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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末路(一)
 血族曾经强横一时的血族可以说论单体力量绝对是横行全世界,没有哪个帮会,那个教会能够与他们战,也使得他们在本来是五年一轮回的暗黑议长中始终霸占着,而没有任何一个种族提出抗议,即便是暗黑族、黑魔兽族这两个大族也不敢,原因就是实力上的差距!

 这就是强横一时,不可一世的血族,在三十年前无意中得到关于“不死武士”的一系列传说和战神宝剑,令血族雄心大起,意图控制“不死武士”从而掌控全世界,结果他们的疯狂碰到了远在中国一直隐忍不暴图霸天下意图冰宫,得知冰宫有冰魄魂玉和血玉,便派高手大举进攻,结果血族失望了,这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个强大的存在能够和他们比拼,双方大战几天几夜,均未分胜败,最后协议共同开启,每人控制一半“不死武士。”

 准备的当,刚要出发,三大圣人了空、清灵子、裂定北从天而降,三大高手普一出现,便动用最强力量夺取了一枚冰魄魂玉,以至于无法聚集四件圣物,根本无法打开封锁“不死武士”的山谷。

 当时冰宫和血族几乎要疯了,所有的高手一齐出动,围攻三大圣者,依然未能成功,主要原因就是三大圣者中的裂定北当时已经隐约处于突破进入先天极限境界的高度了,他全力施展后,几乎是凭借一人之力对抗五大两派最强高手,其余人根本无法阻挡了空和清灵子。

 直到最后血族当代族长怒火攻心,用出本身血所化的毒葯,血毒!对此并不了解的三圣先后中毒,被迫无奈撤退,即便如此,五大高手还是被屠杀殆尽,说到底,三圣本来最多也就是和五大高手战成平手,却在关键时刻三种功法发生了奇妙的融合,竟然爆发出超人的力量,將五大高手摧毁。

 没有五大高手相助,其他人根本不可能拦住三圣,这才有了后来,冰宫和血族为抢夺剩下的东西为自己所有,发生了旷世决斗,从此两大世界最顶尖的力量团体,实力锐减,冰宫三雄天水惊绝、慕容惊戈、独孤惊鹤叛变,从此瓦解;血族更是弱到实力排在暗黑族之后,从原来高高在上摔倒了脚下,摔的凄惨无比,至今还没有忘记这种仇恨,所以血族是暗黑议会中支持和神龙会开展最强的一个种族。

 在强大也有衰亡的时候,这是一个定律,没有人能够改变,正如血族的辉煌过去和暗淡今天,也许还有昏暗明

 约翰继承血族族长一职已经三十多年,经过这些年的养蓄锐,血族的实力有了长足的进步,根据约翰的筹划,不久的將来,他將带领着血族再次走上曾经辉煌的道路,而这次的神龙会大举入侵將是一个契机。

 也许在别人看来,这將是生死存亡的时刻,可是约翰不这么认为,花费几个月的时间,精心编制出来的一个巨大的阴谋告诉他,如果能好好利用这次机会,那么不但能够让神龙会和光明教会、暗黑教会的敌对分子同归于尽,因为神龙会的崛起扫了所有的帮会,血族將不废吹灰之力,就可以控制全世界。

 站在世界之巅,俯瞰天下人,那是约翰梦寐以求的事情,每每梦中都会让约翰发笑,不可否认随着实力的增加,血族的力量已经重新超越暗黑族,只是表面上约翰依然把自己的力量隐藏起来,他知道只有这样才会在关键时刻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中世纪的古堡中,坐在价值不菲的古代木椅上,‮摩抚‬着手上巨大的钻石戒指,感受淡淡的凉意,约翰的脸上出了笑容,他在等着手下送来的**。

 约翰有一个毛病,那就是每天都要享受一个**,必须是天然的**,那些手术后的坚决不要,每次看到**在他的身下婉转呻或者挣扎尖叫,他都会有一种强烈的快,那是来源于心里上的快,每每这个时候,也就是他最狂暴的时候。

 看着一双细皮的手,如果不知道的人绝对不会相信这是一个六十岁的老头的手,就好像二十岁的年轻人,看约翰的长相很普通,但是他的眼睛中时刻闪出的光告诉别人,千万不要小看他,否则等待你的就是死亡,甚至连怎么死得都不知道。

