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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回到家,洗完澡,都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

 夏红抱着双膝坐在上,对着十七寸的小电视发呆,萤光幕上人影晃动人声飘散,在演些什么却一点也不能敲进她沉思的脑袋里。

 她今晚到底是说什么了?

 她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可是一定是有某句话刺痛了他,他才会突然翻脸不认人。

 苦苦沉思许久,夏红吁了一口气“唉,搞不懂。”

 就说了,谈恋爱这种把戏一点都不适合她,而且难度高得要命,想要弄懂恐怕要死她脑子里一大半的脑细胞…不,不对,就算死了脑子里大半的细胞她还是弄不懂。

 可是现在好不容易出现了一个最有机会的对象,她怎么可以就此放弃?

 放过了这个,她还是得被再找下一个,再说对瑞恩她很有感觉,最起码在短短几个钟头的相处里,她既不会想要揍他,也不会想要对他骂话,而且光是逗他笑,就带给她莫大的快

 她烦躁地抓抓头发,咕哝道:“烦死了,到底该怎么做才好?”

 像这种谈恋爱、追男人的方法,她从小就欠学,而且她通身上下若说有一丁点的美,也早已“年久失修”了,她拿哪一点去追那么出色英的男人?

 对了,问红!红一定知道,毕竟她好歹也追到了一个了不起的老公啊。

 夏红兴匆匆的拿起电话,趴在上按号码。

 “您拨的电话现在未开机,如留言,请在哔一声之后…”

 她颓然地挂上电话,自言自语道:“讨厌,不想找她的时候偏偏出现,想找她的时候却又不开机…”

 怎么办?她该找谁一解心中的疑或…咦?

 有了!

 冬红埋首在书桌前,认真用功地啃着一本某出版社最新出炉的言情小说,长发拂过肩头垂落脸颊,她随手拨开后,又继续苦读着上头密密麻麻的文字。

 九百多度的近视眼镜被她随意搁在一边,低头凑近小说的小脸几乎快要和纸面对面吻上了。

 “冬红!”夏红像龙卷风般冲了进来,连门都没敲。

 冬红心不甘情不愿地抬起头,眯起一双乌黑大眼,她着实认了好几秒才认出眼前这个形体有些模糊的人是谁。

 “二姐,你找我什么事?”

 “有没有打搅到你看小说?”夏红知道小妹是书虫,成天待在租书店里还不够,几乎是书不离身,如果看到好看的书,更是天塌下来也不管。

 “还好,今天这本书不太好看,剧情太离谱,文字充满描写和暗示,却又没有任何一点得起人的望,堪称是情se小说里的失败作品。”冬红一本正经地讲评。

 夏红想笑,她拍了拍小妹的肩膀“我真佩服你,明明知道是失败作品还看得那么专心。”

 她从小唯一看得下去的书是教科书和漫画书,要她看小说简直是要她的命。

 不过也因为这样,她今才落得一招半式都不会,必须前来求助小妹。

 “我有义务提供我的客人筛选饼的好书,而且立场要公正,所以每一本书、每一个字都要仔细看过,不能有疏漏。”冬红眼睛说。

 虽然眼睛因为看了太多“嗯嗯…啊啊…我要…”而变得酸涩不已,但她还是尊重这个作者,至少也要把它看到结局。

 “随便你啦。”夏红拖了一把椅子坐在她身边,没形象地跷着腿道:“喂,小妹,有件事想要请教你,我想你一定懂的。”

 “说说看。”

 “就是…”夏红一脸苦恼地看着她“怎么追男人啊?”

 冬红呆了一下,连忙拿过眼镜戴上,看清楚了姐姐的表情“你刚刚说什么?”

 “我问,该怎么追男人。”夏红重复一遍问题。

 “你怎么问我这种我也没做过的事,我哪会知道?”要是知道的话,她还用得着每天被老妈婚吗?

 “可是你每天看那么多爱情,多多少少可以在里头学到一些招式,得到一些启发吧?”她用力摇着妹妹,急急道;“教教我啦,好不好?”

 冬红被她摇得头都昏了“教教教…教什么呀?”

 “就是怎么追男人啊。”

 “跟你说了我不会,而且爱看爱情又不代表我就懂得里头的招数…”

 加上现在的作者花招百出,有一些纯粹是理想上的追男方式,当不成真的。

 比方她今天带回来的这几本小说里,就有一本是让女主角直接冲进男主角住的饭店,灯光转暗,光了衣服跳上男主角的,让男主角差咿咿哦哦一番,然后恋情就大功告成。

 啐,真实世界里哪个人头壳坏掉了会干这种尽事?没被当莺召警带走,就是被吃干抹净后翻脸不认人,哪能因此就促成一双璧人,玉成好事?

