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高级住宅区的路旁,一名年约二十来岁的女人一脸为难的盯着手机已经二十分钟以上…
罗南薇把手指放在通话键上至少有一分钟之久,最后还是没按下去。她移开手指,旧得可以“作古”的诺奇亚3310突地响了起来,显示这支以耐用出名的手机仍是“服役状态”
被突然响起的铃声吓了一跳,罗南薇一个不小心就按下了接听键,一按下,才发觉自己干了蠢事。
我干嘛接、干嘛接、干嘛接、干嘛接…
心中早已泪眼如瀑,但罗南薇还是没有种挂电话。
她将手机贴上耳朵,微弱地轻答了声“喂。”
“快要到了吗?”
电话那头的人劈头就问,从声音听起来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也对,今天他生日。
“我…我还在路上。”罗南薇心虚地道。
其实早在半个钟头前,她就已经到了这个小区,可是看到这里的人就连下人都穿得比她体面,她就愈发迈不开步伐。
“妳人在哪?我派司机去接妳。”
“不不不。”罗南薇连声拒绝。
要是让自己的情人知道她“罚站”了快半个小时,他肯定会非常的生气。
“那妳什么时候会到?”黎定嘉问。
“我…我…”罗南薇支吾了半晌才道:“不如我不要去了好不好?”
“妳说什么?”电话那头的男人声线突地
低了下来。
呜呜呜,你不要这样,我压力好大。面对情人的强势,她只觉
哭无泪。
“我只是觉得我不去,可能比较好…你看嘛,我根本不适合那种场合对不对?去了也只是让场面变得尴尬。”罗南薇低声道。
有一个条件太好的男朋友也是一件让人为难的事啊!特别是你自身的身分背景与他极度不配的时候,那压力可真是大得让人受不了。
只是罗南薇的烦恼跟别人不太一样。
别人若是
了家世太好的男朋友,怕的会是对方不肯给自己一个名分,但罗南薇烦恼的却是黎定嘉太想给她一个名分。
呜呜呜,她可不可以不要?反正她从一开始跟他在一起时就没预想可以麻雀变凤凰,虽然…
虽然中途有段时间,她也曾因为过得太幸福,而忘了自己的身分,最后还不是被狠狠敲醒。
现在她是连梦都不敢作了!他能不能不要这么坚持?
美梦醉人,梦醒却能让人心碎了无痕,这个道理,罗南薇比谁都清楚,毕竟之前的经历虽不见血,却比任何伤都痛。
与其作一场美梦,之后再来面对梦醒后的尴尬,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过,至少失去的时候不会再痛得连呼吸都困难。
“哪里不适合?”电话中传出的声音已经带着山雨
来的气息,暴风雨前的宁静也不过如此。
“很…很多啊!”罗南薇急得都要哭出来了。
“什么叫很多?妳说。”黎定嘉追问。
“你…我…”罗南薇原本就不是能说会道的人,这一急就更结巴,又“你我”了好一会才道:“你…你的朋友都不喜欢我。”
罗南薇小小声地说着,明明是在跟电话讲话,身子却不由自主地缩了起来,彷佛她现在正暴
在那些人的目光之下。
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到那栋漂亮的别墅时,他的朋友是用怎样的眼光看她,更记得第二次到那栋别墅时,遭遇到的是如何不堪的事!那些事她如今想起来都还会忍不住瑟瑟发抖。
她怕了,她是真的怕了!
罗南薇心想,那样的事一次就足以令人胆寒心惊,若是再来一次,她真的会连活下去的勇气都失去。
“我没有那种朋友。”黎定嘉的声音似乎又更低了一些“若是有人敢嫌弃妳,我就跟他绝
。”
还是会为了他的话感到甜蜜,罗南薇感叹似的摀住
口,心想,果然女人总是喜欢听好听的话,不论这些好听的话是真是假。
“不然…不然让我先去买一件衣服,我保证这次一定会买好的衣服。”有些动摇的罗南薇小小声地求道。
罗南薇第一次到黎定嘉家时,穿了一件新买的洋装。
她很少买新衣,更不用说是买不实穿的洋装,那是她有记忆以来,第一次买了洋装给自己,结果却被他的友人认出那件洋装的款式仿冒名牌,还直言仿得很
糙。
当时别提有多糗了。
其实他们误会了,她不是爱慕虚荣,只是在路边摊上看到这件洋装,觉得很好看,价格也可以接受才买的,真的不是因为它是仿名牌款,但那些人投注在她身上的眼神是那么不堪,让她连辩解的话都说不出来。
当时的场面之不友善,即便她从小受惯了白眼与冷嘲热讽,还是难受得头皮发麻、四肢发冷。
这一次,她本想狠下心到百货公司买一件真名牌,就算那件衣服可能比她一个月薪水还多,她也决定把心一横咬牙买了,结果却是黎定嘉不肯,坚持她穿平
的衣服过去就好。
崩溃啊!这个要求比教她砸钱去买一件真名牌还要难以接受,她都想给他跪下了。
黎家大少的生日宴会上,世界各大名牌衣着的出现率堪比巴黎时装周,他居然要她穿一身路边摊过去…
“不用,妳平时穿什么就穿什么,没必要配合别人,要是有人敢嫌弃妳的衣服,我就跟他势不两立。”黎定嘉道:“妳只要过来就好。”
还势不两立咧!一件衣服是能结多大的仇?罗南薇被他逗得噗哧一笑,却没怎么把他说的那些话当真。
“可是…可是…”罗南薇又可是了好几次,实在找不到借口了,才诚实地道:“我…我对你家有阴影。”
黎定嘉沉默着。
“你家我去过两次,是怎样的情况,你都知道。”罗南薇哽咽着道:“你明知道我们不合适。”
黎定嘉和她原本就是天与地、云与泥的差距,两人的感情起始于欺骗,结束于心碎,两人现在还能再次走在一起,在她看来完全就是她自己太犯
,不懂记取教训。
简单来说就是一句话,记吃不记打!
明明都已经被伤得那么深,被伤到觉得无法再继续而离开了,但只要他哄一哄、招招手,自己就又回到他身旁。
别说他的朋友,连她都很看不起自己啊!可是她也没办法,因为她就是这么爱这个男人,真是爱到卡惨死。
至于现在…她很喜欢目前的生活,真的。
横竖她从懂事开始,就不认为自己有资格,或说是有机会得到一个正常的家庭,所以她不介意与他这么含糊地过日子。
就算是当一个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她就已经觉得幸福无比。
可黎定嘉就是不肯
足于目前的状态,总是千方百计要给她一个正式的名分,要她相信他们可以在一起一辈子。
只是她已经不敢再相信了。
“我知道。”黎定嘉的声音平静且毫无情绪起伏地道:“两次都是我一手策画主导的,我当然知道。”
不是没猜到…不,应该说不是不知道,否则她当初就不会选择离开,但听他亲口承认,她的
口还是好痛好痛。
就像那两次,她彷佛被硬生生撕掉所有的伪装,被迫将内心最柔软
感之处暴
在众人目光下接受凌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