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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古来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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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几天就要期末‮试考‬了,对于陆文龙来说,这事儿基本上没什么意义,到时候能抄就抄,不能抄就睡觉,连拿橡皮做个骰子投选择题都没兴趣。

 可苏文瑾稍微有点不乐意:“放假了是不是就不能见面了?”似乎相对独立的住读学习生活,让小姑娘比以前显得要干脆一些。

 陆文龙嘿嘿笑:“没事儿,还是这个时间,我每天到你窗台下去看看?”

 苏小妹想想,乐悠悠的答应了,又想起别的事情:“你爸妈过节总该回来吧?”

 陆文龙回想一下:“我妈可能,我爸还不一定。”

 苏文瑾点点头:“我可能不会去哪,就在家陪妈妈。”

 陆文龙打小算盘:“那就还是早上七点左右,我就过去楼下,能寄信还是寄信…”

 苏小妹吃吃笑:“信封要用完了哦!”陆文龙不为难:“那就再做…”

 计划真是没有变化快,刚‮试考‬完,还没看见母亲回来的身影,就有街坊邻居给他带口信:“你叔叔叫你去他们家一趟。”

 陆文龙谢过带口信的阿姨,回家换了身衣服,就去到自己在这个小县城唯一的亲戚家。

 距离非常近,三百米左右,都在同一个厂区里面,当年就是已经结婚的婶婶撮合他父母认识结婚的,以前关系还不错,只是父亲外出打工以后,理论上来说,就是把他交给他们代管了,可陆文龙是真不爱和他们打交道。

 这是幸福的一家三口,叔叔很高大帅气,婶婶也说得上精明能干,生了个儿子,成绩优良,比陆文龙还大两岁,也是阳光帅气的类型,不得不说,陆文龙发自内心的感到嫉妒,只是他自己不愿意承认罢了。

 所以每次去到叔叔家,看见大自己两岁的堂哥还在婶婶身上撒娇,叔叔乐呵呵的带着接近一米八的堂哥一起打篮球,他就忍不住想走,这不是典型的哪壶不开提哪壶么?

 况且父亲在外面真是行踪飘忽,陆文龙是从几年来给自己买的那些书出售印章上看出来的,有呼图壁,满洲里这样的偏远城市,陆文龙在地图册上找了好久才找到,当然也有平京蜀都,粤州这样的著名大城市,可是到底有没有赚到钱,他也不知道,只知道每个月要去叔叔家领二十块钱的生活费。

 叔叔还好,婶婶在厂子里是做主任的,说话比较凌厉一点,偶尔会不经意的提到:“你爸这个生活费其实是我们垫付的,我们也不宽裕…”

 少年不做声,从那以后,只要不是母亲拮据到非要他去拿生活费,他就绝不去登门张口。

 所以,好些日子都没来这里了,轻轻的敲开门,堂哥乐呵呵的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听说你现在很有名哦?”他也在一中,当然听说过陆文龙那些事迹。

 陆文龙是真羡慕自己的堂哥,也喜欢他,只是下意识的不愿看见他,也高兴:“我成绩不好嘛,总得另外找条路子…”

 堂哥小声挤眉弄眼:“你还追女孩子?”

 男生们说道这个事情总是会感到有点鬼祟的,陆文龙也不例外,装淡然:“哪有…只是关系好点吧。”

 堂哥就给他一巴掌拍在肩膀上:“跟我还装!”

 在厨房做事的叔叔探出来头来:“来了?过来我给你说事儿。”叔叔家是婶婶说了算,所以叔叔是贤惠的妇男。

 陆文龙还是先到客厅给婶婶恭敬的打了个招呼,瞟了一眼那个全县都没多少的二十一寸大彩电,跑到厨房卷起袖子,坐在桌子边帮忙摘菜。

 叔叔扭头看看他:“你确实勤快,也懂事,就是学习成绩不好,我在街上碰见老丁,说你成绩现在一塌糊涂。”

 陆文龙低着点点头,不吭声。

 叔叔直接说正事儿:“你爸打电话给我了,叫你今年去渝庆过节,他现在在那一带。”

 陆文龙还是低着点点头,不说话。

 叔叔简单明了:“后天中午去我那里拿船票,下午我送你上船,没问题吧?”