 她爱看爱情不代表她没有判断力。

 “那你挑几本应该会有帮助的小说给我,让我自己学学吧?”夏红不死心地追问,抓住小妹的肩膀激动地摇。

 “我我我不不不想想想误误导导你…”冬红被摇得连话都讲不全。

 “怎么会呢?多多少少会有用的。”夏红眼尖,瞥见书桌旁有四、五本小说,她一把扫进怀里,抱了就走。“这些借我,看完就还你。”

 “喂,那是我刚进的书,还没编上书码…”冬红眼巴巴地看着二姐身影快速地消失在门口。

 希望这个少筋又鲁莽的二姐不会真笨到照书行事,唉…

 瑞恩坐在饭店房间的书桌后,用钢笔在雪白纸笺上快速地写着。

 桌上的银色麦金塔笔记型电脑开启,正在传输一些资料。

 夜静寂,唯有笔尖划过纸面的轻刷声。

 忽地,门铃声响起。

 他抬起头,微微一皱眉心,本能地轻抚了下系在后的

 他并没有叫任何客房服务,这么晚了也不会有人因为公事而来找他。

 身为旧金山总警局特别行动组的指挥官,这表示他经历过重重的磨难和考验才升到今天的地位,虽然他已经退居幕后运筹帷幄,但不代表他就会失去早已深入骨髓理的敏捷和警戒。

 瑞恩飞快地关掉灯,谨慎地移步到门后,迅速执在手,准备伺机而动。

 “哪一位?”他冷静地扬声问道。

 虽然来人按了门铃,不代表就不是麻烦人物,危险的恐怖分子不一定每次都是轰巅烈烈的扫破门而入,放心开启大门,面而来的有可能是残忍的一中弹。

 “瑞恩,我是严坦斯,你的死。”门外熟悉的含笑声响起。

 坦斯!

 瑞恩微笑了,但还是瞥了眼门上的鹰眼确认,随即打开房门。

 几秒之间,手上的已经灵巧地消失在掌心,回到后

 门开启,英俊蓝眸的坦斯笑嘻嘻地看着他,手上拿着一瓶高级香槟,他对着瑞恩亮了亮两只透明的水晶杯,旋即皱了皱眉头“咦,灯坏掉啦?你怎么不早点跟柜台说?我让他们帮你换总统套房。”

 瑞恩打开灯,明亮的灯光再度照亮宽阔的房内“没坏。”

 “你没事斡嘛把房间弄得暗暗的?难不成里头藏了…”坦斯跨进房里,嗳昧地顶顶他的手肘。“没想到三年不见,你变了。”

 “我的向从没变过,别害我被人误会。”见到老朋友让瑞恩脸上习惯性的冷漠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轻松畅快的笑意。

 他的笑如同春风融化了冰河,微褐的英脸庞散发着人的魅力。

 坦斯看着他,啧声道:“你这小子,真是不笑则已,一笑就倾国倾城。”

 闻言,瑞恩摇摇头“你真的是中国人吗?成语用得比我还糟。”

 坦斯瘫坐在柔软的沙发上,笑地道:“错,我只是半个中国人,所以成语用得“无关痛”也是应该。”

 “是用得“不伦不类!””瑞恩忍不住纠正。

 “你看你,一个法裔美国人说起中国的成语比我还厉害。”坦斯心里着实不平衡。“说给人听都不相信,明明半个中文字都不认识的人,讲起中文却流利得吓人。”

 “除了你以外,没有人知道我会讲中文。”他也不想让其他人知道。

 说中文…是他和晴晴之间甜蜜的回忆。

 坦斯蓝眸底的戏谑之消失了,他深深地凝视着好友“瑞恩,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你还不能忘吗?”

 瑞恩眼神有一丝苦涩“我永远不会忘记,也不允许自己忘记。”

 “你这是何苦,如果晴晴在天堂知道…”坦斯咽下原本要说的话,因为看见了深刻的痛楚在好友脸上一闪而过。“对不起。”

 他沉默地打开香槟,任凭雪白的泡沫过指尖,濡了他的手掌“没关系,我知道你是为我好。”

 坦斯接过香槟,替两人斟了酒“理智上你明白,但情感上你还是没有办法接受晴晴已经永远离开这个人世的事实,对不对?”

