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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呃,请问你们还要不要营业,还是我们待会再来,不打扰你们的『含情脉脉』?”

 一道怯生生的女声忽地由背后传来,娇小玲珑的个子几乎让人忽略她的存在,在一堆超过一百八十公分高的男人阵中,她显得特别娇小。

 不过这不是她令人觉得小的原因,而是她畏缩的态度令人轻易的忽视她,过耳的短发总是有意无意的往前拨,像在遮掩什么。

 包夸张的是她在三十七度高温下还穿上高领的白衬衫,颈肩的部位围着一条禅染秋香的丝巾,除了十手指头和一小截小腿外,包得可说是密不透风,叫人看了都替她觉得热。

 而她说话的时候总是看着地上,好像怕和别人的视线对上似,娇弱的身形不住的闪避,任由豆大的汗珠由额间滑落。

 突地,一只指形优美的手轻轻拭去她的汗,如同受惊的小白兔猛地一僵,头垂得更低的想逃。

 “不要怕我,我不会伤害你。”不知为什么,她的怯弱触动他心底的一弦。

 不只是多年的好友巫斯怔忡,连存心捣蛋的云家现任族长也为之愕然,冷漠如无心人的雷米尔竟然主动接近一个小女孩,语气之轻柔像是对情人的爱抚。

 不敢相信、不能相信,无法相信,这是怎么回事,天地变了颜色吗?还是末日审判终于到来,让人惊见奇迹的产生。

 “我不是怕你,我的胆子没那么小,我只是不习惯肢体上的碰触。”她虚弱的笑笑,双肩无意识的一颤。

 她不怕他,反倒怕自己吓着他。

 “你在流汗,你知道吗?”看她辛苦的频频拭汗,雷米尔的手再度往她眉心抚去。

 心疼的感觉如强大的水往他涌来,他就是无法坐视她试凄,想为她做些什么好减轻她的难受,

 她赶忙身子一缩躲过他的手,不自然的一笑“天气热嘛!出点汗表示身体很健康,循环状态良好。”

 她明显的闪躲让他非常不悦,一股油然而生的怒意令他出手攫住她抖颤的细肩。

 “的确很热,你穿太多了。”他做势要解开她衬衫上的扣子。

 途屋里没有空调设备,但是在瞧见她脸上的汗后,室内温度忽然自动的调降十五度左右,适合穿着长袖衣物。

 “啊!不要碰我,我…我身虚畏寒,不能…不能…”她的声音像快要哭出来了,鼻音很重。

 “宝儿、宝儿,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我给你靠。”正义之士赶紧趋前搭救。

 一见好友靠近,心情一松的薛宝儿顿时破涕一笑“没什么,是我太紧张了,没人欺负我。”

 “真的吗?真要吃了亏别硬撑着,我的拳头很硬。”谁敢动她的朋友便是找死,活得不痛快。

 她摇头,一手拨发遮住左边脸颊。“不要大惊小敝了,我是自己吓自己啦!”

 因为她的长相。

 “你喔!别老是在意那一点点小缺陷嘛!相信我,你真的很完美,你有一颗全天下最美的心,不然我也不会巴着要和你做朋友。”

 没错,她是自己送上门的,谁叫她一眼就喜欢她,好像她们是早已认识许久的知己好友,放过她这个朋友她会非常不甘心。

 所以她就硬赖上宝儿,非着她接受自己不可,不管外人的眼光有多无礼,她照样我行我素挽着好友逛大街,当众与人叫骂。

 她可以忍受别人欺负到头上,但绝不可能允许她的朋友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天生的正义感使然,她喜欢当个保护者。

 动容的薛宝儿好笑的轻握她的手“小凤,你该去看眼科了,你的视力出了问题。”

 “什么嘛!你竟敢怀疑我的眼光…”她举起手打算给她一个爆栗。

 但是她没机会施展友善的关爱,认识她们的人都知道她们的感情有多好,做做样子的打打闹闹,不会真伤了彼此。

 可是外人不晓得她们看似恶意的举动其实是一种朋友间的玩笑,当她肘举过肩时,腕间多了一只施的手。

 “小魔头,你不是在纽约?”天呀!她…她这什么打扮?!

