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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仁义堂三杰
 威士忌的度数不算太高,但也不低,喝下去让人觉得有种温温的火在升腾,但是处在安装着中央空调的舞厅里,却没有燥热的感觉,但很能助兴。左边的长发女郎此时,一杯酒喝下去,已然恢复了常态,脸上红润起来,眼睛袒出天然的媚态,毫无做作感。这个舞厅的女郎应该是经过精心挑选的,本身都有姿,只是打扮得太过丽,让人有种发自内心的抵触。

 只见她望着文风,眼泛离,身子也紧紧地贴过去,粘声说道:“小帅哥,今晚能不能把我们带出去,我们姐妹免费陪你。”另一边的卷发女郎更是大胆,放下酒杯,就往文风的身下摸去。

 文风闻言,几乎笑出声来。旁边的冷血也僵硬地扯了扯嘴角,文风暗想,这福可不能享。他伸出拿去卷发女郎的手,淡淡地回道:“今晚我还有事,两位小姐陪我喝喝酒,就行了。”

 那两个女郎闻言脸上出明显的失望。文风见状,微微一笑,从兜里掏出皮夹,拿出几张港币,扔到桌上,说道:“这算是额外给你们的小费了。”

 那两人见到好几千块钱,眼里顿时冒光,伸手就一人拿了几张,回头看着文风,眼神里即有惊讶,也有欣。两个女郎把钱装好后,神态又恢复职业的媚态,一左一右地敬着文风喝起酒来。

 这时门口处传来一阵儿躁动,三个人走了进来,当先一人穿着黑色紧身体恤,下身是黑色皮,胳膊上着巨龙纹身,平头,染白色的头发,直直的,很酷,脸色微黑,厚嘴,大眼睛,脖子里挂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项链,看起来很有爆发力的一个青年,他的身后跟着两个马仔。

 见他进来,顿时围上去好几个人,看样子,应该是看场子的小弟,穿的服装和打扮也是各异。这就香港黑帮的特点,与世界上任何一个黑道组织不同,不像台湾和日本等西装革履,黑衣黑,或者别的统一服饰。他们穿着顺便,和普通的小混混一样,但无论哪里的帮派,都不敢小视他们的实力,这些人砍起人来,也是极度疯狂。

 “山哥来了!”文风身旁的卷发女郎,抬头看看兴奋地说道。

 文风听了,有种想晕的感觉,难怪打扮看着这么熟悉,就连绰号也一样,活的一个电影里山的摸样。想到此,文风哑然失笑了。

 左边的长发女郎,看见他笑的奇怪,诧异地问道:“小帅哥,你怎么突然笑了?想到什么开心的事情了?”

 “哦,没有,我是觉得身边有两个大美人陪伴着,觉得开心,就不由地笑了。”文风笑着回道。

 两个女郎闻言咯咯地笑了,上身急颤,前的丰盈,快要坠落似的。过了一会儿,卷发女郎才说道:“嘴巴真甜,看来你一定很讨女孩子喜欢了,怨不得不要我们这样的人。”

 “哪里。对了刚才,你说的那位山哥,是做什么的?”文风有意问道,但样子表现地很随意。

 卷发女郎闻言,样子难得地出羞涩,眼神里出一种向往的神色,又看向了正从舞池边走过的那个白色平头。

 “西西,怎么了,小真,又想山哥了,被他宠幸了两三次,就这么依恋了。”长发女郎嬉笑地调侃道。

 卷发女郎闻言,脸上更羞,小声争辩着:“没有了,我哪里有那个福气。.ㄧбΚ”

 “看你羞得,你还没福气,我们想,山哥还不要呢。”长发女郎笑着说道:“说实在的,接近不上南哥,能被他手下的第一号猛将宠幸,那也是种幸福。”提到郑浩南,她的目光惘。文风听了,心里的兴趣愈发浓厚了。

 “唉,山哥啊,是我们南哥手下第一号猛将,在铜锣湾,是出了名的敢打敢拼,他和南哥另一个手下天二哥,号称仁义堂的小双虎,声名只在三虎三杰之下,按说他们可以自成一系,独自占地盘的。但是他们两人极讲义气,对南哥忠心耿耿。当然,浩南哥也是义薄云天的人,要不然,也不会折服这两个人。上次那个头目是天二哥的手下,如果不是南哥硬着,恐怕天二哥早就带人去找傻标了。傻标是仁义堂三虎的第二虎,为人乖张,是楚耀广的忠心部下。

 其实,仁义堂之所以能打下铜锣湾的大半部分,把洪兴挤在一角,全赖他们三人,没有南哥他们,洪兴早就打回来了。因为南哥他们对区域里的平民也很好,所以很受拥戴,也许就是这点遭到总堂那些人的嫉妒吧。”卷发女郎幽幽一叹,神色平静,说了起来。

 文风静静地听着,心里也飞速地思索着,过了一会儿,卷发女郎说完了,那位山也不见了。文风想到一点,又不由地笑了出来,便又问道:“浩南,山,天二,怎么和电影里一样啊,还有没有包皮,巢皮,焦皮呢?”

