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爱是动词—七日杀 下章
蛊惑·殊途
 有一种蛊,可以使女人恢复少女的容颜,但使用的人会非常痛楚,几乎等同用生命换取容颜。

 除了爱情中的女人,没有人能受得住那种煎熬。

 蛊惑-殊途

 凌霜降

 楔子

 听到门铃音乐响起的时候,彭宇快速地猫着进了书房。

 我笑,应该要遇见的,没有人躲得过。

 他最近不接一切电话,不见客人,亦不去事务所,赖在我的屋里怎么赶也不走。未了说:我坦白了吧。有一个女孩,很年轻,非说她爱了我好多年。蓝,你让我躲一阵。以表我对你的忠心呀。

 啼笑皆非,彭宇何时变身花花公子之类有女孩追到不敢出门?

 我只得去开门,门外站的女孩不是普通的清丽出尘:你好。我叫阿殊。请问彭宇在吗?

 她的语调淡得几乎是飘渺在空气中,皮肤白皙得接近透明。忽然想起彭宇昨晚形容她的话:象个鬼一样。

 在的。不过,他在午睡,你介意进来等他一阵么?我微笑,阳光正好,再大胆的鬼也不选择在此时出门吧?

 好的。麻烦你了。谢谢你。女孩走了进来,脚步轻若无物。

 一纹风不动,心如粉碎

 阿殊坐在我的绿色沙发上,我从未见过一个女子,她的眼睛里同时有着这样的目光,清亮而淡薄,目光如水可以形容一些柔软而温暖的玲珑女子,但她不是,阿殊的目光,是0度的水,似水非水,似冰非冰。早晨的阳光穿过了落地玻璃再透过纱帘,到了她的身上,还是显得那么透明,阿殊轻且薄,象一个11克的魂魄。

 我端给她一杯绿茶的时候,为自己的这一些奇怪的形容而有些失笑。人象魂魄?定是我最近奇幻小说看得太多。

 你就是那个写报纸专栏的甘蓝?女孩的声音很轻,给人感觉很薄,象隐在风中的丝裳。

 是。良味苦的药,显然未够讨好。我忽然不知自己为何自嘲。

 我只是一个在母体存活了三个月就出生的婴魂。我的母亲学过蛊术,她用她的生命蛊生下了我。她死了。为彭宇。而我,则是她留下来继续爱彭宇的人。阿殊的目光,淡泊而明亮,语不惊人誓不罢休。

 你的意思是,我是入侵者?我放下茶杯,今天的水煮得太过了。

 是的。你的入侵者。请把彭宇还给我。

 有风进来,和着阳光扰起了对面少女的发丝,那淡黑色的发丝非常轻,丝丝跃起,瞬间我以为,人当真是有气场的,此刻对面少女的气场就比我强了太多。

 我坐在她的对面,纹风不动,心如粉碎。

 二谁的爱情至死不渝

 晚餐是彭宇百煎不烦的牛排。

 彭宇每次做牛排大餐,无非是讨好我。我于是在烛光摇影里笑他:有人爱你,至死不渝,令人羡慕的爱情呀。

 彭宇咬牙切齿:我再这样躲下去,怕是会坐吃山空连牛排也买不起。

 有时候,事情不需要真的存在,有一些人的坚持,象深海里的冰山一般冷硬不化,还会成长。比如女孩阿殊。

 我分不太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那个女孩,有一个暗绿封面的笔记本。她喜欢用朱红色壳的钢笔在笔记本上写呀写。所有的光线都很柔和,照在那些字体上,娟秀而跳跃。彭宇。彭宇。彭宇。

 年轻的男孩有着光芒四的笑容,单车骑得飞快,淡绿色裙子的女孩紧紧搂着他的,象一小株正要攀附生长的藤。那么美好的时光,在光影年里被雕刻成象。爱情总是美好,只可惜不是事事成全。单车显然不是二十一世纪城市的特有交通工具。可却是二十一世纪的城市新贵们的少年心事。彭宇的相集里,就有那么一辆单车,他说,那是他的初恋时光。

