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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醉酒野唱
 同学们,谁能想得到,我在县城重点高中学了两年就参加的高考,报考的竟是一个海军的舰艇学校。我和阿芬是同一年考入大学的。扬扬、阿举、兰兰要晚一年。当时我所在的那个县高中以90%的高录取率闻名全省,乃自全国。阿芬和兰兰后来成了校友,是同一所外国语学院的大学生,扬扬上的是新闻类的一所著名的大学。阿举上了个新疆的什么科研大学,成了什么机械大师。

 我所要写的就是高二的高考成功录取了军校时,我和扬扬,阿举和阿芬的离别了。这里面情的东西和纯真的少时友谊太多了,不去过细的写了。

 离别的人群里有兰兰,但是她很知趣,给了我和扬扬单独离别的机会。我跟扬扬吻得肝肠寸断。人越长大就越能体味痛苦,还有更多的无奈。

 在等大学通知书的那段日子里,我忍不住去找扬扬,却被扬扬的老爹看见了,把我好一顿训,那种非知识型的无赖式的咒骂,把我骂得恨不得拿刀捅死他,虽然,他是我恋着人的爹爹。

 在当时的我的恋爱的比天高比海深的心里面,家庭背景算他妈个。所以,我非常鄙视扬扬那个当局长的爹爹,发誓要混个人模狗样,跟扬扬那个权贵至上的爹爹一比高下。

 那段时间,我看了《简爱》,那个丑的矮小的家庭教师的简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还有那个被关在笼子般的屋子里的疯女人。我特能体味那里面的苦酸。再有的就是梁羽生的武侠小说《云海玉弓缘》,我的接触武侠小说,高中时期主要是以梁式武侠为主,金老爷子的雕神雕和琼瑶大婶的《心有千千结》等三角爱的小说只排在第二位和第本位我特喜欢看梁老先生开首的那些诗词:问赏心乐事谁家院?沉醉江南烟景里阿举是典型的梁——毒手疯丐,大侠张丹枫,楚昭南什么的,云蕾什么的,每天不离口。

 我最喜欢的是毒手疯丐,从心底里喜欢。真的希望自己有一双拍遍天下的巨毒之手,把看不顺眼的人直拍到十八层地狱里去。

 我还上了气功。上气功,主要是缘于对爷爷教我的无名三拳的如何有气感的研究,在心绪好一点的时候,我会坚持练上那么一阵子——可惜的是,这么正统的拳法和心法,全被我用在教训小混混了,我而立之年后的对女人的同情和施救,大部分都给了街头卖的小姐了,她们被那些吃软饭的混混们着,还得拿钱供他们花,太叫人义愤了,所以,我以给我认识的较为喜欢的小姐挣身的正义感,打出了一点黑色的名堂,这以后的我的一些素材被一位比我会写小说的文人姐姐发现,用在了她的那部黑色江湖小说里了。

 丽丽的那个黑老公虽然当时能打过我,但是以他比我大十几岁的历练,仅能勉强得把我打倒,他心底里还是怵着我的。这是我敢于跟丽丽无所顾忌的生活里的可以有点自傲的东西。

 太子阿辉阿车都没上完高中,当时的“一切向钱看”的下海使得他们的老子们特别关心起钱这个东东。这两位特厌学的宝贝,早早地经起商来,大概是跟我高二考完大学的时间差不多吧,他们就弃学从商了,他们是非常典型的官倒的先行者。由于对他们印象不是很深,所以,一些小事和细节记不清楚了。

 当时,我接到通知的那天,大概是91年的夏天, 我在学校里没见着扬扬,就一个人在城里瞎逛,在街上遇见阿辉和阿车那俩活宝,一番热情地胡吹,就一起上了一个有档次的酒店,喝起酒来。席间有女人在旁边陪着,是阿辉阿车打呼机叫过来的。

 现代化的通讯设备就是这些下海搞官倒的太子们用起来的。当时神秘的要命,那么一个小小的东西,一呼就响,女人应召即来。也忘了那几个女人叫什么了,好象是曼曼、慧慧的那么叫着。

 我当时还颤抖呢竟然要**了。喝完酒以后,我就跟着他们指派给我的女人进了单间。那女人牛B,都不愿意正眼看我,用我现在的理解,那些在上先于时代弄的女人,最喜欢的是钱,谁有钱跟谁睡。

 本来我还美的,跟一个打扮入时的女人一场,会缓释好一阵子的劲。那女人,感的。她学着外国应召女郎的动作,从精致的烟盒里出烟来,要我,我说不会。

 她一脸的鄙夷:看你土了吧唧的,跟辉哥混,也不学着点。过女人吗?

 还没等我说什么,她又大冽冽地把外衣下来,往上一扔,扭头对我说,你要是童子,今天把我搞滋润了,还能得点赏钱。

 听到她这话,我火大了——妈了个的,出来混,不守规矩,还想玩老子!

 我确定,当时我用暴力了那女人被我揪住头发,狠闪了两记耳光以后,嚎叫着跑到阿辉的房间门口敲门。

 她当时得到的奖赏是又被闪了一耳光,阿辉青着个脸骂开了:恁妈了个B,懂不懂规矩!丧门星的B阿辉回房间拿了二张钱出来,摔在地上,又恶狠狠地冲那女人嚷:滚,快给我滚!

