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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余安朵没有赖贪懒,一股脑儿从被窝钻出来,精神抖擞的走向距离不过几步远的浴室刷牙洗脸,准备出门上班。

 她目前在一家贸易公司担任秘书,因为工作能力好,颇受老板倚重。

 她每天都要早老板三十分钟进办公室,把老板需要的早餐、咖啡、报纸通通准备好,还要无接轨的妥善安排好当天行程,藉此换取还不错的薪水。

 忽地,听闻搁在房里的手机响了,余安朵直觉想,大清早就有电话进来,怕是老板要代什么要事,她赶紧吐掉嘴里的牙膏泡沫,随意漱了漱口,接着再用媲美职选手的英姿朝手机一个飞扑——

 “喂,早安,我是余安朵。”甜美的嗓音将铃声彻底接杀出局!

 “安朵,是我啦,跟你说喔,我今天临时要跟我家老板下一趟高雄,本小姐现在正坐在前往高铁的出租车上,我怕今天晚上赶不及回台北,我们改约后天吃饭好不好?时间、地点不变。”涂奂真的声音透过手机从城市的某个角落传来。

 听见是好友的声音,余安朵心情放松大半,直觉回答“喔,好啊。”

 可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总觉得说不出的古怪…

 都说天上一天,地上一年,依此时间差换算下来,回到过去一个月,充其量就是打个呵欠、作场微不足道小梦的时间,这么说今天应该是涂奂真婚后第二天才对!

 在整整呆滞两秒钟后,余安朵突然回过神来,对着手机那端的涂奂真提出质问:“等等,奂真,你什么时候回台湾的?你现在不是应该跟徐大庆在法国度月吗?”

 电话那段的涂奂真先是陷入短暂的沉默,须臾:“余安朵,你到底还是不是朋友啊,哪壶不开提哪壶,你是存心想让我伤心的吗?我上个礼拜已经正式跟徐大庆那个吃回头草的烂马彻底分手了,我们玩完了!昨天我刚疗完情伤从韩国回来,最好我还会跟他去法国度月啦!”气死。

 分、分手了?!

 真的假的,奂真跟徐大庆分手了?这怎么可能?他们俩打从开始谈恋爱的那天起就一路恩恩爱爱直到步入礼堂,交往两年连争吵都没有过几回,怎么可能会分手!

 她忍不住在心里纳闷,难道是因为她违反常规回到过去,改变了未来,还是说她根本就没有回到二零一四年,整个跑错了时空,要不怎会平白冒出这么一段她所不知道的事情来?

 余安朵握着保持通话中的手机,迅速来到小书桌前,伸手抓来桌历仔细看了一眼——

 二零一三年?!

 她果然没有回到原本二零一四年的时间点!

 “怎么会这样?”余安朵很是不解。

 该不会是所谓的时光机后继无力,才会发生原本该跨越八个年头的时光里程却整整少了一年的乌龙错置事件吧?

 “余安朵?余安朵?你有没有听到?可恶,不会又收不到讯号了吧?”出租车上的涂奂真忍不住拍打手机“喂喂喂?”

 余安朵回过神,赶紧回应“喂,奂真,别喂了,我有听到。”

 “刚刚到底是你的手机有问题还是我的?”

 “应该是我的吧。”当智能型手机大行其道的现在,余安朵就是那个拉低整条街科技水平的祸首。

 “小姐,拜托你赶快去换支新手机好不好,每次讲到一半就收讯不良,更别说有时候想LINE你,才发现你根本没LINE,实在害我很抓狂。”

 她莞尔一笑“好好好,今天下班就去换,以后我们就可以LINE来LINE去啦!”

 “这还差不多!”

 “你现在还好吧?你说我是不是睡昏头了,居然会梦见你跟徐大庆结婚,Sorry啦。”

 “没事,我自己也还在适应单身的日子,你放心,本姑娘没那么容易就被小小的失恋击垮,我可是越挫越勇的涂奂真。不过,容我最后一次提醒你,以后不许再把我跟他扯在一块,就算是作梦也不可以,知道吗?!”

 “是,遵命!”

 “先不跟你说了,我要下出租车了,后天见面再聊。”

 “OK!掰。”

 挂了电话,余安朵一个人静静在椅子上坐了好一会儿。

 兴许是有了一次穿越时空回到过去的经验,是以面对这次的时空错置,她显得很平静,只是她很不解,为什么会是二零一三年?难道未来已发生的事情都改变了吗?

 想得入神之际,手机再度响起,这次不是谁来电,而是提醒她,再不出门上班就要迟到了。

 糟糕!她连衣服都还没换,这下打卡要来不及啦!

 一阵乒乒又乓乓后,余安朵总算在混乱中整理好一切,化身美丽又优雅的OL,火速奔向捷运站。

 美国纽约市曼哈顿上东城的一处公寓里,向之谦正在加紧脚步进行最后的打包动作。

 一旁的大上,皇甫衍歪着身子,疑似在扮演尸体,整个人一动也不动。

 “干么突然这么急着赶回去?”

