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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偌大的丝缎褥上,一副男人的体正扭动着。

 他虬结遒劲的硕实肌看得出经过锻练,长期规律户外运动才晒得出来的感麦色肌肤,与窗帘外透进来的金色阳光相互辉映。

 只是这样的高大拔的年轻英俊男人竟难以入眠,原因非关女人,而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可怕噪音。

 “啊!我的头…啊!头好痛!唉…好痛!该死的!是谁在拿电钻猛钻墙壁啊?谁那么没公德心啊?!”

 他痛苦地着仿如被榔头狠狠敲击的太阳低嚷呻

 剧烈的疼痛让他一边狠狠诅咒,一边握起拳头,用力敲击面。

 “该死!外面的——不、要、再、钻、了!啊!不要吵…大半夜的想吵死人吗?不要再钻了!”

 半梦半醒之间,男人带着浓厚睡意咒骂叫嚷不停,可是,耳边狂的噪音并未停止。

 他气怒地翻转身子,深深地把头埋进枕下,再覆上厚厚的棉被,宿醉的难受让他只想安静放松地睡上一个好觉,他不断地往被里钻,企图阻挡刺耳的电钻噪音再度灌入濒临爆裂的脑部。

 吱…吱…吱…

 噪音仍然持续着,厚棉被显然不敌地动天摇的“电钻”威力!

 “可恶!下次要是再这么不要命的喝酒,我就他X的不姓常!哎哟…我的头怎么会痛成这样?”

 他痛苦的表情让出色有型的五官全拧成一团。

 “该死的!外面的不要再钻啦!”他又狠狠捶了一下墙壁。

 “噢,昨晚到底是哪个白目属下,居然不懂得帮老板挡酒?”

 哪个在威华金控上班的员工不知道总裁大人——常若舆不比其它商场强人,他最痛恨的就是应酬喝酒。

 台湾商界一直对常若舆不爱喝酒、不恋美的“怪癖”津津乐道,然而,了解他的人大都明白,与其说他厌恶酒,不如说他根本就恨透了任何会让脑子不清楚的东西。

 酒与,恰巧是最具代表的两样东西。

 常若舆的犀利精明、冷静又嚣狂的性格是他从事金融业时最自傲的长处。

 别说在本土台湾,他纵横世界,经营购并银行的超强能力,在国际金融圈中亦不容小觑,也因为身处竞争烈、锱铢必较的金融业,每一场争战都是生死关键,不能有任何闪失。

 所以,常若舆严格要求自己远离任何可能的惑——

 昨天晚上,几个金控内部的高层干部莫名起哄,说要为他成功并购香港某家中型银行举办庆功宴,看平一起打拼的好伙伴们一个个兴高采烈,常若舆实在不好意思拂逆他们的一番好意,才破例参加了饭局。

 所谓庆功宴,哪有不喝酒、怎可能没“粉味儿”?

 于是,顺了同事的心意,狂畅饮一夜,却换来头痛裂的苦果,他全身骨头仿佛重击过后的酸痛着,吃力地折起被子,他咬了咬,心底重重发誓。

 这种花钱还要待自己的事,绝对下不为例!

 此时,隔着主卧房的另一端,一抹优美窈窕的身影正辛苦地操作着老旧的尘器。

 她显然很努力,柔白的颈项满是汗水、气吁吁地在大得像个篮球场似的客厅里执行清扫工作。

 “厚!这玩意儿怎么这么难用啊?一上电源就砰砰大响,地板活像地牛翻身,好在这座豪宅钢骨结构外加强化防震,要不然不早给它震垮了?!”

 穿著整套印有“好清洁”字样的女清洁工皱着眉,使尽全身气力推动手中的庞然大物,抹着不断飙出来的香汗,骂道:“有没有搞错?这玩意儿简直难用到爆!”

 大口大口地着气,她暂停手边的工作,快步走向客厅的小茶几,抓起她特别自制的茉莉冰茶咕嘟咕嘟猛灌——啊!实在太畅快了!

 她戴回白口罩,一身全副武装,只出两个水晶般剔亮的眼珠四处打量,仔细地观察这间把她累到虚的超贵、超豪华大房子。

 “唉,枉费哪!住这么好的房子,买这么贵的古董摆饰,据说主人还是台湾前五十名大富豪,真怪咧!怎么连个象样的尘器也没有?还真佩服他上哪找来的这款老阿嬷级尘器,该不会是从怀旧民俗博物馆里偷来的吧?”

 唉,难用归难用,但是“扫除尚未成功,美女仍需继续努力”!

