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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退敌
 长箭刚一折断,谢慕华就被一名卫士一脚踢翻在地,摔得灰头土脸,头晕目眩。耳边响起的是齐刷刷的刀剑出鞘声,刘继轩手下士兵的斥骂声。

 杨九妹抢上一步,她虽然赤手空拳,但却是势不可挡,伸手一探便抓住一名卫士的手腕,轻巧的一卸,一招漂亮的空手入白刃就把那卫士的提刀夺了下来。随即横刀在,护在谢慕华的身前。

 佘太君的话仿佛就在耳边:我保证,在杨家人没死之前,你必然不会倒下!

 “住手!”

 刘继轩喝道。

 谢慕华仿佛抓到一救命稻草,方才他被人一脚踢翻的时候,真是吓得不轻。想想那刀斧加身的痛苦,谢慕华就有种忍不住想呕吐的冲动。

 杨延昭把谢慕华从地上拉了起来,正对着刘继轩。

 刘继轩仔细打量着谢慕华,这小子七八糟的裹着一件家仆的衣服,头发剪得就像个和尚,灰头土脸,一点英雄气概都没有,眼珠子贼溜溜的转来转去,两只手还一直在身上摸摸索索。这样的人居然能把天下大势分析的头头是道?

 “你怎敢断言赵二一定会攻打幽燕?”刘继轩冰冷的目光瞪着谢慕华。

 谢慕华的心里很清楚,刘继轩已经被他的话打动了。接下来能不能活着去代州,就看自己的临场发挥了。

 谢慕华拼命的搜索当年历史课本学过的内容:“我听九妹说起,当今皇上登基之前一直在开封府任职,军功不盛,而太祖皇帝却是军功赫赫,威名远扬。想让别人心服口服,就要立功。想立军功就得打仗。”

 “现在能打的只有大汉和辽国,灭汉是一统中原,只不过这还不够,太祖皇帝灭的国比他多多了。所以,收复后晋献给契丹的幽燕十六州,才是他建功立业的最佳选择!”

 “我还听说,皇上带领二十万精锐军,发动数十万民夫,河北,京东的储备兵源都要服从征调。在下斗胆推测,幽燕自古以来都是中原边陲要,夺下幽燕就可以据险而守,御敌于国门之外。相反,要是辽国占据幽燕,随时大军可以南下中原。自然迟早要打,皇上倒不如携平定太原之威,以雷霆万钧之势,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北伐幽燕。这战事一起,宋辽之间必定大。”

 “这一仗,无可避免!”

 谢慕华说的斩钉截铁,他昂首正视着刘继轩。心里却是忐忑不安,该说的都说了,你刘继轩千万不要是个二百五啊…刘继轩沉默不语,这些天来,他带着这些忠心护卫,到处躲避宋军的搜捕,但是心高气傲的刘继轩又怎么甘心做一只落水狗呢?

 正巧被他探听到佘太君等人路过的消息,立马安排下这一场伏击。

 宋军的动向他也有所耳闻。赵光义没有犒赏三军,反而很奇怪的带着大军去了河北,在镇州休整。听这个什么谢慕华一说,倒是很像要跟契丹人动手。

 谢慕华看刘继轩这模样,赶紧趁热打铁:“阁下雄才大略,孰重孰轻自然明白,无需在下多说…”

 谢慕华闭上嘴巴不再说话,挤出一丝笑容看着刘继轩,他明白这些话已经足够打动刘继轩了。

 刘继轩仰天长叹一声,从赵匡胤建国开始,便奉行各个击破的战略,先南而后北,一个个消灭。反而利用北汉挡住了辽国南下的步伐,给自己腾出手脚消灭南唐等政权。刘继轩在大汉皇族中算得上是聪明才智之士,又怎么会不明白赵匡胤这个政策的厉害之处?大汉依辽国而生,以一隅之地抗击中原,能撑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

 他这次袭击佘太君,一来是做个垂死挣扎,二来,也是亡国之后,心中抑郁,想找范超,郭元超的麻烦又找不到,只能去跟人家的老婆孩子撒气!

 要是不拿下佘太君誓不罢休的话,六郎手下精锐豁出命去突围,自己手下这些人马实在没有把握拦得住。

 眼下这个谢慕华口口声声说宋辽大战一触即发,倒不如现在赶紧潜入辽地,求见皇后萧燕燕,以萧后的聪明才智,必然能决断局势。到时候,若是大辽国肯借一支兵马,那大汉复国,就有希望了…

 “罢了,罢了,你们走吧!”

 刘继轩无力的挥了挥手,往后退了几步。大汉是亡国了,怨天尤人也好,杀人愤也好,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也许,休养生息,再图霸业,才是自己唯一的出路。今放了佘太君一行,将来未必不能因此而收了杨继业的心。

 外围的士兵们收起刀剑,给谢慕华杨九妹让开一条出路。

 杨九妹随手把刀倒在地上,拉着谢慕华就往回走。

 谢慕华只觉得脚下轻飘飘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心里一个声音不住的狂喊:“真的?真的就靠一张嘴巴退了兵?”

