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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正义?
 海的起伏,让船上的事物随之摇晃,门是紧锁的,昏暗的室,空气中仿佛有无数虚幻的魂,散播着深深的寒意。

 他的精神状况越来越虚弱,经常发狂似地嚎叫,用头撞墙,砸烂一切能看到的事物,得几个大汉协力方能制服这疯癫的可怜人。

 为了防止他自毁的倾向,恶人让属下随时关注囚犯的动静,并在墙上镶嵌软软的塑料板,家具上也包着厚厚的皮,端入的食物也用木盘木碗盛着。

 也有平静的时刻,菜肴和水里显然添加了药剂,他在饭后头脑总能清醒不少。

 莫非匪徒在治疗他的隐疾?不,怎可能有如此好心而且博学的恶人?

 他偎依在头,偶尔和居住在石中的守护神交谈,但最近,那亲切的鬼魂不知为何,越来越沉默寡言,他寂寞得要命,时间仿佛凝固了。

 为了打繁间,他抬头观察着天花板的纹理,想从那些杂乱的木纹中找出规律,这没任何意义的举动,让他愉快地消耗了几个星期的空虚光

 每隔一小时,门裙处的滑板就被轻轻开,出一对警惕的眼眸,扫探一番后,便将滑窗合上。

 他企图和守卫们聊聊,但这些汉子的嘴都如铁铸的,没关系,他自能找到乐趣。

 他通过观察,发现一共有四名看守,他给他们起绰号,负责送饭食饮料的,左脸上有道伤痕,于是叫刀疤,早晨至中午,守在门前的,叫晨鸷,另两个时间段的狱卒,一个叫猫头鹰,一个叫海蛇。

 他像构思文章似地。想名字想了许久,等推敲完毕后,他又开始给其他人起名,放风时能遇见的那位漂亮女头子,叫黑蔷薇,至于那个掌控一切的幕后大首领,叫神秘怪。

 但更多的时间,他陷入了无边无际的回忆。主要是想念他的爱人,想念他和她相聚地一切。

 典礼伊始,就笼罩着不祥的气息,天空布满霞云层,望上去像座铅制的沉重穹盖,闷雷如车枯辗过碎石子路似的嘈杂不停息,雨点淅淅沥沥,沿着大教堂的彩马赛克玻璃窗滚落。

 他却快活地想歌唱,烈的幸福感让他如痴如呆,昏昏睡。如饮了醺人的酒。醉得不能自拔。

 英俊的青年穿着庄重地礼服,在主厅翼殿的长廊上排徊,他的心喜悦得象一朵蔷薇抨然开放。

 来往忙碌的仆从和教堂的神甫。经过时朝他鞠躬行礼,并小声叮嘱“殿下,请在房间里等候。”

 “没关系,让我走走。”他亲切地回答。

 望着幸福的小男人,所有人脸上都浮现出淡淡的理解的笑容。

 是呀,他怎坐得住呢,几十分钟后,他将实现梦想,那滋味美妙难以言喻。

 他焦急地等待着未婚。和她携手,走向万众瞩目的殿堂。

 似乎有闲人在前方的转角处窃窃私语。

 “储君和金雀花家地长女联姻,看来皇室和贵族长老院地对立,有缓和的迹象。”

 “那姑娘可不简单,说不定,我们尊贵的储君饮了鸠酒也不自知。”

 一瞬间,怒气在他地血脉中,心脏里搏动的宛若沸腾的岩浆。

 有人胆敢亵读他的爱情!将他的婚礼鄙夷为政治上的因素!用嘲弄的口吻指责他的挚爱!

 即将到来的,是他此生中唯一的婚礼。完美神圣无暇,怎能让愚蠢地流言蜚语给玷污!

 这些人真当他懦弱得不会生气么?皇室的教育,让他读《君王论》,他有几百种法子,让无事生非者尝到最毒辣的苦难,让所有心怀不轨的人瞧瞧,拜伦未来的皇帝,发怒时是何等的威严。

 仁慈不代表无知,大度不代表软弱。

 他刚准备快步走上前去,想瞧清楚是谁在冒犯。

 “殿下,仪式正式开始了,请接您的新娘。”礼仪官的声音。

 说闲话的人被惊动,走廊转角处传来慌张地脚步声。

 他无心去追了,因为他看到了世间无双的美人儿。

 金丝般的秀头梳成了漂亮的发髻,额上竖着迭香花瓣造型的蓝钻王冠,纯洁的拖地薄绢白婚纱包裹着那美妙的身躯,脸颊涂了淡淡的金粉,嫣红的滴。

 “你终于是我的了。”他想。

 铺着红地毯,漫长走道的两侧,宾客们已然坐好;身着红衣法袍的主教,正将掺了玫瑰香的清水放在弥撒台上;父王在二楼的观礼小阳台,隔得太远,瞧不清父亲脸上的表情,只看见他倚靠在御座的右侧,左侧放置着由洁白羚羊角堆砌成的几案,上面躺着一本厚厚的福音书。

 那是皇室婚礼古老的传统,传说当主教宣布两人正式结为合法夫时,天国的父会莅临人间,端坐于凡世之王的左边,为新人祝福。

 圣洁的音乐,隆重的礼炮,教堂外万民的欢呼,随着两位新人在红地毯上前行的步伐,纷纷起立的嘉宾。

 “…在天国的见证下,朱利尔斯·冯·科摩与佩姬·唐·莱因施曼,正式结为夫,此婚姻受世俗律法与神授之权庇佑,神圣不容侵犯。”

