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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五章 既然爱我,就让我吃
 “我的子,很爱我。所以她并没有杀死被捆绑着双手的我。不过,也许这也和我是只智尸而并不是那些恶心的丧尸有关,我的外表,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我的子养着我,是的,她把我养了起来,那些鸭等活物都喂给了我吃,而她自己只是吃些米饭蔬菜。但她对我的好,我都感受不到,因为我是只智尸,一只还没有觉醒的智尸。直到有一天,她让我喝了她的鲜血。”

 “说真的,我不知道这傻丫头为什么会动这样的念头,也许是因为村里最后的一只山羊都进了我的肚子,她实在找不到别的活物填我永不足的胃。虽然有船,可驾船出海并不是一个幼第四百五十五章 既然爱我,就让我吃了吧儿教师能干的活。总之,那一天,她划破手指,挤了一小碗的鲜血,给我喝。她对我真的很好,以前单位组织鲜血,她宁肯被领导批评也不愿意参加。但那一天,她划破了好几个指头,硬生生给我挤了一碗血。”

 “那一夜,我第一次觉醒了。”

 “你相信吗,当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只丧尸时,我居然并没有害怕。真的,我不害怕。我曾经很仔细的观察过丧尸,我――嗯,该怎么说呢,我很为它们着。抛开它们丑陋的外表不说,丧尸,真的是种很神奇的生物。百病不生,寒暑不侵,刀不入――其实是不惧刀,即使长时间不进食也可以zì yóu活动。这简直像中国传统神怪小说里的妖怪一样。而且。它们是永生不死的。对!只要不伤及它们的脑部,那它们就是永生。”

 “古来多少帝王,都曾追求过永生,连始皇dì dū要海外求仙,徐福当年就是从甬港市的慈溪出的海,这一传说,甬港人谁不知道啊。”

 “可现在,丧尸居然可以死而复活,永生不第四百五十五章 既然爱我,就让我吃了吧死!”

 “人最大的恐惧,莫过于死亡。我其实是个很怕死的人。当小时候我的老外公死去时,我吓得连给老人家送终也不敢去,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不知道的人以为我是因为最疼我的外公去世了而在痛哭,其实我是在被窝里大喊大叫,‘我不要死!我不要死!’这种死亡恐惧一种纠着我,一直以来我从不参加任何一个亲人的丧事。要不然,我看着那一个个坟墓。想像到今后自己也会变成一把灰放在这样的水泥包里,我就会不过气来。”

 “可现在,我从丧尸身上看到了永生的希望。”

 “所以,当我第一次觉醒,看到自己居然变成丧尸后,我心中涌上的是一股狂喜。因为。我不会再死了。”

 “这以后,我才发现我的外貌居然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除了神情呆板点,和原来的我并无异样――那时还不知道人类管我这样的形态叫智尸。当时我还听不懂子的话,智商的恢复还不够。但我能感受到,她真的对我很好。虽然绑着我的身体,可一样照顾我吃饭喝水。不过,因为我成为丧尸后并没有污物排,也没有汗水,她照顾我相对轻松得多。甚至连晚上,她依然睡在我身边,自然为了保护自己,她会给我戴上一个摩托车头盔,将我的双手双脚都绑在柱上。其实,我并不需要睡觉,有时候,我的子在睡时。会习惯性地将手搂住我的,像以往一样靠在我的怀中。”

 “我很老实。是的,我很老实。除了刚刚觉醒时,我曾经冲着子张着嘴咬外,此后我一直很听子的话,不吵不闹,不向她吼叫,不冲着她牙。因为我知道,我这样子,能让她喜欢我。”

 “这很重要,只有让她喜欢我,我才能接近她,吃了她。”

 “没错。吃了她。”

 “在我第一次觉醒后,我子又隔三差五挤了一些血给我吃。我的智商在逐步恢复。可越是这样,我对她的血越是饥渴,我本能地知道,如果我能吃到子更多的血,我会恢复得更快。”

 “但我子的身体却撑不下去了,她的身子本就娇弱,村里所有的能吃的动物又全被我吃了,没有蛋白质的补充,再加上时不时要挤血给我喝,她的身子越来越虚弱。我眼见着她的身一点点瘦下去,没有血的脸白得惊人,心里越来越焦急,因为我知道,这意味着我能吃到的血越来越少了。”

 “但我知道,不能急,急也急不来,我一定要先取得子的信任。于是我装出更听子话的样子。有一次,她把盛着自己鲜血的碗放在我面前后,又匆匆去忙别的事了,等她回来时,那碗血依然好端端的放着。不经她亲手喂,我不会主动喝那碗血。我想让她知道,我并不是嗜血的怪物,我依然,是她的爱人。”

 “我的表演,一点点起了作用。子对我的警惕也在渐渐放松,有时候晚上睡觉时,她甚至忘了给我戴上头盔。”

 “直到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子才彻底放松了对我的警惕。”

