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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母女第四十二章 四大校花
 车上的‮妇少‬为了使自己能平静下来,她身子一转,本来左手拉着把手,现改为右手。这样一来,她和凌轩两人基本上是脸对脸了。

 凌轩看见一张秀气的白脸,泛着微红,有几分眼,好象在哪儿见过,可是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妇少‬大衣上领口的钮扣没扣上,看见里面的衣薄薄,就连里边粉罩都看得见,文之内,应该就是白花花的肌肤了吧。

 凌轩只觉心里格登一下子,一走神,赶得也巧,公车猛地一刹车,凌轩握拉手握不住,身子向前一冲;惊慌之下,他本能地两手向前,正推在‮妇少‬的上。

 这一推可以说抓得很实,明显感觉到的大小和弹指数,手指占了便宜还卖乖,还张龙五爪的抓了几下。

 大概抓得过力,夜‮妇少‬“啊”的叫了一声,幸好汽车轰鸣和车厢之内的各种嘈杂掩盖了‮妇少‬的惊呼,没有人注意到刚才发生的一切。

 凌轩赶紧放手,脸上有点发热,真怕‮妇少‬会破口大骂,再冲上几个“愤青”的话,估计自己也只有吃不来兜着走的危险了。但‮妇少‬只是瞪他一眼,把身子改为侧身。

 凌轩紧张的心怦怦跳,不敢看她,思想里回味着那对自己神经造成的冲击。

 也不管前面站点到没到自己的目的站,凌轩就像做了亏心事一样,急忙下了车,他只想快点离开。谁知道刚下车,那公车还没有离开,那‮妇少‬又跟着下车,拦住他,叫道“凌轩,站住。”

 凌轩一惊,心说她怎么认识我。

 “你不认识我了吗?好好想想,在高中你给谁写情书来着。”那‮妇少‬眼睛一转不转的盯着凌轩看。

 凌轩望着她,愣了几秒钟,才恍然道“是你,难怪这么眼,原来是菲菲你啊!对呀,你还当全班同学的面撕了我的情书。”

 这个‮妇少‬不是别人,居然是凌轩高中的同学陶菲菲,当年她跟随父母从东北转学到N市,因为身材高挑,一米六七的身材,皮肤白皙娇,加上身材火爆,就是走路也是模特猫步,当时不知道倒多少同学,是公认的四朵校花之一。她还做了学校的礼仪队队长,穿起旗袍的样子,简直就是倾倒众生,是青春期男生心目中的完美追求对象之一。

 凌轩就是被陶菲菲倾倒的崇拜者之一,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她的粉丝了。当年追求她的人可谓不计其数,凌轩凭着自己“才子”之能,硬是抛开一切世俗的眼光,写了情意绵绵的一封情书。结果没有想到落得一个当众撕毁的命运,凌轩的自信心也是从此一跌不振,再也不敢冲动做事,以致后来上大学谈恋爱也是小心谨慎,生怕惹恼了女人。

 不过话又说回来,可能应了大无脑那句古训,陶菲菲虽然美貌出众,可是读书却没有什么天分,学习成绩基本都是班里倒数前五。高考的时候,她选择艺术系报考,却也没能考上。据说后来去读了职业中专什么的,从高中毕业到现在,想起来也有八年未见了。

 二十六岁的陶菲菲已经嫁为人夫,虽然没有十八岁那时候的青春飞扬,却更加增添了‮妇少‬的风韵和妩媚,那一份成和自信,是男人看见了都会情不自的多看几眼。

 陶菲菲笑道“你的情书是我撕的,这是我不对。可你也不能那么报复我呀。”说着,抚一下自己的部“你抓得我好疼,你小子是故意的,想不到你这么记仇。”

 凌轩没有想到八年未见,陶菲菲既然是如此开朗和开放,他连忙摆手,尴尬地笑道“天地良心,我不是存心的。”

 陶菲菲看着凌轩的窘样,噗哧一笑,娇嗔的道“不是存心的,那你还伸手干嘛,还嫌摸得不够呀,要不要再摸摸?”

