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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刨到祖坟
 一刀挥出,脑袋被齐砍下,满腔的热血,溅起来三尺多高,一具妇人尸体直的摔在了地上。从她的怀里摔下来不到一岁的孩子,落在了地上,哇哇痛哭。

 陆明月毫不犹豫的将孩子从地上抓起了起来,高高举过头顶。

 “陆营长,手下留情啊!”邹通急忙拦住,苦笑着说道:“不过是一个孩子,何必赶尽杀绝呢,都是一帮老弱妇孺,我们也是胜之不武!”

 “哈哈哈,老弱妇孺就该可怜?我问你为什么这里只剩下老弱妇孺了,还不是他们的男人都去关内杀人了?我不想赶尽杀绝,可是他们的父兄着千千万万汉人剃发易服,到处杀烧抢掠,他们可曾留过情面?”

 陆明月几句话,问得邹通哑口无言,痴痴的站着,突然他一咬牙,伸手去抢孩子。

 “陆姑娘,你说的对,对鞑子不能客气,你就歇着吧,全都交给我!”

 “想得美!”陆明月冷笑道:“到了战场上,女人就是男人,男人就是牲口,你们去干牲口的事情吧,这个小崽子死定了!”

 说话之间,陆明月狠狠的挥手,将这个孩子扔到了一块卧牛青石上面。

 啪!西瓜碎裂的声音,顿时红白之物迸溅,哭声戛然而止。

 邹通他们也一点都不客气了,直接冲进了村子之中,这帮家伙到了琉球也有好几个月了,一个个憋了一肚子虚火。

 琉球那是友好同盟国家。更加上大家伙都清楚国公爷和人家公主还勾搭着,谁也不敢胡来,不然绝对是小命不保。

 等到突入辽东之后。这就没有什么顾忌了,一个个恶的子也都释放了出来。将老弱,孩子屠杀一空,捡些勉强看得过去的。正好是夏天的时候,也不怕受冻,随便找个墙角,悠扬的声音就传了出来。整个夜空都装饰的格外诡异。

 就连邹通也不例外,还想要装着正经,可是忍了一阵子。也加入了狂的人群,比谁都卖力气。

 …

 转眼到了第二天,等到大家伙再度上路的时候,邹通和陆明月一见面。难得老脸通红。

 “陆。陆姑娘,你可千万手下留情,不要把这事告诉内人啊?”

 “我还没心思扯老婆舌,正所谓劳逸结合,我陆明月不是不知道疼惜属下的长官!”

 “多谢陆姑娘体谅,多谢啊!”“哼!”陆明月冷哼了一声:“我体谅不假,可是不代表我看得起你们!”

 说着陆明月一手按着刀柄,秀目一瞪。对着所有士兵吼道:“你们这些人渣,唯一证明你们价值的就是打仗。用最快的速度给我杀到沈,你们放心,谁落后了,保管赏你们一刀,绝对没有客气!”

 胡萝卜加大,这帮小子面对着陆明月,一点脾气都没有,老老实实,跟在了后面,快速向前冲。

 由于辽河水位的问题,船队只送他们进入五十公里之后,就已经退走。当然也是防止大船太过招摇,引来鞑子的注意。

 陆明月他们一连五天急行军,距离沈不足一百里。

 这一路上,他们只要见到活的鞑子,就毫不客气的杀掉。一路冲来,鞑子竟然没有什么察觉。偶然有鞑子上报,说是发现了屠村的惨案,鞑子还只当是土匪作恶,还调动部下四处搜查。

 他们根本没有想到一伙胆大包天的狂徒正在近沈

 陆明月他们一路畅通无阻,直接来到了长勇堡,这里距离沈还不到一天的路程。突然就在他们的面前,出现了一大片的马群,足有两三千匹膘肥体壮的战马,看着就让人口水直

 尤其是邹通,对战马更是极为熟悉,看到之后,顿时眼珠子冒光。

 “陆营长,这些都是蒙古马,看样子是要从科尔沁那边送给鞑子的。咱们要是能抢过了,不但能快速杀到沈,而且逃跑的时候,四条腿比两条腿要好得多啊!”陆明月点点头:“没错,这是老天给咱们送的礼物,不能错过了!”

 他们当即就分成两路,悄悄向着马群包抄过去。

 邹通猜的一点都不错,这些战马的确都来自科尔沁,作为和满清第一个结盟的蒙古部落,科尔沁一直是满清忠实的走狗,也正因为如此,科尔沁的女人几乎霸占了满清的后宫,就比如那位著名的孝庄太后!

 如今鞑子在关内损失很大,科尔沁自然要竭尽全力,帮助自己的盟友了。这些蒙古汉子一面驱赶着战马,一面吼着荒腔走板的民歌,悠悠哉的向着沈而去!