 一听到令她头皮发麻的声音,顶着红色鸟窝头的女孩蓦地回头“呃,先生,你认错人了,我是土生上长的台湾人,没去过纽约。”

 “云青凤,你再给我装陌生试试,你化成灰我也认得你。”敢在他面前装傻,她胆子确实不小。

 云清霈一把捉下她头上可笑的假发,柔顺如黑瀑的长发披散而下,精致的五官清的令人眼睛一亮,如同河中的妖

 “喂!你很讨厌耶!不打声招呼就揭穿我的伪装,我要跟你妈妈告状。”美娜阿姨最疼她了,肯定会给他一顿好打。

 “少来了,都十八岁了还像个孩子,你要不要脸呀!”出门他都不敢承认她和他的关系,太幼稚了。

 “我十九岁了,臭阿哥,你一点都不关心我。”她要开始唾弃他。

 “叫大哥,我们又不是满清皇朝的人。”阿哥阿哥的叫,没分寸。

 “谁理你。”她吐吐舌头不当一回事。

 云青凤是云中岳和杨双亚唯一的女儿,也是让云清霈头痛不已的妹妹,身为云家备受宠爱的小鲍主,此刻的她应该在纽约大学就读大三的课程,而非一身嬉皮装扮的出现台北街头。

 云家父子、父女三人都有着反骨的特,父亲是家中第一头令长辈发火的黑羊,同父异母的兄妹更是青出于蓝,更胜一筹,常常不按牌出牌的做出惊世骇俗的举动,让云氏一族大呼吃不消。

 若非他们还有点责任心,不会像乃父作风常搞失踪的把戏,不然纽约那一些老人家肯定气得早成仙,掩面向上头的大老爷泣诉儿孙不孝。

 “小凤凰,你又不乖了。”这丫头满脑子歪点子,准又不安分了。

 一听见巫斯半教训半宠溺的叫唤,云家小鲍主变脸极快的撒娇道:“巫斯叔叔,小凤好想你喔!你越来越帅了,充满成男人的魅力,我死你了。”

 “嗯哼!一张甜嘴,长得像你母亲却少了她的沉稳,你还需要多磨练磨练。”顽皮鬼。

 云青凤俏皮的眨眨眼“是,巫斯叔叔,小凤以后定会谨遵遗言…”

 “遗言?!”眉一挑高,他出凶狠的表情。

 “不不下,说错了,是巫斯叔叔的金玉良言,不过你可不可以先请这位帅哥哥放开我的手,他捉得我好疼吶!”又不是玩老鹰捉小,干么那么认真。

 “叫叔叔,雷米尔和我同辈。”巫斯以眼神示意,雷米尔这才松开她的手。

 雷米尔?!

 身体像被电流通过的薛宝儿忽然全身紧绷,感觉体内好像有什么莫名的虫子在钻动,酸涩的双眼有想哭的冲动,既激动又退缩的不懂为什么自己会感到悲伤。

 下意识的捂住左颊,她将身子藏在云青凤身后,悄悄的让自己成为隐形人。

 她不知道自己在逃避什么,只是不想让某人看见她的缺憾,不曾有过的恐慌在这一刻生起,比她第一次看到镜中的自己还要心慌意

 “雷米尔!你就是荷米丝的情人,那个传说中雷米尔的指环的主人?!”不会吧!巫斯叔叔真的找到时间路,将他从过去带来二十一世纪。

 相较她的异常兴奋,像只见到新鲜牛粪的苍蝇,一旁的巫斯和云清霈则是一脸青白加,一个咒骂,一个轻叹,心情无法如她一般飞扬的开怀大笑。

 百密总有一疏,防得一时,防不了永远,最不该漏的秘密总在不经心的时候口而出,叫人无力阻止。

 “荷米丝…的情人…”指他吗?

 那个没有脸孔的长发少女叫荷米丝?

 “呃,我是不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事?你们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她好像闯祸了。

 云清霈没好气的瞪了妹妹一眼,继而若有所思的扬起神秘的笑。

 “没有、没有,你没说错,你做得很好…噢!巫斯叔叔,你能不能别每次都打同一个地方。”很痛耶!双倍加码。

 不痛他就不下手了。“好什么好,要你们一张嘴闭紧点很困难吗?一个个尽会扯我后腿。”

 “巫斯叔叔,话又不是我说出去的。”光是惩罚他有失公平。

 “妹妹没教好就是哥哥的不是,你要代妹受罚。”没得商量。

 “偏心。”大小眼,重女轻男。

 “嗯,你说什么?”有胆大声点,他正愁没借口揍他一顿。

 云转藤空,飞絮飘山。

 一见山雨来风满楼,云家小子聪明的闭上嘴,不做无谓的口舌之争,不管吵赢吵输横竖不能跟长辈动手,哪有什么乐趣。

 一转身他打算好好数落一下害他背黑锅的小魔星,意外的发现原本两眼无神的俊美男子眼眸中竟发出一股柔光,紧盯着与妹妹同行的短发女孩。

 这就有点奇怪,雷米尔的心里不是只有鬼魂女一人,为了她上天下海的追寻不休,郁郁寡不曾展颜,落在远方的茫然眼神是多么叫人鼻酸。

 可是现在他却出现异于平常的举动,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是他终于死心了,还是命运又给他再一次选择的机会,失去联系的荷米丝又去了哪里,她会乐见他重寻回往日的快乐吗?

