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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欲仙欲死
 得胜大酒店的老板叫做王金顺,其貌不扬,却娶了个漂亮媳妇。虽然媳妇现在早已是徐娘半老,但对于附近的铁路职工和装卸工来说,还是有一点吸引力的。

 王金顺本来是在山村里刨地的,后来进城打工,奋斗了三十多年,才开了这个酒店。据说他就是凭借着他名字里有金有顺的好彩头,才最终顺风顺水地当成了这个酒店老板。

 当然,遗憾的是,酒店不大,比一般的快餐店好不到哪去,唯一不同的是有两个小包厢。但酒店虽然又小又破,到处都是被油烟董黑的痕迹,名字却叫做得胜大酒店,大约是王金顺觉得自己这场人生的战役已经完胜了。

 当看到汪秋煌、邱锦文和陈诺、许峰一起来到酒店里,王金顺眼睛一亮,赶紧了上去,把他们到一间相对比较大的包厢里。

 “汪老板,又请客啊?今晚要吃点什么?”王金顺给每人发了烟,然后笑眯眯地递过了菜谱。

 “今晚是小陈请客,客随主便,由小陈点菜。”汪秋煌笑呵呵地说道。

 “行了,你这菜谱我们还不知道?上面写了一百多道菜,你们也就能做出十道八道菜,还有什么好点的?”陈诺没有接那份脏兮兮的菜谱,豪地说道“能做得出来的,都上一份来。再来两瓶贵州香,要54度的。”

 听到这句话,王金顺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在王大老板的心目中,这个叫陈诺的小伙子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铁公,从来只有揩别人油的份,今天他却忽然掏起了包来,这简直比太阳从北边出来还要稀奇。

 莫非…有黑幕?汪老板被小陈推倒过了?

 “好,稍等片刻,菜马上就好。”王金顺一边转着肮脏的念头,一边在包厢门口用劲地拍了两下巴掌。

 陈诺微微一笑,他知道这是王金顺的暗号,是叫老板娘送两盘瓜子上来。一般的食客来了,一桌只有一盘瓜子,而只要是汪秋煌来了,王金顺就会多送一份。

 在这个得胜酒店,汪金顺兼着老板、厨师、服务员等诸多职务,就没能兼任最重要的会计职务。算账、收钱,包括花钱,例来是老板娘的事儿。说白了,这就是个夫店,连个服务员都没有。

 一般来说,老板娘是比较拿着身价的,总是要等客人坐好了,她才一摇三摆地从柜台后走出来,送上两碟瓜子,然后陪食客们说几句笑话,有时还要陪客喝上个两小杯。

 但今天老板娘没有来送瓜子,却来了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大约十五、六岁,五官精致,樱桃小嘴,长得还算有几分姿,所以当她给陈诺他们倒茶时,汪秋煌就嚷开了:“行啊,老王,三天不见,你就换老板娘了?好你个老牛吃草的货!”

 “没那事,没那事。”王金顺赶紧摇手声明“丈母娘得了重病,老婆赶回娘家去了,恐怕要两三个月。这是我新请的服务员,小秦,秦雁。”

 “先生你好,大叔你好。”秦雁很有礼貌地挨个打招呼,样子乖巧的,让人一见就顿生怜爱之心。

 “我不是大叔,我才二十八,你叫我汪哥吧。”汪秋煌一听名花无主,顿时来了兴趣,赶紧把自己的年龄减少了十多岁。

 “汪哥。”秦雁甜甜一笑,顿时让汪秋煌未饮先醉。

 菜上齐之后,汪秋煌也不象以往那样大声地划拳行令了,斯斯文文地吃着菜,喝着酒,后来还非让秦雁来陪两杯酒。

 秦雁一再声明不会喝酒,但汪秋煌对待小姑娘很有一套,软硬兼施,把老板王金顺也拉来喝酒,最后硬是把秦雁给弄上了桌。

 令人意外的是,秦雁喝了两杯后,忽然来了兴致,挨个地敬起酒来,酒壶也一直提在她手里,俨然成了席长。

 秦雁的笑容很甜,再加上一口一声“哥”地喊着,让众人都觉得喝进去的不是高度白酒,而是糖水。就连本来不想多喝的陈诺,也在秦雁的频频劝酒之下,不知不觉地喝了不少。

 汪秋煌一心想联合邱锦文把秦雁灌醉,但秦雁却有些小计,小杯对大杯,越喝越精神。

 这顿酒喝得很痛快,当喝到第五瓶“贵州香”时,汪秋煌、邱锦文和许峰、王金顺都早已烂醉如泥,有的趴在了桌上,有的躺在了小沙发上,只有秦雁和陈诺还在继续喝,酒店里也早已没有别的客人。

 “陈哥,你酒量真好。”秦雁的眼睛越喝越亮,笑容也越来越甜“这里面,只有你是男子汉。”

 “呵呵,小秦啊,你的口才,和你的酒量一样好啊。”陈诺笑了一笑,说道。

 陈诺现在的身体很变态,连带着酒量也厉害了不少,一个人就喝了一斤多高度白酒,也只是觉得有些醉意而已。他所诧异的,是这个十多岁的小女孩竟然也能喝这么多白酒,甚至有些怀疑她是不是吃了什么“千杯不醉”的药。

 不过,陈诺也知道:对于喝酒,女人似乎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要么一点都不能喝,滴酒不沾,要么喝起来就是海量,千杯不醉。

 “我已经醉了,不能喝了。家里还有事,我得赶回去。”陈诺抓起剩下的半瓶酒,晃了一晃,笑道“剩下的酒先存在这,下次再来喝。”

 “最后一杯,算是团圆酒。”秦雁也没再坚持要喝下去,只是又抢过酒瓶,又拿了个大号的空酒杯,给陈诺倒了满满的一大杯。

 “好,那就喝完这杯。”陈诺伸手去接酒杯。

 “别急。”秦雁用手掌按住了酒杯口,用央求的语气说道“陈哥,你喝这杯酒之前,能给我讲个笑话,逗我笑笑吗?”