 这句话说得,吓得凌轩赶紧手放下。

 陶菲菲见他的窘态,格格地笑起来,说道“你还是没变,还是那么的腼腆老实的。老实好,现在你这样的正人君子越来越少了。”

 凌轩见对方赞自己,心情才略微的放松。这‮妇少‬跟少女的区别真的很大,如果是少女,就算是人,你抓了她的部,还不跟你一阵嚷嚷要打要杀。可这‮妇少‬就不一样,不但没当一回事,还可以跟你开玩笑,那些不知好歹的人看来,还说这女人风呢!

 两人随便谈了一些话,陶菲菲说“今天我有要事要办,改天有空咱们聚聚,把班长她也叫上。”

 听到班长,凌轩心里咯噔一下,当时他们高三三班可谓美女如云,而最出众者,除了陶菲菲,还有另外一个校花美人,也就是他们班的班长苏楠。四大校花,他们班就独占两个,高三三班自如是不同凡响。

 不过苏楠比起陶菲菲来,更让人感觉高不可攀,因为她不但长相出众,更是文采飞扬,是出了名的美女,最后还考上了全国著名的复旦大学。苏楠的美丽加上博学,让很多男生望而却步。用凌轩的话来说,苏楠这样的女人只能仰首而望,不能看作世间凡人。所以苏楠身边都是一些仰慕者,追求者寥寥无几,因为还没有谁自认可以配得上她的。

 尽管苏楠比陶菲菲优秀,可是追求者跟陶菲菲比起来,简直相差万里。陶菲菲的追求者可以组成一个师团,苏楠的追求者连寒月宫的嫦娥都比不上,嫦娥还有一个吴刚和猪八戒呢!没人追求的苏楠更加的冷傲孤僻,她越冷傲,就越没有人敢*近。

 凌轩当然也是苏楠的仰慕者,听到她的消息,不免有些心动,道“她也在N市吗?”

 陶菲菲说“她本来就是N市人嘛,她说自己不喜欢上海那个地方,所以毕业就回来工作了。不过人家现在混得比我好,这是我的名片,拿着。快告诉我你的电话。”

 凌轩从钱包掏出自己的名片递给陶菲菲,道“这是我的名片,有什么就给我电话。”

 陶菲菲把他的名片放好,道“我得走了,改天再约你,拜拜。”走两步突然回头,微笑道“下回见面,你再非礼我,我可要告你扰了。”

 凌轩向她礼貌地挥着手,也笑了,笑得憨憨的,只觉得她笑得很美,红红的双微启,皓牙白而齐;面上春光灿烂,充满成风情。

 校花不愧是校花,比起八年前那个黄丫头人多了,不知道这样的尤物每天都陪着什么样的男人睡觉。看她刚才风韵成那样,说不定老公是银蜡头,中看不中用的家伙,如果是那样,可以考虑拯救一下她。

 凌轩想着,不自觉的嘿嘿笑了两声。拿起名片一看,原来陶菲菲在银行上班,是个出纳,那一定很有钱吧?以后找她好好谈谈,大家叙叙旧。苏楠最好也能见见,看当初的校花现在都变成什么样子,应该是更人了吧。二十五六,是女人最有风韵和最美的时候…谁说不是呢?

 想起陶菲菲临走说的那句话,凌轩就觉得冲动不已,如果有人问什么样的女人最容易起男人的情,凌轩第一反应肯定就是陶菲菲那样成魅力的风韵‮妇少‬。

 陶菲菲身上体现出来的那种女人风韵,简直就是女人最骨髓、最吸引人、最惊心动魄的惑。对于她们,凌轩往往没有多少的抵抗力。

 或许,他根本不需要去抵抗。

 就在凌轩怔怔入的时候,手机铃声一阵响起,翻开一看,是柳晓婷打来的。

 “凌总,你在哪里啊,到了没有?”柳晓婷在电话那头叫嚷嚷的道。

 凌轩这个时候才留意自己所处的位置来,原来自己到了N市的步行街,距离要去的小肥羊火锅城还有两个公车站点的路程,因为不远,他索走路过去。于是回答道“我还有五六分钟就到了,你在哪里?”

 柳晓婷道“我就在小肥羊的门口啊,快点过来。”

 “我马上来,你等等。”凌轩合上手机,一看时间,正好六点四十分,距离纤盈美女们为自己送的饭局还有二十分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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