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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七章很好,我乐意跟你分享
 我拿过壶,给强尼的杯子续了茶,又示意他用一块小薄饼。

 吃过喝过,强尼凑近跟我说:“他们信奉的绝对是恶魔,我可以保证。”

 我挑了下眉:“撒旦吗?”

 强尼咬牙:“对,就是撒旦。他们说,众神的时代已经远去,撒旦将控制这个世界,谁是他的信徒,谁在最后就能得到救赎。”

 撒旦,在圣经中,是跟正义天使,上帝之子,包括上帝,天父做对的恶魔头子。

 在艺术作品中。

 撒旦同学,拥有一个类人的身躯,只是稍显不同的是,它的脑袋上支出了这两只长长的牛角。

 角!

 犄角!这个东西,在原始的图腾,动物崇拜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

 它被视为,一种力量的象征。

 人们让撒旦的头上长了角,则在潜意识中,赋予了这一角色强大的力量。

 无穷的力量、强壮的身躯。

 这些都是人中,对自我身的一种贪表现。

 在心理学解析中,这种类型的人,其本身往往或胆子极小,或有一两种,羞于启齿的隐疾。

 中国道家,并不强调,强壮如牛!道家核心思想,强调的就是两个字‘健康’。

 一个人,健康,足够了!

 道家,强调的是,心理上的强大!强大到什么地步?

 控制身体的每个细微,然后…

 悉宇宙!

 我听了强尼的一句话。

 很快就分析出了整个脉络。

 宗教不同于信仰!

 咦,听到这个观点,我估计很多人,要抨击我了。包括,一些人,可能还要恶毒地诅咒我。

 听我说完…

 信仰是一种思想的态度。有的人,信仰天地自然,有的人,信仰太阳,觉得散发无穷火焰,提供光和热能的太阳,非常的伟大。有的人,信仰,宇宙。

 这,只是一个信仰。

 但宗教不同,宗教需要复杂的仪式。需要大量的经文,教义,等等。

 其实,如果我们回归到宗教的源头寻找答案,就会发现,佛陀,老子,包括耶稣。

 他们只是一名伟大的智者!

 佛教,在释迦之前,不存在。道教,在老子之前,不存在。(好吧,关于这些内容,或许会在我下一本书中揭示。即思想的归宿,精神,灵魂等等…)

 真正的智者,绝不会让他的学生,奉他为偶像崇拜!

 真正的智者会说,我的思想,只是一个工具,一个帮助你,解烦恼的工具。

 仅此,而已…

 尼尔森的宗教路子是这样的。

 先是以众人比较容易接受的星空诸神为信仰崇拜的对象。

 因为这些神,在古典历史神话中都存在。然后,再假托虚拟出神的旨意,宣扬自身的思想。

 最后,将个人意志,植入到信徒脑海。最后,再将众人的信仰意志回向于他。

 所以,我猜测,强尼父亲,乔森同志,应该是这一宗教的核心成员。

 因为宗教需要层层选拔,挑选出,最适合的人,来接触到核心。

 而对外,当然就是什么积极行善呐,做好人呐,好人好事啊,等等这些,广为人知的东西。(有了这些东西,才会讨人喜欢,不至于让人心生厌烦,可以网罗一般的大众。)

 而这个地方,是核心成员的聚点。

 同样,只有核心成员,才会接触到,这些诸如撒旦啊,等等一些较为复杂,需要加以引导的内容。

 所以说,创立一个宗教,很容易。只要你熟悉一些古老的典籍,然后再懂一些心理学的知识。

 你、就是神!

 现在,当我听到强尼的描述。

 我摇头笑了笑说:“宗教,信奉,撒旦,等等这些是他们的选择自由,我们不该,以此来置疑对方。”

 强尼喝了口茶:“先生,不管你置疑与否,反正,我是讨厌死这个地方了。”

 讨厌,你可以走嘛。

 强尼走不了,离开了,真要掰断关系,谁来供养这个花钱大手大脚的富家小公子呀。

 所以,他也只能,吃吃碗里,张口骂骂娘罢了。

 我对强尼的牢不太感兴趣。

 我在思忖的是,尼尔森,怎么来控制那些核心成员。

 首先,他一定是需要神迹。

 因为对信徒们来说,神迹,等同于神本身。

 然后,他还需要,一个引导者,引导众人,往他的思想上靠拢。

 该怎么接触进去呢?

 我喝了口茶。

 突然,眼前目光一亮。

 一个充满了戾气的身影,映入到我的眼中。

 巴特!

 掉了三分之二胃的巴特!

 看到了巴特,我对强尼说:“巴特先生,对你们家的贡献一定很大吧,看上去,他应该是一个优秀的保安。”

 “大个粑粑!”

