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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章 被天神选中
 就费莱凯岛的马群饲育方式,将会采取保持纯种阿拉伯马、汗血马、德国重型马种群。发展混血种马体系并进行杂试验,直到培养出适合主战骑兵的军马。

 骑兵骑乘的最好战马,并不是如同阿拉伯马、汗血马这样聪慧、速度极快的热血马种。实际骑兵需要的是强壮、高大、速度中上、耐劳和耐饲的温血马。

 尤其在热兵器出现之后,就更是如此。最少温血马不像热血马那和容易受惊。温血马将会是费莱凯岛上未来战马生产、杂的主要方向。

 由这一刻起,费莱凯岛上已经开始了这个时代的科技研究、发展。马丁教给赵伏波最基本的观念只有三条。

 “想要真正长久的统治这个世界,发展科技,注重民生、严肃法纪才是最根本的手段!”

 按照马丁告诉赵伏波的就是,野蛮的蒙古骑兵的胜利,是人类科技史上的辱,同时这也代表着中华文明的极大倒退。不但仅仅是中国,甚至斗个世界都因为蒙古的兴起,而产生了文明的巨大倒退。

 那么这一次,当大宋的中兴起自波斯湾的时候,恐怕战争的结局就会是另外一个模样。

 最后要说到主战骑兵的马衣,作为在战场上保护马匹的盔甲,十字军骑士与马穆鲁克骑兵的作法,是给战马穿上沉重的锁子甲。让我们看看,马丁给这些马儿们准备了什么。

 主战骑兵骑乘的,英俊的阿拉伯马并没有穿上什么沉重的锁子甲。硬质玻璃钢甲片对马匹的要害,形成了重点防护,软质的玻璃丝与生丝经过特殊编制方法制造的马衣,将使非钢质重型箭头的击,就如同挠一样。

 当这么一队全身乌黑骑兵,骑着身穿黑色战马用甲的阿拉伯马,无论相比世界上任何一只骑兵,都绝对称得上铁骑。

 镔铁中华槊、厚实的战甲、完备的马衣,都给士兵们带来的何止是士气那么简单的激励。

 尤其他们在被告知有一天,他们可以离奴隶身份,可以成为将军的时候,士兵们所迸发出来的热情,无论自由人还是奴隶,都被包裹在其中。

 舒钰儿与朱莉安娜到军火实验场来,不是看什么步、骑装备来的。但看到作为实验者的,穿了全套大宋羽林军装备的肖恩,她们还是体验到了大宋羽林军那股子强悍的味道。

 朱莉安娜看到那全身黑,只余马儿的颜色,与槊上那火红的缨时,已经把她的担心丢在一边。

 “我看就这样的装备比起那些西方的骑兵,一点也不差,如果去大通布岛,我也要这么一套!”

 正如同上一章说过的那样,舒钰儿与朱莉安娜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看肖恩身上穿的大宋羽林军的装备有多威武。

 也并不是来找赵伏波,要他答应朱莉安娜能一起前往大通布岛。他们来找赵伏波的目的,是要来看看大宋羽林军的海军,得到了什么样的利器。

 说起来,这真不是一套什么复杂的东西。最少在使惯了巨弩的阿布巴克尔的眼里,这依然还是巨弩,而且是没有多少变化的巨弩。

 “马特,你看出这东西有什么奇怪之处了吗?”

 虽然阿布巴克尔现在已经下定了决定,要成为赵伏波的手下。最少在现白堡里的生活上,他已经找到了贵族的味道。

 虽然不是说吃饭的时候有多少人伺候,但那饭菜的质量,却并不一定是贵族们尝过的东西。

 最少当过十字军船长的他可以肯定,那些贵族们吃的东西,未必就比得上费莱凯岛上的奴隶们。

 相比贵族,那位赵伏波岛主的规矩严了些,犯了某些规矩的人,往往会被吊死。但总体来说,只要不犯规矩,在费莱凯岛上的生活,不但吃得好而且住得好。尤其成了自由人,还有不菲的收入。

 “妈的,早知道砖头就能卖来那么多钱,我当什么海盗啊!”是啊,作为费莱凯岛上管理舰队的人,阿布巴克尔可是知道,光砖头这一项的收入,就已经使所有人不得不眼红了。只是没人知道,这玩意在费莱凯岛上,为何能生产那么快。