 那时我问彭宇:她呢?彭宇象所有男人说起自己的初恋一般竭力装作茫然:不知道。

 门铃响的时候,我午睡睡了整整两个小时。梦境连连,是一些镀了金似的旧时光,无关于自己,好梦恶梦皆非。

 纯白色裙子的阿殊站在门外,笑得很淡。

 那么冷的一个人,冰肌雪骨般,却还要穿上这么纯的白色,我睡意全消:阿殊,彭宇今天是真的去上班了。他舍不得那些铜臭。呵呵。

 阿殊照样坐在绿色沙发里,昨天那个位子。我去煮咖啡时,她才开口说话:给我一杯清水。谢谢。

 我喝咖啡。她喝清水。我更觉得自己充满烟火。

 你不信我说的话。对么?阿殊看我,目光如0度的水。我没有说话。连同梦境,我在这场始终不明所以的故事里,已经失了所有的主动权。

 我的母亲死于霍。她对彭宇,至死不渝。所以还有我。我爱彭宇。同样会至死不渝。你必须放手。我买下了你隔壁的房子。我会等到你肯相信我。

 你可以买卖下这个海滩上所有的房子。但我的邻居上星期来向我告别说他们只是去旅行。中国八十年代的时候根本没有霍。一个只有三个月的婴孩根本不可能出世。也许真的有很坚贞的爱情。但当人的体消亡的时候,爱情也就结束了。

 我最近总是静不下心。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是一场战争。

 那么,这个呢?阿殊递过来一个笔记本,暗绿色的封面在透过落地窗爬行进来的阳光下有着类似奇异的光芒,象梦境中或者回忆里的那些老时光的印记一般,那是一种记忆的淡金色。

 可我还是很清晰地认出,那是我在午睡的梦境中见到的那个笔记本。

 三谁的忧伤马不停蹄

 每天的下午时光,我会坐在落地窗旁的桌子一边享受阳光一边写稿子。阳光并没有直接照在我的身上,而是在离我三十公分处的原木地板上爬行。

 彭宇难得的假,他捧了本书到连着沙滩上的阳台去。书是用来挡照在他脸上的阳光的。彭宇觉得他的脸不如他爱晒太阳。

 我瞟了一眼那本书的书名:。忽然间想起今晨报纸的大新闻是本城巨富林氏家族的林家安病故。立下的遗嘱是寻找十二年前出走的儿子林宇来继承钱财,若儿子寻不到,才由年轻夫人继承。

 报纸上说:此举引起本城寻人热。还有假装失忆的适龄男子前去认亲。

 有时候看这些新闻就象看故事一般,觉得我们城市的人们对于生活可真是充满了探索的热情。

 彭宇对这条新闻没有反应。脸色漠然,眼波深沉。

 甘蓝!

 彭宇抱着阿殊进来的时候,一脸的惊慌。

 阿殊身上还在往下滴水,海水滴在地板上,象一种连续不断的忧伤。那种无的忧伤的水,慢慢地从阿殊的身体渗到绿色的沙发上去。

 彭宇一脸的海水,眼神挫败:眼见着她一直走入深海里去。跑过去差点就找不到人。

 风从打开的落地窗进来,带着海水淡淡的咸味。彭宇眼里有我未见过的忧伤:她竟然和十二年前一模一样。我一直没法说服自己相信是她。

 阿殊竟然就是彭宇念念不忘的初恋情人!

 我细眼看沙发上的阿殊,她美得惊人,皮肤竟然不见任何岁月的痕迹。想起我第一次见她,以为她是十几岁的少女!上天竟然如此眷顾她。

 那时她常常说她是妖不会老。她要很多很多的幸福。彭宇回忆往事的时候,象一个无助的少年。

 我沉默。不知道应该无端火起还是应该过去安抚这个此刻充满了回忆的男子。

 阿殊的脸白得几近透明,她动了动身子,裹紧毯子,睡得象个美好的天使。

 彭宇象喝水一样喝咖啡。有一些不安。

 其实我不算孤儿。十二年前我离开家。因为我不能接受她嫁给了我的父亲。我不知道她为何还要以这样的理由来找到我。我去查过,这十二年,她的社会资料极少。能够证明的就是她的精神出了问题。她就是她。她没有女儿。

 甘蓝。我这么心痛。她竟然没有得到她想要的幸福。

 我忽然想起早晨的报纸:你是林家人?

