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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坐上李凌摩托车的陈欣岚,享受着前所未有的飞翔感觉。她心想:如果是去视野宽广、空气清新的郊外,那一定更

 来到冰店前,李凌停妥车子后,陈欣岚还有点舍不得下来。她对这车子的喜爱,李凌全看在眼里;若不是这种ZX-11的摩托车体型太大,不适合女孩子骑,再加上对陈欣岚安全的顾虑,他真的会买一辆送她——即使所费惊人,他也毫不在乎!

 “你不下来,我们怎么吃冰?难道要我把冰从冰店里拿出来喂你?”李凌催促陈欣岚下车。

 陈欣岚虽然舍不得,但她也不想自己一个人坐在摩托车上晒太阳,看着李凌在冰店里吃冰;于是她边从车子上下来边说道:“坐这台摩托车的感受简直是‘酷毙’了!这车的外型,真是‘帅呆’了!”

 李凌听了很高兴,于是问:“还有没有其他的形容词?”

 陈欣岚察觉到李凌的高兴,暗忖:哼!刚刚还差点撞到我,不行!不能让他太高兴!

 于是陈欣岚换了个口气说:“有啊!车比人帅,车比人酷,车比人好,车…”陈欣岚已经看见李凌头冒黑烟,马上识相地闭嘴。

 “难道我一无是处吗?”李凌生气地喊道。

 正巧他们已经走进冰店,所以李凌气归气,他还是很有绅士风度地替她服务,帮她拉出椅子之后,自己就在她对面的位子上坐下。

 “其实你也不是一无是处啦!起码你待会儿可以帮我付钱。”

 “你——算了,不跟你辩了,反正你是见不得我好。此事到此为止,你要吃什么冰?”李凌适时地阻止陈欣岚再度开口。

 陈欣岚有点不服气地说道:“梅子冰!”

 “好!老板,两碗梅子冰。”李凌转头向老板说着,当他再转过头时,却发现陈欣岚一直盯着他的车子瞧。

 “喂!你这样盯着我的车看,你不怕脖子扭伤,或者眼睛受伤吗?”李凌叫了陈欣岚。

 “我从来没有看过这种车,它有名字吗?”“有啊!它的名字是ZX-11,也有人称它为‘魔神’;台湾太小了,使它一直没有机会展现它的速度与爆发力。”

 “它的颜色很漂亮耶!红、黑两搭配,台湾目前好像还没有这种车。”

 “它是我在美国买的,也是第一个真正属于我的东西。”

 “为什么?”她不解地问。

 “因为它是我打工赚来的,而不是向家里要钱买的。”

 “这一辆要花不少钱吧!打工?难道你工作的地点是山寨吗?我的意思就是说,你是不是去当土匪啦?!”

 土匪?好吧!今天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做土匪!李凌在心里暗忖着。

 这时,梅子冰已经送来了,两人便开始吃起冰来。李凌也开口说:“我不是去当土匪,我是去当杀手!每杀一个,就有一定的报酬,如果你能按照雇主要求的杀法去杀人,那价钱还可以再往上调整。”

 “真的?!”陈欣岚的脸色开始由白到黑再到紫!她已忍不住呕吐起来,李凌不放心地问:“你没事吧?欣岚,对不起,刚刚跟你讲‘杀手’的事,我是骗你的。我真该死!我马上载你去医院。”陈欣岚看见如此自责的李凌,于是她便老实地告诉他:“你别自责了,我不是因为你的话才吐的,我也知道你是故意要吓我的。”

 “什么?你不是因为听了我的话才吐的!那——那你一定是生病了!不行,我得带你去看医生。”

 陈欣岚慢慢地坐回她的位子上,一手按着肚子,说道:“我不想去医院,我讨厌打针,更讨厌吃药!我真的没事,我想——大概是吃坏肚子的关系吧?!”

 李凌也在陈欣岚旁边的位子上坐下,但眼光一直停在她身上。“中午你吃了什么?”

 陈欣岚边想边说:“嗯…我吃了一个汉堡、两杯可乐、一个比萨,还有一碗面!”

