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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你问这个做什么?”刚醒来,南怀齐有些体力不支,他眉眼间微前的伤口隐隐作痛。

 于芊芊波光动的灵灿眸子透着心虚,飘移不定。

 “有的细作是被的,他也不想当别人的狗腿子呀!若是有悔意,总要给弃恶从良的人一个机会嘛!种善因才能结善果。”她一脸春光明媚的眨着眼,好似在说:我是好人,我改归正不当细了,你不能捉我,要善待我,我会把你当银子一样对你好,让你每天都欢迎喜喜地笑到嘴。

 好笑又了然的南怀齐主动戳破她的小秘密。

 “其实你已经见过兵符,而且不只一次。”

 “嗄?!”她风中石化了。

 “从你进王府的第一天起,我就命人盯着你的一举一动,不论你做了什么我都了若指掌。”他不可能对北国送来的女人毫无防备,即使已有肌肤之亲,一旦发现有不利南国人的举动,他也一样格杀勿论,绝不留情。

 “…那你知道我…呃,不小心翻了你的东西?”她不说偷,只言“翻”,那不是什么大罪吧!

 “你都放回去了,不是吗?”因为她没拿,所以她还活到现在。

 南怀齐含笑的畔一凝,微,幸好她志在兵符,否则…他口微微发颤,不愿去想他若错手杀了她,此生此世又有谁能让他识得情爱,倾心相许?

 思此及,他大手用力一握,不让小手的主人有离去的一,他会紧紧地捉住她。

 “是…是呀,我什么都…都没取…”

 咦!她怎么心虚起来了,说起话来结结巴巴。

 她似乎…好像…有那么一点印象,好像有拿了什么?

 “不过…”

 她的心往上一吊“不过什么?”

 “我母妃留给我的一块黄玉不见了。”那是他父皇和母妃的定情物,以示此情不渝。

 只可惜玉在人不在,当年母妃的死因父皇连查都不敢查,一国之君竟慑于皇后母族势力。

 于芊芊的心沉沉往下掉,咚了一声“那块玉对你来说很重要吗?有没有一定要找回来?”看了她一眼,他似笑非笑的勾“很重要,黄璧古玉是信物,它在谁的手中,谁就是我的子。”“若是拿的是男子呢!你也当女人娶进门?”她不由得口而出,未去细察他面上神情。

 “四、五百年来,真正拥有它的主人全是女子,它是会认主的,而男子则是代为保管,缘定之再交给命定女子,以此缔结良缘。”他没提的是当初他母妃予他这件东西时,要他亲手送给意中人,有永结白首之意。

 黄璧古玉乃外祖家的传家宝玉,曾促成外祖与外祖母令人称羡的姻缘,直至今,二老依然情意弥坚,外祖此生只得一人,未纳妾室和通房,所有子女皆为嫡出。

 外祖母将古玉赠与长女为嫁妆,本以为能让女儿也和她一般拥有相伴到老的夫婿,但是嫁予帝王夫,两情缱绻又岂能期待,终究是负了多情负了伊,母妃最后仍是香消玉须。

 皇帝与兰妃确实相爱过,也曾是当时一段佳话,只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后宫之中最容不下的便是独宠,佳丽三千哪能容许一人独占帝宠,这样的结果几乎是可以预见的。

 “啊!那我把它还给你…呃,不是,我是说,既然是长者所赐,就该好好珍惜,有朝一它会物归原主的。”于芊芊小心翼翼地看着他的表情变化,心想她怎么就手了,偷了不该偷的传家宝,其贵重叫人承受不起。

 “不用,你留着吧!当是我送你的。”他疲累的阖上眼,与她相握的手不肯放开,感受软绵绵的手温。

 你留着吧!你留着,你…你?!他…他知道是她拿的?霍地,于芊芊雪颜红似火,更胜胭脂。

 “你…你确定要给我?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也许…你错了,覆水难收。”她的意思是给出去就收不回来了,不要给错了人再来后悔,高高在上的王爷当配门当户对世家女。

 “我心意已决。”除了她,再无他人能入他的心。

 “王爷…”

