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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胡大掌柜
“还有一宝用不着你说我也猜得出了。”

 大小姐笑道“三宝堂中最宝贵的一宝当然就是你。”

 胡大掌柜大笑:“对,完全对,我若不是宝,怎么毒不死?”

 “就因为江湖中都说你毒不死,所以我才想试试你。”

 “现在你已经试过了。”

 胡大掌柜道:“好像已经应该轮到我来试你了。”

 “试什么?怎么试?”

 “试试你能不能避得过我的‘凤凰展翅’!”

 他的脸上虽然还在笑,眼睛里却已出杀机。

 他的人虽然没有动,两只手的手背上却已有青筋凸起。

 大小姐眼珠子又转了转,忽然道:“你真的相信我就是‘灵’?你为什么不先间问我,被你吊起来的这个人是谁?”

 胡大掌柜盯着她,眼睛连眨都不眨,好像已下定决心,绝不回头去看那个水晶人。

 他用不着再为一个已经被吊在网子里的人分心,不管这个人是谁都一样,但他却还是问:“那个人是谁?”

 “其实他根本不能算是一个人。”大小姐道:“他只不过是个瓶子。”

 “瓶子?什么瓶子?”

 “装毒药的瓶子,里面各式各样的毒药都有。”

 大小姐道:“所以只要你的手敢动一动,就死定了!”

 “谁死定了?”

 “你!当然是你。”

 大小姐柔声道:“只要他对你吹一口气你就死定了。”

 胡大掌柜大笑:“不管你说什么都骗不过我的。”

 他大笑道“我这人长得虽然像头猪,其实却是条老狐狸。”

 “只要你的手一动,你就立即是条死狐狸。”

 胡大掌柜的笑声忽然停顿。

 这次说话的人不是大小姐,当然也不是他自己,说话的人就在他背后,离开他绝对不会超过三尺。

 他身子突然拔起,凌空翻身,立刻就发现本来吊在网子里的人已不在网子里。

 就在他下决心绝不上这个小姑娘的当,绝不回头去看的时候,这个水晶人已经从他的网子里身而出,到了他的背后,他的网子已经到了这个人手里。

 胡大掌柜还是上当了。

 这个水晶人,虽然不是人,也不是瓶子。

 这个小姑娘又说又笑又唱,就是为了要让他从网子里身。

 如果天下只有两个人能从这面银网中身,他就是其中之一。

 如果天下只有一个人能从这面银网中身,他就是唯一的一个。

 他这个人不但是透明的,而且好像连一骨头都有。

 梳辫子的小姑娘笑得更甜。

 “现在你总该知道谁是‘灵’了,只可惜现在已经迟了一点。”

 “的确迟了一点。”胡大掌柜又掠上枯树“幸好还不太迟。只要我还没有死,就不算太迟!就算我要死,你们也得陪着我去!”

 他的一双手已如凤凰的双翅般展起:“就算我要下地狱,你们也得陪我去!”

 就好像“飞云五花锦”、“孔雀翎”、“天绝地灭人亡,无情夺命三才钉”这些在传说中已迹近神奇的暗器一样,江湖中也没有人知道三宝掌的“凤凰展翅”究竟是种什么样的暗器,究竟是用什么手法打出来的,有多大的威力。

 因为看过这种暗器威力的人,通常都已死在这种暗器下。

 但是也没人能怀疑胡大掌柜说的话。

 他说他要他们陪他下地狱时,他的意思就真是要他们陪他下地狱!

 他对他自己和他的暗器都绝对有信心,绝对有把握。

 他的双臂展起,姿势奇秘而怪异。

 水晶人那张本来完全透明的脸上,忽然泛起了一层暗紫的烟雾。

 小姑娘脸上的笑容也看不见了。

 只要有一个人出手,三个人都要同下地狱——只有下地狱,绝无别处可去。

 就在这时候,比较大的一座沙丘后忽然传来了一阵悠扬的笛声。

 笛声柔美悠扬,曲调绵排恻,不知不觉间已吹散了人们心里的杀机。

 两个人随着笛声从沙丘之后转出来,两个小小的人。

 一,个小小小小的小老头,牵着匹青骡,一个小小小小的小老太太,横坐在骡背上吹笛,小小的脸,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小小的一:很白玉笛。

