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捡到古代美男 下章
第一百五十一章 猎狼
 帐外的篝火时而发出荜拨的声音,萧弄晴的呼吸声渐渐均匀,伏幻城紧绷的身体终于慢慢地放松了下来,悄悄地把熊皮往萧弄晴那边移了一部分,看着她睡容颜的那一瞬间,温情如暖火,突然包裹住自己,往事幕幕回溯,尽在心头。

 刚被收养的那段时间,他曾经十分地害怕一个人睡,因为几乎每一晚他都会做噩梦,一次次地梦见父母葬身火海,一次次地梦见小妹在哭叫着找哥哥…直到再也没法承受才醒过来,醒来时,旁边一堆睡的孩子,可他却依然觉得无法言语的孤独,

 后来,孩子越来越多了,而炕还是一般大小,所以每一晚睡觉,他们都不得不你争我夺。赢的人才能有资格躺上炕,输的人则只能蹲在地上,连凳子都没有一条,就算他抢到了位置,还要警惕着会不会在半夜的时候突然被输的人拉下来,从此他就再也没有做过噩梦。再后来,他终于获得了独居一室的资格,却已养成有任何风吹草动就惊醒的习惯。

 而今天,此时,此刻,就有一个人躺在他的身边,甚至还和他背靠着背,他感觉到的,却只有无限的宁静和安心。他想,今晚,他应该会睡个好觉。

 萧弄晴醒来的时候帐篷内已经只剩了她一个人,厚厚的熊皮全部盖在自己的身上,暖暖的不一丝空隙,有食物的香气从帐外飘了进来,让她还没惊呼出声就感觉到了伏幻城的存在。

 “早啊!”萧弄晴掀开熊皮拉开了帐篷,吵火堆旁的伏幻城微笑,两堆篝火还是像昨天一样旺盛,而外,白雪已闪耀着晶莹的光芒,天亮了!

 “早。”伏幻城也还了她一个笑容。却还是很快就不自然地撇开视线,道“马上就了。”

 “嗯。”萧弄晴钻出帐篷,想去刷牙洗脸,却被一阵冷意了回去。

 “把熊皮披上吧!虽然味道重了些,但至少能御寒。”

 “那你呢?”熊皮只有一张,只能勉强地包裹一个人。她穿了就代表伏幻城要继续受冻。

 “我没关系。”

 “要不,我们今天就先不走了。”萧弄晴考虑了一下,决定道“反正我呆在帐篷里也不会冷,等会你披上熊皮。再去打点什么猎物回来吧!”

 外面触目所及,全是白雪,谁知道他们掉在了什么地方,要是一连几都没有人烟,两个人的身上都必须要有保暖的皮才行。

 伏幻城点点头。他原本也想是这样计划,毕竟食物还是充足地,既然萧弄晴也这么说。就更好了。

 吃完熊后,略略休息,伏幻城忽然拿起红蝎子的手递给萧弄晴:“你拿着这个。”

 “不行,你得带着它去打猎啊!”萧弄晴不敢接也不想接,她可一直是良好公民啊!

 “我还有一把。”伏幻城从间拔出另一把黑色的手“我和祁七里,向警方各申请了一把。”

 萧弄晴睁大了眼,没想到警方居然同意他们配。唉,如果他们没有掉到这个鬼地方来,而是仍然留在现代,一定会有很好的发展前途吧!也不知道现在警方知不知道他们出事了,有没有人派人找他们。

 学会使用手后。伏幻城就披着熊皮出去了,萧弄晴胡乱地把手机的时间调整为早上七点。除了偶尔添加一下柴火,探头看看外的情况,大部分的时间都缩在帐篷之中。

 过了三个多小时,外传来有人踩踏着冰雪地声音,萧弄晴忙钻出帐篷,果然是伏幻城。这一次,他打了三头狼回来。狼很瘦,模样很像土狗,但身材却比土狗大了三分之一,身上都有很多伤口。

 “这三只狼可能是被狼群逐出来的。”伏幻城解释。

 这一次,因为萧弄晴坚持让他披着熊皮干活,伏幻城便在远离篝火的地方挖了几个,把狼皮都剥了干净才拿了过来,让坚持要帮忙的萧弄晴接管烤皮。两人花了将近一个下午才烤好了狼皮,然后用小刀和拆股后的绳索简单地系了起来,两条狼皮围成了一件上衣,一条狼皮则拆开来,用来护膝盖和脚踝。另外,又把熊皮也穿孔系了起来,由于这头黑熊身高巨大,只躯干部分用来包裹萧弄晴也绰绰有余,便割下矮小地双足部分的皮同样拿来护膝。

