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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愚昧的自自

 沈曼奴

 看了《找一把钥匙》中编辑为我写的小档案吗?那提醒了我可以在文里来段“愚昧”的自白;现在不是很流行“暧昧的自白”吗?

 我最喜欢自我介绍了,但是这一本不行,因为我有一段澎湃的心情急于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身体力行的运动是桌球,而最喜欢“看”的运动是篮球。至于为什么会成为超级篮球迷,这是有一番典故的,不过碍于篇幅有限,现在无法细述。

 还是直接进入重点吧!

 四月十四职篮下乡至云林(我住云林)开打三场。在得知此消息后,我当然非常兴奋,但却无法十分肯定我一定会到现场臂看球赛…我是个想像力强、行动力却怯弱的人…尤其周遭只有我一个人疯狂恋职篮,根本不会有人同行,加上家里离体育馆也有一段距离…在球赛开打前,我便不停在心里嘀咕:“我是很想去,可是…”

 终于,当天从心头突然冒出一句:“不去会后悔!”使我下了决定,当下戴上安全帽、跨上摩托车,前往体育馆。

 一路上我都在想,会有多少人去看球赛?哪一队的球迷比较多?

 我会不会失控?该不该自我克制一点…(我有很严重的“人来疯”!)

 到了体育馆后,楼上、楼下座位几近全满(当晚五千多人创下最多观众纪录,次六千多人随即再创新纪录)。

 而我支持的球队,正是球迷号召力最强的那一队;当晚体育馆的看台上,至少有四分之三以上的观众全心为该队加油;除了球队的啦啦队队长带领大家呼喊外,常有一些小团体自动自发发起加油的动作,瞬间感染全场!

 当晚喉咙哑了、手掌拍红了,全身发了一身汗,情绪处于高度亢奋之中;我不断地想…信仰真好!虽然我是独自一人前往,但现场却有几千颗心怀抱着与我相同的心情为该队加油。

 在此必须一下话。职篮开打以来,我的情绪常因球赛的结果起起伏伏;就连看电视转播也会嘶喊、咒骂;甚至在下半球季该队连续于两场延长赛里输了球后,一个人坐在客厅还不甘愿的放声大哭!

 还好,没有多久,我便领悟出一个道理…不论赢球与否,我的快乐或难过的心情并非是单独的…于球赛结束后,在这世上的许多个角落,正有许多人和我一样,为了同一件事或悲或喜…如此一想,胜败倒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不过,去观看现场比赛的那晚,我们当然在下半场反败为胜,嬴球啦!

 事情还不仅于此,(说了老半天,真正的重点还没上场)于当周的星期,该队将至我们这里一家商专的体育馆举行签名会。

 本来我并不擅于凑热闹,且真正欣赏的也只是该队的球技与团结力;但受了现场球赛的热力影响,倒有了参加签名会的意愿。

 可是,次,老姐和姐夫邀我和二哥周中午赴一家碳烤店享受午餐;我斟酌了一下轻重,觉得与其顶着大太阳到那所从校门到体育馆还有一长段山坡路得爬的地方,与一群哥、姐展开追逐球星的辛苦战斗,不如好好坐下来大坑阡颐一顿!

 没想到周当天,姐夫告诉我该球队也将会到该餐厅吃午餐(他与餐厅工作人员相识,取得内幕消息)。

 我不信,哪有这么巧的事?回他一句:“少来了,别想唬我!”

 直到出门前姐姐还一直问我,要不要换件衣服、梳梳头发、化个妆…我嫌她烦,硬是穿着一套发绉的休闲服、一双拖鞋,拿起橡皮筋随手将杂草般的发一束,无视妈妈不悦的白眼,邋邋遢遢的上了车。