 他越走越快,脚下却越来越没力气,最后几乎是靠在杨九妹的身上走了回来,那柔软温香的身体也无法鼓起他的勇气…

 从刘继轩的人马里走出四十多个人来,他们举着双手,示意没有恶意,走到包围圈里,找到自家的伤兵,或背或抬,将他们救回本方;如果实在伤得太重的,干脆拔出刀,给他们一个痛快,再把尸体拖回去。

 前后不过一顿饭的功夫,先前数百人便离开了树林。

 天色已经蒙蒙亮了,清晨的微风带着一丝凉意不住吹动火把,把那火把上的青烟直拉上天,残留的马匹低声嘶鸣,轻轻的踱着脚步。宽广的道路上,静悄悄的一片,说不出的萧瑟肃杀。

 谢慕华刚刚走回本队,就昏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马车上,身上还盖着一张小薄被。

 谢慕华掀开被子跳下马车,他用力的拍了拍脑袋,昨夜的一切就像一场噩梦,眼前的战场已经被收拾干净,许多士兵和家仆正拿着各种工具,奋力在路旁挖坑。有些侍女还在低声哭泣…

 “你醒了?”杨九妹不知何时走到谢慕华的身边,她低叹一声,轻声说道:“现在到代州还有一段路程,天气也变得炎热了。要是带着尸体上路的话…倒不如把他们就地掩埋,将来让他们的家人来祭拜吧!”

 谢慕华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这些昨天还是活生生的汉子,今天就变成了一具具冰冷的尸体。人的生命真的这么脆弱吗?

 “昨夜的事,多谢先生!”佘太君也走了过来。她的脸色却是很难看:“可是谢先生,昨天你与刘继轩一番言语,倘若皇上真的决心收复幽燕,那你就是为了我杨家,而大宋军情,误了皇上北伐幽燕的大业了啊。“

 谢慕华急忙答道:“听九妹说,此去雁门关已经不远,杨家只要加紧封锁关口,严查细作。料想刘继轩也没那么快逃去辽国。况且假如我的推测属实的话,皇上必然是想奇兵突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打幽州。那样的话,就算刘继轩去了辽国,战事早已开启,他说不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佘太君叹了口气,这谢慕华也是言之有理,心下稍微宽慰了些。

 “拿来!”佘太君一伸手,两个看着很忠厚老实的中年家仆恭恭敬敬的各自递上一个红木盘子,上面覆盖着一块深红色绸布。

 佘太君揭开绸布,里边放着一贯贯铜钱。

 佘太君微微一笑:“大恩不言谢,这区区两百贯实在有点拿不出手,此去代州,我家相公必有重谢。还请先生笑纳。”佘太君言语诚恳,神色坦然。确实是打心眼里感激谢慕华。

 谢慕华一看这铜钱心里就盘算开了,宋朝一贯钱差不多就是三百多块人民币。请人下馆子吃饭也就是几十个铜钱的事儿。一匹好马才不过十贯钱,宋初的物价更低,这两百贯钱可不是小手笔,购买力已经非常强了。

 别的不说,两百贯钱在太平兴国四年,娶媳妇买房子那是足够了,还是娶个小家碧玉,在首都开封府买房子呢。

 谢慕华穿越到了这儿,身无分文,举目无亲,又没有一技之长。既然来了这里,只怕也回不去后世了,安家立业处处都要用钱,这二百贯来得正是时候,简直是及时雨。

 “你就不要再客气了。”杨九妹看谢慕华默不作声,以为他不好意思要钱,笑呵呵的小脸,装模作样的一板,说道:“再客气就是看不起我们杨家!”

 谢慕华伸手接过了两盘铜钱,入手就是一沉。不过沉归沉,这可是钱啊。

 刚才冒死去见刘继轩,等于是把脑袋别在带上,嘴皮都说破了,才哄得刘继轩退兵,这杨家送些钱,我也受之无愧。刚才佘太君还说了,到了代州还有重谢。既然带了个重字,想来没有个千儿八百贯的,杨继业也拿不出手。

 谢慕华这钱一入手,心里就踏实了许多。本来他就是穿越而来,身无长物。现在不管怎么说,二百贯钱在手,想买地耕田也好,想打本钱做生意也好,总归是有了底气。

 想到这儿,谢慕华不由得感激起佘太君来,他一整衣衫,微笑道:“既然如此,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多谢杨夫人!”

 佘太君看谢慕华不矫造作,故作清高,也没有见钱眼开。谈吐落落大方,不卑不亢,不微微一笑,心中对谢慕华又多了分好感!

 “不知道先生将来有什么打算?我看先生一表人才,谈吐不凡,要是想谋个功名,实在是再容易不过了。眼下契丹胡虏虎视眈眈,朝廷正是用人之际,不如先生跟我面见父翁,保荐先生!”