 李凌瞪大眼睛问:“那些东西全都是你吃的?”

 “是啊!不过我并不是一次就把它们吃完!”

 李凌不解地问:“难道你吃东西还分段吗?!”

 “唉!因为中午我回到家时,煮饭的陈嫂不在,她只留下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她家里有事,她必须赶紧回去之类的话;那也就是说,我没中餐可吃,所以,我就到麦当劳吃了一个汉堡及一杯可乐。从麦当劳出来后,我了看手表,离两点的约会还有一段时间,于是我就从另一条路回家,而且顺路买了比萨与可乐,带回家吃。”

 陈欣岚已经说了一大串,但李凌的心思仍然停在“约会”这两个字上。

 “你说你下午有‘约会’?”

 “是啊!是我前两天答应林文彦要和他去看电影的。”

 看电影?而且还是和男生?听到此话的李凌,醋意大发。陈欣岚看着李凌大半天都不说话,觉得有点奇怪,不过她没问,只是继续说着:“至于那碗面,是我从电影院出来后,一个人闲逛时吃的。”

 咦!好像有点不对劲儿,李凌看了看表。“现在才下午四点二十分,你怎么可能会看完电影,而且还去闲逛呢?”

 陈欣岚忍不住又骂李凌。“你耳朵是不是有问题?我说我从电影院出来,才去闲逛的,我说我看完电影了吗?”

 “你是说…”李凌出“你放人家鸽子”的眸光。

 “对啦!真是败给你了!”她回答着。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为何欣岚已经答应赴约,却还放林文彦鸽子呢?李凌在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说:“好了,既然已经证明你的呕吐是因为你吃太多东西,那么眼前的这碗冰,你就无福消受了。”

 陈欣岚叫道:“那怎么可以!叫了不吃,多可惜啊!”“为了你的肚子着想,我的小姐,拜托你控制一下食欲好不好?这样吧!从现在开始,如果你除了茶之外,什么都不吃,一直撑到吃晚餐的时候,我就带你去吃大餐。”

 “没骗我?”陈欣岚问。

 “不!不骗你,从现在开始,我——李凌,再也不对陈欣岚说任何一句谎言。”李凌像在发誓一样地说。

 “那现在…”

 “现在我载你去兜风!”李凌拉起陈欣岚往外走,但她却停住脚步。

 “可是你还没跟我说关于这辆摩托车的故事。”

 “我们边兜风边说给你听,嗯?那你也得把看电影的事说给我听,好不好?”李凌想趁机探听欣岚与那个叫林文彦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好啊!不过,说来话长喔!”

 “我洗耳恭听。”李凌说完后,就和陈欣岚离开冰店,两人再度骑上“魔神”飞驰而去。

 若说要在拥挤的、空气污染严重的台北市兜风,那可能要带着面罩,并且只能是走着。李凌可没有“头壳坏去”,所以,他带着陈欣岚往郊区走;最后,他们来到明山上,找了一个能俯视整个台北市的地方。

 “如何,是不是很?现在整个台北市都在你的脚下,有没有那种唯我独尊的感觉?”李凌问。

 “真正唯我独尊的人,得到的并不是全世界,只是一份孤独而已;而我不要全世界,我只要拥有疼爱与呵护。”陈欣岚幽幽地说着,她的神情与言语,震撼了李凌的心。

 李凌一直认为这个十八九岁的女孩是快乐的;带她来这里,她应该会高兴得又叫又跳;但此刻的陈欣岚,脸上的忧愁、言语中所夹带的感伤,让李凌觉得好心疼。他好想拥着她、安慰她。呵护她。

 李凌啊李凌!看来你原本想要一辈子单身的念头,已经被她给打破了;不过,你真的有要呵护她的意念吗?李凌问着自己。之后,他给了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是的!我要呵护她。保护她;甚至,还要拥有她!想罢,李凌拉着陈欣岚,让她能够注视他。“欣岚,看着我,不管以后想呵护你的人有多少,我一定是其中之一。”

 李凌温柔地看着陈欣岚,她在李凌的眼中看到的是一种她不明白的情愫;但她一点也不了解李凌的心意,只当他是像哥哥般地疼爱自己,于是她说:“我没有哥哥,你当我哥哥好不好?”