 小方从来也没有看见过这么小的人,无论什么地方“都要比平常人小一半。

 但是他们的身材却很匀称,绝没有一点畸形丑陋的样子。

 小老头头发花白,面貌慈祥,小老太太眉清目秀,温柔娴静,拿着笛子的一双手,就好像她手里白玉笛一样晶宝润圆。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两个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配得真是好极了。

 胡大掌柜没有出手“灵”也没有。

 无论谁听见了这样的笛声,看见了这么样两个人,都没法子再下毒手的。

 大小姐脸上又出花一般的笑颜。

 “老先生,老太太,你们是从哪里来的?要到什么地方去?”

 看见这么样一个可爱的姑娘,小老头脸上也不出微笑。

 “我们就是从你们来的地方来的。”

 他说:“但是我们却不想到你们去的地方去。”

 他的笑容慈祥和蔼,说话轻言软语:“天下这么大,有这么多好玩的地方可以去,为什么偏偏要下地狱?”

 笛声更温柔绵,水晶人脸上的烟雾已消散。

 胡大掌柜忽然掠下树梢,恭恭敬敬地向这个小老头躬身行礼。

 小老头仿佛很惊异:“我只不过是个昏庸老朽的老头子而已,阁下为何如此多礼?”

 胡大掌柜的脸色却更恭敬:“看见风老前辈,谁敢无礼?”

 大小姐的眼睛忽然亮了,吃惊地看着这小老头:“风老前辈?”她的声音也显得很惊讶“你就是那‘千里飞云、万里捉月、神行无影追风望’风老爷子?”

 小老头微笑点头。

 大小姐看着驴背上的小老太太:“风叟月婆,形影不离,这位当然就是月婆婆了。”

 追风叟笑容更慈祥:“想不到这位小姑娘小小年纪,就已有了这样的见识。”

 胡大掌柜干咳两声,问道:“风老前辈不在伴月山庄纳福,到这种穷荒之地来干什么?”

 追风望看着他直笑:“胡大掌柜不在三宝堂纳福,却来到这种穷荒之地为的又是什么呢?”

 “我…”

 “其实胡大掌柜不说我也知道。”

 “你知道?”胡大掌柜仿佛吃一惊:“怎么会知道的?”

 “我们本来就是为了同一·件事而来的,我怎么会不知道?”

 胡大掌柜更吃惊,故意问:“风老前辈说的是哪件事?”

 “就是这件事。”

 他微笑着,慢慢地从身上拿出了一只手。

 一只金光灿烂的“金手”!

 “既然大家都是为此而来的,为什么要一起走下地狱?”追风叟笑笑道“既然我们都已来了,应该下地狱的就是别人了。”

 现在他们已经来了,应该下地狱的人是谁?

 悠扬的笛声远去,人也已远去。

 他们都是为了“金手”而来的。

 在“金手”的号令下,绝不容许私人的恩怨过节存在,不管你是“灵”也好,是胡大掌柜也好,不管你是什么都一样。

 “金手”一现,就已有这么大的威力。

 班察巴那翻身跃起,用一种很奇怪的眼色盯着小方,忽然说出句很奇怪的话:“现在我才知道,卜鹰为什么肯让你走了。”他忽然叹了口气“你走吧,快走!”

 小方不懂,正想问他为什么要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可是说完了这句话,班察巴那也走了,就像是一阵风一样飘然远去。

 他要走的时候,从来都没有人能留得住他。

 昏暗的油灯,混浊的面汤,汤里有沙子,面里也有沙子,吃一口就有一嘴沙。

 可是他们总算来到一个有人烟的地方,小方和“阳光”都把这碗面吃光了,连面汤都喝光。

 在这种边陲上的穷乡僻镇里,看到那些衣不蔽体、满街争拾马粪便的孩子,谁都不敢再暴诊天物了。

 吃完了这碗面,他们就静静地坐在昏灯下,心里仿佛有很多话要说,却又不知道应该从何处说起。

 也不知过了多久,小方忽然问:“你没有听说过追风叟这个人?”