 一连串无解的问题在他心中翻搅,但眼前骤然发生的事让他无心去思索,一群遭到冷落的女客不甘心被忽略,为了博取美丽店主的注意故意一拥而上,将云青凤和薛宝儿推挤到一旁。

 就在这时,一个外表贤淑的女子用脚拐了薛宝儿一下,觉得她老用手发的动作是卖弄风情,心中大为不快的针对她发

 殊知她的脚曾受过严重的伤害,能和平常人一般行走已是不易了,哪得起突如其来的绊足,连摇晃的前兆都没有直接扑倒在地,出她亟遮掩的左脸。

 “啊--好可怕,你们看看她的脸…”

 “哎哟!夭寿喔!长得这般丑也敢出来吓人,幸好我没带小朋友出来。”

 “真是有够恐怖的,她出门不照镜子吗?好歹也用个纸袋,七月都还没到呢!”

 “就是嘛!丑人多作怪,我还以为有多漂亮,原来是…呵呵,无盐女…”

 “丑八怪、丑八怪,这家店也是你这种人能进来的吗?”想看帅哥也得先瞧瞧自己的模样…”

 一句句的讪笑尖酸刻薄,恶毒得难以入耳,女人的舌头可以利如刀锋,毫不留情的攻击与她们毫无关联的陌生人。

 女人最喜欢为难女人,一逮到机会便不会轻易放过,不管对方能不能承受,嘲笑别人的不幸好突显自己的优越,以为这样就能赢得男人的青睐。

 只可惜她们都是愚笨的女人,为了引人注目反而让人看见她们的残酷,男人天生是保护弱者的骑士,面对被欺的一方总是多些怜悯。

 “滚、出、去--”

 忙着扶起好友的云家小鲍主还未高声怒骂,脸色阴沉的雷米尔从她手中接过一脸苦笑的薛宝儿,以前所未有的怒气赶起客人。

 “什么嘛!脾气这么坏,我们是客人耶!”以客为尊的道理都不懂。

 “滚什么滚,我们东西还没买,给你钱赚要客气点…啊…啊…我的脚怎么自己在动…”

 一个个身体不由自己控制的女人忽地摆动手脚,关节僵硬的像未上油的生锈机器人,动作滑稽的同手同脚,一前一后幅度极大的鱼贯走出门口。

 砰!大门无风关上“休息中”牌子赫然挂在门把,随着微晃的门板轻轻摇晃了两下,归于沉寂。

 门外的女人跌成一堆,七脚八手的成一团,光是想爬起就困难重重,更别提脸上的惊惶失措,见鬼似的尖声惊叫。

 鳖异的云忽然遮住天空的阳光,一场不在气象预告里的大雷雨下得她们无处可躲,一只只像落汤狼狈不堪,在雷电大作中放声大哭,犹如疯婆子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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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寻常。”

 “非常不寻常。”

 “有问题。”

 “绝对有问题。”

 “事情不单纯。”

 “当然不单纯。”

 “肯定有鬼。”

 “没鬼才奇怪,而且还是很大只的鬼。”司马爷爷最常说的一句话:恐怖呵!恐怖到极点。

 “小魔星,你干么学我说话,你是九官鸟还是饶舌鹦鹉?”他每说一句还有加重语气的回音。

 “我是英雄所见略同,这其中一定大有玄机。”待她掐指一算…唉!她忘了她没有神通,只是比一般人高明点的蹩脚御鬼者,最多只能伸出中指一比。

 她是云家最没用的小鲍主,什么也不会,除了会挥霍购物外,用别人的钱。

 “叩!叩!叩!云青凤,你在不在?”手指一勾,云清霈挑西瓜似的轻叩她脑门。

 “喂!你干么?脑子不正常,嫉妒我比你聪明是不是。”她母系基因十分优秀,天才华裔科学家是她舅舅,生化界权威。

 呵呵!想象力真丰富。“我在瞧瞧你有没有带大脑出来,我怀疑你被章鱼怪附身了。”

