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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朝廷改制
 制服了各番王之后,事情并没有到此了解。朱祁钰安排了上千侍卫专门负责“照顾”这些王爷,随后,就开始动手做第二件事情,派陈懋,罗国栋,卫平分头出发,将江北所有番王的军队收归朝廷。而当时,大部分又实力的番王都在江北。随后,又明南方各省总兵,收归其他番王的军队!

 完成了这一步之后,朱祁钰才稍微安心了一点,这时候,他才开始为自己的新政府忙碌了起来!而朱祁钰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组建新朝廷,也不是改组司法机构,而是建立议会,而他首先建立的就是象征的,或者说具有过渡质的上议院。

 上议院是贵族议院,几百年来,除了部分战时期之外,都没有变过,而这也是当时朱祁钰立下的规矩!第一界上议院额定议员人数为一百零一人,其中皇族,也就是各地番王五十人,另外,再从公卿列侯中选出五十一人组成。说白了,这是朱祁钰给那些被削去了权利的番王,以及准备要对付的列侯的一份礼物,也算是稳住他们的一种办法吧!

 当时,上议院的职权还是很大的,这相当于以往的内阁(当然,不是新组建的内阁)。上议院有权要求核查政府预算,支出。并且有权调查官员,提出对官员进行弹劾,如果得到大多数议员的支持,那么就能弹劾政府官员。且,上院只要有五位议员联名提出奏章,就能提皇帝亲自过目,向皇帝提出治国,修政,以及行政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另外,每年,上议院将组织一次对地方政府的审查,如果发现问题,可以直接转司法机构审查,中央政府无权过问!如有国家大事,上议院议员带表(由此产生了后来的议长)有权参与政府决策。

 这些权力让那些失去了大权的王爷,以及贵族得到了足。当然,实际上,他们最主要的还是监督权,并无实际行政权,且要想弹劾官员,还必须要得到皇帝的批准!说白了,在朱祁钰这个铁腕皇帝手里,上议院的权力只是好看不好用的东西而已。不过,朱祁钰也需要上议院,有了上议院的监督,也更能够约束官员的行为!

 成立上议院的决议很快就得到了通过,毕竟番王,贵族的影响是不小的,而且当时朝中的很多大臣,以及军队里的大部分高级将领都是贵族,皇帝给了贵族新的权力,他们自然很是高兴了!

 组建上议院花的力气不大,可接下来,朱祁钰要做的事情,就受到了很多人的反对,甚至连一些原本支持朱祁钰推行新政的大臣都在怀疑,朱祁钰这么做,就是在削弱官员的统治权,如果官员手上的权力不够大,还怎么治理天下?这就是成立单独的行政机构,将官员行政大权与司法大权完全分离!

 其实,当初朱元璋设立监察院,并且在地方设立提刑司的目的,也就是要将行政权与司法权分离。不过,朱元璋做得并不彻底。在他的政府里,行政权远远高于司法权。比如,在取消了中书省之后,吏部成为了最重要的衙门,而吏部的职责是管理天下文官的任免,升迁等等事务。说白了,吏部的官员就是管理天下百官的,因此吏部官员也有“天官”之称!这样一来,行政与司法两权仍然没有分离,因为司法官员也都由吏部任免,这怎么分离?在这种情况下,各部官员,乃至监察院,大理寺等以司法为主的部门的官员也都相互勾结,结营私,朱元璋当年苦心建立的政治制度,几十年不到,就失效了。这也正是他没有将行政与司法权完全分开造成的!

 这次,朱祁钰做得很彻底。要完全将行政与司法权分开,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办法就是提高司法部门的地位。以往,监察院的最高官员也就是四品,而大理寺卿也是四品,比起各部尚书,侍郎都差得很远。让四品官员去调查二品官员,这本身就不现实!另外,司法机构中,执法,检察,审查三权并没有分开,因此司法程序并不完善。最重要的是,执法大权掌握在政府官员手里,也就是行政官员手里,就算是审查与检察这两关能够做好,执法不到位,那也是白搭!

 朱祁钰将监察院改为了检察院,并且将检察院主检察长提升为正二品官员,由权调查政府一切官员。另外,将大理寺改组为最高法院,主掌审查权,任何重大案件都必须经大理寺审核,才能最终定案。而大理寺卿也被提升为正二品,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机构的权威!