 “我听过。”

 “你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知道。”“阳光”说“二十年前,他就已号称‘轻功天下第一’。这二十年来江湖中虽然人才辈出,能超过他的人还是不多。”

 小方沉默,又过了很久才开口:“我在江湖的时候,有个年纪比我大很多的好朋友,他的武功虽然不太高,可是江湖中的事谁也没有他知道的多。”

 阳光听着,等着他说下去。

 小方又道:“他曾经把当代武林中最可怕的几个人的名字都告诉过我。”

 “其中就有一个追风臾?””

 “有。”小方道“有追风臾,也有胡大掌柜。”

 他没有提起“灵”,在大多数江湖人的心目中“灵”根本不算是一个人,因为谁也不能确实他是否真的存在。

 “现在他们都来了,都是为了‘金手’而来的。”小方接着问道:“‘金手,要他们来干什么?”

 “阳光”没有回答。

 他们都听班察巴那说过“金手”就是富贵神仙吕三建立的一个秘密组织,目的是要在藏人间造成混乱,夺取权力。

 失金被杀的铁翼,寻金断臂的卫天鹏,追杀小方的勾魂手,被吊死在树上的柳分分,都是这个组织中的人。

 现在他们已将组织中的顶尖高手都调集到这里来了。

 这些人是来干什么的?小方和“阳光”都应该能想得到。

 小方看着面前的空碗,就好像这个瓷破碗里,会忽然跃出个精灵来解决他的难题。

 他看了很久很久才说:“他们也不一定是来找卜鹰的。”

 “嗯。”“就算他们是来找他的,他也有没子对付他们。”

 “嗯。”“他的手下高手战士如云,他自己更是高手中的高手。”小方道“如果连他都不能对付他们,别人去也没有用,”

 “嗯。”“不管怎么样,这些事反正都已经跟我完全没关系了。”小方道“反正我已经完全离了他们。再过一个多月,我就可以回到江南。”

 他的声音很低,这些话就好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你没有到过江南,所以你永远都不会想到江南是个多么美丽的地方,那些桥,那些水,那些船,那些数不尽的青山…”

 “阳光”静静地看着他,不管他说什么,她都应声附和。

 可是说到这里,小方忽然打断了自己的话,忽然大声道:“我要喝酒。”

 他喝了很多酒。

 又凶又辣的土城烧,喝到肚子里,就像是一团烈火。

 他记得卜鹰曾经陪他喝过这种酒,喝过很多次,每一次酒后微醉时,卜鹰就会低唱那首悲歌,那种苍凉的意境,那种男儿的情怀,使人永远都忘不了。

 这个外表比铁石还冷酷的人,心里究竟藏有多深的痛苦?

 小方一碗又一碗地喝着,不知不觉间也开始击掌低唱:

 儿须成名,

 酒须醉,酒须醉…

 他没有再唱下去。

 他的声音已嘶哑,眼睛已发红,忽然用力一拍桌子,大声说:“我们回去!”

 “阳光”还是很安祥地看着他。

 “回去?”她问小方“你说回到哪里去?”

 “回拉萨。”

 “你既然已经走了,为什么要回到那里去?”“阳光”淡淡地问“难道你已经忘了,再过一个月,你就可以回到江南了,那是你的故乡,你的朋友,你的梦,全都在那里。”

 她冷冷地盯着小方,又问一遍:“你为什么又要回到拉萨去?”

 小方也抬起头,狠狠地盯着她:“你明明知道我是为了什么的,你为什么还要问?”

 “阳光”的眼睛就像是雪般溶化了,化为了水,比水更温柔。

 “我当然知道你为的是什么。”她幽幽他说“你跟我一样,都知道那些人是来干什么的,你也跟我一样,都不能忘记卜鹰。”

 小方已不能再否认。

 他也不能忘记班察巴那说的那句话。

 ——现在我才明白卜鹰为什么肯让你走了。

 卜鹰很可能已经有预感,已知道有强敌将来,所以不但让他走,而已还要他带着“阳光”一起走。

 不管他自己遭遇到什么事,卜鹰都绝不肯让他们受到连累伤害。

 “可是你自己也说过,如果连卜鹰都不能对付他们,别人去也没有用。”

 阳光柔声道:“你既然已完全离了我们,谁也不能再勉强你回去送死,如果你不想回去,谁也不会怪你。”

 “不错,我也知道谁都不会怪我的。”小方说,·“可是我自己一定会怪自己。”

 “你宁愿回去送死?”

