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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这简直是人间惨事,做母亲的居然被女儿驱逐家门。

 千喜再也受不了妈妈只会神游太虚却拿不出一点行动力。真是有够没用,便火大的将她踢出家门,并撂下狠话说:“去、去找爸爸,或任何一个男人,总之,把自己嫁掉,否则别回来!”

 丽儿目瞪口呆:“千喜,我是妈妈耶!”

 千喜甩甩头。“放心好了,我会去投靠两位『阿姨姐姐』的其中之一,暂时解除你做妈妈的一切责任、义务。”

 “可是…”丽儿还想再说。

 碰的一声,大门己经无情的关上,她真的就这样被女儿赶了出来。

 “怎么可以这样子?”丽儿一时没了主意。“你教我到哪里去呢?”

 显然千喜比她狠心多了,决定不管她的死活,也不在乎她一时半刻上哪儿去找一个新郎倌将自已嫁掉。

 “真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想急着摆我呢?我是妈妈耶,从古至今只有嫁的母亲,哪来嫁的女儿?活像她是我的后母似的?”

 丽儿在大门外呆站了十分钟,钥匙被没收,按电铃也没人理,身上只有一个平常逛街购物时惯用的大皮包,里面不外一些钱包、面纸、巾、手镜、口红、粉…等零碎物品,至于现代人出门不可或缺的手机和信用卡,她则没有。只带这么一袋东西,她能上哪儿去?

 几乎没有选择的,她来到台北辜重鸣家附近那间餐饮店。丽儿实在不好意思直接去辜重鸣,明知道他都来不及,但总觉得人家没有义务要收留她,毕竟他跟她之间,什么都不是。说穿了,她是害怕要去面对重鸣供她当年生下千喜的事。

 她生讨厌麻烦的事,先用想的,她就感觉头皮发麻!重鸣会不会很生气?她没看过他发火的样子,但能为一家大企业掌舵的男人自尊心都很强才对!他一定会很生气她的欺骗,很愤慨自己的父爱被剥夺了;最糟的情况是,他会把千喜抢走,将她一脚踢开。

 不会吧?重鸣会那样狠心吗?丽儿想得一个头两个大,这才发觉自己对重鸣的了解其实不够深入,虽然他们相爱多年,但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并不多,中间又隔着漫漫十六年,别说外表会改变,心理层次的变化才足以翻天复地。

 好烦!她带着一种懒洋洋的倦怠,用手指无意识的在桌面上弹DoReMi。

 “嗨,爱幻想小姐!”

 丽儿惘的抬起头,看见重鸣就站在她面前,他的西装外套挂在手臂上,活生生的。不是幻觉。她的眼皮倏地张开,直勾勾的上他饶富兴味的表情。“我经过这儿的橱窗,一眼就看到你,还想会不会看错?”

 他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坐下来,老板亲自来招呼:“你很不应该哦,让这位美丽的小姐等了一下午。不过,总算来了,你喝点什么?”

 “一壶茶和三明治,我有点饿了。”

 老板记下。“下回别再让小姐空等,否则你真的会娶不到老婆。”

 “我会记住的。”辜重鸣的眼晴始终盯在丽儿脸上,怕是眨一下眼她就会不见了似的。

 丽儿看着老板离去,呐呐不知所措“唔…你们很?”

 “离家近,我常来光顾。”重鸣研究着她的脸庞,他的表情高深莫测。“他说你坐下一下午,都在想些什么?”

 她低笑。“他太夸张了,我坐不到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还不够你下定决心来找我?”

 她似乎闻到一丝火药味“也不是。”她努力想出一个理。“你还在上班!”

 “你知道我上班的地点,我还抄了所有的电话号码给你…算了!”他叹口气,越过桌面轻轻地接住她紧张的手指。“丽儿,你决定好了吗?”