 赫!努力给它推推推——

 她振作精神,又灌下几口冰茶,开始使劲地与怪物尘器搏斗。

 咦?房间里是什么声音啊?现在不是应该没人在家吗?怪了…她把手中的尘器推到卧房边,隐约似乎听到主卧房传来闷闷的声响——

 砰!砰!砰!一次又一次,像是有人规律地把撞向墙壁的声音,而且还间杂遮着男低哑的嘶吼…

 “这…天啊,该不会是…噢!杀了我吧!怪物机器吵成这样,还有人做得下去喔?”不明声响所引发的桃遐想,令她忍不住羞红了双颊——

 真是够了!

 大白天的,正事不干,竟“炒起饭”来了,是怎样?有那么“饥渴”吗?

 “怪了…都几点了?主人怎么还没去上班?她狐疑地望了望玄关旁的大型古董座钟。

 “拜托,都快十点半了耶!哪有理万机的金控总裁这么混的?哼,真不公平!在温柔乡里睡到爬不起来的男人,居然能搞出一个全国最赚钱的公司。老天真没眼睛!”

 她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被大口罩覆盖的娇巧脸蛋满是不屑,红润小嘴自言自语地嘟哝。

 “平平投胎做人,为什么有人荣华富贵手到擒来,偏偏有人呢,为了赚几钱便当费,却要忍耐着做活,做到手断脚筋。唉…真佩服李大婶,她怎么每天都做这么无聊又重的工作呢?要是我——今天被硬这么一回,差不多就挂了吧。”

 碎碎念地又再推了一阵子,她突然听见自己的肚子咕噜咕噜作响,可见干这要命的活儿有多伤,没几下就饥肠辘辘了。

 纤瘦的她,知道自己可不起肚子饿,在出门前非常有先见之明地准备了点心。

 “肚子好饿喔…真是的,房子这么大,我才整理不到一半就快饿瘫了。”她抚着凹陷的小腹,无力叹道:“天啊,光客厅大概就有一般家庭的五倍大!唉,我怎么这么猪头啊?!怎么会迷糊糊就答应白翎那死没良心的家伙来代班呀?”

 她想到从小到大最要好的手帕竟然昧着良心陷自己于不义,心里呕极了!

 “好清洁”家务公司的负责人恰好是她一起长大的姐妹淘,昨天突然通知她来代理资深清洁工——李婶的工作。唉,就是心软拗不过好友的苦苦哀求,今天才落得又饿又累又苦的可怜境地。

 “噢!好饿…不行不行!我得先填填肚子,万一血糖过低,在这里昏死过去那可不是好玩的。”

 关掉机器,她取下口罩、手套,拿起摆在茶几上印有粉红凯蒂猫的便当盒,满心欢喜地打开它。

 “哇!好香喔…我最爱的海鲜煎饼。嗯,味道跟妈妈做的愈来愈接近了,手艺有进步!”

 她开心地大口吃起煎饼,不过惦着眼前工作没做完,速速吃了两片赶忙又把便当盖上,足地拍拍肚子。

 “嗯,这几片留着等下饿了再吃。”

 接着,她手脚俐落地继续工作

 吱…吱…吱…恐怖的噪音又充斥空阔且华丽的屋内。

 就在她全神贯注地致力于消灭豪宅里的灰尘时,陡然间传来一声巨响——

 砰!主卧室的门开了,闪出一道硕壮伟岸、雄霸魁梧的男身影。

 赫!眼前那么大一丛的男人是屋主吗?

 她呆住了——这男人,爆帅的咧!

 “该死的!快把你手上的怪东西给我关掉!这玩意儿吵得我整颗头快爆了!”

 男人火的眼眸写满愤怒,他几乎是失去理智地朝她咆哮,那惊人的吼声把她吓得动也不敢动——

 然而,除了被他的咆哮吓到,她也被他过度出众的外表给骇傻了…

 不会吧?传说中的“威华金控”大总裁就是这个男人?他会不会太年轻?会不会长得太帅了啊?

 真要命!他居然还上半身全

 练得硕实坚的肌,足以媲美驰骋运动场的田径选手,女人看了大概没有不口水的。

 哇哇哇!那双仅穿著棉质休闲短的腿,会不会太长了?

 还有还有,他***生辉的灿眸,散发出足以人神魂的魔魅神力,不怒而威,气势慑人;尤其他现在双手,一对烧灼的目光定定地看着她,仿佛君临天下的王者,所有人都该臣服于他膝下…

 我的老天!

 他根本是入错了时空,以他那样的容貌气势,根本不该出现在公元二千零五年,简直就像中古欧洲那些在海上乘风破,抢夺女人和财宝的维京海盗嘛!

