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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药粥


 一切突然就简单到难以置信了。

 肖朝君配合到夸张的程度,她把机构的地址、成员名单一一认真默写出来。详细描述自己怎么故意把烟头落在手术室,怎么匆匆赶去小巷子里吃早饭拍照,为的就是制造李主任死亡时,自己不在场的证明。

 她说得那么仔细平静,反倒是记录的萧潇手指有些颤抖。

 黄浩问她:“你为什么要杀李主任?而且,这个机构既然存在了这么久,怎么到最近才抛出来怎么多死婴?”

 肖朝君很耐心地解释:“以前都是理论的时候多,最近几年才开始试验的。那些死婴是有人故意扔出来的——你们不是在找那个‘买’人吗?今年试验了太多次,资金不足,她没拿到自己满意的报酬。她可没有整容,她们是两个人,生意人。生意人就是要钱,没钱就麻烦了,原先的死婴都是内部处理掉的,内脏、尸体,几乎都可以做研究材料,她们想要我们给钱,所以才故意扔出去一些,还特地挑新鲜的扔。”

 “那他们人呢?”

 “死了,黑户口的生意人,有什么不好处理的,一会儿你们的人赶到那边,就能找到尸体了。”

 “李见润也是你们内部的人?”

 “当然是了,今年出太多让人失望的事情了,试验结果也一直不理想,很多人都想退出了。李见润不肯,他就是太固执了,我劝了他那么多次,他还威胁我退出就把全部人都捅出去。少数服从多数,所以我们就想干脆把他做掉算了。”肖朝君说着,拿着纸杯喝了口水“警察同志,我就是实话实说,你们说坦白从宽,不是骗我吧?”

 黄浩看着她,长长地叹了口气:“我们按法律办事,你放心。”

 肖朝君对“法律”显然有些不以为然,但也没多说什么,放下茶杯:“你们不是怀疑连山的碎尸案和这个事情有关吗?确实是有关系的,不止那个,还有药厂——就那个药厂遗址。那对小情侣才是最早的提供者,那时候基因操控还是个新词,他们异想天开想要调一调自己大腿的基因,哎,这个显然是行不通的。不过他们是比较厚道的人,虽然知道内情,也没出去,后来熬不住自杀,之前还悄悄给了我们一批药品。那个碎尸案其实是沟通不良造成的,那时候的前辈们比较单纯,居然想到直接跟那些做皮生意的女人买卵子。东西只买一次,麻烦却接连不断,后来想到的办法,也就是直接灭口——这个事情我就是听说,反正凶手肯定是在这份名单里的,才这么几年,躲不了的,藏尸处肯定也还有的。”

 她说得累了,就又端起茶杯喝水,喝完了就跟萧潇要:“温水就行了,我猫舌头,特别怕烫。”

 “我知道你们觉得我不可理喻的,可你不理解,只在理论上的东西,突然发现可以实践了,那种感觉真的很不一样。想象一下,这个要是成功了,想象一下你们的后代,想要多漂亮就多漂亮,想要多健康就多健康,你们就一点儿都不动心?”

 萧潇和黄浩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肖朝君就知道隔阂极大:“我们只是把大家都在期待的事情努力实践了而已。”

 “你们用人命来实践?”

 “做什么事情会没有牺牲呢?每一次世界大战都能使得医学大进步,这个就是事实,何况,国家有计划生育的政策,那么多生殖细胞其实都是浪费的。我们拿来利用开发一下,做的也是造福人类的事情,有什么不好?”

 黄浩咬了咬牙:“你用过自己的生殖细胞?”

 肖朝君愣了一下,点头。

 黄浩又问:“结果怎么样?”

 肖朝君摇头:“失败了。”

 “进行到什么程度再失败的?”

 肖朝君笑了一下:“黄队长,我懂你的意思。你觉得那是一条生命,对吧?我俗点说,您每天早上起来,或者用完套子之后,都会缅怀一下那些没能成功着发育成为胚胎的‘生命’?我承认,杀死成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那都是犯罪,都应该付出代价。可是关于基因操控实验本身,哪怕我退出了,也不认为有任何问题。人也是动物,动物会被人拿来做实验,人当然也可以,弱强食罢了。”

 萧潇到底还是没忍住:“我没有在名单里看到文教授,她不是?”

 肖朝君难得的呆了一下,随即摇头:“她不是,她…”她似乎试图找一个词描述一下自己的老师“她太感了,总是强调理论。”

 说完,肖朝君又加了句:“她的孩子有先天心脏病,当年花了不少钱,要是我们的研究更早,能成起来,普及开来,那就可以避免这种悲剧了。”

 “只有调整完美了才能出生?”