 到了餐厅门前,看见餐厅对面是SUPRSH运动联盟,以及路上聚集了上百名的少年男女殷切地引颈仰望时,我就知道我错了…不过这是一项令人很乐意接受的错误。

 堡作人员为我们安排了最靠近餐格的座位,座位后方摆着干净的餐盘,我坐的位子刚好可以看每位来取餐盘的人。

 落座不久后,该队的游览车亦到来,外头响起鞭炮声及掌声。

 球员进人餐厅,餐厅里的场面随之混乱。每个球员皆被众多球迷包围,难以静下来好好吃顿饭。

 许是年纪比较大了,我根本不好意思抢站到球员身旁,请对方帮我签名,或请他和我握一下手。尤其,我倾向支持让名人有其个人的空间;就球员而言,在球场上我全力支持,球场之外我不会在意其私生活如何、也不会追着对方跑。

 不过青春是动人的!眼见一名少女在一位球员经过时,大方的伸出手,该球员随意地与她握了一下;那名受青睐的女孩开心得蹦蹦跳,另一名少女急着与女孩紧握住手,过过间接接触的干瘾…

 那一刻我们也都感染到那灿烂的喜悦气氛…

 整个进食期间,我一边叨叨絮絮地向另三位亲友介绍各个球员的背景。诸如某某球员担任何种攻守位置;某某球员的外号为何;哪位洋将多么可爱、还有了一位台湾女友;哪几名球员是混血儿,以及某某球员最受

 “去跟他握手!”老哥指着一名明星球员。

 我登时红着脸喊:“才不要,他已经结婚了,还有个女儿了!”

 “他结婚了,跟你跟他握手有什么关系..”

 我愣住了…对哦!有什么关系?真是兴奋过了头…

 然而,在几个球队里忠于某一球队;而在该球队里,当然也就有自己最欣赏的球员啦(尤其发现该球员本人比电视上帅时,那种恋之情,登时无限速向上攀升)!

 我坐在位子上,看着自己最中意的球员走向这方时,心跳立即随着他挪近的脚步逐渐加快…

 他停在我姐姐后方,伸手拿餐盘。

 我情不自急着向众人介绍!“啊!我最喜欢他…”

 当时现场综合著人声及音乐声十分嘈杂,而我的声音则因那夜的嘶喊而依然吵哑…我二哥、老姐、姐夫全将视线望向他,而他则因为那句明显指着他的话瞟了我一眼.…:老天!我和他对望,整个睑一阵热辣!

 然对方没有多余的表情,拿了餐盘就离开。

 啊!完蛋了…惊喜的情绪未褪,既之而来的一阵沮丧…瞧瞧我这副丑样!唉,他一定觉得被这么邋遢的人崇拜,好像也不是什么太令人兴奋的事:….

 但是至少…(以下的话有些恶心,但请耐心看完)至少是缘分牵引了我们对视了那一眼。也许和命定之人的缘分有异,但那一份悸动是深刻的!

 尤其,他听进了我的心意。也许两秒钟后,他就忘了曾进人耳中的那句话,但我的心依然感动,是永远不忘的感动、是泪的感动

 有时会想,我真正恋上的也许并不是他,而是那份感动;但,那份感动,犹是他带给我的啊!

 哎哎!鼻子里的浪漫细胞太过作崇,只不过是一眼,也能引起一大串遐想…

 不过,生活就是因为这些遐想,才显得缤纷嘛!

 所以…永远为他们加油!

 接着,不能遗忘主编的叮咛,必须就这本书的内容做些说明。

 诸位读者真是幸福,不劳您亲自出马,主编已代您询问…还会为故事里的其他配角撰写续集吗?

 比如白尔维和于安、桑中约和阿音,或是薛上臣…以及梁惜夕

 其中主编还表示,第一章便出现的白尔维和于安令人有期待其后续发展的感觉,如果我不在后做个代,他们的存在似乎有些…

 (她是没有说得这么明白啦!但我就是感到我若不立下承诺的话,可能得想辨法让这两个人在故事里消失)

 其实这能怪谁?还不是他们两个太爱抢戏!而且说真的,白尔维这个人我的确曾想写出他的故事,但是内定的女主角并不是于安;没想到她擅自出场,给人一种先人为主的观念…

 我根本被吓住了。原先安排好的大致架构被击垮,而这两人的故事,我尚了无头绪。

 至于桑中约和阿音…我也被他们搞得烦透了,等他们自个儿商量好了之后再说。

 所以,关于写不写续集的这道问题,我只能借句白尔维的台词

 “别问我这么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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