 强尼爆了个小口,恨恨地说:“那个家伙,尽管只有三分之一的胃了,瘦的快像一只蚂蚱了,可他还是改不掉喝酒的毛病。并且,他还有一个可的习惯,就是偷酒喝,家里的藏酒,包括我知道的,就被他偷喝了十几瓶。”

 噢…我一皱眉。

 巴特这个人,行为如此的不端,结果,却又得到乔森先生的重用。

 这里边儿,有事儿跟着啊!

 这时,强尼可能感觉坐的太久了,他有些不舒服,于是开始站起身,四处走动。

 瑞秋贴上来。

 她低声音说:“先生,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我微眯眼想了下:“你马上出去,天黑前回来,你到街上,买两瓶上好的酒。”

 瑞秋:“什么样的?”

 我想了下:“杜松子,威士忌,随便什么,价格要贵,要好,陈酿。”

 瑞秋:“明白。”

 瑞秋起身走了。

 下午茶结束。

 我陪了强尼,又开始新一轮的训练。

 天刚黑的时候,要用晚饭。

 瑞秋回来了。

 她拿了两瓶diva伏特加,据说是极品,花了差不多两千多美金。

 ok,一酒在手,我心里有底儿了。

 对酒鬼们来说,酒这种东西,简直比狼眼中的美女还要人。

 他们见到酒,尤其是好酒,可能瞬间就忘了一切。

 什么都不想。

 只想一件事,我要喝了它。

 晚饭后,我让瑞秋自行回房休息。强尼,仍旧在他的健身室,自个儿跟自个儿死磕。

 我拿了两瓶伏特加。

 来到白天,喝下午茶的那个地方。

 摆了一个喝伏特加专用的小杯子,然后,抱臂,仰头,四十五度角望星空。

 晚上,我一般很少从楼里出来。

 但今晚我破例了。于是,也引发了安保人员的注意。

 我身边,经常有人,挎了,走来走去。

 大概半个小时后,当我把伏特加的瓶盖子扭开时。

 空气中散发的强烈酒香,瞬间就把我要钓的鱼,引来了。

 我没注意,那个徘徊在我身边的猥琐身影儿。

 我把伏特加,慢慢地,一点点,小心倒进杯子,然后,端了小酒杯,对着嘴,先是轻轻抿一小口,当舌尖触碰到浓烈的酒后,我情不自,发出啧啧的感叹声。

 夜很静。

 我都能听到身边那人,膛里的心跳,瞬间就达到了一个巅峰,我能听到,他口水的声音。

 他馋坏了。

 老家伙,我就不跟你打招呼。我继续望星空,然后,又喝下了一小口。

 终于,身边那人忍不住了。

 他三两步走过来。

 :“嗨!你这个家伙,是不是从乔森先生的酒窖里偷来的酒?”

 我听了心里一乐,微仰头。

 巴特先生,略苍老的面孔,就浮现在我面前。

 胃少了三分之一,后天大缺!人,老的就快!这是没办法的事啊。

 我对巴特说:“先生,这是我自已买的酒。如果不相信,我可以提供给你完整的发票。当然,如果你还不信,我们可以报警,然后警方会跟店家联系,并提供完整的购买监控。”

 巴特了口唾沫。

 “该死,我说说而已,你这个中国人,一点不懂幽默。”

 我笑了下,没说什么,又小心端杯子,将剩余的三分之一,喝到了肚子里。

 喝过了这小杯。

 肚子里,浑身上下都暖洋洋的。

 不上头。

 真心是不错的酒啊,只是这个味道,太过刺了。

 我摇头一笑,又给自已倒了一小杯。

 巴特凑了脸:“一个人喝酒,你不闷吗?”

 我回答:“我这个人,很少有什么朋友,所以,我习惯了,独处。”

 说完,我又当了他的面,轻轻抿一小口。

 巴特这时,在我对面,坐下来了。

 他拿起那瓶没打开的伏特加,看了眼商标:“diva伏特加,乔森先生的酒窖里没有这种酒。这个,他不喜欢。”

 我说:“但我喜欢,尤其那种麻麻的,辣辣的感觉,掠过舌面,接下来,浓郁的让人发醉的酒香,窜入鼻腔。但,这不是最妙的,最妙的是,在你下它的那一瞬间,哇…醇香的酒,仿佛一团火,瞬间就将人点燃,你的每神经,都在兴奋,都在跳动。”

 说完了这话,我拿了小杯,又轻抿一小口。

 巴特的眼珠子都直了…

 稍许。

 他又使劲了口唾沫。

 “先生,你知道!如果,你能让我喝一小口,我想,我会成为你最好的朋友。”

 巴特一脸真诚地跟我说。

 我:“很好,我乐意跟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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