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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嫣凡回到住处,看到离开了一星期的房子,摆设依旧。

 逃避整整一星期的问题,回到这里仍然“原封未动”只是多了层“灰”看到电话答录机的灯闪个不停,嫣凡知道其中一定有凌皓打来的。她苦笑了一声,将简单的行李放好后,深呼吸一口气,将答录机上的留言放来听。

 有几通是工作的邀约,有些是剧本,有些则是MTV的拍摄,当然还有几通是忿而挂上电话的切断声,嫣凡一听就知道一定是凌皓的杰作。

 听到兆邦与怡伶的声音出现在答录机上,她不由得绽出微笑。他们关心的问候,使嫣凡差点切掉答录机,立即拿起电话,告知他们自己一切无恙。

 手才一伸,还没碰到按钮,凌皓愤怒的声音立即传来——“你嫣凡,马上回我电话,听到没!我命令你,立刻回我电话!”

 ?道、命令的口吻,正是标准凌皓的语调。

 有时嫣凡会想,凌皓是独独对她如此,还是对每个人都是这样?!一迳的命令、不容违抗,凡事以他的意见为意见。

 凌皓爱她吗?或许。

 两个人曾在孤儿院共同度过好几年的时间。那年嫣凡才三岁,凌皓已经七岁,他们在相差不到三天的时间,被送来同一所孤儿院。

 嫣凡是被警察送来的。听说是见她一个人孤单地待在公园里,手上拿了封信,呆坐了一整天,直到巡逻警车经过才将她带来。

 信封里只有简单的一张便条纸,写了她的出生年月及姓名,那时警察才确定她是被人恶意遗弃。更因她年纪还小,所以隔天就将她送往孤儿院。

 凌皓则是因为父母出车祸双亡,独留下他一个人,亲戚间又没人愿意出面收养,只好将他往孤儿院送。

 失去父母后,又被送到陌生的环境,凌皓一句话也不愿意说,唯独对这位晚他三天送来的小妹妹疼爱有加,若有别的院童欺负她,他一定会为她讨回公道。也正因为如此,嫣凡在孤儿院里,反而没什么朋友。

 在她十一岁时,凌皓已经十五岁了。那一年,院里来了对夫妇,指名要领养凌皓,他没有拒绝的权力,手续办好当天就离开孤儿院。

 凌皓一走,嫣凡霎时成为孤单一人,别的院童立即冷嘲讽的对待她。没有凌皓的陪伴,她在孤儿院只是个不受的人物。她能怪凌皓对她太好、保护得太过周到,才造成她今的困境吗?!

 就在同一年,她学会了如何让别人漠视她的存在,也学会如何掩饰感情。她认为只要别人不注意到她,就不会找她麻烦。只有过年时,嫣凡偶尔会接到一、两封凌皓寄来的信,也唯有那时,她才会展笑容。

 后来凌皓存了零用钱,有时会回孤儿院看她。正因此,在别的院童眼中看来,她更是一个异类。

 凌皓被收养时,院中还传许多谣言。比方说,收养凌皓的凌氏夫妇,正是当年开车撞死凌皓父母的肇事者。因此谣传,院童们指他为认贼作父。

 这些都是未经证实的谣传,在嫣凡看来,只是些无稽之谈,她从来不当一回事。况且,父母双亡已是不可挽回的事实,若凌氏夫妇真是肇事者,他们愿以扶养凌皓来赎罪,又有何不可?虽然是晚了四年。

 在孤儿院,若有院童被收养,实属万幸。而且,被领养的人十之八九都会被改名更姓,凌皓当然也不例外。他本名为王英俊,一个翻开电话簿可以找到十几个以上同名同姓的名字,被凌氏夫妇收养后,他才改名为凌皓。

 嫣凡实在不愿再想起童年在孤儿院的那段日子,她知道当她选择让别人漠视她的存在的同时,她已经自动放弃了许多东西;例如,其他院童的友谊和被领养的机会。年纪愈来愈大,丧失的东西就愈多。

 在别人眼中,她是孤僻、离经叛道的。为了避免和人打交道,她学会将自己的想法、思绪用文字表达出来,更学会为自己编写故事。而这竟成了她后离开孤儿院糊口的一大利器;她成为一位成功的文字创作者。