 杨六郎也是慧眼识英雄的人,遇到这样的人才,自然而然的起了招揽之意。

 佘太君却轻咳了一声:“六郎,谢先生才华出众,又怎么能屈居边陲之地?等我们到了代州之后,让你爹爹好好酬谢先生,大宋国势蒸蒸上,谢先生这样的人才必然能出人头地。”

 谢慕华心里一突,这老太太可一点也不糊涂。自己来历不明,却又自称是海外归来。虽然顾着情义,佘太君还是要邀请他去代州酬谢一番,但是之后,就必然要和他撇清关系。

 至于他谢慕华是不是人才,跟他们杨家有一钱关系?杨家一门虎将,人才还少了?

 老太太一番苦心都是为了杨家着想,投降不到一个月的人,要是现在就在收揽人心,招募人才,必定会引起朝廷的猜疑。

 对于自己这样身份不明的人来说,越早撇干净了越好。

 谢慕华看得很清楚,所以他很郁闷。从小到大,他听过无数次杨家将的故事,却没有想到,真正和他们见面之后才发现,杨家这个忠烈之名,是不知道用多少谨慎和小心来换来的。在这个君王就是一切的时代,忠臣良将也只不过是帝王的工具,良禽择木而栖,谈何容易!

 反正手里已经有了几百贯钱,杨继业那里还有丰厚报酬在等着我去拿,那干脆拿了钱就跑路,去南方做个小生意或者当个小地主,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得了。谢慕华盘算着未来百来,宋朝还算是安定繁荣,就算是算上南宋,江南起码还有二百多年好日子,反正谢慕华没指望自己能活到三百岁,哎…谢慕华笑了笑:“多谢老夫人提点。”

 杨延昭何等聪明,又如何不明白母亲的一番苦心,他低下头,默默不语。

 杨九妹是个急子,看着这几个人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忍不住开口问道:“这是什么意思啊?”

 杨延昭摇了摇头,拉着妹妹远远走开。

 谢慕华主意一定,心里就舒服了许多。他眼睛一转,瞄到了一辆挂着厚厚蓝色帘子的马车,脑子里猛然闪过一个念头。

 车队里总共只有三辆马车,一辆是佘太君的,一辆属于杨九妹。但是还有一辆,里边的人却一直没有过面。

 吃饭的时候,是杨九妹亲自把饭菜送到那辆马车里。

 昨夜战的时候,那辆马车里的人也没有出现。这里到底是何方神圣?

 是杨家的儿媳妇?不应该有这样的地位啊。

 是其他的权贵家眷?杨家只不过刚刚投降,就算有权贵想和杨家结,也犯不上把家眷送到这儿来啊?

 佘太君顺着谢慕华的目光看了过去,咳嗽一声,把谢慕华的思绪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我们在路上遭遇了刘继轩,耽误了行程,这里到代州不算很远,接下来的日子,我们要快马加鞭,夜兼程。九妹不喜欢坐马车,谢先生身体虚弱,就坐她的马车休息吧。”佘太君淡淡说道。

 谢慕华只得躬身一礼:“多谢夫人!”

 只不过他的眼神却忍不住还是往那马车上多瞄了两眼。

 他却没有留意到。

 那马车上的帘子微微掀起一角,里边一双明亮的眼睛,也正看着这个仅凭三寸不烂之舌就退了数百强兵的人。

 雄关雁门,号称“天下九”之首。

 雁门关,从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这里群峰拔,山势险要,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从战国名将李牧开始,直到如今的杨继业,千年来,中原子弟在这里与野蛮外族不知道血战多少次。

 “黑云城城摧,甲光向金鳞开。角声满天秋里,上燕脂凝夜紫。半卷红旗临易水,霜重鼓寒声不起。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谢慕华低声道。

 “这是唐代诗人李贺的雁门太守行。不想你远在海外竟然也知道这诗句?”杨六郎、杨九妹和佘太君不知何时来到谢慕华的身旁。

 谢慕华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右手遥指远山:“代州,外壮大同之藩卫,内固太原之锁钥,柢雁门、宁武、偏头三关,咽喉全晋。自从后晋割让燕云十六州以来,忻、代之地就必然是契丹入侵的重要策源地。一无法收复幽燕,就必须以太原为重镇,以忻、代为据点,北阻雁门。杨将军守此雄关,真不愧是当今名将!”

 佘太君诧异道:“先生自称在海外多年,不想对中原之地竟然有如此见识?”

 谢慕华暗自好笑,这是《读史方辇纪要》上的评论,自己只不过是盗用前人智慧,借来一用而已。

 当下谢慕华谦逊的说道:“我家祖上虽然远离中原,却时刻不敢忘本。中华典籍是家中世代相传的,每代子弟都要不忘故国,研习经典。那雁门太守行是在下最为喜爱的诗句之一。方才在下看到雄山万里,江山如画,忍不住大发感慨,一点愚见,倒是让杨夫人见笑了!”

 佘太君淡淡一笑,心下不对着海外归子谢慕华暗暗佩服。

 中华历史上,一个个闪耀的名字响彻在雁门关外,李牧、蒙恬、卫青、霍去病、李广、薛仁贵…都曾经在雁门关叱咤风云,为保中原人民,抛头颅洒热血与匈奴,突厥,契丹各族舍生忘死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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