 “这是理想状态,可以实现当然是好的。”

 黄浩把萧潇手上的记录拿过来翻了翻,越看越不耐烦:“全是废话、狡辩,理想状态,理想状态那就把失败品都杀了,这就是纳粹!”

 肖朝君显然还是不赞同的,不过她也没反驳,就那么坐在椅子上。

 萧潇不用问也知道,她是不需要人说服的,她现在想要知道的事情其实只有一点,那就是到底能怎么“从宽”

 肖朝君也并不是个完美的人,学历才到研究生、身材不是黄金比例、五官没有精致到三百六十五度无缺陷…可她还是想活下来。

 至于自己这样并不完美的人不符合自己的“理想状态”,似乎早已经被她忽略了。

 完美的人,完美的话,难道不需要善良的品德、无私的精神、公正的悲悯?

 肖朝君又喝了几口水,提出来要上厕所。

 她的身体机能和普通人一样,吃喝拉撒一样不能少,也并没有达到完美状态。

 轰动全国的死婴案就这样结束了,顺带牵连进来的爆炸案、碎尸案,乃至药厂的自杀情侣,全都串联在了一起。

 肖朝君提供的东西全面而细致,警方找到哪家隐藏在地下的“基因研究基地”时,里面甚至还有好几个“专家”在工作。

 名单上的人果然和警方找来的专家组有所重叠,手铐铐到手上时,不少人甚至还都是一脸茫然的状态。

 对于肖朝君的供认,他们也没什么反驳的余地。

 研究基地是要靠指纹进出的,一一对应,没有任何可以争辩的理由。

 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尸块和死婴分了好几天才转移处理完毕。萧潇还找到了肖朝君自拍照背后的那副人体脉络图——就悬挂在实验室的白色墙壁上,周围的桌上摆着一些瓶瓶罐罐,仔细辨认能够发现是一些婴儿的内脏和器官。

 到底是怎样的心境,可以在这样的环境里笑得出来呢?

 萧潇没办法理解,她站在这样的地方,哪怕那些器皿都已经被转移了,还是觉得这张图上的红色筋络狰狞可怖。

 人也是动物,人也可以拿来作为试验品。

 要达到完美的状态,所以就可以强硬的培育出一批生命,然后用以牺牲。

 萧潇还在那发呆,季志敏的声音传了过来:“萧潇,赶紧出来!要贴封条了!”她转身往外走,季志敏在出口处和她招手,笑容满面:“总算结束了,哎哎哎,坏人绳之以法,好人长命百岁!”

 萧潇在他背上拍了一下:“出去吧。”

 季志敏走了几步,又说:“哎呀,这样一来,你和林主任也不用推迟婚期了吧?”

 。

 他们原来订下来的婚期确实近了,1月中旬,新年伊始,正好是萧潇生日前几天。因为李主任的事情,萧潇原本是以为要推迟的。

 不管是从庄松雅的角度,还是从林际俞的和他的关系上来说,总之是太急太赶了。

 没想到庄松雅失落了几天,丝毫没有要女儿推迟婚期的意思。

 “一桩事情归一桩事情,你们年纪也不小了,生人总比死人要紧。”

 林际俞也不反对,一来自己筹划很久,二来林思翰的身体也一天比一天差下去。萧潇对自己未来的丈夫也满意的不行,自然没有理由要独自反对。

 婚期,到底还是端端正正地印到了请帖上。

 林际俞把请帖分成两大堆,一人一堆,各人写各人的亲友。

 萧潇趴桌子上写了半个多小时才搞定,那边萧文海又来催拍婚纱照:“结婚怎么可以没有婚纱照呢?要等好久才能好呢?都12月末了,你们还不抓紧?”

 萧潇也被她说得慌慌的:“我婚纱都还没订呢?”

 “那也得抓紧啊!还有,你们打算什么时候领证?先登记再摆酒,还是先摆酒再登记?”

 萧潇抓紧椅背:“先登记吧,登记最快了!明天周一,我们明天早上请假去登记!”

 萧文海听得直摇头:“这也太赶了,姑娘家怎么这么上赶着…”

 林际俞倒是早有准备的,萧潇一说周一去登记,他就马上摇头了:“周一不去,周一晚上我们去订婚纱和礼服,周三去登记,周六周拍婚纱,自己认识的工作室,下周五就能选片了。”

 萧潇听得晕乎,好歹抓住了重点:“这么多事情,算起来,其实请帖可以晚点写呀。”

 林际俞看了她一眼:“写的时候开心不?”