 “笑什么笑,你才是被火星人入侵,麻烦阿哥把重点点出来,不要做出让人知道你智商不高的举动。”而且很愚蠢。

 她这个不思上进的哥哥被鬼搞疯了,一接掌家族事业就理智全失,所以语无伦次,神智不清,整个精神面陷入黑暗低期,有轻微的妄想症状。

 最好在他身上挂一张“未注狂犬疫苗,小心被咬”的警告标志,避免危及左右邻居、叔叔伯伯阿姨们,疯子是无葯可救的。

 云青凤对着她兄长额前比划了一个X字形,表示他这人没救了,宣布放弃抢救。

 “重点是大家都看得出他不对劲,用不着你发挥小鸟智慧一再强调,雷米尔叔叔活过来了。”值得普天同庆,大放国庆烟火。

 她嗟了一声啃起瓜子“他本来就没死好不好,死的是我们家的客人,常常造访的那一个。”

 荷米丝不是人这件事众所皆知,她是爱牵红线的亡魂,喜欢手管别人的爱情。

 “说你没脑还装,我指的是他先前犹如行尸走的状态,没有活力没有生气,彷佛一具活着的尸体。”要等她开窍还得拿把大锄头来敲。

 “我之前又不认识他,哪晓得他『正常』的模样如何。”她今天是第一次见到指环的真正主人,印象不深,除了他好看得不得了的长相。

 云青凤遗传到母亲和舅舅方面的科学天分,给她几种化学原料她能轻而易举的调制出小型的炸葯或毒葯,甚至是生化武器,她的智商之高已经不是课堂教授能传授。

 但有一得必有一失,她御鬼的能力糟到惨不忍睹,十次有九次被鬼玩,召鬼不成反遭戏弄,是云家子孙中最不被指望的一个。

 因此她召不到荷米丝的魂魄,对她的认识不如父兄深,仅能从他们口中偶尔得知她的大概故事,并未深入她的过去和一切起源,她讨厌鬼魅。

 “那你干么学人家品头论足,煞有其事的附和我的话。”吃撑着呀!

 “看戏嘛!我觉得事有古怪。”需要某个德高望重的巫师来解答。

 最古怪的人是她,他想。“你的朋友突然被带走你一点也不紧张吗?”

 “呃,这个…”她轻咬下一下,微带不安。“应该不会有事吧!宝儿的…姿不至于引起别人犯罪的冲动。”

 “那可不一定,你没瞧见雷米尔叔叔的神情吗?我要是你的话会赶紧打电话通知她的家人。”应该不代表肯定,男人等于野兽。

 尤其是一个不知多久的“古人”他的行为无法以常人论之。

 “吓!你不要吓我,说得我心头七上八下地。”脸色微变,她开始有些坐立难安。

 人是她强拉出门的,她有义务将人平安送回家,宝儿那个神经质的大哥很难搞,专制又霸道的限制一堆外出守则,简直把她们两个不满二十岁的小女生当把人看管。

 要是人真在她手上搞丢了,她肯定会被未老先衰的小老头薛圣哲臭骂到体无完肤,从此成为薛家的拒绝往来户,一步也休想靠近。

 一想到此,她泰然的心境起了极大的变化,怨恨的瞟着不早点提醒她的臭阿哥,害她心慌的想掐死自己。

 “巫斯叔叔,你的老朋友没有某种奇怪的嗜好吧?譬如血啦!将人肢解得四分五裂,或是对颜面受损的女孩子有特别癖好。”

 当然以上纯属虚构,最好一件也别在现实世界出现,她最近的胆子送厂保养中,不要给她太多的惊吓。

 “你们兄妹聊完天,记起我的存在了。”他们可以更随点,把途屋当成云家的客厅。

 云清霈、云青凤讪笑的一人一边靠近他,出云家特有的无辜神情,假装听不懂话里夹刀带的讽刺,脸皮厚得很。

 “巫斯叔叔,你一直在我心中嘛!小凤哪敢忘了你,你偷偷的告诉我,那位来自时间路的雷米尔有没有危险?”她拉着巫斯的手撒娇。

 “不知道。”

 “嗄?!”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他是台湾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巫师耶!对方又是他过去的好朋友,他未免太无赖了,把连带保人的责任推得一乾二净,