 最重要的是,朱祁钰将执法权从地方行政官员手里夺了下来,单独成立执法部门,即警察总局!最初的警察人选其实就是从锦衣卫里挑出来的。另外还在政府中专门设立了警察部(后改名公安部)。这就让执法这一层成为了司法与行政两大机构中的一个过渡部门,执法官员既是行政官员,也是司法官员,其双重身份,决定了其重要

 成立了最高法院(下直属各省,府,县地方法院),最高检察院(下直属各省,府,县地方检察院),警察部之后,朱祁钰就已经将行政与司法完全分开了。而这对当时的朝廷官员(也就是后来的行政官员)来说,绝不见得是件好事。毕竟,多年以来,司法权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是他们用来对付百姓的武器。现在,这把武器被朱祁钰夺走了,反而将矛头对准了他们,这些官员能安心吗?

 可以说,改组行政部门是麻烦最大的事情。在朱祁钰之前,大明的行政权主要集中在了以吏部为首的中央六部手里,其中,户部总管天下户籍,田土,资源等。礼部总管礼仪,祭祀,以及外。兵部总管军队事务。工部总管军器制造,防洪防汛,道路建设等。刑部总管司法等。

 现在将司法大权分了出去,且皇帝一手掌握了兵权,而商人也获得了更大的权利。因此,兵部,公布,刑部这三部已经名存实亡了!另外,吏部作为总管官员人事安排的部门,在朱祁钰的新政府中是没有任何地位的(这也是为了防止像王直这样的人出现),礼部更是没有任何的价值。中央六部的职权其实已经被削弱了很多!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朱祁钰再次分化各部门的权力,解散了六部,成立了十五个新的部门!

 这十五部是,内务部,外部,经济部,国防部,工业部,农牧部,商贸部,户籍部,水利桥梁部,警察部,帝国安全部(秘密警察部门),教育文化部,科技部,医疗卫生部,以及税务部。虽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十五个部门还不完善,其中很多部门负责了多方面的事务。后来不到一百年,中央政府的部门就已经扩大到了二十二个部!不过,在当时看来,朱祁钰这么明确的细分中央政府的权力,这绝对是破天荒的事情!

 当然,让很多人感到惊讶的事情还有。在设立了这十五部之后,朱祁钰还再次打破了太祖皇帝定下的规矩,从新设立丞相,只不过,这时候已经不叫丞相了,而改称为内阁总理大臣!而这内阁总理大臣一般只兼任某一部的部长,很多时候甚至是单独的职务,不过,其权力远超过了以往的丞相。内阁总理大臣只向皇帝本人负责(后来形式上只向皇帝负责,实际上则是向下议院负责),且各部正副部长都由其选拔,然后提皇帝审查,如无反对,则直接任免!

 而朱祁钰选择的第一任内阁总理大臣就是于谦!在当时看来,于谦自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人物了。不过,朱祁钰另外还给于谦设置了一道障碍。这就是内阁,既然有内阁总理大臣,那就得有新的内阁吧!

 新的内阁就是由十五部正副共三十名部长,外加内阁总理大臣组成。这三十一人(有的时候不足三十一人)都可以向皇帝提行政意见,制定国家政策,并且向朱祁钰负责!可以说,内阁本身就是一个小朝廷,规模比以往的朝廷小了很多,将各部其他官员排除在了朝廷之外,且只行使行政权,而不涉足立法与司法权!

 朱祁钰确定了这套政治制度之后,皇权并没有被削弱,反而被加强了许多!不过,只也只是对朱祁钰一人而言,对那些没有朱祁钰这种铁腕手段的皇帝而言,是没有办法控制住这台政治机器的!现在,朱祁钰完全掌握了行政大权,各部大臣都是他的心腹手下。而立法方面,虽然组建下议院的计划被推迟了(主要是选举办法无法确定),大上议院因为超过半数的都是朱祁钰封的公侯,自然也在朱祁钰的控制之中。司法方面,朱祁钰在新的检察院,大理寺都安置了忠于自己的部下,且这两个部门的官员地位都提高了很多,他们都直接向朱祁钰负责。也就是说,司法权其实也落到了朱祁钰的手里!

 就算比起明太祖朱元璋来说,朱祁钰此时掌握的权力也大大超过了他!当初,朱元璋还要受到丞相李善长,胡惟庸的制肘,且那些他设置的言官对他也很是不客气。而现在,朱祁钰已经完全掌握了大明的所有权力,没有人再能跟他作对!恐怕,朱元璋在九天之上,见到朱祁钰将他建立的大明搞成这个样子,不知道是笑,还是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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