 向之谦要是回台湾了,他一个人留在美国肯定很无趣,皇甫衍光想就浑身发懒提不起劲儿。

 “我爸病了。”

 前些日子向之谦接到父亲从台湾打来的电话,电话中,他没有听到熟悉的声若洪钟,而是怎么都不该和父亲画上等号的疲惫与虚弱,细问之下才知道父亲病了。

 一场谁都没看在眼里的小靶冒,最后演变成肺炎,让大树般的父亲差点倒下,听到父亲在医院里住了大半个月,身为儿子的他竟浑然不知,更别说是守在病榻旁为父亲递一杯温开水,一股强烈的内疚与自责蓦然涌上。

 饶是向子谦一直不肯去面对,却也不得不承认,记忆中的父亲终究是不敌岁月的冲击,迈向了衰老。

 过去是父亲替他撑起头顶上的这片天空,给他呼吸的空间,他才能假留学之便,自由自在的留在美国多年,现在该是轮到他替父亲扛起肩上的重担,让他老人家好好口气的时候了。

 电话里,父亲试探的问了句“打算什么时候回来?”

 向之谦没有半点犹豫,不假思索立刻回答“我马上回去。”

 是以,才有了现在的打包动作。

 他永远都不会忘记爸爸在电话那端,开心得几乎说不出话来的瞬间。

 “你又不是医生。”

 “我当然不是医生。但我比谁都清楚,虽然没有明说,我爸一直很希望我能早点回去帮他的忙。再说,我也是真的早就该回去了。”

 当初只计划在美国待个四年,待念完大学就回台湾,可谁也没想到四年过后他会留下来继续攻读研究所。抱着“好吧,就再待个两年”的想法念完了研究所,他依旧没回去,反而去了楚氏集团的美国分公司开始他的职涯。

 前前后后算起来,他离开台湾也有七年了,而这七年的时间,父亲始终没有说过什么,默默地尊重着他的每个决定与去留。

 向之谦一直没有跟别人说起,这些年在美国生活表面上看似勇往直前,其实心里却老觉得有种茫然着慌、不知所终的不确定感,直到这次真正下定决心回台湾,心情反而觉得前所未有的笃定、踏实,再没有那种惘与困惑,甚至还有点跃跃试的兴奋。

 七年了,他不敢想象七年过去,记忆中的台湾会变成什么样子,还会是原来的模样吗?

 想着想着,忽地,一张噙着泪水可怜兮兮的清秀脸庞无预警的从脑海中跳了出来。

 她还好吗?身边可有其他人了?

 她依然忠诚的在等着他的归去吗?还像七年前那样一心一意的喜欢着他吗?

 “少了你,以后我多无聊呀。”皇甫衍情绪有些低落。

 他回过神,笑道:“一起回台湾。”

 皇甫衍很不赏脸地当场打了个哆嗦。“这个玩笑不好笑,光是想到回去后得被每天打着勒死人不偿命的领带、穿着乏味到极点的西装,不分在办公室里工作、开会、加班,我就有种快要窒息、不过气的感觉。”他边说还不忘边表演濒临窒息无法呼吸的样子。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再怎么不肯面对,总有一天你还是得面对,时间早晚罢了,难不成你真想一走了之?”

 “这个嘛…不急、不急,再让我躲个几年好了。”皇甫衍骨子里的自由基因很顽强,抵死不肯轻易就范。

 向之谦不再勉强,朋友多年,他自然是知道皇甫衍有多反骨,越是他,他少爷就跑得越远,真不他了,也许等哪天玩够了,他自然就提着脑袋乖乖回来就范。

 突然似是想起什么,皇甫衍问:“乔丽雯知道你要回台湾的消息吗?”

 黑眸扫来一束冷飕飕的目光“我回不回台湾是我的事情,与她无关,她不需要知道。”

 “哎呀呀,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皇甫衍诗兴大发。

 说起乔丽雯,那真是孽缘一段,七年前一路从台湾追到美国来,整整死活赖了七年,结果向之谦别说心都没动一下,就是眉头也没有为她皱过一回,完全当空气处理。

 或许有人觉得乔丽雯痴心绝对,但皇甫衍就是忍不住要怀疑,此人神经病来着吧?要不,对着一个从不正眼看你,心里没有你,把你当空气,路上遇到了还会一度想不起你的男人,正常女孩子早闪得远远了,乔丽雯到底是在痴哪一国心?如果今天向之谦不是向之谦,只是个路人甲,她还会如此吗?

 好啦好啦,他比较机车,一天不怀疑人,身上细胞就不痛快,看来,他真的比较恶,而且只怕还会继续恶下去。

 向之谦斜睨一眼,冷笑道:“朋友这么多年,都不知道你原来这么风雅。”

 “哈,你不知道的可多了,好说好说。”他帅气潇洒拨浏海。

 “既然这么风雅,可不可以不要在我上做蛆状,快点来帮忙行吗?”看来,最大剂量的耐心也不敌皇甫衍的死德

 “靠——北边走啦你,居然说我是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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