 阿辉又要打拷机给我找女人,被我拦住了。我随便找了个理由离开了那家酒店。

 那女人当时的悲哀我当时并不太理解,后来跟小姐们接触多了,触了她们内心里的一些东西了,对她们的同情越发多起来。

 这是我一段搞女人没搞成的曲纯属带笔,体现一下当时的九十年代的一个社会实情

 *****

 阿芬接到外国语学院的通知书以后,我们定了个日子搞个饯行残缺的快要崩散的五人帮要一起聚一聚,还得加上兰兰。丽丽也赶巧从深圳回来了。

 饭局还是当时丽丽答谢我抄完《少女之心》,请动扬扬陪我一起吃饭的那小饭店。不过,饭店改成了酒店,里外里还装上了土气的但却滑溜放光的墙砖。看来,连农村那些先富起来的人都知道紧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使自己所倾注的产业越来越与时俱进,做大做强。

 那土老帽酒店,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卡拉OK。那玩意儿在深圳,以小平同志号召步子要迈大一点,不要象老女人的脚步那样,以时间就是金钱的五花八门的开放中,完全已经不是最新事物,但是,在当时的一听到深圳就浑身颤抖的我来说,几乎激动得热泪盈眶了。

 同志们,我是一个热爱歌唱的男人。尤其是在当时的校园里热唱的校园歌曲。到现在那些《外婆的澎湖湾》、《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童年》还能唱得嗷嗷的。还有大陆的原创歌曲《妈妈的吻》,那种学自邓丽君这位被当成糜先母的气声的加重唱法,让我费了老大劲练唱纠音,才让扬扬给了一个还行的评语——扬扬参加过地级市的歌咏比赛得了第二名,属于名人了。

 扬扬把邓丽君的靡靡之音的唱法发挥得淋漓尽致,她那次在省里做那位声唱法的歌星的电视节目时,两人还一起同唱过流行指数最高的《妈妈的吻》。我记忆这么深刻,主要是缘于一次扬扬着姣好的身体,躺在我的上扭着,颤着**,唱《秋千》。歌词如下:

 树上有个童话在摇呀摇

 树上有段记忆它飘呀飘

 树上有个秋千在睡午觉

 树上有个知了在叫呀叫

 让我为你轻轻地唱首歌

 让你为我再把这秋千摇

 虽然往事已经是那样飘渺

 那片阳光依然在蹦蹦跳跳

 尽情地摇,尽情地笑,秋千上的岁月在拥抱

 尽情地摇,尽情地笑,秋千上的夏日在燃烧

 摇呀摇,尽情地摇

 摇呀摇,尽情地笑

 摇呀摇!

 这首歌并没有大面积热唱,我的痴一的喜欢,主要是对扬扬的情恋,连带着这首歌就具有了特别重大的经典意义。在此全词摘录,并非宣传此歌,而是喜欢扬扬唱歌时的那一种死我晕我的飘渺之态。

 如果当时我能有DV机,或者比较好的录音设备,我一定会把扬扬的娇音态录下来,做成永久的珍藏。

 此歌的歌词让我震撼了(引不住用琼姨爱用的词,喜欢得不得了):童话、记忆、秋千,阳光的蹦蹦跳跳,不亚于朱自清的那“仿佛远处高楼上飘渺的歌声似的”意境。

 拥抱、燃烧和摇呀摇。哥们,姐们,你们想一下,那么一个曼妙的身子,一身如水的肌肤,手拿话筒,轻启朱,空气中尽是那奔放的糜音,还有脸上着的一脸的软柔的离,谁能不心醉神呢。当时我不仅陶醉了,而且陶醉得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俗物了。

 有人说,不会的男人会先看女人的脸,一般会的看,最会的看。要叫我说,的最高境界就是以眼睛的半闭半睁,用心去感觉的无处不在的离——当然,得有听觉和视觉的绝妙配合。

 虽然到了军校以后,战友送别时唱的《送战友》也有相当的震憾力,但是,只就我个人而言,扬扬在我们高中的去校离别时唱的《秋千》已经固在我的记忆里了,怕是要伴着我走向人生的终点了。

 伤离别时,的确的确是很伤,对着就要长期分离的三个女人,我无话可说。特别是老妈以她的佛悟,以一种无形的佛力,要把兰兰圈成我后的永伴,我心不甘哪!而且我更恨扬扬的权贵爹,扬扬的爹发誓不让我沾她的女儿。

 我肝肠寸断怒气郁时,发自肺腑地改唱了在当时有许多农村孩子听都没听过的《信天游》——

 我转头,这就走,一走走到看不见头。天地悠悠尽我走,一走就永不回头。

 大地留下痴人梦,信天游带走痴人情。天上星星一点点,痴你到永远。

 这些词,其实我现在有些已经想不起来了,但是,扬扬心细,好多我都记不起来的东西都在她的本子上。如果光讲活出自我的话,扬扬的爱情和的观念,现在的好多前卫女也到不了扬扬的深入的透视和豁达的程度。以一般的小女人计,前有丽丽的在她家的另一上的与我宣,后有兰兰的与我小菜园屋子的野合,以十七八岁的青春妙龄的心态,哪个女人会仍然是一湖秋水地映照爱情呢,要是咱们弱弱的现代的娇花弱柳遇上了,不光要野蛮暴力,甚至割腕寻死的都有。

 不扯我个人的痛苦忧伤了。

 那天是我第一次喝醉。边唱边醉后的聚会上,阿芬对我说,那天她也被我的三个女人感动得没走成,要讲陪,那天是四个女人陪着我,加上一个背着我回家的男人阿举。

 据说,那天扬扬还在大风裂裂中唱了另一首歌,不关乎爱情,关乎人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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