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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船队声势很浩大。

 大船小船,大箱子小箱子,男佣人女佣人,还有数不清的侍卫军,我看着哪里像出游?分明就像是搬家!

 不过也难怪了,一个王爷一个侯爷一个丞相,齐刷刷奔江南去给镇南王老爷子祝寿,这声势想小也小不了,更何况康王爷那个诡异的审美观,弄得船队就像娶亲去似的,张灯结彩吹拉弹唱,就差在船头也挂上个大红花球了!

 船队顺江而下,沿途再悠哉游哉的考察一下民生风情,难怪至少要半个月呢。

 不过还有种可能是拖延时间,为了让叶朝之给我临时恶补琴棋书画!

 登上船的第一天我就揪住康王爷问了这个问题!

 拜寿就拜寿,为什么还要学琴棋书画?

 康王爷的回答是,镇南王景辰翁老爷子一直特别中意红衣小侯爷也就是我,疼得简直就当亲生孙子一样看,也顺理成章的十分关心我的教育问题。可惜小侯爷不怎么买帐,一直不肯去见这个老爷子,可如今老爷子六十大寿,又据说身体也开始不太好,所以谢凌云才干脆一脚把我踹下江南去让老人遂心愿免得死不瞑目,顺带一个康王爷当监护人免得我半路开溜。

 当然,康老四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督促着我去接受叶朝之的恶补!外加调解人,要是万一不幸两人卯起来了的话,他就是那负责和稀泥的和事老!

 平心而论,谢凌云的这道命令,对我,对叶朝之,都不是什么好事!

 想到要和姓叶的朝夕相对,我脸色明显不善。

 叶朝之大概想到要负责我这个不学无术的草包再教育工程,就不免郁闷,小白脸也憋气憋成了小黑脸。

 船队开行第一天,恶补也就旋即开始。

 琴棋书画,本姑娘先挑了书。

 顾名思义,写字。

 我自认我那手字虽然比不得什么书法大师,好歹也算是端正的——钢笔字!可笔呢?

 面对着案前的笔墨纸砚,我彻底傻了眼。

 正面,叶朝之一脸为人师表的模范表情,双手背在身后正等着我写字。

 旁边,康老四翘着二郎腿正在一边喝茶一边扰我的侍女紫菀。

 一催二催三催之下,我终于磨蹭着拿起笔,浓浓的,满的,蘸墨,沉气,运臂,用力,在雪白的纸上大大的写下了一个“几”字。

 在写到那横折弯勾往上飞的时候,我顺势一笔就带了出去。

 同时带出去的还有一溜墨汁。

 异常听从本姑娘心意的溅了眼前的叶朝之一身。

 那月白色绣淡青竹叶图样的袍子顿时一溜潇洒的墨点。

 …别说,还真有点毕加索抽象画的感觉。

 我心虚的悄悄抬头偷眼看。

 叶朝之站我眼前,勉强还能算是控制住自己的表情,可是嘴角绝对是在搐,绝对是!

 再斜眼求助的看向康老四。

 康老四事不关己的端起茶杯。

 “滋~好茶!”

 书失败,于是我又挑了画。

 同样是笔墨纸砚,不过这次多了胭脂藤黄等颜料。

 虽然在我眼中,有多没多也没什么区别。

 一样是笔走如飞,一样是飞墨如电。

 这次叶朝之明显多了个心眼,见我手腕一动就知道不妙,纸扇刷的一声展开,一挡一拨,身子一扭,那面而去的墨汁就毫无意外的尽数落到他身后的康老四脸上。

 满脸白粉加上一溜黑黑的墨汁,真是黑白的那个分明…

 康老四沉默的端起茶杯。

 “…滋~好茶…”

 实话实说,叶朝之不是个好老师,明显对我耐心不够。

 再实话实说,我也不是个好学生,明显对叶朝之耐心不够。

 唯一有耐心的,就是每天捧着茶杯的康老四,似乎很把我和叶朝之的大眼瞪小眼当消遣看,没事儿就“滋~好茶!“

 我听得眉毛搐,终于忍不住发作。

 “紫菀!康王爷再着你泡茶,你就给他刚打上来的河水!让他喝个够!”

 我面目狰狞。

 紫菀摸摸脖子,看看我又抬头想了想,终于视死如归的点头。

 于是,再又一次我和叶朝之卯上之后,康老四的“滋~好茶”成功变成了“滋…好水…”

 呼~我了!

 这到了平境内,距离我们从京城出发已经过了差不多十天。

 整整十天的大好光,基本上就是浪费在大眼瞪小眼和康老四的“滋~好茶”上,不过,叶朝之也终于清醒的认识到,要我在半个月的时间内搞定琴棋书画,那是天神下凡都不可能实现的奇迹!

 我说这是废话!

 还真当我是整天喝优+金装粉,大脑是爱因斯坦啊?

 唯一能拿的出手的,就是琴。我命紫菀把绿绮也是带来了的,本来就盘算着船上没得消遣,无聊的时候可以拿来练习一下,想不到却误打误撞正好过了琴这关。

 不过棋书画是无望了,所谓穷则变,变则通,叶朝之倒也不是迂腐之人,反正只要求能混得过镇南王那老爷子就好,又不是考状元,所以,剩下的时间,就是读书!练字!再读书!再练字!

 我不得不练字,就那鬼画符一样的笔字,不要说叶朝之和康老四,就算是我自己,也实在是看不下眼!

 就算不能死记硬背下诗词歌赋,至少字儿要能拿的出手见人吧?

