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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回 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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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回来,陈七已经走了。

 费娇娇看看天色。要做晚饭了,现在这一三餐,占据了他们太多的时间。

 慕容天枫负责烧柴,费娇娇负责烧菜。

 饭菜摆上桌,费娇娇和慕容天枫吃过饭,嘱咐公孙成田带孩子,两个人赶往贼五家。

 贼五早就命人守在大宅门口,见到他们一来,马上出来,恭谨的弯请二人进宅。

 三人坐定,贼五笑道:“楚公子,果真是信人。在下感激不尽。”

 “本来就是我们约好见五爷,五爷何来感激之说,说到感激,是我们感激五爷才对。”

 费娇娇不想纠,她现在最想见见那个拐子。

 听说费娇娇要见拐子,贼五垂下眼帘,一脸歉然的说道:“拐子死了。”

 “死了!”费娇娇万分惊诧,不是关在地牢吗?怎么说死就死了呢?

 “是,刚死不到一个时辰。”

 慕容天枫沉声道:“五爷,能让我见见那个拐子的尸首吗?”

 “行…行…”贼无起身带他们向后院走去。

 后院高墙深宅。远山近水,叠石小径,曲廊环抱,虽然是在冬天,仍不失幽静雅致。

 靠近后门的地方,有一间独立的小房子,四周空旷,不见花草树木,有种森恐怖的感觉。

 费娇娇不自觉的打个寒噤,真是好冷,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房子门口,有一盏孤灯,在风儿的吹动下摇摇摆摆,慕容天枫感到她的紧张,伸手握住费娇娇白皙的柔荑,用只有二人听得到的声音说道:“不要害怕,有我在。”

 费娇娇挣了挣,反被慕容天枫攥得更紧。

 家奴上前打开门,费娇娇本能的向后退了一步。

 打着灯笼的家丁有些战战兢兢,慕容天枫心中生疑,抢过一盏灯笼,向房内拐子尸首走过去,费娇娇把头埋在他的肩膀处,不敢看尸首,皆因那尸首上面肿发黑,完全看不出人形了。

 “他怎么会中毒的呢?”

 “他是吃了一碗米饭,就变成这样了。刚死的时候,比这还要可怕。”

 贼五的解释,等于是没有解释,慕容天枫和费娇娇对视一眼,心里想法都是一样的,或许,贼五偷梁换柱了,这个人,不是拐子。

 “五爷,麻烦你找人帮我拿一块油纸来,可否?”

 “好。稍等片刻,马上就会拿来。“贼五吩咐他们赶紧去找油纸。

 费娇娇低声道:“你要油纸做什么?”

 “一会儿你就明白了。”

 他要看一看,这个贼五到底是不是在撒谎。一个人能做到这种地步,绝非表面上那么简单。

 油纸很快拿来,费娇娇一下子明白了。

 慕容天枫将油纸一张张盖在拐子身上,然后从头到脚,一路摸下去,慕容天枫的脸色越来越阴沉,这个人真的是个拐子,只是他觉得身高似乎有差异,而且是这种毒。根本不是寻常的毒,而是…

 他不敢在想下去,贼五家,不是一个安全的地方,果然贼窝是不会安全的,到底是他们看错了人。

 费娇娇小声道:“我们走吧,这里太让人害怕了。”

 贼五也赔笑道:“是啊,是啊,尊夫人乃是弱智女,又是大晚上的,还是先出去到前堂说话吧。”

 慕容天枫点头,拍拍手,这次,他没在牵费娇娇的手,费娇娇的洁癖,他太有领教了。

 一行人回到前堂,贼五命人打了水,慕容天枫洗了手,这才坐下来。

 香茶端上来,费娇娇喝了一口热茶,定定心神,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三人聊了几句闲话,贼五命下人退下,看来,这是要步入正题了。

 果然,贼五轻啜一口热茶之后,长叹道:“楚公子,你说我贼五是不是一个大大恶之人呢?”

 “五爷为人豪义气,怎么会是大大恶之人呢。每个人的活法是不一样的,五爷虽然做了一些不能为世人所接受的事情,但也是为了手下兄弟们的有条活路。”

 贼五哈哈大笑“让楚公子这么一说,我怎么觉得自己好象是这世上顶好的大善人了。”

 “五爷,夜太深了,我们就先告辞了,改再来叨扰。”

 贼五一怔,他还没有说话,两人怎么就要告辞?