 上一任族长空自握有强大无匹的力量,只知道嚣张跋扈,不但没有作出什么成绩,反而让血族败落,所以约翰取教训,他要时刻隐藏自己的想法,玩阴谋对他来说就好像吃饭一样,再正常不过,以至于很多人都忘了他还是一个强大的高手,为此他甚至苦心研究了中国的《三国演义》《孙子兵法》《武穆遗书》等等,当然这其中研究最深的就是和绅了。

 在约翰的心目中,和绅才是历史上最伟大的阴谋家,也是敛财的行家,约翰便把金钱看成了自己的实力,以此来换位思考,成功地发展壮大了血族,以至于长此以往,他的习惯除了这个古堡是西方的,其他的竟然都和中国人差不多。

 “老爷,来了。”一个穿着中国古代朝服的中年人走了出来,恭敬的道。

 “嗯,把人送到我的卧室。”约翰心澎湃,又可以玩**了,当顶破那层薄膜的时候,那种快实在无法形容。

 “是的,老爷。”中年人道。

 缓慢的站起来,拼了一口来自中国的木耳茶,浓郁的香气口吃留香,韵味十足,约翰整理一下袍子,来到了他的卧室。

 卧室在古堡的二层,外面看古堡很陈旧,实则里面绝对是五星级酒店都要自叹不如的设计,一切现代化所能拥有的东西,几乎排的琳琅满目,就是给人过于奢侈的感觉。

 地面上是来自波斯的毯,还是最华贵的手工制品,踩在上面舒服极了,中间一个很大的铺,上面铺着最好的被褥,洁白的一尘不染,正有一个金樊子躺在上面,似乎睡着了,说不出的人,宛如睡美人。

 约翰的心一阵躁动的跳跃,强忍着沸腾的火,来到前,轻轻的坐下,伸手去‮摩抚‬金樊郎娇的脸蛋。

 手掌距离脸蛋大约三厘米的时候,约翰心里猛然冒出一个危险的感觉,历来小心谨慎的约翰几乎是条件反的向后倒退,他的速度快到了极点,但是躺着的那个金樊郎速度更快,几乎是没有任何的准备时间,口中吐出一道钢针,在约翰的手指上划破了一丁点皮。

 “真舒服啊,差点睡着了。”金樊郎缓缓的將头上的金发摘掉,拿掉眼睫出了真容,那是一张完美无瑕的脸蛋,就连约翰这种玩过不知道多少女人的老手都感觉到了惊,不过手指间那酸麻的感觉告诉他,那钢针有毒。

 歹毒的钢针藏在口中,这几乎无法想象,约翰迅速的运用体内的力量催毒葯,可是让他发狂的是,那些毒葯根本不受阻碍,在他的体内横冲直撞。

 “你是谁?为什么要暗算我?”约翰沉声道。

 “我叫潘雨燕!”美女笑嘻嘻的道。

 “潘雨燕?潘雨燕?潘?”约翰喃喃自语的说了几遍,猛然抬头,惊讶的道:“你是潘家的后人!”

 “一点没错!”潘雨燕咯咯笑道。

 “你想拿回属于潘家的一切,为什么要对我下手?”约翰已经感觉到体内的血正在变质,这种毒葯绝对是根据他们血族的体质来配置的,根本无法反抗。

 “我还有一个身份,恐怕你还不知道。”潘雨燕仰身躺在上,舒服得不得了。

 “什么身份?”约翰冷声道。

 “李玄是我老公。”潘雨燕道。

 约翰一阵窒息,这已经解释了为什么对他下手了,他第一次感觉到神龙会的可怕。

 潘雨燕美眸转,骄傲的道:“神龙会已经不可阻挡,统一世界只是时间问题,而你则是最大的绊脚石,曾经我一向自负聪明才智,智谋无双,从不失算,可在经过蓝星一战后,我才发现,天下之大,智士数不胜数,而能与我相抗衡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左念残,一个是你约翰。”

 “可惜左念残当时的实力太差了,又碰到了三会合一构建神龙会,施力暴增的当口,根本没有发挥出什么聪明才智,就被我老公给杀了,反而是你,经过这十多天的观察,我发现血族的力量根本已经超过了暗黑族,所以我决定,屠杀血族,直到一个不剩!”说这句话的时候,潘雨燕的脸色冷冰冰的,说不出的冷酷,仿佛九幽地狱的寒风。

 “屠杀我血族,哈哈,你也太小看我血族了!”约翰冷笑道。

 “这话一点不错,不过,你死了,血族内战將是必然的!”潘雨燕道。

 “哼!我死?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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