 “你知道,我、我们是不睡觉的,但为了不让子觉得异样,晚上躺在她身边,我还是会闭上眼睛。那天晚上,我正在装睡,却听到身边的子发出异样的呼吸声。没有一点星光的黑夜中,我睁开眼睛,然后我就看到,我的子,正在抚摸自己。她已经很久没有**了。她抚摸得是如此投入,搐的身子连架都在轻轻震动。”

 “我没有一点感觉,如果是在以前,看到这一幕,我立刻就会变得坚硬。但是,身为智尸,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

 “旁边子的动作突然停住了。我怕惊动她,连忙又闭上了眼,却留了条张望着。没想到,接下来却发生了超乎我想像的匪夷所思的一幕,我的子,朝我伸过手来,下了我的子,正在抚摸我的器官。就如她以前那样熟练的抚摸着。我跟你说过,我除了神情呆板,整个人和以往并无二致。但子很快失望了。无论她怎样‮弄抚‬,曾经的坚硬再也不复存在。”

 “然而,子并没有罢休,也许是**淹没了她仅存的理智,她居然解开了我绑在头的一只手,握着我的手,抚上了她的身体。我能理解她貌似荒唐的行为,长久的离世独居。重重的生活压力,只有借助**,才能短暂逃避。”

 “你知道,**,是有许多方法的。很多时候,并不需要用上器官。而我以前。恰恰是这方面的高手,我最擅长的就是用手先让子**,然后在她的器官足够润时,进入她的身体。那一夜,我再一次用手让她尝到了的美妙。虽然我没有感觉。但你知道,对她的身体,我比她自己还要熟悉。最起码,她可没法看到自己的器官,而我却一览无余。”

 “子在多次**搐后,沉沉睡去。直到次早晨。她才发现,安安静静躺在身边的我,手居然一直是松绑的。”

 “那一天后,我彻底得到了解放。她不再像一只狗一样绑着我。”

 “子很快发现她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得到解放后的第一天,我就出海打鱼,给她带回了丰盛的海鲜。”

 “家里有了一个男人就不一样。餐桌上的食物又渐渐丰盛起来,虽然子不时要挤血给我喝。但她的确在慢慢长胖。当然,也因为丰衣足食,我们俩人的生活也多了起来,虽然我的下体一直没有反应,但我的舌头和指头却依然能一次次将她带到**的顶峰。”

 “这似乎,又是一个伊甸园。”

 “看着子幸福的笑脸,我有点怜悯她。是的,这是伊甸园,但这是神的孩子――我的伊甸园。而我的子,她只是一只被我养殖的家禽。等肥了,就该吃了。”

 “子一天天恢复了身材。甚至,比以往还丰润了些。”

 “那一天,我烧了碗杂鱼海鲜汤,放入了子最爱吃的小海鲜――小鳗鱼、花蛤、虾蛄、小黄鱼,汤很好喝,子几乎将碗底都用勺子舀空了。然后,她就睡着了。”

 “我在汤里放了安眠药。”

 “我把子抱到了上,光了她的衣服,细细抚摸着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她的身体,我是如此熟悉。可惜啊,今夜过后,再也不能抚摸这样细腻光滑的肌肤了。出于留恋,怀念以及感激――对神赠食物的感激,我轻轻吻过她的每一寸肌肤,我的轻吻,让睡梦中的子感受到了,她轻轻的呻着,甚至还润了。子以为我在与她**。她误会了,我是在做比爱更神圣的事。”

 “我的嘴停留在她的**上,舌尖灵活的挑逗,让子**开始坚硬。然后,在她的搐中,我,一口咬了下去。”

 “等我再次觉醒后,我的子,已经被我掏空了。”

 “我很后悔,真的,太浪费了,她的鲜血浸单,一直滴到了下,真是该死,我应该一开始就咬她的喉咙的,那样子,就不会浪费这些血了。”

 “但是,我总算觉醒得很及时,还来得及在子变异成丧尸前,斩下她的头,将她的尸身斩成碎块,用盐腌了起来。”

 “随着一次次觉醒,我的智商恢复越来越快,直到我最后子的一块已经变质发黑了的咸时,新的我,诞生了。”

 “在你面前的,就是神的宠儿。”

 “嗯,对了,忘了对你说件事儿。我原来是甬港市曲艺团的,戏曲学院里学的是武生,后来在台上改演了小生。我的子就是因为在一次教育系统联晚会上,看了受邀演出的曲艺团的表演,才深深爱上了我。对于我的表演,她百看不腻,直到人生的最后,她都深深陶醉在我的演出中。为她一个人的专场演出。”

 “所以,其实,我是个演员。”

 冯臻臻坐在王璐对面。得直直的,手紧紧握着把,握得如此之紧,以至于手背上出了青色的静脉。

 “疯子!”冯臻臻对王璐吐出了两个字,就象扔出两块石头。

 王璐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噢,我能感应到你的脑电波,你在生气,你真的很生气。因为什么?因为我吃人吗?啊,真是个有意思的姑娘,身为智尸。却厌恶吃人。”

 冯臻臻断然道:“我是人。人,不吃人。”

 王璐象看着幼儿园里的小盆友一样摇着头:“NO,NO,NO,我们不是人,我们是神的孩子,是使者。”

 冯臻臻还是扔过来两个字:“疯子!”