 长发女郎闻言,西西一笑,身子又故意地挨向文风,嘴凑进文风的耳朵,小声说道:“小帅哥,你好坏有,好包皮,巢皮的,哪里这些人啊,那是电影里虚构的,不过,据说那个漫画就是根据我们南哥和山,天二哥画了,不过,他把天二哥在电影里弄死了,闹的我们天二哥好一阵子不率呢。山哥倒是满意,因为那电影把他演活了。有人问过南哥,电影里的陈浩南,像不像他,谁更厉害。南哥只是笑笑,没说什么。就是这么回事了。“

 “是,这么回事啊,听你们两个说了一番,我倒很想认识下你们这位浩南哥了。”文风淡淡地说道。

 “认识,呵呵,小帅哥,虽然你看起来很有钱,但应该没这个这个机会吧,不过,你要想看到我们南哥,倒是很容易,南哥就在这间舞厅楼上的办公室里,这里是仁义堂铜锣湾的分堂,南哥是扛霸子,平时没什么事情,就常在这里的。山哥和天二哥分别带人在东面和西面,带人和洪兴打呢。

 今天山哥回来了,应该是去见南哥的,你如果再在这里多呆会儿,也许南哥很快就下来了。”长发女郎笑着解释道,她的话声里有种强烈的依赖感和自豪。

 文风知道长发女郎刚开始那句话的意思,是说他没这个资格,不过,他没生气,心里想道:“看来这个郑浩南很有一套,这样的人倒是可以。在香港这么大的帮会里,找几个讲义气的人,已经不容易了,能令下面的人,而且还是坐台的小姐,这么佩服的。更是少之又少了。”想到这里,文风轻轻一笑,回道:“好吧,反正还有瓶酒,我就多呆一会儿吧。”

 两个女郎闻言很高兴,在舞厅里,遇到这样英俊又多金的帅哥,不容易,她们岂能放过。何况,喝喝酒,就能挣那么多小费,谁不愿意啊。她们这样的人,其实出身多是悲苦,或者穷困,要不就是小的时候当小太妹,被人骗得卖身,卖到麻木了。在人前强言欢笑,在背地里却要抹泪。正是因为深知这点,文风才没对她们产生厌恶,而且出手就是几千块港币,也许,心里也有隐隐的同情吧。

 长发女郎给文风的杯子倒上酒,就殷勤地陪伴起来,卷发女郎也尽显媚态,希望能给文风留下好印象,下次来的时候还照顾她们。文风轻轻地喝着酒,他的心里倒真的有种期待,能够见见这位倍受底下人推崇的仁义堂三杰之一。

 就在这时,文风只觉得身边的卷发女郎,突地站了起来,他诧异地抬起头,看向她,就见那女郎,面色激动,手指着舞池方向,尖叫道:“快看,浩南哥下来了。”

 长发女郎也赶紧站起来,邻座的不少女郎也是同样的状况。舞池边上的小混混们更是群情激动,一个个目崇拜地喊出声来:“浩南哥,浩南哥!”小太妹们也是紧向前拥,口里同样喊着那个名字。

 舞厅里顿时更热闹了。文风也不抬眼望去,只见一个人如众星捧月般,被十几个穿体恤的青年环绕着,向外走来。

 此人一头飘逸的长发,里面是黑色紧身背心,外面套着黑色紧身皮衣,下身穿黑色休闲,身材修长,看起来英不凡。长脸,很有形,脸色淡漠,长的很英俊。他的身旁正是山,他微笑地看了看周围的人,就和山说起话来,边说边往外走。周围的手下,驱散着那些小混混和小太妹。

 “他就是郑浩南?”文风嘴角浮现笑意,淡淡地问道。

 长发女郎回身坐下,说道:“对啊,那就是我们南哥。”

 “呵呵,我还是以为是天王巨星呢。”文风轻轻笑了起来。

 “那是当然,我们南哥,在香港的名气可不比那些巨星小,在我们的心里,南哥才是真正的偶像。”卷发女郎坐了下来,自豪地回道。

 文风没在说话,笑着看着,已经走到离他们的雅座不远的郑浩南等人,过了没一会儿,就见文风轻轻地放下酒杯,突然站起来身来,向外走去,他的目光仍然望着前面的方向,那目光里,充满了玩味般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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