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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追踪(2)
 见了面后,王风对局长说了自己的想法。当时,那位局长正处于焦头烂额的状态,案件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几乎是想尽办法,也没有找到一点头绪。如果再破不了案,自己的官也算当到头了。

 听说他有办法找到那伙人,就异常兴奋地同意了他的要求。其实,王风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到现场去看看。但他却有一个条件,就是一旦抓到了那伙人,让局长为他保密,因为他实在不想出这个风头。局长以为他是怕犯罪分子报复他,就十分畅快地答应下来。赶到现场后,他将公安局的人都请了出去,一个人待在那间存放文物的房间里。整整待了20多分钟,才出来。

 出来的时候,王风满脸是汗,脸上一片惨白。局长见他为破案件如此卖力,十分感激,满脸堆笑,不知道说什么好。

 在阳光下,他闭着眼睛站了几分钟,好象是辨别方向的样子,睁开眼睛后,他只对局长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带上你的人,跟我走吧。”他们没有开车,只是步行。就这样,他凭借苦练的追踪术,在城郊结合部的一个独门小院里,感应到了那几个人的气息。

 “就是这里了,他们还没有走,剩下的事情就是你们的了,我希望局长能信守诺言。”然后,他就在局长大张着吃惊的嘴还没有合拢的时候,飘然而去。

 当天晚上,新闻又报道了这件大案。

 局长十分兴奋地接受着记者的采访,而据局长介绍,这伙人偷出文物后,已经联系了一个境外的走私犯,准备将这几件价值连城的文物偷运出去。警方在晚来一会儿,他们的罪恶目的就要得逞了。局长也因破案有功,职务因此得到晋升,到市局当副局长去了。

 王风也曾凭借道家秘术,屡次险象环生地从死亡线上挣扎着返回来,可以说没有这保命之术,他早已经魂归地府无数次了。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王风,一脸的庄重,运起功法,开始追踪,除了搜索那人的气息,还有影像信息等等,自然是十分的费神。

 不一会,汗水就已经浸透了王风的衣衫,像水洗的一般。

 王风坐着出租车,追了那人30多分钟,一直跟到了东郊会所附近的一条街。为不打草惊蛇,在离那人还有一段距离的时,王风告诉司机停车。

 透过车玻璃,他看见一个高瘦的男人,从一辆出租车上走下来,手里拎着一个长条型箱子,回身看了一眼,见没有什么特殊情况,转身向会所走去。

 直到那人身影消失在会所门里,王风才说道:“回机场。”

 出租车又往回返,司机都不明白这个警察是什么意思,都已经看见人了,又不去抓,真是奇怪了,上车的时候还做出一副急三火四的样子,但他又不敢问。

 回到机场后,轻柔扑进王风的怀里,再不愿离开。轻柔在门派里,一向以沉稳冷漠著称的,但是遇到王风后,立即被柔情所绕,在难以有一丝的冷漠情怀。

 “好了,我这不是没事吗?”于是,几个人上了车,来到那栋楼下。

 爬上去后,王风看见小雷小电两人正站在那里机警地守护着现场。上来的时候,他已经准备了一个大号的照明工具,打开电源,一大束电光照在楼顶上。经过一番寻找,终于确定了狙击手趴着时的具体位置。借助光源,他首先看到了两个支架底端对楼板造成的划痕迹。

 在这个位置后面5米左右的距离,找到2枚狙击步的弹壳。

 王风小心地将弹壳收起来,又认真地看了看狙击手击位置,没有烟盒,没有烟蒂,没有任何东西,干净得让王风感觉这是一个反侦查能力很强的家伙。尽管刺杀与抽烟与否没有多大的干系,但王风还是希望在这里能找到一枚烟蒂,至少可以分析出这个人的性格如何,他不是技术人员,在勘察现场的时候总是认真寻找案犯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物证。

 找不到,就会一片茫然。就会案件侦破,可能陷入僵局。因此能否准确认证犯罪现场,是破案前提。

 在追踪上,王风认识一个侦查高手叫高永,他可以依据现场进行追踪破案。在刑事案件中,有些案件往往是犯罪人与被害人擦身而过很难形成犯罪现场,还有些抢劫、**案件发生后,由于案发时被害紧张、害怕等原因,往往找不到现场,勘查不了现场,侦查方向也就难以确定。在野外,一旦找不到中心现场怎么办?高永常常运用逆向思维来思考问题,他并不沿用原来靠寻找犯罪分子作案时的足迹来寻找作案现场,而是先寻找被害人足迹来达到目的,他的这种思维方式在办案实践中得到了验证。

 在一个公园理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件,一个企业的两名女工到这里游玩时被人抢了手包,警察问她们在哪儿被抢时,两人说不清被抢的准确地点。警察到后山上找了一、二个小时也找不到现场,警方误以为两人报假案,但两人一口咬定手包被抢,里面有一块很贵重的手表,以及银行卡、部分现金。所在地区公安分局技术人员接案后,也没有找到现场,于是给高永打了个电话,说是请他帮个忙,找一个案件的案发现场。高永赶到后,并没有急于寻找案发现场,他让女工详细讲述被抢过程,耐心地循问被抢的每一个细节。两人开始回忆在后山上被抢的情景,当时二人正在散步,一个男子飞快跑来拦住了二人的去路,使用暴力,抢走了其中一人的手包,然后又飞快地消失了。二女又反过来追劫匪,并边追边喊,因当时正下小雨,一名女工被突其来情况吓朦了,高跟鞋都跑掉了,捡起来以后又追了一段也没追上。

 这一细节于是引起了高永的警觉,他要求警察在被害人描述的大概方向上,寻找一只光脚一只穿高跟鞋的脚印。下雨天游园的人少,在的地面寻找脚印还是不难做到的。

 没多久,果然找到了这样一种足迹,经鉴定后认定是女人的足迹,这起抢劫案才算成立。他又依据女工的描述,沿案犯奔跑方向,寻找案犯足迹,在一个南北方向的土道上一处水坑里发现一个足迹,他分析:大白天谁也不会往水里踩,只有慌不择路的人才如此。他又发现在水坑足迹的前后又各有一枚足迹,而且跨步相当大,只有飞跑的人才会留下,他判断,这个足迹一定是犯罪分子逃跑时留下的,于是,他果断取下了这一足迹。

 为迅速破获这起抢劫案,他要求民警们立即控制销赃渠道,采取守株待兔的方法捉拿犯罪分子。

 几天后,在中街一家表店布控的刑警们将案犯人赃俱获,但该犯拒不代抢劫的犯罪事实,刑警侦查员在他家搜查出一双鞋,经鉴定,这双塑料底布鞋与现场提取的足迹认定同一,在铁的事实面前,案犯终于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这就是案发现场对案件的重要作用,而狙击步的弹壳、狙击步脚架在地面上的划痕迹,都是现场的一个环节,没有这些痕迹物证,就会被确定为没有现场的狙杀案。

 弹壳可以“读”出很多东西,的产地、能、口径等等,划痕迹可以判断狙击手的击习惯,是用左手还是右手握的握把。划痕的范围和面积,可以说明抵在手肩膀上的时间长短,时间长,是新手,时间短,是老手,这就像高永通过足迹“读”出很多信息一样。

 细节,往往可以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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