 王璐挠了挠头,喃喃自语道:“真是个倔强认死理的姑娘啊。真不知道你初次觉醒后,到底想起了怎样的记忆,居然在脑袋中硬生生灌输进了不能吃人的观念。”

 冯臻臻没有吭声,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光头男子嬉皮笑脸的形象。

 王璐苦口婆心地道:“我说美女,我们吃人。这是进化懂伐,进化!2万5000年前,现代人类的直系老祖宗智人,就是靠吃同居的直立人和居人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来的。要知道,智尸可是和直立人、居人共同居住。甚至还和他们配呢。可当需要蛋白质时,他们照样将他们很愉快的杀死,吃掉,特别是脑浆,更是得干干净净。智人和现代人类一样,也认为吃啥补啥。吃脑子就能让自己变得更聪明。而进化史证明他们是正确的,以直立人和居人为食,踩着累累尸骨在进化道路上蹒跚前进的智人,最终成为了我们共同的祖先。”

 “而现在,新的进化又开始了,我们,使者,将踩着低劣的人类这一物种的尸骨。成为这个星球新的主人。”

 “吃人吧。人,只不过是灵长类哺rǔ动物而已。他们自己不也一样在吃猴子吗?猴脑还是记入他们历史典籍的名菜啊。”

 冯臻臻对着念念叨叨一个劲儿劝她吃人的这个家伙不知该说什么好,这个家伙,简直像个宗教狂信徒一样,带着自己发明的一套所谓进化理论,跑到自己卧室里来唠叨。

 冯臻臻突然道:“你是谁,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王璐一怔:“啊,对,对,对,你看,失礼失礼,还没有自我介绍,在下王璐…”

 冯臻臻腾一下站起身:“王路?你叫王路?你是从崖山来的?”

 王璐一愣:“崖山?什么崖山?你难道认识我?不可能啊,就算是变异前,我也肯定没见过你,像你这样的美女,看过后肯定不会忘记的。”

 冯臻臻顾不上王璐嘴花花,摊开自己手里的纸条:“你看,这里有你的名字。”

 王璐凑过头来瞟了一眼,立刻轻蔑地哧了一声:“什么啊,你记的这个崖山王路,是烂泥路的路,人家这个璐,可是美玉的意思,一个天,一个地,哪能跟我比。”

 听着王璐自恋的话,冯臻臻轻了口气,还好,封海齐认识的王路,和眼前这个宗教狂不是同一个人。

 王璐还在念叨自己这个“璐”字有多高贵,突然一拍脑门:“唉呀,我想起来了,我在路上捡到的那块,嘴里嚷嚷的也是王路,该不会他说的王路,和你记忆中的王路是同一个人吧。嘿,有意思,这个泥巴王路和我这个美玉王璐真是有缘啊。碰中一个活人,一个美女使者,居然都和他有关系。”

 冯臻臻还没有脑海中理顺王璐嘴里一连串的“王路”究竟是何意,王璐已经自说自话出了门,嘴里嘀咕着:“那群白痴呢?跑哪儿去了?刚才美女清醒时发出的强烈脑电波震把这群白痴吓得跑到哪儿去了?唉哟,不好,那块活不会被白痴们趁机给吃了吧。”

 冯臻臻懒得理睬神神道道惊惊咋咋的王璐,她总觉得这个王璐的所作所为仿佛永远是在演戏,演一场只存在于他脑海中的戏,无论是活人也好,智尸也好,他似乎永远活在自己自以为是的世界里。就连他那表情、语气,也都是表演出来的。

 冯臻臻再次摊开了手里的纸,看了看上面的“王路”两字,其实,她心里并不牵挂着王路,王路这个人对她来说,只是因为记忆中的封海齐曾经认识他而已。冯臻臻心里念着想着的,是那个光头男。

 这个男人,对自己很重要。

 也许,自己的初吻,就是从他身上得到的。

 不、不、不,我不可能吃人,绝不可能。

 那个男人绝不可能被我吃了!

 这是肯定的,要是吃了他的话,自己肯定和半疯半癫的王璐一样,完全觉醒了吧。

 那么,自己当时和他做了什么事,导致自己第一次觉醒的呢?

 冯臻臻情不自抚过自己的,又摸了摸自己的,好像,曾和那个男人,做过很羞人的事呢。

 是夫,或恋人间才做过的事。

 冯臻臻突然觉得心跳有些加剧。

 他,难道,是我的爱人?

 找到的,一定要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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