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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回到古代玩玩
 大都市。密集的人口,七彩的霓虹。

 一群高中女生正在这城市最繁华的商业场闲逛。她们穿着贵族学校集英中学的美丽校服,姣好的脸庞上是看似谦和却隐含骄傲的神态。

 和小说里经常描写的贵族学校一样,这个培养淑女和绅士的集英中学也意外地拥有一个耀眼的穷人。

 “死穷人,售货员的制服还真是配你这张脸呢。”身材高挑,有着中西混血面孔的艾媚儿站在一个年轻的女售货员面前。

 “各位小姐,需要我帮忙吗?”夜心面不改地绽放职业微笑。又是这帮闲得无聊的名门淑女们,自己的日子还真是不好过啊。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染着红发,长相俊秀的年轻人从一旁挤过,似乎对于看到一堆美少女有些眼花的样子,轻微地撞了艾媚儿一下。

 “你小心点。”艾媚儿对于犯错的帅哥向来是淑女无比的。

 红发帅哥出抱歉的灿烂微笑“这位美丽的小姐,可以给我一张你的名片吗?”

 艾媚儿出矜持的微笑。

 夜心也笑了起来“你在要美丽小姐的名片前,是不是该先把钱包还给人家呢?”

 红发帅哥的眼中闪过诡异的光。他眯着眼打量夜心。这个穿着售货员衣服的少女有着清澈的眼神和甜美的微笑,整个人比那些穿着顶级名牌服装的小姐们还要耀眼。

 同时艾媚儿神色一变,她发现自己的LV包包居然被锋利的刀片划了一道口子。钱包不翼而飞了!原来帅哥是小偷!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红发帅哥镇定地说着话,然后突然一点预兆也没有地转身就跑。

 夜心紧跟着追了过去。该死的,这小偷干嘛没事长一双长腿,跑得那么快。顺手抢过隔壁化妆柜上的磨砂瓶子,夜心瞄准移动的目标,快准狠地出手。瓶子划过一道优美的圆弧,直奔小偷先生的后脑勺。

 一个红发的英俊小偷就这样直地栽倒在繁华的商业场过道上。

 夜心施施然走了过去,找到钱包,走回柜台。

 “你的钱包,下次小心点。另外,那个打小偷而坏掉的化妆品,你帮忙付账吧,我可陪不起的。”夜心懒洋洋地看着艾媚儿。无害的微笑,纯洁的眼神,很难想像那个下辣手搞定一个大男人的就是她。

 “啊…谢谢…”气势骤然全无的艾媚儿喃喃地说道。她身边的女生们捂着嘴巴优雅地气。

 “太可怕了,居然会发生这种事情,这个商场的保安还真是糟糕呢…”女生们纷纷议论着“艾媚儿,你这个最新款的LV包包就这样被毁…”

 “别伤心,我送你一个限量珍藏的钻石米奇老鼠针…”

 夜心保持着礼貌的微笑,彬彬有礼地接待着顾客。没想到自己三年没玩球了,投球还是那么准,嘿嘿。

 夜心,十六岁,贵族学校集英中学高一学生,曾经很有钱,目前穷得偶尔去超市试吃样品当早餐。曾经希望拿回一次付清给学校的巨额学费,未果,因此继续读书,顺便为一些学生代做作业和归纳‮试考‬重点,以此赚取生活费。

 集英中学是一所被森林包围的美丽学校,拥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包括庞大的体育馆、图书馆,以及——夜心最喜欢的研究所。爸爸生前也很喜欢这里。

 呆在空气度和温度被调节得刚刚好的实验室,夜心半躺在椅子上看着侦探小说。从十岁开始,自己就是爸爸实验室的常客,玩些让人叹气的恐怖实验,吃吃父亲发明的古怪药丸。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制造镀银的假维多利亚时代的银币时的情景,那种快乐真是无以伦比。

 “密室杀人?还有没有更新鲜的创意哦?”夜心叹气。这炎热的夏天,自己无聊得快要发疯了。爸爸临死之前发来的暗语一样的EMAIL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夜心之链”到底是被谁拿走的啊?

 推开窗,夜心看着窗外参天的木樟树。如果树木能够开口说话,它们一定会说出谁是杀死自己父亲的凶手。

 一个完美的谋杀案。没有任何指纹和遗留线索。连监视器也全部出现故障。当晚,研究所留下来的所有研究人员,包括警卫和他的爱犬都变成了冰冷的尸体。死者全部都是因为心脏血管极度扩张,爆心而亡。是什么可怕的景象让他们害怕到心脏爆炸呢?法医解剖的时候更有惊人的发现:所有人的心脏都极度老化,似乎在一瞬间,时间走过了数十年。

