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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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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口气看了十多集滕风主持的《心情之旅》。之后,我闭上眼睛想起前几年那本著名的畅销书——《普罗旺斯》。滕风主持的节目风格跟这本书很相似:把介绍的地方当成一幅画的背景,在上面画那里的小事情,小人儿们,小情调…最后这些溶进你的感觉,让你欢喜,以为自己非常喜欢普罗旺斯或者别的地方。可是,假如你去那里亲眼看看,也许你根本不喜欢那些地方,你喜欢的只是发生在那里的那些事情。假如这些事情可以搬到恒远,你会觉得更好。

 离家近的都是好的。

 滕风自己编导主播的这套节目一定借鉴了这本书的方式,做得亲切可人,如果闭上眼睛“听看”完全可以沉醉其中。他的嗓音很有感染力,低而不沉,厚而不哑。

 古巴的雪茄,他介绍手工卷制古巴雪茄的过程,舒缓的旁白描写雪茄店里的味道,描写雪茄女工的胖手指如何灵巧好用,描写雪茄品尝者陶醉的表情,之后观众跟随镜头走上哈瓦那某条著名的大街上时,便像闻味儿的狗似的,跟着前面雪茄的味道,觉得自己不会失了。四十五分钟下来,我觉得自己浑身浸透了雪茄的味道,甚至有去过了古巴的错觉。

 京都的怀石料理、那不勒斯的比萨、泰国的咸浸鱼、印度的咖喱饭,等等,滕风喜欢从饮食开始介绍风土人情、自然风光和历史景点。观看过程令人着,口水不断…最后记住的不是伊势神宫,不是维苏威火山,不是泰姬陵什么,都是饭的颜色和味道!想象像是被堵住的烟道,里面各种吃食儿的味道,幽灵般的擦肩而过,逗得观众胃口大开,饿得肚子直叫。

 滕风一定喜欢“民以食为天”的古训,让我想起齐安记录的他的厨房如何整洁,没有任何烹调残留的味道。也许他根本不做饭,齐安写了他厨房里放了诸多花的罐装食品。剪辑间里的编导滕风,若即若离地看着画面上的美景、美食,好像既不是贪婪的,也不是无动于衷的,他的旁白因此从容安详。另一个是居家的滕风,像透明人一样,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或许,他就是一个谦虚的傲慢君子,努力不做需要事后道歉的事情。

 齐安笔记(关于滕风家):

 …站在死者的客厅前,大侃用他的口头语,表达了我们共同的惊奇:我靠!估计老梁第一次认为大侃的口头语很经典。

 客厅近四十平方米,三面白墙,暗栗的紫檀地板。

 落地窗朝南,用白色窗纱挡着。窗户对面一堵墙雪白,没有任何装饰品。墙中央位置的地上,放着一组乌光暗闪的音响,牌子是英国的B&W。

 音响和落地窗之间——客厅的地中央——放着一把单人黑色皮沙发,尺寸和体积相当于廉价沙发的两个大,没有相配的脚凳。沙发上面放着一个银灰色松下笔记本电脑。

 落地窗有深灰色亚麻窗帘,紧束在窗边,可以限定死者的离家时间。窗帘旁边有一个黑色的墙挂电话,是丹麦Bang&Olufsen牌的。我要是知道墙漆是什么牌子的,也许就能破案了。

 午后阳光很强,被窗纱和暗地板收一些,不然室内的大面积白色,很可能使刚进来的人晕眩。一个被害者,住在适合杀手的客厅里,开眼界。

 书房:被束紧的深灰色亚麻窗帘,与客厅的相通,只是按照窗户的大小有尺寸调整。窗户两侧是顶到天棚的书架,所有的书都是倒着摆放的。藏书没有突出的重点,五花八门,从哲学、历史到数学、科学,从文学、艺术到风物、美食,等等,两边书架的最下层是各类字典。之间的地板上是大式榻榻米,约一米宽、两米长、二十厘米厚,,没有单之类。榻榻米上放着一个素描本,牛皮纸封面,上面写着“素描本”本子上面别着一支黑色的派克卓尔钢笔。本子旁边是一架望远镜,估计是躺在榻榻米上看书用的。

 卧室:一张白色的单人木(一米三左右,一个人睡宽些,两个人睡窄些),顶靠在门对面的白墙上。头柜也是白色的。窗帘与书房的完全相同。头灯的灯伞,上用品,从面料到颜色都与窗帘一致,没有枕边书。

 老梁认为滕风是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男人。

 大侃认为滕风是疯子。

 所有房间的照明设备只有顶灯。顶灯与天花板一平,白色坞玻璃一米见方,很容易被当成装饰。我拉上客厅窗帘,打开顶灯想看看效果。大侃说他听见了自己心里“咯噔”的一声。白炽灯消灭了阴影,让人有种无处躲藏的感觉,即使没有什么必须躲藏的理由,在这样的灯光下生活估计也不舒服。

 如果滕风不死,我们绝不会有幸走进他的家。我觉得,他不会把女朋友带回家。

 厨房:黑色的整体橱柜,里面放满了各种塑料和纸包装的食品、餐具,没有食品的味道。冰箱里大部分是各种瓶装、罐装的饮料,也没有特殊的气味。

 卫生间:一个玻璃淋浴间,没有浴盆,洗手盆方形,上面是塑料墙柜,侧面墙上有面方形镜子。所有卫具都是西班牙的乐家牌。卫生间有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没有任何其他人造的清新剂之类的味道。我打开墙柜,里面有一盒妮维雅的雪花膏,还有一瓶阿司匹林,一瓶维罗牌的口水。洗手盆上有一管阿迪达斯牌的男用洗面,一管黑人头牙膏,高洁牙刷,一块透明的香皂,我闻过,不含香

 滕风好像不使用香水。

 看齐安的描述,我有种说不出的足。换我来记录,也不过如此。但齐安不是我,我甚至不认识她,这又让人感觉很别扭。

 滕风家让我想起齐安喜欢的导演希区柯克,我碰巧读过他的传记。他总是努力消灭自己所到之处可能留下的痕迹,这样他才觉得安全。这家伙是个胆小的侦探片导演,同时也具备胆小男人的另一个特点:好。说到希区柯克,我特能理解那个拒绝他求的女演员。与一个伟大男人的脸,拉近距离到二十厘米以内,决定他是不是还伟大的因素,已不再是他的成就,而是跟成就全无关系的东西,头皮屑、汗孔、口腔的气味等等。

 我想起死者滕风身上的Smith牌大衣,和那枚警察至今没有找到的纽扣,决定时间跟老梁联系,再去一次滕风的房子。我估计那房子还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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