 她意识到他的手掌所传来的力量。“重鸣,当我收听到你的歌声的时候,我的心便不由自主地向你下去,感动得流泪了,我知道这辈子再也找不到像你这般深情的男子,我为我没有爱错人而深感幸福,我更深深地明白,你正是我心底的『永恒』。”她的眼晴会说话,深逮含情而感人。

 “丽儿,能听到你这番心声,我心满意足。”

 “可是,重鸣…”

 “不要『可是』。”重鸣打断她的话。“这回,不许你再犹豫不决了。”

 “对,对,对。”老板适时出现,端来茶和三明治。“爱要勇敢,不能犹豫,稍一犹豫就给人追跑了。”他悄声道:“想当初我老婆追我,可是死烂打,夜追着我跑,一个月便搞定!”

 丽儿噗哧一笑。好不容易鼓足勇气要说出千喜的事,又给笑跑了。

 逗笑美人儿,是男人最感得意的一桩事。老板反过来提醒辜重鸣。“记住这句老话:『怯懦,永远不能赢取美人的心』。”

 重鸣扬起一道浓眉。“我的爱情守则里,没有『怯懦』两个字。”

 “很好,再奉送你一则爱德门的真言:『所谓永恒的受,是从红颜爱到白发;从花开爱到花残。』谢谢,不用小费。”老板鞠躬下台,马尾一甩一甩的。

 “这个老板真有趣。”她轻笑。

 他定睛注视着她,和缓地说:“你等一下就跟我回家,过两天我带你去见我父母。”他说得好自然,顺手把三明治拿起来吃。

 “不用这样急吧?”丽儿有些慌。

 “急?”他停嘴注视着她。“丽儿,我们已经慢了十多年了。”

 “我知道,但我们应该先重新认识彼此,毕竟分开十六年,不可能像过去一样熟悉对方的心,甚至生活作息也可能完全颠倒不相容。”

 “你又在逃避问题。”他有些生气的蹙起眉。

 “我逃避?她觉得自己才是在面对问题呢!”

 “我爸妈结婚快四十年,都仍然要互相容忍,学习适应对方新的转变。”

 她咬咬嘴。“是吗?”

 “相信我,虽然我没有结过婚,但每一对夫都是结婚后才学习如何作丈夫作子的,因为谁都无法预测『未来』。”重鸣凝视着她,目光深沉。“只要彼此坦诚相爱,没有过份令人难以忍受的恶习,一定可以白头偕老的。”

 “噢!”她睫往上一扬。双眸柔得似乎可以滴出水来,甜甜的笑:“我饿了,想分食你手上的三明治,算不算是令人难以忍受的恶习?”

 他一怔,笑了。“当然算,不过是很可爱的恶习。”他把手上的三明治凑过去,她就着他咬过的地方不客气的咬上一大口。

 “哇,你真狠,吃得比我多。”他赶紧张大嘴猛咬,两人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的解决掉那块三明治,辜重鸣从来不觉得这里的餐点特别好吃,直到现在,还意犹未尽呢!

 “原来,抢来的东西最好吃。”丽儿好久没这么单纯的开心过了。

 “苦等来的爱情也是最甘美。”

 “你变成诗人了,句句动听,你的下属听了保证会目瞪口呆。”

 “放心,他们一辈子也听不到。”

 “听起来,你颇吝于赞美下属。”

 “优渥的月薪和奖金,就是最好的赞美。”

 “多傲慢的上司,幸好我不在你手下办事。”

 “也幸好不是。成天面对你这张楚楚可爱的脸,我什么事也办不了。”他盯着她冒出问号的双眼,低声道:“像现在,我只想着把你抱到上去…”

 “哦,闭上你的嘴巴吧!”她一下子脸红了,心不规则的跳起来。

 “我没说我有什么歪念头。”

 “你眼睛说了,你满脑子的『黑暗中无羞』的事。”

 “厉害,能看穿我的心事。那咱们走吧!”

 “什么?去哪里?”她吓了一跳。

 “别担心,天还没全黑。”重鸣望着她笑。“我们先去散步,等肚子饿了,再找家餐厅吃饭。对了,朋友新开了家PUB,不去捧个人场也说不过去。你放心,我会找机会带你早些身,冲回家做『黑暗中无羞』的事。”

 丽儿朝他白了白眼,也忍不住笑了出来。“重鸣,你平常若也这样没正经,一定当不上董事长。”

 “如果我对你也一本正经的,只怕你会逃之夭夭,不肯当董事长夫人。”

 “我像是董事长夫人的料吗?”