 噙着笑,他眼未睁,却暖了笑意。

 “不要哭鼻子了,上来陪我,一个人的太冷。”“你受伤了…”照顾了他三天两夜,于芊芊有点撑不住了,瞌睡虫频频上身,她的确很需要好好睡一觉。

 “一时半刻死不了,我还没让你在我身下辗转承呢!听你生,忘我的娇声…”不忍她小心翼翼委屈自己,他故意调笑道。

 “南怀齐,你不要脸,谁要跟你生了,你才…哼!就不要伤重不举…”她还记得他有伤在身,原本要捶向他口的小拳头改捏他,但太硬了捏不下去,又看见他下shen搭起的小山丘,顿时又羞又气地赧红双颊。

 “不举?”他将握着的手拉向那硬物吓她。

 “芊芊,它等着你,不会很久的,等我的伤一好…”她再也说不出话来,只顾着脸红,红肿的眼眶残留璧莹泪光,她看了看他青松未刮的俊容,心下一酸地将头枕在他臂膀,轻轻地鼻,悄然滑落的泪水了颊畔。

 当温半城等人端着煮得糜烂的红枣百合粥进入账中时,看到是相偎同眠的颈鸳鸯,俪影双双的温馨情景,王爷的面容上带着浅浅笑靥,两人孩子般无忧的亲密相拥,仿佛这世间再无人能将他们分开,此时帐中一片宁谧,岁月静好。

 “要不要叫醒他们,粥要凉了…”不用人嘱咐,玉林很机伶地放低声音,怕惊扰了酣睡中的人。

 “嘘!小声点,由他们睡吧,两人都太累了,让王爷安心养伤。”下雪了,应该暂时不会有战事。

 “嗯,我们出去吧。这见鬼的天气呀,真叫人不舒服…”眼睛,壮的温半城眼中泪水满溢。

 是不舒服,两眼都发涩了,看到王爷与心上人情意绵,他不免想起远在京城的家小,他们如今可安好?

 年关近了,战事还是持续。

 回不了家团聚,这个年过得好凄楚。

 “捉到细作了?”

 “是的。”

 “秦王的人?”

 “八九不离十,他宁死不吐实,咬碎口中的毒自尽而亡,不过在他身上搜出秦王府的令牌,另有一封密函也被他下肚了。”临死前还来玩这一手,叫人又气又恨,想将人碎尸万段。

 “取出密函了吗?”说话的人语气冷酷,似乎将人当砧板上的宰割实属平常,脸上并无多余神情。

 “取出了,是给北边的狼族,告知我方粮草的存放处,落款处已糊掉了,没法当成证物。”把人开膛剖腹只需一刀,掏出肠呀胃的,死人很安静,不会挣扎。

 这场战役中,最重要的是粮食,兵士们若挨了饿又怎么打仗,只有等死,任人宰割的分,未战已先败。

 狼族与犬部、夷狄、科尔沁等均属北疆七小柄,但狼族的土地更贫瘠,民风更栗悍,男女皆能拉弓雕,因国中草原稀少多是山岩,光靠放牧、打猎是养不活一族人的。

 因此年年他们在秋收的季节四处行抢打劫,赶在冬季来临前备妥过冬的御寒衣物和足够的食物,掠夺成了他们唯一的谋生手段,狼族不擅耕种,血里的民族天是杀戮,以杀来获取所需的一切,包括女人。

 但是在南怀齐来到北疆后,狼族不再那么顺利抢得油、盐、米、布疋、茶叶等物,所以他们改抢其他国,自家门口窝里反,让南怀齐带领的军队能安心的抵御北国大军。

 不过一说到粮食,狼族的人就有如雪地里的灰狼一般两眼发亮,饿了许久的他们根本不会放过,贪婪地瞪着大眼盯得死紧,不管刀剑、盾牌阻拦,杀红了眼也要悉数抢回。

 所以南人营区内的军粮绝对是一块肥,一旦让他们得知正确的位置,肯定是倾巢而出,到时,又会是腥风血雨的厮杀,死伤无数。

 秦王好谋算,利用偏远小柄的凶狠置南怀齐于死地,不给他任何息的机会,不能为他所用的人便是敌人,绝对不留活口,也绝不养大一头虎视眈眈的猛虎。

 “无妨,知道是何人下的暗手也好提防,光凭一封书信和一名死士是取信不了人的,证据太过薄弱,一动不如一静,让对方先沉不住气。”谁先动谁就落了下风,用兵戒躁。

 躁者,兵家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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