 瑞恩端起酒杯,一仰而尽,闭了闭酸涩的眼眸“对。”

 他永远不会接受这个事实,尽管这是个铁的事实,无论用尽一切力量也扭转不回的事实。

 如果时光能倒…只可惜时光永远不会倒

 明明甘甜香醇的香槟,为何一到他嘴里却是满口苦涩?

 他突然有种想笑的冲动。

 “你不能永远活在过去和伤痛里,你一定要走出来,否则晴晴在天之灵也不会开心的。”坦斯难得摆出一张严肃的脸“瑞恩,已经三年了,放开心怀,试着再去接受另一个人的爱吧。”

 “爱?”他怔怔凝视着手中的酒杯。

 “是的,你知道有多少女人等着你青睐吗?只要你愿意,你永远不必担心爱情会缺货。”坦斯语气热切地道。

 爱?他的爱早已像这只喝完的酒杯,空空,什么都不剩了。

 晴晴是他生命中唯一的爱,失去了她,他所有的爱情也随着她而埋葬、消逝…

 “那只是体关系,不会是爱。”瑞恩淡淡地道“我可以随便娶任何一个女人,但是我已经没有爱了,Loveisover,你懂吗?”

 坦斯叹了一声,啜饮一口冰凉的香槟“懂,这首歌还是我教你唱的呢,怎么会不懂?但是晴晴走了,你的人生还是要继续,而且你相信我,人往往比自己想像中的要坚强,或许等到有一天,你的哀悼期结束了,抑或是你遇到了另一个让你动心的女子,你就能痊愈了。”

 “我不会忘记晴晴的,永远不会。”瑞恩坚定地道,又替自己斟了一杯。

 “干嘛喝那么猛?我的上好香槟不是给你拿来藉酒浇愁的,何况这种事你三年前已经干过了,你不是答应过你父母要好好振作起来吗?”坦斯脸上有掩不住的担心。

 瑞恩挑起一道浓眉,苦涩地笑笑“你放心,我若没有振作起来,此刻人早在戒酒中心了,不会在这里。”

 “我听说了你这三年来的丰功伟业,真可怕,短短三年之内就从警官爬升到指挥官的位置。”坦斯摇摇头“该怎么说呢?化悲愤为力量…对,就是这句成语没错,我总算用对了吧。”

 瑞恩没有被他故意打趣的口吻逗笑,目光温和地凝视着他“坦斯,你怎么知道我人在台湾?”

 “开玩笑,这里可是我的地盘,虽然我不常待在饭店里,可是饭店有哪件事是我没掌控到的?”

 “是。”瑞恩笑了,棕眸温暖而明亮“你是堂堂饭店业钜子,我实在不该小觑。”

 “别损我了,我查过住房资料,你打算停留两个月?”

 “是,研讨会预计两个月后结束。”

 坦斯摩挲着下巴“这样啊,那你打算把这两个月都用在开会、讲课和演说上?”

 “我是为公事而来,不是为了玩乐。”

 “你不觉得你这样太浪费人生了吗?”坦斯轻松地往后一躺,跷起二郎腿“正所谓寓教于乐…嘿,你别纠正我,反正我的意思是你应该要在公事之外找点乐子…”

 他失笑“我有,晚上还到书店买了不少书。”

 “买书?”坦斯差点晕倒“拜托,我指的是出去喝喝小酒,不然就到PUB认识新朋友。”

 “你是要我把妹妹。”他说出坦斯的专业术语。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坦斯伸臂搭着他的肩膀,地眨着眼晴“你知道的,喝点小酒,上点小,保证一觉醒来后,神清气鸿运大开。”

 “我并不缺安全的伴。”瑞恩把“安全”两个字讲得比较重,睨了他一眼“不过还是谢谢你的馊主意。”

 “怎么是馊主意呢?”坦斯坐直身体,一本正经地道:“你没有比较过怎么会知道我们中国女人的典雅动人和可爱之处呢?”

 “相信我,我知道的。”瑞恩低声道。

 晴晴就是一个典雅动人的中国女子“温柔婉约”四个字仿佛为她而生,也是她教会他这四个字的。

 “你又来了。”坦斯简直不知道该被他的痴情气死还是感动死。

 瑞恩回过神,歉然一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弄僵气氛。”

 “你呀,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坦斯摇摇头,长长地叹了一声“像你这种痴情过头的男人隶属于保育类动物,改天我帮你钉个牌子在身上,上面写著『请勿动手”不对,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你也读过爱莲说?”瑞恩诧异,这小子一向视读中国古典书文为畏途的。

 “什么爱莲说?”他一脸莫名其妙“我常在PUB听人家这么说,难道我又讲错了吗?”

