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旧账(粉140+)
自己只是想要除掉凤嵩川这个祸患,免得再受他陷害,可钟天政却连他怎么死都安排好了。
已经在凤嵩川身上花了那么多心血了,所以不允许他胡里胡涂地葬身天女湖。
要他死,且要死得明明白白,死得有价值。
一旦王光济杀死了钦差,就只剩下立刻造反一途,再也无法回头了。
不错,这才是钟天政会做的事。
许是见文笙沉
未语,林庭轩又道:“公子传了信来,命我在江北一定要照顾好姑娘,容我多一句嘴,林某跟随公子这么多年,还从未见他对谁这般上心…”
文笙抬手,阻止林庭轩再说下去。
钟天政对她有多上心,文笙早在夜探二皇子山庄的那一晚就知道了。
“这些话,不如留着让他自己来同我说。”她知道林庭轩为什么会这般客气了,干脆如此答复他,将他后面准备好了的一番说辞全部都挡了回去。
林庭轩只得起身告辞。
他只向文笙透
了预计的结果,具体打算怎么做,却提都没有提。
言下之意,就是不想文笙再参合凤嵩川的事,安安她的心,叫她一旁呆着看戏就好。
林庭轩走后,文笙把他们的对话捡着关键之处同云鹭说了说,云鹭因为之前吃过亏,对钟天政手下人说出来的话半信半疑,道:“咱们在这里呆上几天,好生瞧瞧他们搞什么鬼,总觉着没这么简单。”
文笙笑了笑。
云鹭眼见时候不早,动身去接戚琴。
戚琴同羽音社的人见面去了。
回来之后情绪不高,他由厉建章处得知,社里很多原来没什么野心与世无争的乐师,因为朝廷那道旨意气愤之下倒向了张寄北,现在执事高祁在社里很不得人心,上次高张见面,局势几乎是一边倒,高祁也有些心灰意懒,干脆在邺州缩了起来,袖手旁观,由着张寄北折腾。
厉建章忧心忡忡,人虽然来了江北,却不知怎么做才能阻止局势进一步恶化。
这两天在江北还发生了一件大事。
卜云发下生死帖,约战张寄北。
戚琴常年四处飘泊,对于这二人之间的恩怨不甚了解,这一次到是从厉建章口中打听明白了当年的事。
十年前羽音社的老社长公孙承还活着,在戚琴的印象里,公孙为人宽宏大度,非常爱才。
他是邺州人,在他做社长的那段时间,有很多民间的乐师慕名前来投奔,公孙也不管他们水平高低,是不是半瓶水晃
,全都收留下来,帮着他们在邺州安家,过上体面的生活。
所以公孙承在民间乐师当中有着很高的声望。
这当中只有一人例外,便是卜云。
论乐师的技艺,卜云在来投奔羽音社的那些人里面无疑是数一数二的,但他的“铁煞铃”实在是太难听了,加上性格也十分桀骜。
一到邺州,还没等着找上公孙承,他就得罪了张寄北。
起因大约只是吃饭住店无心之言这样一些
蒜皮的小事,但无疑使得张寄北对他留下了极为恶劣的印象。
当时的张寄北已经是羽音社的重要人物,是公孙承的左膀右臂。
公孙承初见卜云,惊讶于他在音律上另辟蹊径,带他与羽音社的骨干们相见,席上就被张寄北有意“照顾”了。
张寄北不想卜云顺利加入羽音社,以后和这么个难相处又有罅隙的人时常见面,当着社长,又不好说别的,他就有意挑起乐理之争,暗指“铁煞铃”乃是旁门左道。
比起口才,十个卜云加在一起也不是张寄北的对手。
张寄北的本意可能只是想与他来个不
而散,
着卜云主动放弃加入羽音社的想法,离开邺州。
可他低估了卜云的脾气。
卜云叫一股心火顶着,当着公孙承的面就要与张寄北赌斗,被公孙承阻止了。
其实若是当时斗了,有公孙承看着,反而出不了后面的惨事,卜云觉着公孙承偏向张寄北,他虽然暂时留了下来,却没有死心,总想给张寄北点厉害瞧瞧。
终于有一次,大伙一起聚会的时候,公孙承不在。卜云就提出来,要和张寄北一较高下。
这一次,就不是谁输了离开羽音社了,卜云提议,输了的人既然有眼无珠,索
挖下自己的一只眼睛来。
他请当时在场的高祁、厉建章等人做个见证。
至于为什么以眼睛做赌注,都是因为平时张寄北以名士自居,名士派头嘛,看不起谁便以白眼相向,卜云一见对方翻白眼就忍不住心下暴躁。
当时张寄北也不过三十来岁,年轻气盛,立时答应下来。
旁人怎么劝都不行,有侍从上了酒,两人各饮一碗以壮声
,这就开赌。
结果自然是卜云输了。
可卜云却说张寄北在酒里做了手脚,当时那碗酒喝了之后,他便觉着浑身轻飘飘的,精神涣散无法集中。
可张寄北也同样喝了酒,为什么毫无异样?
在场的人不相信卜云的说辞,纷纷出言劝说,要换一个人,这件事各说各的理,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可卜云是个狠角色,对人狠,对自己也狠,他真的挖下一只眼睛给张寄北,并约定十年后报仇雪恨。
如此一来,羽音社自然是呆不下去了,他将在场所有人都记恨上了,尤其恨张寄北入骨。
文笙好奇地问:“当时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
按说卜云已经愿赌服输了,为什么还要指责张寄北作弊?再说他那么刚愎自用的人,怕也做不出这种诬蔑对方的事。十年了,他将张寄北做手脚的事挂在嘴上,怨气冲天…
可她上次在高祁家中看到张寄北,还真不像是个擅长阴谋诡计的人。
戚琴犹豫了一下,方道:“有一种奇药,你大概听说过,叫作‘神仙散’,当时不少乐师都觉着喝了掺‘神仙散’的酒,整个人变得飘飘然特别亢奋,不管拉琴还是**都有如神助,所以那会儿凡羽音社聚会,都会准备一些。他们两个当时喝的,便是这种酒。张寄北已经习惯了,而那卜云却是头一回尝试。另外张寄北的乐器是骨笛,高亢清越,卜云使得是‘铁煞铃’,那场比斗,确实是卜云吃了亏。”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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