 这个离奇的杀人案被掩盖了下来。夜心也完全没向警方提供这谜一样的EMAIL。

 虽然从小就没有妈妈,但夜心获得的是双倍的父爱。可是在某个天气出奇得好的早晨,自己失去了唯一的亲人。

 〔你最喜欢的你最讨厌的,第二个名字。1011283047526788〕

 上面这个就是父亲留下的暗号。自己曾经反复组合这些数字,甚至用间谍密码寻找规律,还是无法猜出父亲要表达的意思。

 “我最喜欢最讨厌的是什么呢?怎么可能喜欢又讨厌啊?”夜心伤脑筋地想着,小脸皱成一团。为了维持父亲研究室的原状,自己打工的钱有大半都了研究室的租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是认为父亲被杀案留下的唯一线索就在这个房间里。

 同龄的女孩子们买的是限量珍藏的钻石米奇老鼠针,自己却老鼠一样起早贪黑地赚钱,这样的少女时代还真是黑暗啊。

 …

 夜心的脑海掠过一串火花。有什么开关被触动?

 老鼠?米奇老鼠?最喜欢的最讨厌的?

 从长椅上跳起来,夜心以超人的速度奔到爸爸的书架前,出一本书《莫提墨人》。这个书架上所有的书都曾被自己翻过看是否有夹层或是信件。

 一九二七年,迪斯尼第一次萌发了让一只老鼠当主角的灵感,他马上帮这只老鼠取名为“莫提墨老鼠(MortimerMouse)”不过当时同行的子却想到一个更好的名字:“米奇老鼠(MickeyMouse)!”第二个名字!莫提墨!

 夜心最喜欢的是米老鼠最讨厌的是老鼠。一切线索直指《莫提墨人》。

 在书的10、11、28、30、47、52、67和88页,有人分别用淡淡的铅笔在某些字上点了极细的一点。如果不是有心这样寻找,绝对无法找到这痕迹。

 夜心的心脏狂跳。那些字组成了一个银行保险柜的号码和密语,还有一句相当可怕的话:

 有人一直监视你。

 不动声地将父亲送自己的十四岁生日礼物——锂电池装备的电击匕首以及一些小道具放进书包后,夜心深呼吸,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出实验室。一个完美的谋杀案的背后必然有个可怕的家伙或集团在操纵。有人正在暗地里窥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呢。

 搭车,走进泰华商业银行旁边的商店,假装询问有否店员招聘,顺利地换装成一个戴鸭舌帽的男孩,之后夜心才走进泰华商业银行的大门。

 本来复杂的手续却变得相当简单,在夜心说出密语之后,经理的态度宛如对待贵宾。

 站在保险箱前,夜心伸出手,拉开抽屉,也拉开了自己新的生命旅程。命运的齿轮开始旋转。

 里边是一封信和一条手链。

 夜心顺手将手链戴在左手手腕上,展开信:

 亲爱的宝贝,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你。我要告诉你的第一件事情是,你马上会被人追杀…

 与此同时,保险库的沉重的金属大门在轰然巨响中飞了起来。一个戴着黑色头套的黑衣人杀气腾腾地出现在门口。

 夜心瞄了黑衣人一眼,继续往下读信——老爸,您既是神算,当然会写保命方法吧。你女儿我的骨头绝对比钢门要脆弱啊——

 你逃命的唯一机会就是用你的血为“夜心之链”解开封印。你是晨曦的女儿,我最爱的巫女的女儿。你拥有的是悲惨的不同于常人的人生…

 黑衣人的眸子是银色的,他反手将右手毫不留情地入一个警卫的膛。缓缓地出手,那黑夜人食着手上的血迹。

 他的声音沙哑而糙,宛如砂纸:“把东西给我。”整个保险库被他的杀气笼罩,让人呼吸急促。

 夜心出甜美的微笑,但声音中还是有藏不住的紧张:“你要偷看我爸爸给我的信?”那怪物杀人杀得漫不经心,似乎手下曾经葬送过上百亡灵。不知道为什么,夜心左手手腕上的手链一阵发热,呼吸也顺畅了一些。

 总之,你爸爸我和你妈妈相爱,你妈妈因此背叛自己的族人,之后生病死去。爸爸死得很开心,因为可以见到你的妈妈。手链可以保你平安,不过你只能先回到古代…

 夜心的瞳孔放大。回到古代?