 使用那些不值钱的黑色石头,砖窖里的温度比过去高得多。出产的砖头也比过去的质量好,速度也要快得多。

 尤其使用了那些用风车带动的机器之后,费莱凯岛上的生产的砖头,在供应了科特城、紫云庄、撒罗的易需要之后,居然还有大批剩余。

 不但如此,使用了煤炭、黑油以及风车动力的那些机械之后,费莱凯岛上生产的所有产品,它们的生产速度,都使阿布巴克尔望而生畏。

 费莱凯岛的原料采购量,已经使黄沙城的兵器打造受到了影响。但制造速度极快的普通兵器,正成批的涌出来,填补了黄沙城兵器制造业缺乏原料而产生的空白。

 因此,他常常回味赵伏波说过的,他的老师接受过神喻这句话。

 “如果他的老师接受过神喻,那么一个接受神喻的人,为何要辅佐他呢,难道他是神选定的,他在人间的代表?”

 如果说以前他是猜测,那么今天看过下面的武器表演之后,他就成了那个第一个传说“赵伏波是天神选中的人王”这一谣言的起点。

 与阿布巴克尔相比,他的儿子马特,因为年轻已经成了一个看起来前途光明的年轻人。现在他是那艘赵伏波即将乘座的新船——淑女号船的船长。

 当然这也是暂时的,按照马丁说的,这一次不过是给他更多海上航行的经验。有一天当大炮造出来,他这样的年轻人,将会成为“战列舰”的舰长。

 虽然阿布巴克尔与马特并不知道,未来的大炮与战列舰会是一个什么模样,但眼前的巨弩已经使他们认为,这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武器。

 这是一台坐在一个大方盒子上的巨弩,甚至负责瞄准与击发的四个人,在巨弩的后面都有固定的椅子,使他们可以舒舒服服的操作这台巨弩。

 最主要的那个人是瞄准手,将由他来控制巨弩的方向与角,在这件事上他将得到副瞄准手的协助。通过简易测距仪与脚下的曲柄,使整个弩炮进行旋转以及瞄准。

 而另外两个人,则使用脚下的曲柄给弩炮提供足够的动力。动力通过一系列的滑轮与齿轮,把使用了滑轮减力机构的巨弩张开。然后其中一人要根据口令装填弩箭,另外一人则负责击发。

 这些不算太过于神奇,但那些凭脚下蹬踏的曲柄,就可以轻易控制巨弩的旋转、方向的机构,还是引起了父子俩人的兴趣。

 “这种东西比我们原先船上的巨弩灵活,而且我敢肯定速快的多!”

 阿布巴克尔作为老海盗,自然一眼就看出了这种巨弩的厉害之处。只可惜,他并不知道经过马丁改造过的弩箭,才是真正可怕的东西。

 由于炸药的金贵,以及实验室水平的制备工艺,根本不可能生产足够的用来作战的炸药。因此,马丁就把火药的用途给改了一下。

 这种被称为飞燕I型弩炮的巨弩,可以把马丁设计出来的专用弩弹,出三百五十米开外,大大超出了这时十字军与马穆鲁克大量使用的投石机与强弓的程。甚至这个距离,也已经超过了蒙古人使用的原始火炮。

 看着飞出去,与普通弩箭没有什么区别的弩箭,马特碰了碰父亲的胳膊,悄悄低声问他。

 “叫什么弩弹,真是奇怪的名字啊!它与弩箭有区别吗?我怎么看不出来,这个老马丁在玩什么花样!”

 “我怎么知道,看吧,一会就清楚了!”

 在父子俩人疑惑的目光里,远远飞出的弩弹划过完美的曲线。因为惯性撞击了作为靶子的一辆破马车,突然低低的爆炸声响过,紧接着火光一闪,顿时那辆马车就变成了燃烧起来的火炬。

 “这不可能!”

 阿布马克尔第一个就惊叫了起来,他不敢相信那远处的火就是那看起来不起眼的什么弩弹点燃的。

 “哦,我的上帝呀…这,这怎么可能,太令人难以至今了!难道马丁那个家伙真的接受过神喻,不然为何他会制造出来这么奇特的武器呢?如果是这样的话…!”

 马特的声音颤抖了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求教于见多识广的父亲阿布巴克尔。

 “父亲…父亲…那辆马车为什么会烧起来?”

 自然马特没有得到回答,因为阿布巴克尔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巨弩出的弩箭,怎么会使对方燃起在大火。他已经不敢想像,倘若在海上遇到了这样的武器,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

 其实这实在不是什么神奇的武器,甚至里面装填的东西,在这里在整个中东,都是极不值钱的玩意。

 哦,当然,当然不会是沙子!虽然那中东地区那东西很多,但实在是没什么用。

 那这个漫漫的黄沙之地,还有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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