 陆文龙摇摇头,低声:“没问题…”

 然后三言两语推辞挽留他吃饭的叔叔,又去给婶婶说了再见,给堂哥打个招呼,就回家了。

 这就是陆文龙最常见的寒暑假模式,去到某个地方见见自己那个父亲,陪他一段时间,早在十岁左右,他就可以单独跨省外出!

 天知道他的父母为什么就没有担心过人贩子这个历史悠久的行业,通常都是上船上车的时候,随便找一个看起来面善的人托付一下,那边到了有人接,就行了!

 回家稍微收拾一下东西,一般也没什么需要收拾的,通常这样的假期都是空手而去,满载而归,想想从抽屉里面找出一块江边的鹅卵石,洁白的,上面用胶水粘了一些小石头,看起来像个笑脸,装进书包里…

 第二天一早就用作业本写大字的形式把这个消息通知了已经回家的小姑娘,嘟着嘴的苏文瑾无奈,只好扬扬手里的一叠信封,表示要给她写信!

 两三件换洗内衣,就直接放在书包里,提着那就出门,陆文龙觉得自己好像武二郎似的,心情不知道怎么就好起来,毕竟也要见到半年未见的父亲,一路小跑就去到了码头。

 小县城是在长江边上的,没有火车,公路也有点烂,所以长江客轮就是最好和外界往来的工具,而上游几百公里的渝庆市,作为全国的有名大城市,才是去到全国各地的中转站。

 所以这样的客轮,对陆文龙来说,熟悉程度真不亚于自己的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家里还好,起码很热闹。

 就在码头岸边,叔叔拿出一张船票,以及一包土特产:“就这些东西,带给你爸,我等船到了,给你找个人照看。”

 陆文龙点头不做声,注意力却放在码头附近一大帮人身上…

 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这就是庞爷说的下九中人,而这一大帮人,就是其中的脚,码头上最常见的力夫,也就是俗称的扛包的!

 吸引他的是其中一个高大魁梧,正在随意指挥所有魁梧力夫的大汉…

 按照少年的思想境界,这么多靠力气吃饭的人,要是纠集起来,该是多么强大的一股力量啊…只是想归想,没吭声,忽然就听见一声:“抓小偷了!”

 然后一个瘦瘦的中年人一下就穿过码头前面密密麻麻等着上船的人,沿着相对人少的水边,三步并作两步就跑出人群,一头扎进岸边堆得密密麻麻的各种货物物资当中,后面叫喊的失主一脸沮丧:“杀千刀的!这叫我能怎么找?”

 话音刚落,那群刚刚散进货场里面的力夫嬉笑着出来,那个带头的大汉,一只手直接钳在那个扒窃中年人的脖子上,单手上举,那个中年人就只能勉强踮着脚走路,口中依依哦哦却说不出什么完整的话语。

 大汉在自己的力夫注视中从货场靠近这边轮船码头边一处石梯上,另一只手扬一扬:“谁的东西,说个内容数目…”

 喜出望外的失主挤过去报了内容,大汉打开看看,随手就扔还回去,失主怕要报酬,悄悄的消失进人堆里…

 大汉才不理失主的感谢,手上稍微再加把劲:“最烦就是你这种摸鸭子的小贼!我给你说!记得码头上都是我江大船说了算!滚远点!”

 石梯略高于这边等船的地方,陆文龙有点仰视的看着这个一脸彪悍的大汉,真是满心仰慕,混道上,不就应该这样么?

 凭自己的本事清清白白的吃饭,但却牢牢的站住这块地盘!

 一样也可以混出一片天地来!

 古来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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