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CT3 疾风凶杀-3
虽然因为那一怔被对方的马刀划伤了左臂,然而受伤的野兽才是最危险的,被鲜血刺
下,兰德斯纹身中的恶魔灵魂似乎复活了过来,他双眼中隐隐有血丝浮现,一声大吼,那十五公斤重的狼牙
便直
的顺着冲势直將对方的骑兵队长顶得飞起。
不等敌人落地,兰德斯便直接跳离马背,居高临下奋力一
將敌人砸成
饼。不等敌方来得及反应,神经蔓
素爆发,刺
着兰德斯的腿双令其跑出惊
的冲刺速度,竟在转眼间又追上了坐骑,狼狈的滚上了马背。
近卫骑士们发出一声赞赏的口哨声,兰德斯这一
子真是舞得太漂亮了。
轻骑兵撞上骆驼骑兵,凭着速度的优势狠狠的干翻了十数名骆驼骑兵,然而,一旦冲力受阻,轻骑兵的战力并不比骆驼骑兵占上多少优势。
相反,对方的人数要比己方多出一倍。
两支部队马上陷入胶着,近卫骑兵们成圆形阵形被动防御,有维加里这个武器大师在,骑兵们并不怎么慌张,只是小心敌人分出一部份部队包围,除此之外不需要担心什么。
片刻,近卫骑兵的另一半人马终于出现,他们小步慢跑着接近战场,突然加速,如新月一般直
向骆驼骑兵的左翼。
见此情形,骆驼骑兵们攻得更凶了。
兰德斯一
打飞一名游骑兵,正在收手,头上停着的目虫突然撇见一道红影向着自己头颈袭来。兰德斯咧嘴一笑,狼牙
手飞出將就近的一名敌兵砸下马背,左手飞快的解下
间的三叉匕首
向那抹红影。
“火神殿的弯刀骑士都喜欢玩这一手吗?”兰德斯轻轻哼道,手腕一拧,就要將对方的弯刀夺过。只是对手显然不算太弱,也不知怎么一抖一
,便將弯刀
了回去。
“嘿,那刀我要了。”兰德斯解下另一只三叉匕首,跳离马背直扑向那名骑兵。
骆驼相当高大,即使是单峰驼也要比战马略大出一号,然而面对兰德斯这个小人儿和那小小的匕首,它体型庞大的优点便成了缺点。三下两下,这头骆驼便被刺出数个血
,哀鸣着向前冲出数步。
骆驼背上的弯刀骑士翻身跳下,弯刀上炎光烨烨,劈头向兰德斯砍来。
炎王降法是很有效的能力,即使对方能格挡住弯刀,也会因为刀上腾跃的火焰而头疼不已的,火神殿的战士与法师显然都是倾向于进攻的狂热者,这一点,和火神的偏好一致。
弯刀劈来时,兰德斯便已经猜到了对方的下一步行动。既然是倾向进攻的弯刀骑士,那么,防守一定不会太强,他们最擅长的便是以攻击力
倒对方,自身的安全便只靠速度的优势。
那么,在速度上胜过对方吧…
兰德斯双眼一闪,神经蔓?速度强化,腿双皮肤微微发红,其上浮现出血管虬起,转瞬间兰德斯的速度便在刹那间变得极快,闪电般出现在弯刀骑士的身后。
速度的突然变化会让人类眼睛产生错觉,加之弯刀骑士的视线被自己刀上的火焰所阻碍,这一冲之力他竟然没有估计准确,一刀砍在兰德斯身后落了空。
刹那,三叉匕首疾
在弯刀骑士胁下,兰德斯紧握着匕首柄一声大喝,竟將那人整个儿提起来一个漂亮的背桥摔將对手头下脚上反向栽入沙地中。
一击得手,兰德斯翻身跳起,一脚踢在骑士后颈,在对方颈骨折断声中,兰德斯一把抄起他的弯刀,高举着大喝道:“敌酋授首!”
“杀敌!”沉寂中的维加里突然大吼起来,他甩出手中的长剑,
出背上的战斧猛冲向沙漠骑兵们。
近卫骑兵顿时从守势转为进攻,与此同时,呈新月形阵型直
敌阵的那一半骑兵也在同时突破敌阵,停步转身,重新列阵,呈两面包夹之势。
两边的骑兵同时加力冲锋,顿时间失去首领的骆驼骑兵溃不成军。
“以近卫骑兵的荣誉!”
这是第三次呼喊口号了,这一次,是全胜的宣告。
如兰德斯所说,这一次的奇袭虽然只斩杀敌人一百多名,然则烧毁重要的攻城器械与猛火油,足以使敌方的一次攻城行动减少百分之五十的强度,这项功绩,远比战场上正面搏杀更
人。
当敌方发现这支部队时,他们已然离主战场不足两百米远了,一见骆驼骑兵们追来,这支近卫骑兵队便一头
进重步兵的侧翼,由数量更多的步兵们保护起来。
试探终于变成了大战,拜索因人显然也发现了后方的意外,失去了近一半的攻城武器,那么眼前的野战则远比进攻要
更轻松些,于是拜索因军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全线
上进攻。
而
德洛军则开始后退。
后退时,魔狼的短弓终于显示出他们的作用,一边后退,一边向斜上方抛
,虽然
程和威力都远不及长弓和弩,但胜在数量极多,转眼间便是一阵阵箭雨如浇,每一拨急速
都会有数十名敌兵倒地。
区区百人的魔狼杀死的敌人,竟然不亚于周围贵族步兵的总和,这让带队的贵族骑士们不
后悔,自己为什么不给士兵们弄一些便宜的短弓捡捡便宜呢?
敌兵临近,魔狼不慌不忙的后撤,急速
,而数量更多的奴隶兵则满手是汗的攥着长矛,奋力和身前的拜索因人血战。长矛是廉价的武器,然而数百的长矛才展开时,却有着惊人的威力,相比之下,竟不比敌方的镰刀手逊
。
“维加里老师,我去魔狼队指挥。”兰德斯突然道“那些兔崽子果然都是死脑筋。”
“你去吧,活着回来。”维加里笑道“这匹马送给你了。”
“嘿…不会给老师丢脸的。”兰德斯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