 “我也不是天生的董事长。”他轻拍她的小手。“你只须展人的笑靥,大家便会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

 “你以为别人都像你一样?不,我没那么大魅力。”

 “你自己不知道而已,你极富女魅力,一个纯女人。”

 “有不纯的女人吗?”她怪道。

 “有呵,变人多得是。”他扯一下嘴角,似笑非笑。

 “讨厌,又开玩笑。”她斜睨他一眼,娇嗔了一声。

 他的笑意放纵地加深,深奥的眼神使他更加动人。“因为,我喜欢看你笑。”

 丽儿听了想掉泪,但又忍不住欢笑。教她如何停止爱他?是他让她封闭的世界再度明媚、闪亮了起来,像是回到初恋的少女时代,再一次地,他悄悄地、完完全全地占据了她的芳心。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傍晚,太阳毒,天气闷。

 千喜从补习班出来,苗条的身影、轻盈的步子,脸上愉快的微笑丝毫不受气候影响。她哼着一首西洋老歌“我行我素”,正适合她现在的心情。

 她当然有轻松愉快的理由啦!昨晚接到老妈打来的电话,那甜柔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陷入热恋中女人的声音,显然好事已近。呆了,终于她可以从外公的“临终托孤”里解出来,不必再为笨妈咪伤神。千喜私下决定,只要父母顺利结婚,她高中要住校,享受独立生活的滋味。

 她走路回秋必娜的住处。比较的结果,她最后还是去投靠秋必娜,感觉较为自由自在。除了秋必娜和朱丽儿是同行,生活作息大同小异外,她到徐巧盈住处才发现,徐巧盈有些千金小姐习,一看家居摆设就知不是凡种。

 千喜好奇的询问必娜,必娜反而瞪她一眼“什么?你不知道?”

 “我该知道什么?”千喜的大眼晴岂会瞪输人。

 “我以为丽儿会告诉你。”

 “我妈没说,拜托你快告诉我吧!”

 “我跟你讲没关系,但你不能去找巧盈问东问西的。”得到千喜的点头保证,必娜才带着一脸古怪笑容的说:“你知道台湾有一个『富山集团』吗?名下有许多事业群,包括营建、金融、保险…”

 千喜摇头。她连自己老爹做什么工作都不清楚了,何况别人?

 “也难怪,我在你这年纪只对刘德华有兴趣。”必娜体谅的说。“总之,『富山集团』非常富有,跟你生父家的『鹰羽集团』不相上下。说到这里,我不得不佩服自已挑朋友眼光之高明,一个是辜家未来的『当家夫人』,一个则是富山王国的落难公主。”必娜目前正在写一本古代爱情小说,有时说话满“古典”的。

 千喜果真愕然。“徐巧盈是『富山集团』的千金?”

 必娜不直接回答,只说:“富山王国的『老当家』姓卫,巧盈姓徐。”

 “这算什么?”

 “傻瓜!你终究是个孩子,所以不明白很多有钱人不只一个老婆。”必娜慢的说:“巧盈的妈是卫老头的『二号』,懂了吗?就是小老婆的意思。”

 千喜的眼中掠过一抹意外。

 “卫老头总共有四个老婆,元配、二号、三号、四号,分别住在不同的地方,听说彼此还算相安无事。他有点重男轻女,一开始就言明在先,生儿子纳入户籍姓卫,生女儿除非是原配所生,否则从母姓,所以巧盈姓徐。”

 “真是可恶!”千喜鼓起腮帮子,气得哇哇大叫:“这对巧盈阿姨姐姐太不公平了!有钱人就可以为所为,一夫多吗?”

 “倒也未必。听说『鹰羽集团』的老总裁就是一夫一的奉行者,对子非常忠实。千喜,你的亲祖父是个好男人。“

 千喜笑一笑,也不好多说什么。

 “巧盈阿姨姐姐的内心一定很不平吧!”

