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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脚与全中国男人的“性
 燕莎一楼有个“南美酒吧”每夜绵歌舞。在京的鬼子们特别喜欢在那儿喝几杯,舞几曲。一天晚上,我和朋友B一起陪两个英国朋友去那儿。推门进去,扑面而来的浓烈异国情调,舞池暴满:台下在跳,台上两个样子像来自巴西的女郎边唱边跳,穿的却是中式兜带,大半身体线条毕,美得让人瞠目结舌。我们一席三人坐下边喝酒边看热闹。舞池正在跳探戈,有一对穿红色的金发男女,花样百出,今夜必须出尽风头。

 我说:她的脚不简单,这么高跟旋转如飞。

 旁边有个洋人说,哪能与中国人比?三寸金莲,听说舞起来叫皇帝连国家也不要了。

 因为我是桌上惟一的中国人,他们只能问我:中国男人一定觉得小脚很感?

 我很意外,因为这是第一次我听到西方人谈论小脚,以前我听到的都是小脚是摧残,太没有人之类的话。

 我一点不恶作剧地说:可惜我不是小脚,不知道中国男人如何反应。

 那你母亲是吗?

 我母亲也不是。母亲年轻时,必须足,每次上,都被她拆掉了。她为此甚至绝食,最后取得胜利。否则她会做县太爷夫人,而不是袍哥头子老婆。

 这位洋人话,如果现在中国女人是小脚,我做梦都会笑醒。小脚在中国消失,温柔美丽的小脚女人只能到电影里去找,至少对我们西方男人来说是终身遗憾。

 我站起来想给这个洋鬼子一个耳光。但是我从他眼睛里的狡讦看出来他是嘲弄。毕竟是中国社会让女人残废一千年,到底毛病出在哪里?我觉得著作等身的中外专家没有一个弄明白此中道理。

 以下我说的话是我的独到见解。专家们听着:你们引用时务必注明出处,以防我到法庭告抄袭罪。

 看来专家们一致的意见是:小脚,这个中国人形象上至今残留不去的污点,原因完全在全中国男人一千年不变的奇怪心理,即小脚“恋物癖”比如,康正果最近出版的《身体和情》说:“当男人越来越恋那三寸的金莲,不足或足得偏大,失形,竟成了身为女人的致命缺陷。”

 根据?因为“全球适用”的规律是:男人的偏好,是女人身体变形的根据。西方男人对女人的三围要求,迫使女在身材上竞争惑力。西方男人好细,于是十八世纪开始流行紧身褡,二十世纪流行减肥节食,做OO7大海报上的美人;西方男人好长身曳,于是有高跟鞋;西方男人好大波,于是有《海滩救生队》的帕梅拉,然后隆术大兴。

 虽然我住在西方,但我对西方男人的趣究竟是否如此,知之不详,评头论足时总觉得力度不够。到处是减肥广告,弄得我也认可了。应当说:减肥对女人本身没有坏处,胖子总是死于心脏病。用鞋子撑个高个子,也不错。我的老邻居玛丽的女儿说,她一旦穿上特高跟的鞋,穿上沟的晚礼服,发现男人矮一头,对她说话的语调都变得谦恭有礼。一句话:西方的美容癖好,似乎对女人本身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好处。小脚不然,我想不出任何用处。

 用这个“定律”套中国,整整一个千年的小脚史,就只能怪中国男人的小脚“癖好”?我一直怀疑这个解释,因为小脚实在难看。小时候我喜欢窜,让我看到了邻居老太太解掉裹脚布后的样子:那种丑陋,那种臭味,让我一生难忘。当然我不是中国男人,现在已经抓不到一批男人来做测试,肯定或否定都是悬猜。

 嗜小脚的故事多:辜鸿铭爱小脚的特别气味。不过这个人不能算数。他是半洋人,一心一意反。凡是北大同事反对的,他都偏要拥护。他做戏认真,我们就真上他的当了。

 晚清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也有一个嗅脚癖,既是“怪现状”即非常人所能为。

 再看小脚癖的源头:南唐李后主宫中女人太多,窅娘想邀宠,只能大做牺牲,弄出个花招舞姿,引来皇上恩顾。李后主只是喜新厌旧,好新奇这个性趣正常,不能让他为千年陋习负责。等到新奇变成流行,流行变成体制,那就不是感问题:小脚一千年,没让中国男人腻烦透顶,这才是怪事。

 依我之见,小脚与中国人的“趣”没有什么关系。小脚长盛不衰的原因,是中国社会特殊的“等级动”社会制度。与任何社会一样,社会讲等级。但是西方一直到十九世纪,中国在宋明之前,等级是世世代代不变的。所谓九品中正,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唐开始施行科举,但族士制度势力依旧。那时没有女人裹小脚之举,裹得再小还是寒族。

 赵匡胤大军灭南唐,李后主到汴京做了职业诗人,窅娘当了职业舞女。此后,男人就开始有机会靠苦读写命题作文改变社会地位,而全国女人就开始扎小脚表明决心:社会地位能靠吃苦而改变。男的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女的能靠自我折磨的毅力表明改变社会地位的决心。到本世纪初,教训子女的村野小民依然心里明白:“你这男娃不刻苦读书,一辈子当不了官。”“你这女娃不狠命扎脚,看哪个好人家娶你!”

 满清入关,武力征服成功后,强令汉族男人留辫,女子放脚以示臣服,而且不惜在江南一再屠城服反抗。但女子好像对放脚的抵抗更烈,满人只能见好就收。汉人做到了“男降女不降”男子打辫子才能考科举,女子没小脚怎么往上爬?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效率极低。根本无法号信全国军阀政府,忙于内战无法顾及社会改造的国民政府,在除小脚上却是异乎寻常的成功:“五四”之前妇女就开始纷纷放足,二十年代有面子的男人已经不能再有小脚夫人,三十年代如果不休掉小脚夫人就面子扫地。改造之彻底,之容易,我更不能相信小脚是中国男人的趣。这个时期男人同时丢失的千年宝物,是科举,证明科举的确与小脚共生。一句话:小脚不是追求感,而是改变社会地位的努力。一旦无此用途,消失得极快。

 有人说,小脚陋习之消失,是西风东渐,社会风气改变,就是中国男人的趣,变得西方化了。我看这说法完全不了解中国社会,没有任何西化之风能叫僻远山村的女人在一代之内放弃足。

 专家们说道:西方女人鞋着高跟,实际上与小脚功用等同。既然如此,在燕莎眼睛贼溜溜地看高跟女郎扭的男人,为什么不去看据说也能使女人摇曳生姿的小脚呢?

 《毕业生》里的女人的玉腿伸出来,顶端是一个怪里怪气的畸形团:中国的达斯丁霍夫曼站在那儿,激动得心跳都停止了?少胡说吧!告诉那些坚持认为中国人心理有大毛病的中外专家:我——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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