 “行。”陈诺想了一想,给她讲了个面条和包子的老笑话,果然把秦雁逗笑了,她这才把酒杯递了过来。

 “一会我帮你把老王扔上去,再把汪老板他们扛到的士车上去,你记得把门锁好。”陈诺一边说,一边接过酒杯。

 “来,干杯。”秦雁笑盈盈地举起了一个小酒杯。

 陈诺一饮而尽,然后站起身来,忽然皱眉说道“糟糕…”

 “怎么了?”秦雁疑惑地睁大了眼睛,眼神却更亮了。

 “我不知道老汪他们住在哪啊,怎么送他们回去?”陈诺忽然想起来这个问题,一时间有些头大“难道让他们趴在这睡一晚?”

 “哦,那好办,就让他们趴这睡就行了,反正天气还热,也不会冻着。”秦雁想了一想,慢慢地说道。

 “那也成。”陈诺如释重负地说道“那我先走了,你看着点他们。”

 秦雁听了这句话,也不知怎么地,忽然把脸埋在手臂上,答答地哭了起来。

 “你怎么了?”陈诺慌了神,他有些怕看女人流泪,何况是一个笑容如此甜美的女孩伤心哭泣。

 “没什么,我喝醉了,想起一些伤心事而已。”秦雁抬起满是泪痕的脸,情绪低落地说道“陈哥,你也走了,这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清醒着了,我好难受…”

 “你是不是失恋了?”陈诺同情地问了一句,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跳有些加快。

 难道是因为自己想趁虚而入?禽兽啊!陈诺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

 “嗯,一周前,我们分手了。”秦雁脸上的泪水越来越多,忽然摇摇晃晃地走到陈诺身后,一把抱住了陈诺,呜咽道“哥,你别走,借一下你的膛,让我靠靠…”

 陈诺微叹一声,没有动弹。只不过是把自己的膛借给一个刚失恋的女孩,他自然不会没有风度地拒绝。更何况,那柔软而带着些滚烫的身体,就紧紧贴在他的身上,这种感觉也很舒服。

 唯一不舒服的是,秦雁的哭泣声似乎很刺陈诺的神经,不但心跳加快,而且下身也起了反应,硬。硬地。立起来,弄得他只好微微地把弯着,都不敢站直了。

 陈诺不是什么柳下惠,但他觉得,在一个女孩正在为失恋而伤心哭泣的时候,是不应该用东西顶她的,这样未免太失礼、太禽兽了。

 秦雁哭了好一阵,呜咽声渐渐地小一些了,身体却贴得更紧了,还随着肩膀的耸动而轻轻地晃动着,让那两团满在陈诺的口磨来蹭去。

 让秦雁这么一蹭,陈诺觉得口更不舒服了,很有些心慌的异常感觉,于是赶紧把秦雁推开了一点,伸手摸了摸左部,只觉得心脏跳得十分厉害,比刚才又快了不少。

 “靠,被女人抱一抱,就这么不老实了?”陈诺心中暗骂了自己一句。

 令他惊异的是,尽管他一向很有些定力,但今晚这颗心脏却似乎吃了。药一样,格外兴奋,跳得异常快,而且逐渐地觉得呼吸不畅、头昏乏力。

 陈诺疑惑地用手掌口,在心里默默测了十秒钟,惊异地发现心跳竟然有六十多下,不脸色大变。

 心脏十秒钟跳六十多下,一分钟就有三四百下了,这是什么概念,曾作为一名医生的陈诺是再清楚不过了。

 正常心跳数一般为每分钟60至90次,心跳数超过每分钟100次,称为心跳过速,如果心率达到了每分钟160至250次,就相当危险了,会出场心慌、气短、头昏、恐惧、乏力、心前区迫感或窒息感等症状,甚至出现心力衰竭、休克或晕厥。一旦演变成致命心律失常——心室颤动,可发生猝死。

 “小秦,我心脏有些不舒服,你别抱着我了,我必须马上躺下来休息,不然要出大事。”陈诺深一口气,尽量平缓地说道。

 “傻哥哥,你老摸自己的口干什么,要摸就摸。我的啊。”秦雁忽然轻笑一声,抓起陈诺的右手,放在了自己的部上。

 她的部高。耸而柔软,但此刻对于陈诺来说,却象是火上烧油,心跳得更夸张了。

 陈诺的手就象伸到了沸腾的油锅里一样,飞快地缩了回来。

 “你是这里不舒服吧?”秦雁忽然掩嘴一笑,右手往下一探,抓住了陈诺裆里坚。着的那东西,轻声说道“哥,我下面很寂寞,想找个人干我,我们上。做一次吧。”

 她的声音满是娇媚,再加上那些刺的字眼、手指的**。捏,足以让任何一个男人立刻崩溃和投降。

 陈诺脑中“嗡”的一响,只觉得心脏就象被高电击中了一般,疯狂地跳动起来。

 刹那间,他脸色苍白,浑身都冒出了大颗的冷汗。

 这真叫死!

 仙的是下半身,死的是上半身。

 …

 (今天本来章推了两本书,但由于是定时发布的,程序问题没挂上去。这几天因为连续安排给作者朋友章推,所以不再定时发布了,为防忘记,早上八点的章节会改在凌晨十二点半以前发布,晚上的章节会改在下午三点半左右,都设好闹铃了,以防忘记更新丢掉全勤,汗,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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