 认识兆邦后,她才慢慢敞开心去和人接触,个性也开朗许多。

 认识兆邦这些年来,嫣凡曾看到他为爱受到创伤,不过他未因此一蹶不振。她和他能成为好朋友,全因为他们是“同类”

 她,不敢和别人相处,怕受伤害。这全赖童年时在孤儿院所赐。

 他,是个热情却内敛的人,惜语如金不爱说话,让人误以为他难以亲近,久而久之他更加沉默。

 反观凌皓,和他认识这么多年来,他自负、不服输、?道的子丝毫未变,而在影歌坛大放异彩之后,更是助长他的气焰。其实,嫣凡早习惯了他…

 习惯?是这样吗?因为习惯了他,让她同意凌皓的求婚。如果这抉择并没错,为何却让他们的友谊只退不进,两人之间的距离也愈来愈遥远?

 她深深的叹口气,是烦躁,是无奈,也是害怕。

 一想到和凌皓见面是在所难免的,烦躁立即充斥嫣凡全身;他终究是她的未婚夫啊!

 “无奈”正是她此刻的心情。

 突然,心中又浮现闵翔的深眸——嫣凡一甩头,努力想去掉有关他的任何思绪。

 她决定,继续让电话答录机接听电话。而她,先去休息,就把一切全交给明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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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皓在家中书房来回踱步,他非常清楚嫣凡在这个演艺圈的大染缸,生活仍非常的单纯,不可能结新的朋友,尤其是异朋友。想到此,他稍感平静。

 对她,凌皓有极强的占有,除了他,他不希望嫣凡还会注意到别人。

 只是这些天来,她到底去了哪些地方?又是去找哪些人呢?他开始有些担心。

 难道是因为拍摄时,自己表现得太过火?不可能!他随即反驳自己。为了此事,他还和她争吵过。

 争吵?是因此她才逃避吗?

 他不相信嫣凡会因此躲避他,从来她对他的态度就只有“逆来顺受”这四个字可以形容。

 曾经,他还因她有此“美德”而高兴,庆幸自己有如此温顺的未婚,可是现在,他却因她的淡然而恼怒,认为她不在乎自己。是她错了?还是自己变了?

 “少爷,有人找你!”女佣平嫂敲敲门说。

 “是谁?”凌皓仍看着窗外,懒得转过身来。

 平嫂早就听到凌皓的吼叫声,她只希望你小姐回来时,少爷已经平静下来。

 若不是因为有人按门铃要找凌皓,平嫂还不想过来招惹他呢!

 “是一位叫李季霞的小姐,这是她的名片。”平嫂怯怯的递上手中的名片。

 凌皓看了名片一眼,吩咐说:“请李小姐进来吧!”

 没一会儿,平嫂已经领着李季霞来到书房。

 “少爷,李小姐来了!”平嫂说完,立即退出去。

 李季霞看着站在窗前的身影,从背影看来,并不如想像中的高大魁梧,反而给人一种温文的感觉。或许是他身上那套米白色衣服造成的错觉吧!她想。

 李季霞离开台湾已经整整两年的时间了,对于凌皓着实没什么印象,只是根据大哥李权的说法,他是当前第一偶像级歌手。

 两年前,季霞被大哥命令前往美国陪父亲时,她马上知道他和钟怡伶已碰过面,晓得自己的确做得太过火,只得听大哥的话——乖乖待在美国。

 在美国,从父亲的口中得知,怡伶的父亲曾有恩于他们,又思及自己对她所做的一切,季霞不十分懊悔。

 两天前,她才从美国回来,一听到李权想争取凌皓,要和他签下经纪人合约,便自愿来达成任务,这也就是她现在会出现在凌皓家的原因。

 “李小姐,好久不见。”凌皓终于转过身面对季霞。两年以前,他曾见过她。

 “我们见过面?”季霞讶异的看着凌皓。“很抱歉,我两天前才刚从美国回来,之前回到台湾已是两年前的事了,但我不记得两年前曾经见过你。”季霞委婉的解释,这和两年前冷傲的她截然不同。

 凌皓看着眼前的季霞,她美丽依旧,甚至可以说多了份成美,和记忆中冷傲、目空一切的她有着很大的不同。

 “不怪你对我没有印象,那时我只是个小角色…”见她若有所悟,他接着又说:“你变了,是时间改变了你,还是…”

 一想起这位当红大明星竟然认识以前的自己,季霞有些狼狈、不知所措。

 凌皓看着她的一举一动,知道她现在的感觉,有些不忍的说:“很抱歉,我离题了。我该问的是,你今天来的目的?”