 十八岁后,我从母姓。彭宇目光里的忧伤,象窗外的海,一层深似一层。

 原来,每一个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处忧伤的柔软角落。

 窗外的阳光再好,此刻离我们还有三英尺的距离。

 不知为何空气竟然有些凉。一切象我不知道结局的故事,我猜测了万般可能,可却感觉事实并非如此。

 四光影年里的华丽时光

 那是一段象锦缎一般的华丽时光。

 少年遇见了少女。爱情便象烟火般烂漫。少年的父亲说:不可告知她你的家世。她要爱你便爱你,不能以家世作为筹码。少年不相信钱还可以谋杀爱情。他带着少女回金壁辉煌的家,见他风度翩翩的父亲。

 这世间总有一些爱情,或者说总有一些女子,贪心得拥有了全世界还不够。她不再爱他,爱上了他的父亲。于是少年的父亲告诉他:你看,有的时候,年少不长进真不是一件好事。或者他只是想激励总是无所事事的少年。或者,他觉得在这场身为男人的战争里,他是胜利者。

 一切白驹过隙,宛若云烟。

 阿殊声音低婉,象静夜海洋的唱:彭宇,让我留下来,好不好?隔壁房子的主人就要回来,我再不能睡他们家的走廊里。

 彭宇没有说好。看着我。

 这是我的房子。彭宇也只是住客。

 可我竟然说:好。

 着魔一般的诡异。我看到阿殊笑,狡黠若妖。

 这是一个陷阱,而我们,全都在里面。可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陷阱呢?

 我对彭宇说:她可以留下,但你必须走。彭宇大抵也知道两个女人一个男人同在一屋檐下的境况,虽然脸有不甘,但仍然抓起外套打开门。

 闪光灯象一些急知道真相的眼睛般光芒四。彭宇象一个受惊吓的孩子,瞪大了眼睛看门外站的若干人类不知作何反应。

 我皱着眉头,看到我好不容易种活的野生蔷薇被踩歪了身子。想去抢救,最终被那堆人的汹涌打消了行动。

 彭宇先生。身为本城有史以来最大遗产的继承人,你有什么感想?

 据说当初你离家出走是因为你的父亲了你的初恋女友,请问你以后将会搬回家与继母同住吗?

 彭先生,你身后的那位,好象是专栏作家甘蓝小姐。你们是在同居么?

 夕阳正好,但不见得时光美妙。城市的人们总在寻找一些自以为是的华丽,却不知只是一些最原始的无聊。

 我拿起电话,快速拨号:喂,警察局么?这里是海滨区深蓝13号,我正被扰,麻烦你们空来一趟。非常感谢。

 一直到警察离开,喧闹才随晚照沉入深蓝大海。

 那么大的嘈杂声音,阿殊的门,却一直没有打开过。或者,制造华丽时光的是我们,她才是那个坐看光影年的人。

 五岁月静好,尘埃落定

 她的精神受过很严重的打击。就如同她的脑子里有一块橡皮擦一般,她把她不想要的记忆全部都擦除了,只剩下她想要的。比如说:她认为她自己死了。而她是她自己的女儿,要代替她来爱彭宇。

 我们的朋友做心理医生很多年的司马若这么说的时候,阿殊正在阳台外的沙滩上来来回回地奔跑。手里拿着一条深紫花纹的丝帕,风吹开的时候,丝帕上的花纹象一幅隐约的地图。那是她在回答司马的问题时画上去的。那条丝帕的本来颜色是白色。