 “没有错,这是周敦颐“爱莲说”中的话。”瑞恩悠然道:“余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坦斯瞪着他,像看见妖怪活生生出现在眼前一样。

 瑞恩被他瞪得有点愕然“怎么了?”

 “你不是不会看中国字吗?”他的声音有点拔尖。

 瑞恩皱了皱眉“怎么突然像太监一样说话?”

 “你这个洋鬼子知道什么叫做太监?”

 “当然,太监就是…”

 坦斯瞪他一眼“我还用得着你跟我解释太监是怎么回事吗?”

 瑞恩叹了一口气,备感无奈“那么你到底要问我什么?”

 “你骗人,你还说你不会看中国字。”

 他一直以为瑞恩跟他一样“脚”只会讲流利的中文和一点点台语,现在发现瑞恩竟然魔高一丈…不对,是计高一筹…也不是,哎呀!烦死了,就是发现他竟然比自己厉害,居然已经从说到达会读的境界了,教他这个身上好歹有二分之一中国血统的人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瑞恩棕眸闪过一丝笑意“傻瓜,这有什么好生气的,我的确是不会看中国字,但是晴晴曾背过一次“爱莲说”给我听,也跟我解释过它的含意。”

 这个恐怖的妖怪!他竟然背得起只听过一次的文章?

 坦斯眨着眼睛,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半晌后…

 “阁下真是记忆力惊人哪。”坦斯拱手朝他一拜。

 瑞恩忍不住失笑,棕眸闪亮“坦斯,我真是想念你搞笑的能力。”

 “喂,讲得这么直接太伤人了。”他受伤地道:“人家我好歹也是个风姿绰约的黄金单身汉。”

 “是风度翩翩“风姿绰约”是用来形容女孩子的。”瑞恩不由得抚额低笑。

 真是被他彻底打败了。

 坦斯又鬼叫起来“可恶,叫你不要直接纠正我的嘛。”

 瑞恩笑得更大声了,他的笑声浑厚而悦耳,像是人的蓝调音乐,低沉地回在幽静的‮夜午‬。

 多亏有坦斯,他几乎已经遗忘了大笑的滋味是这么地美好。

 趁着周休二,夏红窝在房里好好练功。

 她现在总算可以理解电影“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在看到师父陈近南抱了一大堆书要他读来练武功时,那种惊吓和伤脑筋的心情了。

 因为她看书本来就慢,还要一本本、一段段地找出可用之处,害她看到眼睛都快要筋了。

 再加上有些书真的写得怪的,就像她现在手上的这一本古代小说,男主角因为爱女主角,想要得到她,所以就在她的茶里下了葯,让她火焚身后自动巴着他“那个那个。”

 有没有搞错啊,这简直就是下葯,搞SM那一套,不被警察捉走才怪呢。

 还有,她刚刚看的那本现代小说,女主角恋男主角,所以假装成应召女郎到PUB里,在男主角喝醉了之后把他扶回家,然后接下来依然是“那个那个。”

 她捂着额头,觉得头痛。

 “搞什么嘛?有没有一本实用点的?”她抱怨道。

 总不能要她也在瑞恩的茶水里下葯,或是用酒灌醉他,把他直接拖去开房间吧?

 她敢打赌,若不是她会紧张到把葯下错杯,就是自己先喝个烂醉…好,就算真的成功嘿咻完毕,第二天早上她铁定会被他剥掉一层皮。

 想到他冷漠的眼神,她脖子不有些发凉。

 “该怎么办呢?”她叹了一口气。

 她最擅常的就是洗洗切切,但总不能拿把菜刀抵住他脖子,他娶她吧?

 不过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话说在星期一的中午,夏红在厨房炒菜炒得满头大汗时,她突然灵光一闪。

 捉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那么她何不假藉道歉之名,天天送点心或消夜去给他吃呢?一来制造见面机会,二来表现自己贤淑的一面,三来嘛…人家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久了说不定就碰出火花,产生感情了。

 送饭给人吃总比直接送上自己给他吃好吧?

 “就这么决定。”她两眼放光,表情充满了希望。

 在中午休息后,她早早把小玉赶回宿舍,自己在厨房里研究起食谱。

 他喜欢吃什么呢?该做什么才会让他惊,由喜爱她的厨艺进而喜欢她这个人?

 “像他那种外国人,平时一定是牛排汉堡和生菜沙拉,没有机会吃到博大深的中国料理。”她一击掌“对,就做中式点心给他吃。”

 夏红当下不啰唆,马上开始面发面,然后熬煮起一锅河诠。

 河诠生南国,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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