有两位老人正在品茶,方桌,圆凳。

 “想不到这里的茶水还是五钱一壶。”酷男的好像是在追忆着什么。

 “这家店的主人本就不是为了赚钱。”对面的老者,笑道。

 “十八年了,这壶中的茶水味道依然香甜。”酷男的微微闭着眼睛说道。

 “这家店的主人只会用清晨的朝沏茶。”老者停顿了一下,接着问道:“你知道这一壶龙井需要多少滴水吗?”

 “壶不大,正好需要九百九十九滴,一滴不多,一滴不少。”酷男回答的很肯定。

 “这么难沏的茶水他竟然只卖五钱一壶。”酷男的接着说道。

 “我早已说过了,这家店的主人本就不是为了赚钱。”

 “那是为了什么?”

 “他在等一个人。”

 “什么人?”

 “一个懂得品茶的人。”

 “人在哪里?”

 “就在他的面前。”

 酷男的笑了,这么多年来她的笑容依然还是那么的纯真,那么的风华,对面的老者竟似看的痴了。

 只是人,已老。

 什么是美丽?什么是漂亮?什么是风华?什么是绝代?一抹夕阳就是美丽,一片落叶就是漂亮,一个转身就是风华,一个微笑就是绝代,人已老,但是这些,早已拥有。

 “你家的孙子今年也应该十八了吧?”老者追问了一句。

 “比你家孙女正好大一岁。”

 “你应该还记得我们年轻时的约定。”

 “太久了,记不太清楚了。”酷男的摇了摇头,说道。

 “如果你不记得,今天又怎么会来?”老者反问了一句。

 “这么多年了,你还是那么的臭。”

 “这可不象一个老人应该说的话。”

 “老人应该说什么?”酷男的问道。

 “算了,现在大家都老了,我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了。”老者拂了拂袖,笑道。

 “听说你家的孙女现在很红?”

 “拍了几部电影,出了几张唱片,骗骗小孩子而已。”老者摇了摇头,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我家孙子可就没她有本事了,你还是让她去找个更好的吧。”酷男的品了口茶,茶很浓,仿佛思念。

 “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我家孙女竟然指名非酷男不嫁,我有什么办法〤ι〤?”

 “为什么?你把那丫头给催眠了?”酷男的笑着问道,笑很淡,但是很深。

 “你应该记得酷男上幼儿园的时候曾经向另外班上的两个小女孩示过爱。”

 “小孩懂什么?过家家你也当真,我看你真的是老糊涂了。”

 “我当然没当真,但是那两个小女孩全都当真了,其中的一个,就是我家孙女,我想,这也许就是缘份。”

 “什么缘分不缘分的,现在的小女孩头脑怎么都这么的简单?”

 “我们那个时候不是更简单?”老者追了一句。

 酷男的笑了笑,没有作声。

 金淑媛今年正好十七岁,正如她爷爷所说的,她拍过几部电影,出过几张唱片,而且她的手中还有这座海滨城市最繁华的街道中的几间店铺,可以这样说,现在的金淑媛,想要什么,没有得不到的,一个小女孩这么的顺风顺水也直接导致了一个结果,那就是金淑媛的任绝对的超出了常人的想象凸_凸。

 金淑媛的第一部电影和第一张唱片都是在她十四岁那年推出的≡?。?≡,金淑媛没有任何的社会关系,她真的是靠自己的本事和天赋上位的,所以一直以来她都对自己非常的有自信,不管任何的事情,金淑媛只要觉得自己可以完成的,她一定想都不想就会去做^o^y,不过在金淑媛的名气和财富的环绕之下,还真的没有一件事情可以让她烦恼过三分钟的,从小到大,金淑媛只会听一个人的教导,那个人就是她的爷爷。

 金淑媛的爷爷当然也姓金",全名叫做金忠恒,金忠恒是一个很有生意头脑的人,他年轻的时候是酷男的同学(在这里我要注明一下,酷男的全名叫做沈素芳,这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美的名字,金忠恒曾经非常的喜欢沈素芳,沈素芳那个时候其实也对金忠恒有些兴趣,只是当时的人不象现在,三言两语就上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都是非常含蓄的,绝对没有谁会对谁直接了当的表示爱意∠,通常的情况都会试探上个好几年再说,就是因为这种试探实在是太耽误时间了,以至于后来金忠恒被迫下放的时候都没来得及和沈素芳互通爱意,金忠恒原本也打算回来之后再与沈素芳再续前缘,但是谁知道,他这一走,就是十年。

 金忠恒下放回来之后直接就继承了家里的几间大房子,这些房子正好全是一楼临街的,因为房子的周围全都是菜地和泥巴路,所以当时的金忠恒想要将这些房子低价转手卖出去竟然都没人要,但是谁都没有想到过中国改革开放之后金忠恒继承的那些大房子的门口竟然修起了一条步行街//,从此以后,金家的收入都是拿筐来装的,不过富裕了之后的金忠恒对沈素芳的思念反倒是更深了,虽然那个时候的他们都已经有了家室,但是金忠恒还是会偷偷的跑去见沈素芳,不过还好沈素芳绝对属于那种非常专一但却又非常念旧的中国传统女,对于金忠恒一些异想天开的念头沈素芳每次都坚决的毫不犹豫的一一拒绝了,最后没有办法,金忠恒只好指着沈素芳的儿子,也就是酷男的爸爸咆哮道:“以后如果他生出的后代要是男的,自己儿子生出来的如果是女的一定要他们成亲,如果两边的都是同,就他们搞同恋凸(这句是我自己编的)!”沈素芳当时一听真的慌了…,连夜就携带家眷开了溜。

 不过,当很多年之后沈素芳的孙子(也就是酷男)出世的时候,沈素芳还是很不幸的接到了一封金忠恒亲手给她送来的指腹为婚的协议书,第二天,沈素芳毫不犹豫就报了警,很不幸,证据不足,不予抓捕,没有办法,在金忠恒一再的死皮赖脸之后,沈素芳也是为了孙子的安全,当时也不得不答应了金忠恒的无礼要求//ㄒoㄒ//,但是同样的,沈素芳也提出了她自己的条件,那就是十八年之内金忠恒不得再靠近自己半径三公里的范围之内,否则,自己便会以死相拼⊙﹏⊙∥∣,金忠恒知道沈素芳的个性,没有办法,当时他也是拍着膛答应的,不过两年之后,金忠恒还是将自己的孙女送到了和酷男同一间幼儿园,而且还让自己无知的孙女引酷男玩过家家::::,并且他还非常郑重的告诉自己的孙女,酷男以后就是她老公了,一个幼儿园的小孩多单纯啊°°°!硬是被金忠恒说的信了,以至于就连她成名之后都还坚信爷爷当年跟自己说的话是真的。

 酷男,也就是那个傻头傻脑的笨蛋就是自己未来的老公,整整十七年,金淑媛坚信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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