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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天涯何处不相逢
 常人所说的豌豆黄是北京传统小吃,余峰显然说的不是这个,他既然说吴放歌在云南当过兵,那么他说的这个豌豆黄应该是云南靠近傣族聚居区一代所流行的另一种小吃,正确的说应该叫豌豆凉粉儿才对。吴放歌在云南当了四年兵,这种地方小吃自然也是吃过的,听余峰又再度提起,便笑着说:“吃过,不错,只是那东西全是水,不顶啊。”

 余峰笑道:“当哥哥的还能饿着你?咱们学院不是在扩建嘛,其中有个民工的老婆,人漂亮,也能干,据说是云南那边过来的,就在这附近开了一家小吃店,专卖豌豆黄。可巧我和那民工同姓,平时也就哥哥弟弟的叫,他出工伤伤了,赔偿什么的我帮了点小忙,所以呢,我有时小吃点家常菜了,就买些材料托我弟弟的老婆给做做,你别说,味道还真不错。可老一个人吃也没意思呀,这不?拖上你也一起去尝尝。”

 当余峰说起那民工老婆人漂亮的时候,他的眼睛也亮了一下,让吴放歌又想起那天在余峰肩膀上晃悠着的白腿来,心说:你一个前途似锦的家伙平白无故的和个民工称兄道弟的,恐怕多半又是瞄上了人家的老婆吧。

 两人边说的闲话边走,七扭八拐的来到一家店面前,那店门已经关了,吴放歌一看招牌:正宗云南豌豆凉粉。余峰早就砰砰的敲门,大声武气地喊道:“客人都来了,还关着门干什么!”

 随后就有人开了门,是个十**岁土里土气的女孩子,估计是店主请的帮工。那女孩怯生生地喊了声余叔叔,便让他们进了店。

 余峰进了店,比到了自己家还随便,还让吴放歌不要客气,而店主余兴也忙不迭地了出来,讨好地笑着说:“哎呦峰哥,我还以为你要等会儿再来呢。”

 余峰说:“等会儿?等会儿我可就饿干吧了。弟妹呢?在厨房忙和呢?我去看看去。”说着就往厨房里探头,结果啪的一声,被一个鸡蛋打的满脸花。又笑着说:“弟妹就是疼我,每次见面都赏我一个生鸡蛋。”

 余兴陪着讪笑。

 吴放歌一看:果然,这个余峰没安好心,不过那女人到很刚烈。再看余兴,生的五短身材,黝黑的面皮,其貌不扬不说,看上去还给人一股子像,真是给劳动人民丢脸呐。不过余峰这个人审美档次还是满高的,他说余兴的老婆漂亮,想必必有几分姿,只是不知道怎么的,会嫁给余兴这样的又穷又不起眼的家伙呢?

 整理出桌子坐下了,余峰看来是以这家的恩主自居的,因此大大咧咧地坐上上把位,显然是习惯了,而作为主人的余兴却只能在一旁作陪,吴放歌也算是贵客,但他对座位这东西向来不讲究也不懂,原想和余峰对座,但又被劝到了余峰的右手边。坐定后,余兴开了酒,帮工的小妹端了些干丝花生米之类的东西上来下酒,余峰这家伙,在学校的时候还有个人样,这一出来了完全就跟换了个人似的,说话毫不顾及,连帮工小妹的豆腐都吃,不是摸人家手就是捏人家股,还笑着对吴放歌说:“放歌啊,其实女孩子就是这种懂得害羞的时候最可爱,一旦变成了老娘们儿,满嘴的话也就没意思了。”