 小方握紧双拳,一个字一个字他说:“就算那里已经变成个地狱,我无论如何也要下去!”

 拉萨还是拉萨,还是跟他们离开的时候一样,天空晴朗,阳光灿烂。

 布达拉宫的圆顶依旧在蓝天下闪闪发光,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没有丝毫变化。

 这古老的圣城就像是他们的友情一样,永远都不会变的。

 他们回到了拉萨。

 “阳光”的笑容又变得好像这里的天气一样明朗,小方的脸色却更阴暗。

 “这里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好像是的。”

 “如果那些人已经来了,已经有了行动,这里一定变得很了。”“阳光”说“每次有事发生时,卜鹰都会派人在城外巡逻示警。”

 她笑得更愉快:“可是现在这附近连一个我们的人都没有。”

 他们还没有进入拉萨圣地,路上只能看见三个人,都是活佛的虔诚信徒,不远千里到这里来朝圣的,三步一拜,五步一叩,用最艰苦的方法来表示他们的虔诚和尊敬。

 他们的精神和体都已进入一种半虚的状态,对所有能够看得见的都视而不见,对所有能够听得见的都听而不闻。

 他们已经将自己完全投入了一种听不见也看不见的虚无玄秘中。

 小方忽然改变了话题:“有些事你虽然看不见也听不见,却还是不能否定它的存在。”

 他眼中带着深思之,慢慢地接着道:“有时它甚至远比能够看得见也听得见的更真实,存在得更久。”

 “阳光”既不能完全了解他的意思,也不懂他为什么会忽然说出这些话来。

 但是她没有间,因为她忽然发现有些事变了,变得很奇怪。

 他们决定先到八角街上的“鹰记”商号去看看动静,再回去看卜鹰。

 所以他们没有经布达拉宫旁边的那条街道走,直接就从大路进入市区。

 街道上的行人已渐渐多了,有很多人都认得出“阳光”

 这里是她生长的地方,她从小就是个明朗热情慷慨的人,从小就非常讨人欢喜、受人,尤其是那些匍匐在泥土中求乞的乞丐们,每次看她,都会像苍蝇看见糖一样涌过来。

 可是今天他们一看见她就远远地避开了,好像连看都不敢看她一眼,就算有些人偷偷地在看她,眼睛里的表情也很暧昧诡秘,甚至显得很害怕,就好像生怕她会为他们带来什么瘟疫灾祸一样。

 她自己知道她还是以前那个人,连一点都没有变。

 这些人怎么会变成这样子的?是不是因为他们都知道小方已经不再是“鹰记”的人?是不是因为卜鹰已经警告过他们,不许他们再跟小方接近?

 这些问题都只有等他们到了“鹰记”之后才能得到解答。

 他们牵着马,很快地走过拥满人群、堆满货物的街道,终于看见了“鹰记”的金字招牌。

 “鹰记”的招牌也还是和以前一样在太阳下闪闪发光。

 “阳光”总算松了口气。

 “朱云看见你的时候,样子说不定会有点怪怪的。”她劝小方“你不要理他就好了,不管他怎么样对你,你最好都假装没看见。”

 小方根本就不曾“假装”没看见,平时终都留守在“鹰记”的朱云,今天居然不在,那些已经为“鹰记”服务多年的伙计也不在。

 “鹰记”的招牌店面虽然全都没有变,可是里面的伙计却已全部换了“阳光”居然连一个认得的人都没有。

 他们居然也不认得“阳光”,居然把她当做了主顾。两个伙计同时上来,先后用汉语和藏语问她和小方要买什么。

 “阳光”觉得很绝。

 这些新来的伙计就算不认得她,也应该知道“鹰记”商号里有她这么样一个人,就像是“蓝色阳光”一样的人。

 “我什么都不买。”阳光说:“我是来找人的。”

 “找哪位?”说汉语的伙计脸圆头尖,长得很滑稽,说的是极道地的京片子。

 “我找朱云。”

 朱云是这里的大管事,可是这两个伙计却好像从来没有听过这名字。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同时摇了摇头:“我们这儿没听说有这么样的一个人。”

 “阳光”觉得更绝了。

 “我看你一定是新来的。”她问这个伙计“你来了多久?”