 凌皓体贴的转移话题,令季霞感动,她坦然的面对他道:“或许是我长大了。”

 季霞微微一笑,而微笑中竟有抹温柔,一时让凌皓看痴、看呆了!

 “今天我来,是听大哥说你和目前的经纪人合约刚满,想换一位经纪人,是吗?”

 “没错!”听到季霞的话,他才从痴中回过神来面对她。

 “或许你可以考虑一下我们。在演艺圈内,我们旗下的艺人不但受到很好的『照顾』,也都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也就是说,一视同仁,对吧!”凌皓早就从季霞的名片,猜想到她此行的目的。

 “没错!”

 “我之所以想换一位经纪人,是希望他能事事以我为主,以我的利益为先,而不是和其他的艺人一样,等着经纪人施舍注意力。”

 “你的意思…”

 “我要一位『专属』的经纪人,懂得全心全意『照顾』我的经纪人!”

 “我懂了!既然如此,恕我冒昧前来。”季霞转身想离去。在她看来,和他签约是没希望了。

 “等一等,我话还没说完!”看到季霞只是停下脚步,并未转过身来,凌皓继续地说:“如果,『你』愿意当我的经纪人,以我为主,我愿意签约。”

 “我?!”季霞乍然转身面对凌皓。

 “没错,只要你能以我为中心,在游刃有余的情形下,你当然也能兼顾其他艺人。说不定,我还能在某些地方配合公司。”

 季霞看着眼前的男子,虽然他用讥诮的语气说话,她却能从他眼中看到一抹不肯定与忧郁,他似乎没有把握能让自己点头答应。

 她看过许多名艺人,在成功与自信的外表下,是一颗脆弱、没有安全感的心。尤其事业愈成功,知名度愈高,就更怕舞台下没有掌声与歌的现实环境。

 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恳求,与强装出来的不在乎,她的心似乎被牵扯感动。

 季霞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看到他的眼神,她已经有了决定。“我们什么时候签约?”季霞直截了当的问。

 凌皓眼中的忧郁与不安稍减,递补上的则是欣喜与安慰。

 安慰?季霞不懂自己为何会如此以为。不过,她真的在凌皓眼中看到了。

 “随时都可以。”

 “那么明天下午三点,我会带律师一起过来。你也可以找一位律师,明天我再将合约一并带来。”季霞询问式说着。

 “明天下午三点,我等你!”

 季霞看到他眼中似乎另有所指,不单单是签约而已。

 突然间,空气似乎在瞬间凝结了!

 “那我先告辞了。”季霞快步往大门走去。

 凌皓并没唤平嫂出来送客,反而比李季霞早一步走到门口。

 季霞才伸手想将门打开,没想到凌皓早她一步握住门把,她的手正好覆在他的手上面。

 季霞一惊,羞红了脸缩回手,轻声道谢后,不敢再多看凌皓一眼,快速走出大门。季霞头也不回的直接走到对面的电梯,好不容易电梯来了,她直接走进去。在电梯门要合上时,她看到凌皓还未将门关上,正若有所思的看着她。

 季霞的脸再度红了起来,而她不懂,为何对上凌皓的眼眸会让她反常到这种程度?