 “五爷,家有孩子,不敢过分耽搁,或者明我们夫再来府上,我夫人对那些绝活,可是一直都很感兴趣的。”

 贼五点点头,也罢,夜深人静,本来是商量事情的最佳时机,不过,想到他们刚刚见到一具尸首,他的夫人肯定受不了,这人好像极为宠爱他的夫人,现在有求于他们。还是不要强求。

 思及此,贼五笑着把他们送到大门口,轿子,是贼五府上的。

 回家之后,费娇娇低声问道:“你为何突然提出要回来呢?”

 “我中毒了,怕你也中毒,所以赶紧回来了,拐子的身上,是一种剧毒,药石罔医。你先不要问那么多,让公孙成田给我烧一锅热水。”

 “你沾染上了拐子的毒?”

 “是。不多,我是百毒不侵之身,但也无法抑制这种毒,所以,才会提出告辞,我们的猜测,全都对了。”

 费娇娇不敢耽搁,敲响公孙成田的房门,公孙成田早就知道他们回来,心中有气,便不愿理他们,其实,他们推开门的前一刻,公孙成田还在厅堂里坐着,三个孩子已经睡,他怎么敢擅自离开。

 费娇娇狠狠踹了一脚,门板厚,门没踹开,却把脚给伤着了,哎呦一声,坐在了地上。

 公孙成田装不下去了,如飞一般的跑过来开门,蹲下问道:“你怎么了?伤哪儿了?”

 “我没事,你快去给慕容烧一壶热水,他中毒了。”

 公孙成田大愕,先抱起费娇娇回了她自己的卧房,然后去见慕容天枫。

 慕容天枫已经回了房间,公孙成田闯进去,看到他的样子,再难保持镇定“慕容,你这是…你这是…”他说不出来,也不敢说出来。

 “麻烦你快点吧给我烧水。”慕容天枫已经没有多少力气说话。

 公孙成田赶紧去烧热水,他深知这种毒药的烈,换作是他,估计早就成了孤魂野鬼,七煞门的人。都是百毒不侵之身,才能保住性命。

 这件事的可怕程度,就像是一个手无缚之力的老者与一个武功高深莫测的年轻人比武。其后果,可想而知。

 幸好费娇娇没事,否则,他一定会踏平襄州城。

 烧了一大锅热水,公孙成田搬了大木桶放在慕容天枫的房间,慕容天枫的身体,脸部已经完全肿了,眼睛眯成一条,全然失去了玉树临风的外表,而且,他全身呈现紫黑色,就像五月间透的桑葚。

 公孙成田用一牵着慕容天枫泡进木桶,然后倒上慕容天枫给他的药粉,慕容天枫虚弱的道:“你快点出去,一个时辰内,我就会没事了,这一个时辰之内,千万要保护好费娇娇。”

 公孙成田冷笑“你倒真是惦记着她,告诉你,绝对不许打他的主意。”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和他之间,绝不可能!”

 “嗯,谅你也不敢,”公孙成田也知道他心里有个小师妹,只是受不了别人对费娇娇好,只要是男人,他便是排斥的。

 费娇娇本想再等一会儿才睡,可惜困意袭来,眼睛一闭,寻周公下棋去了。

 第二天醒来,公孙成田等人早已醒来,初晴坐在边,正等着她醒来。

 “娘亲,你真能睡,现在都巳时了。”

 “啊,那我快起来给你们做饭,都饿了吧。”

 “不用了,除了娘亲,我们都吃饭了,小叔和阿楚叔叔去外边买回来的。”

 费娇娇担心慕容天枫身上的毒,穿好衣服,梳妆打扮后赶紧走出卧房,慕容天枫正在和公孙成田下棋,虽然低着头,也可以看出,慕容天枫的精神很好,毒已经驱除了。

 “费娇娇,我们今天到街上转转吧,带着几个孩子去买点玩意儿。”