 亏她还叫了他十几年叔叔,这么坏心的火上加油,让她更加不安的想冲出去找人。

 可是他们都走了一个多小时,她到哪里把人带回来,真有事发生她也来不及阻止,罪人一词八成非她莫属了。

 “以前雷米尔只对一个人有过那种怜惜的表情,现在的他我实在捉不准他的心思,我完全不懂他在做什么。”巫斯的困惑仍未获得合理的解释,雷米尔的举止太反常了。

 丢下一句“我带她出去走走”人就在空气中蒸发,也不管当时还有两个不肯走的客人,咻地从人眼前消失,没给他说不的机会。

 他是真的不了解他在搞什么,只看了一眼那女孩的双眸,整个人像被雷劈中似的直嚷着:就是她、就是她,我找到她了,叫他如坠五里雾中摸不着头绪。

 虽然他也看了她的半边面孔,但他脑葡定的说那不是荷米丝,他口中的“她”是错误的,他找错对象了,失踪两年的荷米丝不可能是一名十九岁的女孩。

 只希望他明白搞错了会把人送回,别又犯起失心疯的在人找寻,将人丢在一旁不闻不问,任由女孩忍受旁人的异样眼光。

 “那他会不会伤害宝儿?她大哥很凶的,会用很严厉的臭脸吼人。”她最怕凡事一板一眼的男人,给人一种行将就木的感觉,一点也开不得玩笑。

 “啧!小魔星也有惧怕的人,真想不到呀!”恶人自有恶人治,老天是公平的。

 “臭阿哥少说风凉话,宝儿要是出事了,他大哥一定会找上你讨公道,云氏一族的族长可不是好当的。”天塌下来就推给族长承担,小人物只要低头忏悔就好。

 “你…”好样的,算计到他头上。“青凤小鲍主,你怎么还坐得住?你没想过雷米尔是个魔吗?恶魔会做的事可不是给人一糖就能了事。”

 不吓吓你,你是学不会尊重有智慧的人,也就是他--云清霈。

 “什么,魔?!”云青凤倏地跳起,慌乱得失了判断的能力。

 不等巫斯解释清楚魔法师并非魔,担心好友遇害的急切让她方寸大,像失控的火车头往外冲,让嘎吱嘎吱响的门板受摧残。

 在她走后,清朗的大笑声随即响起,边笑边拍大腿乐不可支,云清霈成功的整了过于聪慧的妹妹一回,高兴到…乐极生悲。

 “混小子,你居然骗你妹妹。”一巴掌拍下,回音热烈。

 “哇!你又打同一个部位,雪上加霜,心狠手辣。”他的脑袋瓜子一定肿起来了,下手真狠,

 “少废话,你去把雷米尔找回来,告诉他『她不是她,早点死心。』”巫斯焚起一炷香,口中念着远古的语言。

 “为什么是我?你自己怎么不去找。”他很忙的,有事没事别找他。

 反正热闹看够了,他也该去带回想家的老婆,努力生几个身上有红色胎记的小子来接班,他不要当云氏族长,根本是被人吃定的苦差事。

 “第一,我要看店。第二,我看你不顺眼。第三,我叫你去就去哪来赘言,闲着无事做跑来看戏是该付些钱,你还有什么异议。”

 “我…我…”没有异议。

 被一脚踹出,云清霈还真是不敢有怨言,拍去上的鞋印吹着口哨,装成刚从里面消费出来的模样,一副轻松自在。

 但实际上他偷偷发疼的股,动的嘴发出无声的嘀咕,像是抱怨某人的太鲁,毫无教养,以及他真命苦之类。

 不过当他看到一并被“请”出门,现在还在店外徘徊的银发男子和洋娃娃女孩,唯恐天下不的坏心眼一起,不等他们开口先爆料一番。

 “你要找的留声机是桃木,和她要找的留声机是同一架,你记错了。”

 “什么,记错了?”阙天笙惊讶的一呼,不敢相信贾蕾摆了这么一个大乌龙。

 “还有你,留声机里的确有一个叫荷米丝的幽魂,找到留声机就等于找到荷米丝,多用心再找找暝。”

 “真的有荷米丝这号人物?”米子芙雀跃的想跳起来欢呼。“千真万确,我建议你们就手中的资讯合作寻找留声机,胜算会大些。”也许真被他们寻获也说不定。

 反正有现成的跑腿者,不利用可惜。

 “这…”两人相视一睨,在眼波交流中达成协议,与其争夺不休相互隐瞒消息,不如通力合作来个绝地大反攻,为共同的目标一起努力。

 阙天笙的银眸有着人笑意,主动伸出手一握释出善意,他相信他们能合作的不只是寻找行踪飘忽的留声机,还有彼此之间渐生的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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