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美梦时代 下章
第三百六十三章 去听乔帮主的演讲会
 唐明香白了他一眼,笑着点了少年的嘴一下,萧奇才回过神来“那个微处理器不是难事儿,我主要是来陪你玩几天的,小香儿独自一人在异乡,我怎么能不陪你呢?”

 “算你啦~~”

 美姬同学微点粉臻,正想说要萧奇做什么时,她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看了看手机的来电显示,唐明香蓦的一惊,赶紧就坐了起来,肥美的翘在少年的小腹上,温热滑腻不说,柔软又有弹,让这个逐渐有变成狼趋势的少年,大手直接覆盖在了美人儿少女肥美的儿上。

 “啊,小菜瓜…抱歉抱歉…我忘记了…好的,好的,我马上来…给我占两个位置,要前排的!”

 说完之后,唐明香将手机往上一扔,就推攘起了萧奇:“好了啦,老公,别再顽皮了…乖乖的起,我们去听演讲会,快啦~~”

 看着明媚动人的少女忙碌的穿着小内和‮丝蕾‬bra,萧奇却懒洋洋的不想动:“演讲会?就是演唱会我都不愿意动…好老婆,不如我们再来一次吧!”

 “讨厌~~”

 唐明香打掉了少年的魔爪,在上站了起来,那无限美好的*,就这么被萧奇仰视着,特别是看着一对完全不受地心引力的巨大双峰,巍巍颤颤的样子,不是狼也得变成狼啊。

 “你不是要做电子产品吗?那今天这个演讲会,你是应该跟我一起去听的。”唐明香生怕萧奇把自己弄得又死去活来的,从而耽搁了演讲会,赶紧出言道:“今天演讲的人可是全美国人的偶像哦!比迈克尔德尔和比尔盖茨都有名呢。”

 萧奇闻言眉头一皱,口而出道:“乔布斯?”

 “咯咯,猜对了!”明媚动人的少女在萧奇的脸上香了一口:“我们学校好不容易才请到他呢,要不是现在是放假期间,人比较少,我们才没有那个机会去旁听哦。”

 唐明香即将就读的学校。叫做哥伦比亚大学。

 如果说亚洲第一的东京大学,因为出了七个诺贝尔奖得主而傲世亚洲群雄的话,哥伦比亚大学就只能对着他们笑笑了:兄弟,我这里诺贝尔奖获得者不多,还没超过一百,只有八十七个。

 虽然不能说哥伦比亚大学比华国的所谓名校高出八十七倍,但也由此可知。人家绝对是世界一的大学,和某些在亚洲都排不上前十的学校,根本就没有比的必要。

 本来唐明香来纽约州的时候,家里给联系的是一个比较普通的大学,但萧奇可不想唐明香随便走个过场就算留学,还是希望她读一所好学校。

 所以在找了花旗银行总部的贵宾服务部经理韦德。唐明香便堂而皇之的成为了哥伦比亚大学特别录取的学生,只待九月份就入学读书。

 哥伦比亚大学是很牛没错,但花旗银行却是超级大牛,他们的面子,哥伦比亚大学董事会的人自然得给,只不过萧奇却因此欠下了一份不小的人情。

 唐明香却不知道这些,看到情郎这么有本事。便着萧奇也顺手将自己的几个同样来自于长明的好朋友,也同样进了哥伦比亚里面。

 虽然人情花费得不少,可听着明媚动人的少女在电话中如此高兴,萧奇当然觉得值得。

 更高兴的自然是那群孩子的父母,就相当于本来想读蓉城大学,最后却弄成了清华大学,由不得他们在唐明香的老爹老妈面前大肆夸赞和恭维一番。

 作为一个杰出的公司领导者,乔帮主是有到处去演讲的习惯的。哈佛、麻省理工、哥伦比亚等等常青藤联盟大学,都是他经常出现的地方。

 原因一方面是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却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去到苹果,为他乔帮主的帝国打拼。

 好吧。

 知道前世乔帮主在大学生们心目中如同神明一般的地位,萧奇不得不猜测,乔帮主其实最厉害的不是他的天才构思,而是他的那张嘴。

 随便哪个。很少有不被乔帮主忽悠到的,他真的有把死人说活的能力。

 美国有两大盛会,是让人最愿意不远万里参加的。

 第一是每年五月的沃伦巴菲特的公司年会,第二就是每年一月macworld大会中。乔帮主的专场。

 巴菲特和乔帮主两人各有所长,但无一不是这个星球上最顶级的人才,具有强大的人格魅力,也是他们颇受的缘由之一。

 前世,萧奇是从来没有见过乔帮主的,因为他就读的学校并不是出名的大学,也多偏向于机械制造行业,和商业与电子无关,乔帮主当然不会到这边来。

 但这并不能掩饰萧奇对乔帮主的敬佩。

 任凭乔帮主有千般不是、万般缺点,可无可否认的是——他用一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改变了这个世界!

 就如同爱迪生的贪财并不能就此否认他的伟大一样!

 思绪之中,美姬同学已经开着车子,一路驶进了哥伦比亚大学的停车场。

 有时候萧奇不得不佩服女人,明明先前好过后,唐明香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可遇到让她感兴趣的事儿,马上就又精神百倍,外加容光焕发。

 特别是受到了萧奇的滋润,唐明香的粉脸儿白中透红,似乎肌肤都闪烁着莹光,人极了。

 乔布斯的演讲会定在下午两点钟,现在差不多到了一点半左右。

 由于回到唐明香的公寓,两人就是一阵盘肠大战,现在出门才发现肚子饿得咕咕叫,没办法之下,唐明香只能在学校里的便利店买了四热狗和两杯可乐,与萧奇边走边吃。

 美国的热狗可不像华国卖的骟割版本,实际上是非常大的,普通一个就足以让小胃口的人吃

 比如萧奇前世,一顿喝一杯牛加一个热狗便足以填肚子。

 不过唐明香却不一样,小妮子的胃口很好,她三两口就吃掉了一个,然后又紧接着朝第二热狗进攻了起来。(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上章 美梦时代 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