 黑衣人鬼魅一般擒住夜心的肩膀,细长的眼睛里有着冷血动物的无情光芒。他似乎被什么烫伤,猛地缩回了手,倒退半步。夜心的右手袖子里滑出闪烁着诡异蓝芒的匕首。

 “老爸说这个东西能够让大象倒退。”夜心明亮的眼睛里满是坚毅的神色。

 黑衣人仰天狂啸。他的身体慢慢变形,有什么坚硬的刺戳破了他的衣服长了出来。

 “老天啊…”夜心无法置信地看着化身为半兽人的黑衣人“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可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她的匕首闪烁着电芒袭向黑衣人。匕首居然无法刺穿那布满硬刺的兽化皮肤。夜心硬生生承受了黑衣人恐怖的一击。她跌在不远处,嘴角下一丝血。那恐怖的一击似乎要撕裂她的心脏。还好,在那之前,手链里传来奇异的力量将这冲击力化解了七七八八。

 “出‘夜心之链’。”黑衣人森森地说道,近夜心。

 “我叫夜心,‘夜心之链’当然是我的。”夜心苍白的脸上出顽皮的微笑,她举起左手手腕,将嘴印了上去。虽然不想相信老爸的什么回到古代之类的奇怪的话,但是,这是自己唯一全身而退的指望,不试试怎么行。

 就在夜心的触及那“夜心之链”的宝石的时候,她的血融入了宝石之中!

 炫目的光华笼罩住了夜心!这光如同有了形体一般裹住夜心。夜心在心中哀嚎:老爸,你早打招呼我就带些银子上路啊。现在的我,除了防身的匕首和书包里的一些小玩意儿,就什么都没了。要是能带上一把AK47手去古代,自己还不成了古代的杀手之王?又或者自己带上大把不值钱的人造钻石去,赚回一堆黄金房租也好啊。再不济,自己也该带上一些现代‮物药‬,尝尝古代当神医的滋味啊。可惜自己的书包里只有几本书和一个方便药包、一罐可乐、几颗巧克力糖而已…

 黑衣人不甘心地企图撞入光幕,却被挡在了外面。

 夜心依稀看见一队警卫拿着冲了进来。黑衣人化作一滩黑水消失在地板的隙间,只留下黑色的破烂衣

 心灵深处,回着一个恐怖的女人的笑声“夜心,我们很快会见面,我的姐姐的女儿…”

 烈火焚身的感觉袭上心头。极度的火热和冰寒。夜心的身体仿佛要被这光扯碎一般痛苦。

 冰霜与烈焰中,夜心的心神完全被一幕一幕往事占据。父亲的笑脸,学校的风光,一切都成为杂乱的光与影将自己的神智埋入脑海深处。

 之后,夜心被光形成的风暴从这个世界带走。光的风暴在女巫血的指引下,前往早已尘封在黄土下的历史深处。

 公元380年。魏晋南北朝时代。

 匈奴、鲜卑、羌、氐、鞨五大胡族群起反晋,晋室被迫南渡,形成南北对峙之局。

 战场之上,白骨蔽野,千里无炊。

 而偏居江南的晋朝首都建康仍然是歌舞升平,风花间。

 自西晋灭亡,北方受战火摧残,汉族大举南迁,达百万之众,南晋遂于建康地区设置侨郡。一时秦淮两岸益繁华,城内城外挤满南来的北方人,把建康变成融合南北风格的城市,非常兴旺热闹。

 只见一队人马,旋风般驰过建康城外的树林。

 为首的少年一身白色武士服,背挂宝剑,体型拔修长,正策骑着一匹纯白骏马。他英俊无匹的脸容冷如铁铸,紧抿的双透着坚毅果决的味道。

 正在这个时候,晴空之中响起霹雳声。半空之中,传来女孩的惊叫声:

 “救命啊,你一定一定要接住我!”

 穿着牛仔,背着书包,夜心从天而降!

 那古代少年只觉得一团模糊的人影砸了下来,随即灵巧地操控马匹,飞身接住了这个像八婆般吵个不停的物体。

 经历穿越时空的可怕旅行,夜心落入了一个陌生少年的怀抱。

 紧紧抓住少年的衣袖,夜心睁开眼睛,平息狂暴的心跳。

 “你是什么人?”少年看着穿着奇装异服的女孩,好看的眉皱了皱,用让夜心听起来感觉好奇怪的口音问。

 夜心愣了愣。自己总不可能回答,我是二十一世纪的高中生夜心,我们都是中国人。这位帅哥江南口音,相信自己应该学得不差。

 转动灵活的双眸,夜心出无的微笑“我是离家出走的可怜人。”

 少年冰冷地笑了笑,双手一松,夜心的股率先狠狠地亲吻大地。要是在平时,运动神经发达的夜心也不至于如此狼狈,但是,超级长途的旅行让她已经累得宛如木头人了。

 “南北局势紧张,你不说实话,那就是细。”少年的话让夜心目瞪口呆。南北局势?细?好想昏倒来解决这个难题哦,可为什么自己一向是健康宝宝,从不晕倒?

 “这位大侠,您觉得我这么出众又奇怪的服装和长相,适合做细吗?”夜心出在二十一世纪的商场里打工练就的招牌微笑:“要不您请我吃顿饭,我把我的来历慢慢说给你听?”夜心似乎完全感觉不到少年的凌厉气势,牵着他的马,仰头恳求。

 碧蓝的古代天空下,阳光灿烂的午后。

 英的少年俯视着这服装奇异的少女,眼神幽深。终于,他的角牵起向上的优美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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