 凌皓看到季霞羞红的娇态,不想起她两年前的模样——

 两年前的她冷傲丽,似乎所有事皆在她掌握之中。

 而那时的她,也的确有本钱如此自视,那时时下最红的偶像、男女歌手等,有一半是归属于他们的经纪公司。有时一个综艺节目要开播,若没有他们公司旗下的艺人助阵,只怕收视率将无法达到百分之二十。

 凌皓虽然出道得早,只可惜星运不佳,在那时只能算是个小角色,也无怪乎李季霞对他没什么印象。那时他多么希望她能注意到他,纵使只是多看他一眼也足了。

 没想到直到两年后的今天,这个愿望才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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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兄,为了少主,委屈你和嫂夫人,真是抱歉。”周邦虽然急切的想立即出发去救少主,但是当他面对从内厅走出来的闵翔,却有一份内疚。闵翔已换下礼服,穿上便于骑马奔驰的劲装。

 周邦看着厅上的大红烛火,与布置得喜气洋洋的喜堂,随处可见的大红双喜宇,他愈觉得内疚。

 他赶到闵翔所住的“龙竹山”时,闵翔正好在拜堂。他当然知道今天是闵翔的大喜之,可是,为了少主的安危,他也只能心存抱歉了。

 闵翔看到周邦一脸的内疚,反而安慰他说:“若无少主,哪来今的闵翔?走吧!少主和郡主还在等我们呢!”

 “郡主长久处在深宫内苑,若不是此次溜出宫门,也不会…”周邦随着闵翔快步往外走,一边说着。

 “郡主和少主向来兄妹清深,自知此次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相见,否则郡主也不至于如此!”闰翔了解的说。

 “看来,咱们还是幸福的!”

 周邦跟在少主身边的时间比闵翔要久,他太了解少主身上所背负的重责大任。

 少主比周邦和闽翔还少上一、两岁,却早已负起朝廷所赋予的责任,这是他们所望尘莫及的。至少他们是平民百姓,是自由的;而少主,他的责任却走一辈子也推诿不掉。

 “看来,愈早救出少主和郡主,并协助少主早完成使命,我们才能…”

 “我懂!”闵翔拍拍周邦的肩。“至少,嫣儿和我已经完婚。而你和巧儿,还得靠少主成全呢!”

 闵翔和周邦来到马厩,各自骑上自己的骏马。

 “咱们快马加鞭,早救出少主和郡主,他们也少一分危险!”

 “是!”只听见两匹马的嘶叫声,没一会儿,官道上有两匹马快速疾驰而过。

 所经之处,扬起一片尘土…

 嫣凡张大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纹路。她怀疑的看着四周,这的确是她的公寓、她的房间啊!

 她是在作梦吗?她不敢确定。

 梦中的一切好清晰、好真实,不仅人物栩栩如生,甚至还和上回所梦有连续。这,太不可思议了吧?!

 她可以感觉到闵翔难舍之情——为了新婚子;却又不得不离去——为了少主,为了“义”

 她甚至可以感觉到,那一片尘土飞扬,那呛人的尘土袭来——

 仿佛她就在现场!

 为什么?

 闵翔?!她心中一悸,隐隐感觉自己和他有份非比寻常的牵扯。

 为什么是他?

 她和他,不是才见过一次面?

 上次是梦到自己穿着凤冠霞披,而今天的喜堂…难不成…自己是他口中的“嫣儿”?

 她迷糊了!梦中的对话,一字一句都清晰入耳。难道她曾经历过这些事?上一次的梦,她已觉得不可思议!而这次…

 嫣凡将头柜里的记和笔拿出,将梦中的一切仔细写下来。她想,或许有些隐喻在其中,只是自己还未窥得全貌。

 是不是该找个时间,再度探访兆邦家?她会再度碰见那位叫“闵翔”的人吗?

 嫣凡的心中,竟浮起一丝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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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闵翔几乎将所有时间花在熟悉三爷的“事业”上。他并不需要真正经营管理,反正还有三爷可以做决定。他只是表面上巡视,最主要是要找出不安于现况、有野心想要夺取三爷势力的人。

 从这五天的接触,他大概锁定五位人选。其中两位是三爷的得意助手,但他尚未见过这两人,因为他们正好出国去视察。

 三爷在国外并没有事业。这次,他那两位得力助手之所以到国外,是三爷希望能将事业扩展至海外,要他们两人先去探探路,顺便代他向国外那些大哥级的帮派分子问候一声。以往三爷都是亲自前往,这次却不然,一方面是身体微恙,一方面是想藉此陆续丢出一些权力。