 三个孩子齐声欢呼,早就想出去了,只是他们的口音不能也不敢让他们大着胆子出去。

 费娇娇也打算到外边吃早点,顺便真正领略一下襄州城内真正的气象。

 “那我们都换一下衣服,不要穿成这样出去。”

 费娇娇托隔壁的衣女做了几身普通的布衣裳,就是为了出外的时候方便,其实,她更喜欢布衣服,穿着很随意,舒服。

 几个人都是最普通的百姓打扮,混迹在人群里,最多的就是显着个子高了一些,并无其他。

 街边的摊子上,传来阵阵香,费娇娇走过去,原来是馄饨,几近透明的面皮,熬得浓白的骨头汤,撒上秋天晒干的香菜末,涪陵的榨菜丝,东海的虾皮,端的是人间第一美味。

 “李老头,来两碗馄饨,多煮几个。”

 费娇娇不免抬起头,这几个人,来者不善,不像是专门来吃馄饨的。

 李老头来到费娇娇面前,作揖道:“夫人,您先等一会儿,先给那几位爷,可否?”

 “好,没问题,老伯,我能等。”李老头千恩万谢,端着原本给他们的馄饨给几个地痞送了过去。

 “几位小哥,慢慢吃,不够还有。”李老头暗暗叫苦,早知道襄州比他们成都府还,他说什么也不会听从女儿的劝告来这里,襄州城的生意,更是难做。

 “这是什么馄饨,又咸又难吃…”啪的一声,几只黑陶碗应声落地。

 李老头陪着笑说道:”几位小哥不满意,我就再给小哥去煮两碗便是。”

 “我们要是吃一百碗都不满意呢。“

 “是啊,我们想吃的不是猪馅,我要吃牛馅。”

 “嗯,权哥,我最想吃美人馅。”

 “你小子,还真是一个特色中恶鬼!哈哈哈…”李老头终于忍不住怒斥“你们三番五次的来要钱,砸摊子,我一个小小的生意人,那里有一大笔银子供你们花销,如果真有钱,小老儿也不会靠着三文五文的讨生活了。”

 费娇娇踢了一脚公孙成田,努努嘴,示意让他去管管这个闲事。

 慕容天枫轻咳一声,暗中摇摇头,示意他们不要管。

 襄州四霸,横行乡里数年,无人敢惹,他们就算今天打抱不平了,明呢,只要明李老头一出摊,倒霉的还是他。

 他们暗中观察着几个混混到底是如何解决此事,本来吃馄饨的人很多,看到几个人,早就闪躲得远远的,就是热闹也不敢看,只剩下他们几个坐在长凳上,显得十分的突兀。

 “老规矩,李老头,我们也不跟你兜圈子了,每个月,一贯钱,剩下的,你赚多少,都与我们无关。”

 费娇娇大惊,一贯钱,一个馄饨摊怎么会有能力出这么多,这不是在难为人吗?

 “小老儿哪有本事出一贯钱,几位小哥,通融一下,家里的几张嘴,全靠着这馄饨摊子混饭吃呢。”

 “废话少说,没有一贯钱,我们就天天来光临,直到你出来为止。”

 他每天起早贪黑,剩到手里的钱,也不过两三百文,若是一下子出一贯钱…更何况,他没有一贯钱,前些日子有点钱,全都给老婆子看病了,他现在不借高利贷,就已经不幸之中的大行了。

 孰料,众人都没有想到的一个人拍案而起,大喝道:“你们不要欺人太甚!光天化之下,朗朗乾坤之中,居然公然打劫百姓还有没有王法!”

 “哎呦,这是谁家的小崽子,牙都没有长齐,就想来教训你爷爷了,还真是不开眼,你是他们家大人吗?管住这孩子,否…”下一个字还没有吐出来,一记耳光已经拍了过去,公孙成田用了十分的力道,这一拍,那人的嘴角顿时鲜血直,张开嘴吐出一口鲜血,鲜血里面,裹着打落的牙齿,如果谁有兴致数一下,会发现,他的三十颗牙,全都没了。从此以后,他只能吃水泡的东西,周围的人,莫不为他哀叹,更多的人,是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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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看着聊斋写的,看着看着,不知怎么就想起新版红楼,新版红楼,只看了秦可卿身死那一段,我有点晕了,是红楼可怕还是聊斋可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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