 吴放歌只得笑笑,以示同意,而余兴更是敢怒不敢言。吴放歌算是看出来了,这两人的关系可不是余峰嘴里说的‘兄弟’关系。

 虽说坐着的喝酒的是三个人,但是余兴其实只是背了一个名,他不停的起来坐下,和帮工小妹一起端盘子上菜的。看来做菜的女主人非常有本事,菜品美味不说,而且量也正合适,也仅够两三人吃而已。吴放歌和余峰喝了几轮酒,余峰起了八卦的兴致,也看出了吴放歌的好奇,就断断续续,趁着余兴端菜不在的当口说了一下这家的情况。原来余兴自小有眼有点残疾,家里又穷,自然是娶不上媳妇,出来打工之后就遇到了这家女主人,人虽然漂亮,但是拖着个孩子,又是个哑巴,所以也就将就着搭帮过日子了,而且年初又生了一个儿子。只可惜祸不单行,余兴在工地上伤了,再也干不动重活儿了,断了生计,恰好余峰这个时候出现了,帮他讨要的赔偿,这才开了这家店。

 吴放歌听这么一说,到也觉得蛮般配的了。不过他每次看到余峰那坏坏的眼神,总是觉得余峰没安好心,因为不管怎么看,余峰都不像是那种愿意主动助人为乐的那种人,就半开玩笑地问:“你不会是…想那个吧。”

 余峰一听,尴尬地笑了一下,说:“不瞒你说…想过,可你也看见了,人家可是用鸡蛋招呼我的…不过有时候也用烂西红柿。”说完哈哈大笑,吴放歌也跟着笑了一回。

 转瞬间菜都上齐了,居然还有一道汽锅。余峰就对余兴说:“我说兄弟,菜上齐了,怎么不让弟妹也来吃饭?难道你们家还有封建传统,女人不上席?”

 余兴笑呵呵地说:“不是我不让啊,人家做得了菜,就跑啦,最近几天总喜欢和隔壁的张姐呀几个婆娘打牌,我看时上瘾了,孩子也不管。”

 好像是要应证他的话,话音还没有落,里屋孩子就呜哇呜哇的哭了起来,余兴也不动,只是招呼帮工的小妹:“你还不赶紧的看看去?发什么愣?”

 你别看这余兴在余峰面前笑的像个奴才,可和自己的帮工说话确实主人味道十足的。

 现在吴放歌有点蔑视这两位了,甚至有点后悔来吃这顿饭,但是出于礼貌,他还得忍着。

 又喝了几轮酒,余峰用像是吩咐下人的口气对余兴说:“兄弟,你回避下,我跟放歌有几句话说。”

 余兴居然也唯唯诺诺的去了后面。吴放歌知道今天请吃饭的最终目的终于要显现了。

 余峰又和吴放歌喝了一杯,然后微笑着问:“放歌,我那天的事儿你都看见了吧。”

 吴放歌故意装糊涂说:“啥?啥事?”

 余峰笑着推了吴放歌一把说:“叫你给我装!就是有晚我约妍丽来我们宿舍…就是你说我书桌脏的了那次!”

 “哦…”吴放歌这才恍然大悟地说:“你就说那个呀,我看见了。”

 “看见了?”余峰笑的诡异“那你怎么看?”

 “嗯…”吴放歌说“只是没想到妍丽的腿有那么白,脸上的皮肤蛮黑的嘛。”

 说完这句话,两人对视了一阵,忽然爆发出一阵开心的笑来,余峰又锤了吴放歌一拳说:“我就知道,你这家伙有人。”

 吴放歌也回敬道:“孔子都说了,食也,大家都是男人,有些事,理解理解,理解万岁嘛。”

 “对,理解万岁。”余峰笑着又给吴放歌倒满了,随即碰杯,一饮而尽后又说:“不过可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么想啊。”

 吴放歌知道这话指的是邱千重,就说:“老邱是你的同乡,应该更没有问题吧,不过他这人有点死板。”

 “他才不死板呢,你是不知道。”余峰说着,忽然又觉得有些话还不到说的时候,就又往回收说:“这个你还不了解他,以后慢慢的就好了。那天之后老邱找到我把那事儿和我说了,还说让我防着你,毕竟我们是到学校才认识的,不像和他是一个地方来的。”

 吴放歌说:“他说的也有道理,也是事实。”

 余峰说:“事实个。一个地方来的就一定是好朋友?说实话,我也是报名集训的时候才认识他的。我见他生活困难,也没少帮他,可后来有人劝我说那小子是个爱打翻天印的,开始我还不信,现在看来果然不错。”

 吴放歌笑道:“翻天印?没那么严重吧。”

 余峰说:“你呀,到底年轻,还是我没说明白?虽然咱们认识不久,但我觉得,你是个仗义疏财的,又肯帮人,没你,他能在图书室勤工俭学?可他说过一个谢字儿没?”