 当然,她很显然驻颜有术。我想我很羡慕。司马说着,用眼光笑我。

 呀的一声,我们都看到阿殊跌倒在沙滩上,丝帕被海风那么强劲地刮进海水里,迅速地隐匿。

 当然,我们,我指的是我和司马,都看到了彭宇飞也似得冲出去。

 司马朝我微笑:甘蓝你的气度相当令人佩服。

 我苦笑:我宁愿不要气度。

 白色裙子的阿殊躺在绿色的沙发上,皮肤在明亮的光线里仿若透明。

 如果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晕倒。我建议最好给她做一个健康检查。司马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严肃。

 坐在司马阳光充足的办公室里,我还是感觉有些不自在,一路被当成明星拍的感觉真是糟糕透了…

 怎么样?从此后,你便有个身家亿万的男友。感觉很不错吧?司马偏偏还是不愿意放过我。

 我感觉我落入了陷阱里。可事情的发展却是一直想得到的正常。为何?我导入正题。

 你听说过只爱漂亮不要命的女人么?司马问我。

 阿殊?

 她的外貌在十八至二十岁的最佳状态。但她的内脏各器官功能却在快速地老化。美容界根本未见过这样的例子。听说你最近在研究蛊术?

 用蛊术来驻颜?

 林家女主人十二年来一直是胡美殊。虽然很少面,但以美闻名。见过的人都说是一个二十多的少女而不是‮妇少‬。但林家安一死,她便失踪了。

 蛊术中是有一种可以恢复少女的容颜,但用的人自身会非常痛楚。几乎等同用生命换取容颜。

 她这么折腾自己接触彭宇为的是什么?司马看着我,眼神狡黠。

 我不知道。为了那笔遗产?值得么?

 又是一个阳光温暖的午后。阿殊在午睡。她越来越睡得多。一天只醒几个小时。

 彭宇在喝第三杯咖啡。我在写今天的第一个稿子。

 甘蓝,如果是你,你愿意为了容颜放弃生命么?彭宇终于恢复了他平静的如水的温暖目光。

 如果你愿意,就给回她她想要的吧。我说。

 我今早晨,已经签了弃权书。但我决定不了我要怎么样告诉她。

 阳光透过厚厚的窗帘,只是一些微弱的光线。上空无一人。那上面,原本应该躺着阿殊。或者可以这样说,我客房的上,原本应该躺着三十二岁的容颜象十八岁少女一般的林家夫人胡美殊。

 我原本以为,她对我,至少尚有些许情份。看来我高估了自己。彭宇居然落寞。

 我拿开他放在我肩膀上的手:我真的会吃醋。

 彭宇跟过来:可今天阳光很好。不宜吃醋,只应亲吻。

 钱财亦好,爱情亦好,各各归各各。岁月静好,尘埃落定。

 六不必诧异,无须欢喜

 我们只是未想到,这还未是结局。

 司马在电话里说:甘蓝,你赢了。

 我正在看晨报:林家三个月内连亡两人。林家安故后三个月,其夫人胡美殊女士服用过量抗抑郁‮物药‬死亡。立有遗嘱将其财产全部捐赠慈善机构。

 彭宇在阳台抽烟。不远处海面平静,蓝色的海在阳光下波光潋滟。

 阿殊的身体报告出来时,司马说:那么大的一笔财产。还有这么美丽的容貌。早死我也愿意。

 而我说:可我觉得她爱彭宇,是真的。她想要回十八岁的容颜,她忘记许多不想记起的记忆,都只是为了爱彭宇。

 司马挑眉:打赌?

 我把绿色的笔记本随意放进书架一角。这一本长长的记。我并不打算刻意给彭宇看。

 阿殊以为自己爱林家安。冲动下嫁。婚后才知无法忘记早已出走的彭宇。她不知她青春的路,一步错,竟然步步错。终于有一天,她以一笔巨大的财产为饵,她洗却了自己的记忆,变革了自己的容颜,去寻找一条早已经走远的路途。她只是不知道,在时光里,每个人并不是等在原地的,他们都会遇上另一些人。

 比如,彭宇遇上了我。而与她,一殊途。永远殊途。
上章 爱是动词—七日杀 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