 “才三天。”

 “你知不知道这里的老板是谁?”

 说京片子的伙计笑了。

 “做伙计的人,如果连老板是谁都不知道,岂非是个糊涂蛋?”

 他不糊涂,所以他说:“这里的老板姓卫,不是燕赵韩魏的魏,是天津卫的卫,叫卫天鹏。”

 “阳光”打马,马飞奔。

 一一卜鹰一手创立的“鹰记”商号,老板怎么会变成了卫天鹏?

 “不知道。”

 所有的伙计都是新来的,都是从外地来的,这些事他们完全不知道,甚至连卜鹰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阳光”相信他们是真的不知道,就算杀了他们,也一样不知道。

 他们也不知道卫天鹏在哪里,老板的行踪,做伙计的人本来就无权过问。

 ——卜鹰呢?

 “阳光”打马,马飞奔,奔向卜鹰的庄院。

 她不能确定卜鹰是不是还在那里。

 想到那些人看见她时的奇怪表情,想到那些人眼里那种暧昧诡秘的神色,她心里已有了种连想不敢去想的不祥预兆。

 但是她一定要去找。

 在他们离开拉萨的这段日子里,这里究竟出了什么事?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变化?所有的问题都一定要先找到卜鹰才能得到解答。

 但是她已经找不到卜鹰了。

 她和小方赶到卜鹰的庄院时,那地方竟已变成了一片瓦砾,所有的亭台楼阁、树木花草都已被一把大火烧得干干净净。

 “好大的一场火。”

 多年后人们提起这次大火时,心中仍有余悸:“火头至少有三四十个,一开始就有三四十个地方同时烧起来,整整烧了三天三夜。”

 每个人都认为那是场“天火”,是上苍降给这家人的灾祸。

 起火的真正原因从来都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想知道。

 “阳光”站在瓦砾间。

 她依;还能分辨出这地方本来是个八角亭,四面是一片花海。每当秋佳,卜鹰空闲的时候,她总是会陪他到这里喝两杯酒,下一一局棋。

 沿着花丛间一条用采石铺成的小径往东走,就是她居住的小院。

 她已经在那里住了十年,她所有的梦想都是在那里编织成的,所有的回忆也全都留在那里。

 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她痴痴地站着,痴痴地看着,看着这一片令人心碎的废墟。

 她没有流泪。

 为了一一个心爱的瓷娃被人砸破,她会流泪,为了一只小猫的死她会哭上半天。

 但是现在她反而没有流泪。

 旧梦依稀,满目疮痍,没有人,没有声音,所有的一切都已化为飞灰。

 一一卜鹰呢?

 “他一定还活着,一定不会死的。”

 她一直不停地喃喃低语,反来复去他说着这两句话,也不知是说给小方听呢,还是在安慰自己。

 小方连一句话、一个字都没有说。

 他还能说什么?

 这里不是他的故乡,不是江南,但是他心里的伤痛绝不比她轻。

 他了解她对卜鹰的感情。

 家园被毁,还可重建,人死却不能复生,只要卜鹰还活着,别的事都没有关系。

 ——他是不是还活着?

 ——如果他还没有死,他的人如今在哪里?

 瓦砾间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一个高大的喇嘛踏着灰烬大步而来。

 “阳光”回过头,看着他。

 “我认得你。”她的声音虽已嘶哑,居然还能保持镇静“你是噶伦大喇嘛的弟子。”

 “是。”这喇嘛说“我叫阿苏。”

 “是他叫你来的?”

 “是。”

 阿苏的神情也很沉痛:“三天前我就已来过了。”

 “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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