 “即便有,也是过去的事了。”必娜的眼光一闪,带有嘲弄的意味道:“卫老头作梦也想不到,四个老婆之中,只有巧盈的妈生下她这么一个女儿,所谓『物以稀为贵』,弄得现在他想见女儿,还得看巧盈高兴不高兴。人老了,才想有个女儿在身边撒娇,可是,你别看巧盈人长得娇滴滴的,她是绝不会向父母撒娇的,她从小就不会,如今长大成人更不知如何跟父母沟通。”必娜顿了一下,又说:“她高中就开始离家住校,我跟她当了三年室友才弄清楚她的身世,我一度很同情她,尤其那时我们班上有一位家世顶好的『正牌公主』,天天由司机、保镖接送上下学,我心里就代巧盈遗憾,所以才封她为落难公主。”

 她叹了口气,轻抚千喜的秀发,淡然道:“难怪丽儿不告诉你巧盈的事,因为小千喜也是个落难公主。”

 “少来了!”千喜不安的移动了一下,呶起嘴。“不过是个企业家,稍为有钱一点,也还不到富可敌国的地步,就什么公主不公主的,麻死了!私生女就是私生女嘛!又不会少一块。又不是古代,还怕被丢石头不成?”

 “你果真看得开就好。”

 “必娜阿姨,我是很重实际的。”

 “叫姐姐!”

 千喜吐吐小舌,耸耸肩,丢开巧盈身世的问题。可是从那天起,她对徐巧盈就多了一股说不出的亲切感,似乎两人共同守护着一个秘密,反而使徐巧盈有点莫明其妙,不知自己何以得到她青睐。

 路上,千喜走进一家超市买些晚餐的材料。想到这里就叹气,秋必娜只会煮很好喝的咖啡,其他的就不行,甚至比她老妈更白痴。千喜吃怕了下水饺、冷冻披萨和一锅煮(把能吃的全丢进一锅热水里煮,随便加点监、味、沙茶酱的火锅),后来又吃不两天便当,不得已只好自力救济。

 “你这样也算女人吗?”在摸清楚对方的“底细”后,千喜忍不住摇头讥道;“我现在才知道,每回我妈赶完稿后的那半个月,你们两个就频频来我家吃免费饭,我还曾感动你们之间的友谊深厚呢!原来是自己太白痴了,巴着我妈要吃好料理。我家的笨妈咪和你一比,简直是天才一个!你老实说,巧盈阿姨姐姐是不是和你半斤八两?”

 “呵呵,呵呵,”必娜避开她的视线。“比我好一点啦!”

 意思就是一样笨啦!

 千喜忍耐的咽下一声叹息,只差没高歌“世上只有妈妈好”

 付完帐出来,必娜住的公寓就在一百公尺前的住宅区,千喜脚步轻快地走,忽然感觉后面好像有人跟着,回头看,却不见任何行迹诡祟的人。

 “大概是我神经过敏。”千喜耸耸肩。

 太阳尚未下山,路上行人又多,她心里也不觉得害怕,只是下意识的加快脚步,直冲上A栋2楼的秋宅,自己用钥匙开门进屋

 这点秋必娜和她妈一个样,明明人在屋内,也懒得为她开门,因为她们随时可能在白天睡觉。

 “你回来啦?”

 一进门就闻到咖啡香,必娜难得优闲地半躺在沙发上看报纸,触手可及的桌上自然搁着她生命中的鸦片——咖啡!

 “你今天没工作?”

 “做完啦!”必娜闲闲的说:“今天写得好顺,提早写完第六章节,决定放自己一天假,顺便构思下一个高情节。”

 “真羡慕你有『快手』的文笔,我妈若有你一半成绩,我会乐死。”

 “我每个月要缴房租,你妈不必,差别就在这里。”

 “你父母不是希望你搬回去住吗?”千喜见过秋母亲自来拜托女儿回家。

 “我就是受不了一大群亲朋故旧都住在同一条街上,出门买瓶酱油少说会和五、六个长辈打照面,每个都问你,有没有男朋友?几时请吃喜饼?,谁吃得消啊?”必娜轻蹙起眉梢。“我这个人最讨厌攀亲带戚一大堆,所以才故意投考离家远须住校的高中、大学,耳子也清净多了。”

 “我懂了,你妈要你回去相亲,虽然她没明讲。”

 “聪明小孩,答对了。”

 千喜笑了笑,把买来的材料放在餐台上。单身公寓嘛!除了卧房、浴厕会隔间之外,客厅、餐厅都呈开放式的在同一空间,以免显得过于局促。

 这时,叮咚!有客来访。

 “一定是巧盈阿姨姐姐。”

 “我来开,我来开。”必娜跳起来。“看她有没有带『粮草』来,最好是吃现成的,不用动手煮…”

 她满怀希望的打开木门,却见铁门外站着一名男孩。你是谁?她还来不及问哪!