 萧潇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开心。”

 “先做比较轻松、比较开心的事情。”

 “…”好像,也有道理的。

 新房的装修也是个问题,林思翰现在霸占了林际俞那个小跃层的二楼,十分大方地表示自己要把原先空着的小别墅让出来给他们做新房。

 “儿子结婚,爸爸送房子是理所应当的。”

 他最近的身体情况是在是不大好,那么大一个空房子,带再多女伴去也不敢住的。林际俞破例没有在他自称“爸爸”的时候开口打断,眼神复杂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说:“我们现在不用新房子,和你一起住。我会做饭,萧潇偶尔也能陪你在附近走走。”

 林思翰得到回应后十分嚣张:“我还缺人陪?我一个电话能有一条街的漂亮姑娘来陪我!”

 林际俞默默地关了门出去了。

 林思翰的笑声落在空的房间里,就有那么几分寂寥。

 儿子要结婚了,又一个新家庭要组成了。

 林思翰笑了一会儿,扯了扯身上的睡衣,起身开始换衣服。他的衣柜里衣服成排,从里到外什么风格的都有,这时挑拣起来,却觉得似乎都不够庄重。

 这件和xx一起去酒吧时穿过,这件在美国时给偶遇的美女挡过风,这件沾过口红虽然洗干净了但总觉得有股甜腻的香味…

 林思翰懒洋洋地把衣柜的推拉门关上,打开门走到走廊上,就见萧潇穿着围裙,正端着只小炖锅从厨房出来:“尝尝看!”

 林际俞便凑了过去,两人围着饭厅的小桌站成一个小小的直角。

 “怎么这么快就糊了,放了什么?”

 “糯米!我妈的秘密绝招,怎么样?”

 “我先尝尝,”林际俞拿着勺子,语气还严肃的。萧潇就有点赖皮了:“香味嘛,先说说看起来怎么样。”

 一锅粥而已,能有个什么香味啊。林际俞一听就知道小情人间在耍花腔呢,这种时候,顺着说两句就得了,哄女人嘛就是要…

 “难看。”林际俞的声音不高不低地传了过来。

 林思翰本能地就想去纠正一下,怪不得天天相亲都不成功,这嘴巴里面含毒药了吧!

 萧潇倒是不女人的,被这么评价了也丝毫不生气:“真的很难看?那我撒点葱花?撒芝麻?”

 “那就更丑了。”

 “…那先尝味道吧。”

 林际俞沉默了一会,人微微弯了下,看那样子,应该是在尝味道了。

 萧潇一脸期待的瞅着他,林思翰也竖直了耳朵。

 “难吃。”

 简直是属乌鸦的!

 萧潇叹了口气:“还是太难了呀。”林际俞这时候倒是温柔了不少:“没关系,心意到了就行了,已经比我做得好吃多了。”

 林思翰无不安慰地想,基因的力量还是强大的,儿子虽然嘴巴毒,无意中还是能出一两丝他本人的风采的。

 不过吧,什么粥那么难做,还得这么隆重的折腾呀?加点水加点米,连唐安娜那种洋妞都能搞定吧。

 主要还是自己儿子太严格,太太没有眼力;儿媳妇也不够有女人味。首先不管好不好吃,敢对着自己心血说难吃的男人就得早点休掉嘛!

 恃靓行凶,就算不够靓,也可以恃娇行凶,不然还什么男朋友!

 林思翰有心好好教导教导两人,又觉得自己这样的前辈教导朽木也未必能成材,想想也就算了。

 到了隔天晚上,临近饭点了,林际俞一脸阴沉地陪着小女友敲响了他的房门。

 林思翰奇怪地打开,就见萧潇端着个漂亮的大盅,一脸期待地看着他。

 “林叔叔,我给你做了个药粥,要不要尝尝?”

 林思翰登时就感动了,连忙把东西接过来,接过来之后又想到了什么。揭开盖子一看,黑乎乎的一大盅粥,上面还撒了几粒白芝麻,扑鼻而来全是中药味。

 “尝尝看吧,她做了久的。”林际俞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林思翰迟疑着拿勺子舀了一口,难吃!

 他瞬间就下了判断。

 “味道还可以吧?”林际俞今天的话似乎特别多“你不是不喜欢吃中药么,以后就尽量给你做到平时吃的点心、夜宵什么的里面。冬天吃这些还养胃。”

 林思翰想要放下的勺子登时就停滞了,不能让儿媳妇失望啊,自己可不是林际俞那小子。人家做了那么久呢,一句话难吃就推开,多不好。

 可要是一次,坚持坚持就过去了。他过那么多女友,还真没几个厨艺惊人的,这点经验是足够的。

 但是现在这个架势,不拒绝就得天天吃了。

 以前这姑娘还是隔三差五来一回,马上就要结婚了,到时候两家并一家,那就是天天见的节奏。

 天天吃?

 林思翰盯着黑乎乎的药粥傻看,太难吃了!实在是太难吃了啊!

 中药不管放进什么东西里,那都是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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