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一次和他接吻2
话说当年,任之光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子,人长得也不错,戴副眼睛,斯斯文文的。迟迟呢,也算是出名的大美女…当然,是在没打架的状态下。
两人是名副其实的男才女貌,羡煞众人。
但突然有一天,没有任何征兆的,两人就分手了,这个事件成为我校第八大未解之
。
后来,在我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明白事实真相。
原来,那天晚上,两人在小树林中散步,却好死不死地遇上群小混混,看见迟迟,眼放
光,意
调戏。任之光本想英雄救美,可他平时把锻炼的时间都用在念诵徐志摩之
的诗歌上,所以小混混“挥一挥手”便把他给打到草丛中去挂着,云彩确实是没带走,两个黑眼圈却是免费赠送给他了。
迟迟亲眼目睹恋人受辱,rp大爆发,内力提高,血量加满,防御值突升,瞬间将敌人秒杀。
迟迟说得轻描淡写,但我从其他途径了解到,现场还是
惨烈的,听说其中一名倒霉蛋的蛋蛋被踢到,医生断言他可能从此不举…听说,只是听说。
不管怎样,任之光觉得被女朋友救了,是奇
大辱,从此便对迟迟避而不见。
两人分道扬镳。
故事至此结束。
可初恋落得如此下场,迟迟开始灰心丧气,至今也没什么心情再坠入爱河。
所以我说,华诚你太自信了。
正在回忆中,突然觉得如芒在背,下意识转头,居然看见林昏晓正坐在我身后。
这才记起来,刚才接了华诚的电话,吓得脑子一片空白,都忘了给林昏晓准备午饭,也没给他说一声就急着跑出来了。
该不会是他饿了,又找不到我,就来餐馆吃饭。可是居然来到这间,也太巧了吧。
我紧皱眉头,再悄悄回头看一眼,正好与林昏晓冷冷的眼神对上,唬得我赶紧回头。
没想到,这些全落在华诚眼中,他叫来侍应结账,然后用下巴指指林昏晓,脸上暗含笑意:“祝小姐,本来应该是我送你回家的,但…他可能不会同意,那么,下次再聊。”说完便转身,准备离开。
归
到底是你惹的祸吧!居然就这么走了,不负责的男人,迟迟会喜欢你才怪!你等着,我会让你如愿我就不姓祝!
“你说什么?”华诚忽然回过头来。
我立马堆起满脸笑容:“我说谢谢你请客。”
“不用谢,祝小姐,再见。”
直到华诚的车离开视线,我才使劲拍着
口,呼出憋住的气。
天啊,这个华诚,是人还是鬼,居然听得见人的心里话,刚才差点把我吓得
失
。
一个祸星刚走,另一个马上在我旁边坐下。
“他是谁?”林昏晓脸色看来不太好。
但估计我的脸色也被吓得好不到哪去,实在没功夫理他,只想赶紧回家修养,便挥挥手:“你吃完了吗,吃完就一起回去吧。”
他本想说什么,但大庭广众之下估计也不好发作,只能忍了下去。
一路上我都处于惊魂未定状态,他则处于默默思索状态,所以两人没怎么说话。
一直到等电梯时,林昏晓看着那不断变化的红色数字,再次问道:“他是谁?”
“他,”我叹口气:“唉,说来话长。”
“有多长?一天一夜能不能讲完?”
我疑惑:“你干嘛追究他是谁?”
林昏晓转过头来看着我,认真地问道:“你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