 “…咳咳!不好意思,我好象太大声了。”他察觉自己的失态,收敛了语气,指着她手边的尘器。“我一直以为有人拿电钻凿墙壁,没想到是这玩意儿。”

 “唔。”她连正眼也不敢再多瞧他一次,只敢点点头,什么声音都不敢出——

 因为,此刻她的身分应该是五十五岁的李婶,怕一开口就穿梆了。

 “阿桑,金歹势啊,我人很不舒服,晚上没睡好…那个鬼东西实在太吵了,我看你是不是先不要用尘器,先打扫别的地方好不好?歹势啊…”啥?要死了!他竟然喊自己“阿桑”?有没有搞错啊?!

 她心底冒起火球,忍不住翻了翻白眼——

 什么嘛!好歹我翁蝶语也是美容时尚圈里叱咤风云的大美人,还是大型美容机构“魅丽佳人”的总裁耶!

 就算她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风,他眼睛也不该那么拙啊,竟然看不出来白色制服底下是身材窈窕的佳人吗?

 不过,他叫她“阿桑”的语气好温柔喔!

 她心底暗暗思忖,没想到像他这样傲视群伦,呼风唤雨,手千百亿资金的银行家,而且还长着一张“海盗脸”的男人,也会有这么温驯的一面?

 “嗯。”不能说话,她仍以点头表示了解他的意思。

 依照吩咐收起尘器,她很不熟练地去找了一块抹布,看着大得不可思议的客厅,竟不知从何擦拭起?

 唉,这个男人也真是的,钱多就钱多嘛,没事把房子搞这么大做啥啊?

 “变装”的她戴着大口罩,纵然不能出声,心底却不断嘀咕。

 “对了,欧巴桑——不好意思,想麻烦你一件事。”常若舆双手痛的太阳,攒紧的浓眉、微皱的鼻尖皆掩不住他五官的轩昂英

 “啊?”连着被叫两声“欧巴桑”翁蝶语简直呕到快内伤了!

 “欧巴桑,金歹势啊——我昨晚喝醉酒,现在头好痛,麻烦你帮我泡个茶好吗?”

 “喔。”翁蝶语还是只能点头,但此刻她的心中已不如刚刚的镇定了。

 他一直跟她讲话,讲愈多她愈紧张…唉,他怎么会在家呢?

 茶?天知道他家哪里有放茶啊?

 翁蝶语正伤脑筋,眼睛突然扫到茶几上方才自己喝剩的半壶茉莉冰茶,赶忙拿过来,递到他面前。“冰的,很解渴喔。”

 “嗯,谢谢。”常若舆欣然接下,随手拿了个杯子倒了就喝。“哇!好冰,真的好喝!”

 他一面喝茶,一面在客厅里晃来晃去,翁蝶语努力想闪过他的视线,偏偏他故意作对似的,老是在她活动范围内出声——

 “咦?欧巴桑,你好可爱耶——这个便当盒,有卡通图案喔,是你的吗?”

 “嗯。”翁蝶语差点要叫救命了!他是酒还没醒吗?怎么话那么多?

 “味道好香喔…”常若舆饥肠难耐,顺手把它打开。

 “请你吃。”翁蝶语快挡不住了,再被他多问几句,恐怕非穿梆不可。

 “真的吗?那多不好意思,这不是你的午饭吧?”常若舆醉了一个晚上的确很饿,道了谢之后也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嗯,真的不错。好特别的作法…我从来都没吃过耶。谢谢你啊,欧巴桑。”

 “你慢吃。”

 仿佛逃难似的,她索将整个便当盒推给他,然后急忙起身,把随身东西收一收,简单代道:“先生,不好意诉啊,你身体不舒服,阿我先走好了,让你安静休息,改天我再来。”

 “也好,你慢走。谢谢你的饼喔!”

 常若舆可能太饿了,光顾着吃,没注意到她手脚实在太伶俐了,根本不似五十几岁妇人的身手。

 另一方面,几乎可以说是落荒而逃的翁蝶语,到了自己车子上还惊不已…

 天啊,这怎么会是人做的差事啊?

 不行不行!这差事太恐怖了,回去一定要叫白翎另请高明,不然,以她胆小又单纯的个性,迟早要吓出心脏病来。

 翁蝶语惊魂未定地开车回家,那时她是打定主意要推掉这差事的,然而,世事总是令人意想不到,翁蝶语怎么也没料到——

 当她踏进常若舆家里的第一刻开始,这一段故事就已经揭开了序幕,该她的缘份,怎么也躲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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