 “这位姐姐你好。”男孩嘴很甜的主动先说明:“我是朱千喜的朋友,我叫潘化智。请问姐姐,千喜在里面吗?”

 必娜眼睛一亮,笑道:“你又出现啦!千喜——”

 “我早听见啦!”千喜一脸臭臭的走来,先阻止秋必娜说:“不要给他开门。”凭她女的直觉,指着铁门外的俊小子控诉:“刚才就是你跟踪我对不对?”

 “你没跟我说你搬家了。”他一脸无辜的表情。

 “我搬家关你事!为什么要告诉你?”

 必娜瞠目结舌。千喜说话!

 潘化智以宽容的口吻说:“你放心,我已经鼓动我爸爸去追求他公司里唯一的女主管。两人己进入状况,决定在年底结婚,他不会再去追求你妈了。”

 千喜听了,心情略好一点点,却又不愿坐实自己是因潘父的关系才憎恶潘化智,那显得自己太不成懂事了,而她这年纪,最怕被冠上“幼稚”的污名。

 她不大热心的说:“你真是个好儿子,懂得成全老爸下半辈子的幸福。”

 “我的理由没这么冠冕堂皇,私心倒占了大半。”潘化智略为眨眨眼。“我不想将自己的青春耗费在照顾他的三餐上,虽然我很会煮菜…”

 “你会做菜?”必娜马上出崇拜的目光,一双手不自主的把铁门打开,延客入内,用比千喜多一倍热情的口吻说:“潘化智,你真的很会煮菜?”

 “我妈只生我一个,她生前最大的乐趣就是教我做菜。一开始我也排斥过,我妈就我看国兴片的『电视冠军』节目,有一次播放『小学生料理赛』,冠军是一名国小六年级的男生,才彻底颠覆了我对女生做菜的想法,原来男生也一样行。我妈还说,我外公生前是饭店的大厨呢!”

 潘化智的外貌遗传母亲多些,十分斯文俊逸,像古代的美书生;然则,他的“牛皮糖”性格是连朱千喜也感到头疼不已,一旦认定了就绝不更改。

 秋必娜喜出望外。“原来是系出名门,太好了,我们正愁没人做菜。”

 “我会做。”千喜没好气道,圆睁杏眼死瞪着必娜,见风转舵的家伙,枉费我连续煮三天饭给你吃。

 “别这样,小千喜,偶尔换个口味也不错嘛!”必娜宅心仁厚,不想给千喜出洋相:你是煮一锅咖哩充作三天的晚餐。

 潘化智也不在乎第一次拜访“女朋友的家”,不但没受到招待,反而要替人下厨。来方长嘛!他是个很有耐心的男孩子,不比一般躁小子。他把千喜买的材料一样样拿出来摆在餐柜上,看了看,又打开冰箱检查剩余材料,不眉锋微蹙,摇了摇头。“千喜,你买菜都没计算?”他用怡人的男中音说:“你买一颗大白菜,是要炒还是要卤?你买之前要想一下,然后别忘了把葱、大蒜、虾米、丝、红萝卜等配料买齐全,煮出来才、香、味俱全。”

 千喜咕哝道:“你喜欢逞强就乖乖的煮,不要唠唠叨叨的烦死人。”

 潘化智斟酌了一会,便开始洗手作羹汤。“他真的会做菜哩,小千喜。”拉开高脚椅,必娜把整壶咖啡移过来,隔着餐柜看他的手艺。因为一个人住的关系她没有买餐桌,把空位用来放她的大桌子,安置电脑和杂物,而长条型的餐柜间隔着客厅和梳理台,正好权充吃饭的桌子。

 千喜坐上另一把高脚椅。这两位小女子真的存心等吃现成饭。

 必娜喜孜孜地道:“你看他动作多么熟练,真不简单。”

 “你也多少学一学吧!”千喜把脸转向她。神色古怪的笑一笑。“难得家里来一位现成师傅,你应当站到他旁边充当下手,一来你是屋主,不好意思只看不做,二来也借这个机会学做几道菜,不然,你秋大小姐凭什么嫁人?”