 “我想吻你,吻你的红,吻你白净的肌肤,吻你芬芳的身躯,只要想到你,我便能战胜世间最恶的妖魔鬼怪。”朱利尔斯呢喃着,他继续回忆着。

 婚典和月旅行,奢华而且醉。

 他对新婚之夜应当发生的场景,早已盘算了无数遍,那将是充满**和爱的,是滚烫的,有鲜红的葡萄酒,有爱人轻拂的鼻息,她会偎依在自己的怀里,龙胆蓝的明亮眼眸中满是朦胧的雾,他会给她述说世间最甜蜜的话语,也许她还会说“好吧,亲爱的朱利尔斯。我想我一直弄错了,你是个能给我幸福的男人。”

 这一幕没有发生。

 美好地梦境消逝,残酷的现实重新包围住他。

 “我想我们应该分睡。”

 “可我们是夫!”

 “这世上,有哪个国家的哪条律法,规定子一定得和丈夫配?”她回答。

 瞧瞧,这是什么词,配?

 古朴的说,那发乎本能的行为。叫夜礼;罗曼蒂克的说,叫爱之旅,百科辞典上叫媾,民间没文化的人直接喊上

 她非得故意用这种俗到极点的词来形容么?

 可能她是气愤于婚姻中地政治因素,没关系,他会慢慢让她相信,他对她的爱没半点杂质。

 一切都会好转的。

 …

 他笑出声来,痴狂的笑声在寂静的房间中,无形地显得略微诡异。

 渎神者的魂灵无言地倾听着,它一直在琢磨储君所经历的这场绑架。其中的疑点。

 它需要这个可怜蛋的身体。但在占据之后,想恢复以往的神力,还需要拿回永恒之柜。它可不想重生没多久。就被区区地绑匪撕票,扔进海里。

 不过从匪徒地态度中来看,他们似乎不想伤害朱利尔斯。

 圣城安诺并不是一片充满纯洁信仰的净土,他昔日见识多了各种阴谋诡计,它推测到,这群绑匪想对付,或者想得到的,另有其人。

 储君只不过是被利用地对象。

 当然,这推断没必要好心地说给朱利尔斯听,它只需要静候事态的发展。来等待最恰当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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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窥探孔望进去,那个年轻的男人,嘴角带着笑,眼神却呆涩,整个人显得死气沉沉。

 “我是否干得太过了,毕竟他并非我的仇人。”福兰合上窥探孔的遮板,皱着眉头想,就算他用所能提供的最好环境,礼遇着储君。除了人身自由,他不会受到任何苦痛,也一直运用自己的学识,研制‮物药‬,来治疗对方精神上的顽疾,但这些行径都是虚伪的,掩盖不了幕后阴险地罪恶。

 这念想只能徒增良心上的煎熬,福兰早已无法回头。

 “你又心软了?”劳薇塔感地察觉到,头儿神情中的阴郁。

 她其实很难理解这种别扭的思维模式,既然决定复仇,就得抱着放弃一切的决心。

 头儿不缺乏决断力,具备着足够的意志力,懂得驾御事物和人心,但太过清醒,清醒得开始厌恶自身。

 恶得无视任何道德的人,在世间是不存在的。任何人干坏事时,总会为自个找借口。

 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正义,就如一棵树上没有完全相同地叶子,世上即便公认的正义观,折到每个人的心中时,都会因为各种的理解,产生变化。

 强盗抢劫富人,会喊着劫富济贫的口号,让自己的行径宛若是公正大义的美德骑士;黑帮拿着刀具械,为了地盘互相砍杀时,会念叨着都是为了兄弟手足;暴君录削人民,也会想着既然神灵让他坐上御座,就代表着认同他的所作所为。

 人擅于麻痹自己的精神,让他们的言行显得正确凛然。

 “他们有罪,我便代替公义来审判”、“复仇是天赐的权利,这无关善恶,是人无法录夺的天”、“干,老子没错,错的是他们”任何借口都好,只要随便找一个,头儿就不会表面上坚强,内心却不停受到煎熬。

 他无法掩盖仇恨,于是走上复仇之路,可同时,他也没觉得自己就是正义的使者,正在做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地狱中仰望天国?

 这简直是傻子的逻辑,只存在于书中的浅薄句子。

 否则以凡人的精神,是支持不住的。

 “不是心软。”在灰眼姑娘胡思想时,福兰回答道“只是,我觉得自个虚伪。”“虚伪不是贬义词。“劳薇塔说道“那代表人终于长大了。”“长大?”福兰哑然失笑“我很久以前,就不是孩子了。”

 “也是。“姑娘微微靠近点,手缓缓伸向男人的裆部,技巧的挑逗着“嗯,的确不是孩子的了。“对就对,错就是错,黑白分明。

 只有孩童才这么觉得。

 世上的事儿,哪有这般清晰明了的。

 在炙热的坚,挤开紧实濡的通道时,劳薇塔爱怜地摸着男人的头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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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了,想说点什么,想了想,米什么好说的。

 只能说,在新的一年,我着实是应当勤奋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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