 好在据紫菀说,原来的谢红衣那字也算不得什么大家风范,顶多算是端正工整而已,如此倒好办了,每天我就对着白纸黑字练得眼睛发花。

 这天夜已经晕暗,我正在船舱里继续努力,叶朝之走了进来。

 其实这船满大的,船舱分三层,起居在第二层,又是各自的房间,毫不相干,所以,一般说来,除了必要的接触,我和叶朝之是绝对碰不到面的,只有康老四没事儿就跟着紫菀身后撵,浑不在意她拿河水给他喝的事情。

 而现在,叶朝之既然主动出现,只有一个可能,来挑刺的!

 我警惕的看着他慢慢靠过来,眼睛往下一扫,把我整整一天的辛劳成功悉数收入眼底,然后嘴角一弯——

 我就知道这小白脸要开始找茬儿!

 果然,只听他开口道“连握笔的姿势都不对,难怪写得如此不堪入目。”

 呸!本姑娘只会握钢笔铅笔圆珠笔水性笔,不会笔!

 我写了一天正焦躁的很,听他这样说,冷哼一声开始耍无赖“在天下第一才子叶相的教导下,本侯爷却连笔都不会握,不知传出去会不会扫了叶相的面子?”

 叶朝之闻言脸上声不动,也不见恼怒的样子,抬起眼皮看看我,末了竟叹一声“也是下官疏忽了,既然如此,请小侯爷先恕下官唐突之处。”

 唉?

 我一愣,叶朝之已经走到我身后,俯下身来,右手握住了我拿笔的手。

 “食指位置不对,再往上一点…”

 手把手纠正姿势。

 他身子贴的很近,心无旁骛,我却没来由的微红了脸。

 倒不是第一次被圈在男人怀里的,轩辕光最爱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搂着我耳鬓厮磨,只是…叶朝之和他不一样,完全不一样。

 不像轩辕光那样强烈的刚之气,而是微带书墨的淡淡气息,斯文儒雅,温润如玉。

 好在我背对着他低着头,叶朝之并未发觉我的窘相,只握住手慢慢写来。

 “小侯爷的字,且先不说骨架端正与否,只论笔法,劲道不足而于无力。”

 他握住我手,雪白的笺纸上出现一个端正的“红”字。

 说实话,叶朝之确实写的一手好字,俊逸飞扬,行云水一般,如今虽然是手把手教我,那笔下写出来的字儿,也颇有点王羲之《兰亭序》的味道。

 为什么他能写的这样好看,我写的就像猫抓似的?

 我瞪着眼前的“红”字有点忿忿不平,叶朝之却松开了我手,退后几步,道“小侯爷聪慧过人,却自敛锋芒,藏头藏尾,又怎么能写的好字呢?”

 想不到叶朝之忽然会这样说,我猛地转头。

 他依旧是素那样温和的笑容,不过眼中光闪烁,让原本斯文的面容平添了几分不容忽视的凌厉。

 叶朝之能年纪轻轻就贵为三公之一的丞相,若当真只是靠着家世显赫,又岂能被谢凌云重用?自有其过人之处,而非那种一无是处的贵族子弟。

 不过这人当真眼光厉害,只是见我写了几天字,就从中看出了门道来,果然精明的紧。

 他单刀直入,我也懒得客气。人家都欺负到头上来了,总得扳回一局吧?

 半侧身子转过头来,我一手支在太师椅扶手上,态甚慵懒,脸上带着微笑。

 “红衣一直有个疑惑,希望叶相不吝赐教。”

 宽大的衣袖顺着我的动作柔顺滑下,出半截白生生的手臂来。

 叶朝之脸色略显一窘,错开了眼,道“侯爷请讲。”

 我笑得纯洁无辜人畜无害一派的天真无,慢条斯理的开口“叶相文才风,天下皆知,却不知要为何故意输与红衣,养心阁一场小试,倒让红衣平白得了个寒玉佩,未免心中惶恐,望叶相一解红衣多疑问才是。”

 他大概没有料到我会忽然提起那次在养心阁皇帝面前的事来,明显一愕。

 哼!反将你一军,也算是解了我这几的憋闷。

 叶朝之虽然愕然,不过也是刹那的事情,旋即若无其事,脸上丝毫看不出之前惊讶的神色来,只是眼中隐隐含了笑意,双手抱拳向我行了一礼。

 “小侯爷目光如炬,下官佩服。”

 居然承认的这样干脆,真是不好对付的家伙!

 我一撇嘴。

 这家伙肚子里九曲十八弯,说话都要绕个大圈子,又猜不透他心里到底对谢红衣是什么态度,言谈之间遮遮挡挡,没得叫人累得慌。

 虽然知道此人确实君子,光明磊落,不是那等宵小之徒,但终究心里顾忌三分。

 对我的问题,叶朝之明显避而不答,只一如既往温和的笑道“小侯爷灵颖聪慧,有些话自然也不用下官明说,不过,韬光养晦虽好,却何必借跋扈二字掩饰呢?”

 这叶朝之,敢情是为了以前那个谢红衣的所作所为责难我来了?

 我看向他,回道“小成者靠智,大成者靠德。我又不求小成大成,何来智与德?”

 “小成者靠智,大成者靠德?”叶朝之把这十个字喃喃念了几遍,眼中的笑意越发浓烈起来“小侯爷见识不俗,下官受教了。”

 呸!又便宜这小白脸了!

 那可是李嘉诚说过的话来着!

 他笑得意味深长,我回以同样深长意味的笑。

 看谁笑得过谁!

 两人正对笑无语间,忽然听见呛啷一声清越响,我原本顺手放在书案上的断水剑已然自动跳出鞘,出半截湛亮的剑身,寒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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