 “啥?”必娜低嚷:“谁规定女人不会做菜就不能嫁人?”

 “社会规定的。”千喜理所当然的道。

 “我怎么不知道台湾社会有这样规定?”

 “不信的话,我替你问。潘化智…”

 潘化智回头。“千喜,叫我『大智』,否则我拒绝回答你所问的问题。”

 “好吧!”千喜忍耐的咽了一口口水。“大智,我问你,你说你很会做菜,那么你将来娶的子是不是可以完全不会做菜?”

 他没有犹豫的摇了摇头。“我会做并不表示我喜欢每天做,最好两人都会,轮着做比较公平。”

 “你看吧!”千喜发出胜利的笑声。“会做菜的男生都希望老婆也会帮忙,更何况大多数的台湾男属于『白吃族』,你什么都不会的嫁过去,教你老公天天陪你吃下水饺或巷口的牛面,不出半年准完蛋。”

 “你危言耸听。”秋必娜不怎么担心。

 “想想,将来你老公要外遇多方便,理由多堂皇:老婆连煎蛋都不会,家庭生活没有温暖,我回去做什么?”千喜索毒她一番。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因老婆不会做菜而诉请离婚的。”

 “是吗?怪不得拿破仑也说:『美妇娱,供半生之玩好,良妇娱心,作终身之援侣』,你是前者。”

 必娜啼笑皆非的望着她。“既然你如此在意,何不过去磨练你的厨艺,毕竟在场的女生不只我一个,将来要为人子的也有你一份。”

 “笑话,我本来就会了。”

 “你那点本事啊,后也会是餐馆的常客。”

 “好过你只会泡面、下水饺。”

 你一言我一语,你来我往的舌战,两女什么忙也没帮上,在口水战中,潘化智已做好了蒸蛋、醋溜鱼片、炸猪排、炒白菜和蕃茄豆腐汤。

 “我好久没有吃到这么正式的一餐了。”必娜感动得直眨眼,自动自发的盛了三碗饭,随便招呼一下两位小娇客,便自个儿先吃了起来。

 “真丢脸!”千喜取笑她“你的读者如果知道所谓的『浪漫女作家』是这副德行,不抱着你的书来砸你才怪,欺骗社会大众嘛!”

 “所以我从来不办签名会。”必娜反顶回去。出版社所举办的宣传活动,她一概举双手赞成,就是不肯与读者面对面接触,什么签名会、书香茶会,她一概否决,怕读者的浪漫细胞一下子死灭了,以后谁来买她的书?在必娜眼中,最适宜办书香活动的人就属朱丽儿,她的形象完全符合读者心目中“浪漫女作家”的标准,可惜她的读者群不广。

 “千喜,”潘化智不是专程来做白工,他自有一套追求术。“你怎么突然搬到秋姐姐家来了你家一个人都没有,发生了什么事?”

 “我妈不在家。”有道是吃人的嘴软,千喜没送他卫生眼。

 秋必娜突然出有点诈的笑容。“我告诉你,大智,千喜的妈妈好可怜,因为,她被千喜赶出家门,现在正不知落何方。”

 “啊?”潘化智怪怪的瞄向千喜。

 “你别听她胡说,我妈和我爸二度来电,本来就应该在一起的,所以我就催着她去了。”千喜不愿被误会,不知不觉解释一堆“我妈一辈子没主动过,若不是我爸死心眼,她永远也结不成婚。我光想到这一点就头度发麻,所以赶紧踢她出门去找我爸,早早霸住『太座』的宝位,我才好无事一身轻!”

 潘化智笑容和煦。“原来我们两个同病相怜。真幸运,老天保佑我们没变成『兄妹』,我爸和你妈都需要人家照顾,果真结婚,他们快乐,我们会很惨。”他们相视微笑,惺惺相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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