 三爷的想法是很好,不过也让这两个人有机会靠外力帮助而自立门户,或并三爷的势力。因为,既然能让三爷指名派往国外,一定是他的亲信,在能力与反应上必是一时之选,若再加上私心与野心,只怕更容易得手。

 闵翔也知道,要统领一个帮派、掌握自己的势力,一定得靠一些人来帮忙管理,否则只怕自己分身乏数,吃力又不讨好。而且,适度的给予某些权力,只会让人更忠心。但如何均分权力,则全靠自己拿捏。

 这两个人所负责的为视听传播公司,专门负责将时下流行的乐曲拍摄成MTV,制成伴唱带。据三爷说,他们打算成立一家电影公司,培养新人拍摄电影。在他们拍摄M TV音乐带时,早已发掘好几位条件不错的男、女明星。

 闵翔会注意他们两位,除了能力以外,以他们常出国拍外景来推算,若想夹带毒品走私回国,成功机率相当高。

 今天,正是他们回国的日子。

 闵翔犹豫着是要亲自去找他们,还是等到三爷宣布?

 他来到三爷平时的住所,直接走到书房。心想三爷一定在那儿练字,这是他每天必做之事。

 他轻敲书房的门,听到三爷宏亮的声音:“进来!”

 他推门而入。

 “闵翔,是你!这星期可忙坏你了。”三爷关心的看着他,眼中的得意再明显不过。

 “忙?三爷,你认为只是到你名下的那些产业走走看看会忙坏我?那你不是太小看你自己了?”闵翔看着三爷,戏谑的说着。

 三爷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以往他名下的产业,都交给最适合的人管理,而且,都派有一位“影子”在旁监视着,以防有人做假帐,或背着他做出不被允许的勾当。

 “影子”的成员,有两大特色;其一,皆为帮派分子的遗孤;其二,是三爷的得力助手。但走过大半辈子的风风雨雨,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儿女再度踏上江湖的不归路,所以,他们的下一代,除了三爷,没有其他帮派中的分子见过。

 “影子”有着失去亲人的亲身体验,对于“非法”之事深恶痛绝,由他们在暗中监督,再适合不过。而且,他们都受过训练,功夫底子、反应及基本的企业管理知识都有。

 在别人看来,他们是最正常、最不起眼的工作人员,如夜总会的总机,可以‮听监‬所有的电话;歌手、助理人员,可以往来各夜总会,方便收集情报。而他们的存在,只有三爷一人知道,他们也只对三爷一人负责。

 三爷干笑两声,佩服的对闵翔说:“连『影子』的事你也知道,看来我太低估你了。”眼中则闪着赞赏。

 “我来是想告诉你一件事,我想暂时暗中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

 “心中已经有了人选?”

 “没错!”

 “我懂了。”三爷点头,眉头深锁。

 “这不正是你的希望?!”闵翔语毕,转身离开。

 三爷苦笑的看着他离去,明知这是自己所期望的,照理他该高兴才对,可是,如此一来,也确定了他的得力助手中有人背叛他。

 这种苦涩的感觉,让他苦恼,也痛苦。

 年轻时,争强斗胜,好不容易才有了点小小的成就,也建立起自己的事业,终于可以对一起同生共死的兄弟家小有个代。

 当势力愈大,地盘愈广,手下养的兄弟愈来愈多,当初和他同生共死的弟兄却陆续离他而去。他们用鲜血、生命换来成果,与道中兄弟的推崇。只可惜,他们无法亲自体验那份荣耀。

 年纪愈长,孤独长伴左右,有时他甚至汗颜的想着,他不该用兄弟的生命与鲜血换来今的地位。所以,他努力将帮派中的金钱做最佳的投资,为的就是让弟兄能不再血,也能换得温,且保有原有的势力。

 看来,有人对他的决定有所不满,并且不安于现状。

 想到闵翔,他倒真是一位能委托重任的人,若他愿意接下自己的位子,该有多好。

 第一次看到闵翔就感到投缘,近看他的行事方式,又和自己多么相似。在闵翔的身上,可以感觉到“江湖义气”甚至他比自己还了解这其中的道理。

 这正是他放心将这么重要的事付予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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