 吴放歌说:“大家同学一场,也是缘分,我没指望谁报答。”

 余峰说:“所以说你这人呀,看起来猾,其实憨厚。你不图报答,可是你知道邱千重和我怎么说的?他让我防着你,说你这个人****,为往上爬不择手段,泡上了市长的女儿才有今天的。”

 吴放歌的脸有些阴沉了,但还是说:“他说的也没错,我要不是和珍珍恋爱,还真得不到这个名额呢。”

 “你呀。”余峰手往吴放歌肩膀上一拍说“好人呐。喝酒!”

 有关这个话题也就就此打住了,之后两人又喊了余兴出来,三个人一起把酒菜吃了个干干净净,也不知怎么那么好的胃口,最后实在没菜吃了,又把咸菜捞了一碗,切吧切吧拌点味辣椒油什么的,居然每人又喝了三两多。这下都醉了。

 余兴见两人都醉的不成样子了,就留他们当晚住下,余峰一挥手吧余兴弄了一个趔趄,说:“留什么留!你这儿又每人陪老子睡觉!要不…”他说着目光满屋踅摸,最后落在帮工女孩的脯子上,又笑着说:“现在的女孩子发育的真好啊。”吓的那孩子啊了一声逃进里屋去了。余峰这才心满意足的哈哈笑着和吴放歌勾肩搭背的出了店门,余兴送出来,却被夜风一吹,哇地吐了满地。

 余峰笑着骂道:“没出息…”

 吴放歌忽然想起好像还没付钱,就从口袋里出两三张一百的票子递过去。余兴虽然酒醉,却还认得钱,还没等吴放歌递到眼前就一把捏住说:“那怎么好意思,说好我请客的…”

 和余峰歪歪倒到的走过一个街口,就听得余峰说:“我说放歌啊,这次就算了,下次记得,只要是我带你来的,不要付钱…不是咱爱占便宜,其实我可没往这店里砸钱呢,他多的都有赚。”

 吴放歌一面点头称是,一面暗想:这一提到了钱,全没有一个糊涂的。

 两人又走过了几条小街,余峰忽然喊着要小解,吴放歌见这里虽然荒僻,却也偶有人路过,正要劝他忍一忍,这家伙却说忍不住了,实在不行就地解决。吴放歌无奈,抬头一看不远处正是学院扩建的荒地,才围了围墙还未正式施工,有处围墙已经破了,正好可以进去解决水火问题,于是就扶了余峰过去。

 才进了围墙,余峰还没掏出武器来,吴放歌只觉得黑影一闪。

 “不好!有人偷袭!”反正也不是什么生死的情,吴放歌顺手就把余峰朝那黑影甩了过去。那黑影虽然身材矮小,身手却异常的敏捷,只顺势一带,一个手刀切在余峰的颈部,当场就把这家伙打晕了,然后又朝吴放歌扑来。

 吴放歌以为是遇到了打劫的,但也不怵,上去挥拳就打,只是今天喝的酒实在太多了,下盘不稳,被那个黑影带住了拳头,一个标准的擒敌动作借势把他摔倒在地。

 吴放歌见失了手,却也不怕,躺在地上又挥出一拳,又被那黑影挡住,那黑影虽然挡住了吴放歌的攻击,却没有继续向吴放歌攻击,反而一头扎进吴放歌的怀里,亲昵地叫道:“我的亲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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