 他们不知不觉间,就走进了一处山谷,两边是连绵的小土丘,中间一条小路,仅能通过两骑。

 行走在鞑子的腹地,这些蒙古人没有任何的警觉。就在他们眼看着要走出去的时候,突然一声响,走在最前面的蒙古大汉被击中了膛,摔在了马下。

 顿时声大作,所有蒙古士兵都遭了秧,面对突如其来的攻击,他们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手里的弯刀打不过人家的火铳,就这样一个个变成了尸体。

 等到邹通带着人马冲下来的时候,押运的蒙古人已经基本被干掉了,只有在后面的十几个人纵马逃窜了。

 一些杂鱼也不看在眼里了,邹通和陆明月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抢夺战马,邹通那是玩马的大行家,他三蹿两纵的就跳上了一匹最雄壮的头马,驯服了这匹战马之后,其他马都变得容易了。

 略的计算下来,他们一共抢到了将近两千五百匹战马,五百人,就相当于每人五匹战马!

 这下子可是陡然而富,顿时人人都有了战马,而且还能把干粮水袋之类重物分出去。

 “营长,这可太好了,要是早点抢到战马,我们一路上还能抢点金银细软回去。”

 士兵一看陆明月锐利的目光,急忙一缩脖子:“营,营长,我们也想着这些东西可都是鞑子从关内抢的,咱们抢回去,不是物归原主吗!”

 “哼,瞧你们那点出息,最好的东西都在沈呢,有本事就跟着我冲,把老奴和皇太极的坟都扒开,有什么陪葬的,全都归你们!”

 “好嘞!”

 这小子所有人的眼睛都红了,谁不知道皇帝陪葬的珍宝那是难以计数的,就算野猪皮只是外野人,但是抢掠了那么多好东西,他死后的陪葬肯定十分丰厚。

 顿时士兵们甩开了马鞭,拼命的打着牲口,一溜烟的跑了下去。这劲头就像是一帮乞丐,突然听说前面有满汉全席一般,格外的冲劲十足!

 陆明月和邹通也是一颗心脏,砰砰的跳,盖世奇功就在眼前,一定要抓住啊!

 …

 李勇本是锦州的汉人,世代生活在锦州,关外失落之后,他像是所有的汉人一样,变成了鞑子的奴仆。

 就在半年之前,他被征调修筑福陵,也就是给野猪皮修最后的住所!

 福陵在沈城东,又称东陵,后倚天柱山,前临浑河,万松耸翠,大殿凌云,占地19。48万平方米。福陵中利用地形修筑的一百零八蹬,象征着三十六天罡和七十二地煞,老奴就安卧在石阶的尽头。

 这座陵墓从从天聪三年,也就是1629年动工,到了如今,已经修了二十来年,还没有完工,每年都有不知道多少汉人劳工被活活累死。

 老奴不光活着时候作恶多端,就算到死,一样要毒人间!

 李勇和一个工友,扛起了三百多斤的汉白玉石块,沉重的分量,弯了两个人的,黝黑的肌肤上面,浸出了一层层细腻的汗珠,他们一步一步的向前挨着。

 “快点,都给我快点!”

 监工挥动了鞭子,鞭稍正好中了李勇的嘴角,霎时间鲜血淌了出来。

 “看什么,不服气吗?”监工冷笑道:“不服气,你找城里的大人说理去,要是哪位贝子贝勒高高手,你就超生了,不然,就给老子累死在这吧!”

 他又狠狠的了李勇一鞭子,李勇只能忍着疼,扛着石块往前走。

 就在这时候,一个十五六的年轻劳工也扛石块,结果突然脚下打滑,石块落地重重的砸在了他的脚上。

 “啊!救命啊,救命啊!”这个年轻人在地上来回打滚。

 看管的人过来,草草的看了一眼,只见他的脚面又红又肿,血水渗了出来。

 “大人,小东西的脚怕是不成了,没法干活!”

 “那还客气什么,我们不养白吃,给我扔到山沟里面去!”

 两个鞑子抓起这个年轻人,就向外面拖。这里每个人都知道,所谓的山沟就是葬岗子,扔过去等于是判了死刑!

 李勇突然甩开了肩头的石块,一把抓起了一个油红的木

 “狗鞑子,你们还有人味么,老子跟你拼了!”

 “哈哈,明狗来本事了,你小子耍横,那你就跟着他一起去!”

 就在这时候,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传来,从远处一支人马如飞似箭的冲到了眼前。

 那个监工还在大声的笑道:“看到没有,大清的铁…”

 话还没说完,一颗子弹打进了他的脑袋,顿时脑浆子迸出。

 陆明月在马鞍上,英姿飒,大声的喊道:“都给我听着,杀光鞑子,刨了野猪皮坟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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