 弄完了一切,天已近黄昏,伏幻城匆匆地吃了一条狼腿,就要出去。

 萧弄晴不想让他这么晚还出去冒险,一来晚上气温更低,二来怕在夜间出没的动物会更加凶猛,而人的视力总是难以和动物相比的。

 然而伏幻城却坚持要再走一趟,说有了狼地残躯,他不必再去四处搜寻,只要守在饵附近的树上等待猎物即可,不会有什么危险。萧弄晴只能嘱咐他多加小心,又找出那只小电筒让他戴上,然后孤独地在内等着他回来。

 从昨天苏醒后,她一直都没走出这个山过,她不知道,她还要在这个山里呆多久。却很清楚,如果找不到足够御寒之物,伏幻城是不会让她走出这个山的。

 由于天色渐晚而颜色也初见发暗地雪地中,伏幻城提着一条狼的残躯小心谨慎地来到早上发现三条狼的地方又顺着狼的足迹往前行进了一段,然后选了棵树藏了起来,静静地开始等候。

 那三条被驱逐的野狼身上的伤口还很新鲜,附近很可能就有个狼窝,就算引不来狼,能引来其他有皮的动物也不错。他披上狼皮差不多就可以抵御寒冷,但萧弄晴没有丝毫武功,又是在那个不论冷热都能用空调调整温度的时代生活,乍一来到如此严寒天气,她娇地身体是绝对吃不消在雪地里行走。

 山风呼呼地刮着,夜如灰色的罩子般,一层层地笼下,原本就不明亮的天色很快就更暗了。

 伏幻城如天生是树的一部分般隐在树杈上,轻微而均匀地调着呼吸,仿佛在着秋天的凉爽空气。一只手松松地放在袋中,那里有十几块婴儿拳头般地石子。手虽然好,但子弹有限,打黑熊和野狼时他已用掉两发,剩下的必须省着用。

 突然,左边地树林里传来轻微的动静,伏幻城立刻提起了警戒。

 一头身材略小的狼先跑了出来,试探着慢慢地靠近死狼,然后嗅了嗅,却没有进食。伏幻城没动,看着它反复地试探,绕着死尸转了几圈,然后继续试探地咬了一口,耳朵却尖尖地竖着,始终很有耐心。

 也许是第一次看见有现成的被剥了皮的猎物,那只狼不敢随便轻信这样的好事,又僵持了好一会后,那狼才慢慢地放心了,然后忽然仰头嚎叫了一声。随着它的呼叫,四下很快就传来一阵极轻的脚步,一头、两头、三头,连先来的这只算在一起,竟然一共有四头公狼,狼群汇合后,相互头接耳了一下,终于放心地开吃。

 是时候了!

 伏幻城轻轻地抓起石头,劲道一发,石头快速地划过空气,那头最大的狼立时应声倒地。其他三只狼顿时慌了起来,急退着仰头四看,连连嚎叫,伏幻城左手供应,右手连发,其它的三只也很快哀声倒地。

 伏幻城跳下树,没有浪费一点时间,立刻就着雪光就地剥起狼皮来,连带的也割下不少狼。在他离开的时候,四周的山头此起彼伏地响起了不少狼的回应,有一些明显地已跑到了附近。

 伏幻城迅速地折下一蓬松枝一路清扫着自己的痕迹,然后绕了圈子回到山

 狼有时候是一种特别聪明的动物,从今晚的冒险看来,这个狼群最起码是十几只以上的群居团体,今晚他最好能多留神些。

 这是有史以来装备最齐全的穿越,这是有史以来最无的主角,这是有史以来最彪悍的酒娘!

 勾搭皇帝算什么本事?看我奴役三国群雄!

 刘备啊,去把厨房的盘子刷了;

 曹啊,大厅的地板好像还没有扫?

 赵云啊,过来给我捶捶背,

 周瑜啊,听说你擅长唱小曲?来给本酒娘唱一个。

 干嘛,你们想造反?今天晚上的酒还喝不喝了?!

 对了对了,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抢粮!抢钱!抢MM!
上章 捡到古代美男 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