 李凌一听差点吐血,心想:真是报应!我对蕙仪的态度,竟会变成欣岚对我的心意。他冲口而出:“不!我不要当你哥!”

 陈欣岚不明白地问道:“为什么?是你不喜欢我,还是你不想有个这么差劲的妹妹?”她愈说声音愈小,头也愈来愈低。

 “不,我很喜欢你,而且你一点也不差劲。至于我不想当你哥的原因,是我认为,我俩之间不应只有兄妹情谊。”

 陈欣岚一脸不解的表情,李凌暗忖:“必须赶紧转移话题,不然到最后,得我必须坦承我心底的情感时,只怕会把这丫头给吓跑了。于是他赶紧说:“好了,别再想了,只要你认为我是你的谁,那我就是谁;但前提是,我必须一直都是你的朋友。现在你能告诉我,你今天下午去约会的事吗?”

 他果真转移了陈欣岚的注意力,陈欣岚告诉李凌,林文彦是她的同学,还有她捉弄林文彦的种种,以及她想撮合林文彦与她的好朋友席梦竹的事。她说得很开心,李凌听了,也很开心。陈欣岚开心,是因为她认为她在撮合林文彦与席梦竹的这件事上,展现了她的智慧;而李凌高兴的原因则是,他知道他没有对手存在。

 “我说完了,那该换你说‘魔神’的事了吧!”陈欣岚在说完约会的这件事后,马上要求李凌说。

 “在美国读完大学后,我不想按照我干爹的安排去攻读硕士,但我干爹软硬兼施,得我只好一走了之…”

 陈欣岚出怀疑的表情,正要开口时,李凌却比她早了一步开口。

 “别以为我狠心抛下我干爹,而是我已经用尽所有的招数,仍然无法说服我干爹。当时,如果我答应,只怕后果连你也无法想象;而所谓的后果就是——一个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转入耶鲁大学念商科…”

 陈欣岚的眼中果然充满惊讶,似乎在告诉李凌:“真是看不出来你会是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

 李凌笑了笑,拉着陈欣岚,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上坐下来。李凌看着陈欣岚,继续说着:“当时的我,对自己很没信心,我担心我不能念完硕士,所以我决定逃避,从纽约逃到旧金山。我想我大概是投入科学太久了,在旧金山,我变得孤僻,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但是我了解到我必须工作,我才会有钱与我干爹玩捉藏;所以我开始早出晚归,每天除了七小时的睡眠之外,其余的时间,我都在拼命地工作。我曾同时拥有四份工作,有时是白天替着夜晚,不眠不休地工作。半年后,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看到了这部车,才第一眼,它就让我下定决心,就算要我花光所有的积蓄,我也要买下它!丙真,等我买了它之后,身边只乘下一百块美金;但我从没有后悔过,它只是刺我再度拼命地去赚钱。大约是一个月以后吧!我于爹的人找到我,要我跟他们回去;我好不容易才看到外面的世界,我不可能会那么容易地再走进我干爹为我所筑的象牙塔中。所以,我骑着“魔神”跑到了西雅图,在那儿生活了三个月后,又再次被找到,于是我又到芝加哥去。然而,我干爹的消息似乎愈来愈灵通,我仅仅在芝加哥才住了两个月,就被他给找到;而这次,我连跑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他给逮了回去。这部车跟着我跑遍了美国,连我来台湾,它也跟着来了,它是我宝贝!”

 在李凌说完后,她好奇地问:“为什么你总是只谈到你干爹,那你父母呢?”

 听至此话的李凌,低着头,轻声说道:“死了,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我连他们的长相都不知道,而关于他们的事,干爹只说了一些。”“对不起,我不该使你想起伤心的往事。”陈欣岚道歉。

 李凌抬起头来,笑着说道:“没关系,我不会介意的。时候不早了,我们下山吧!山下还有大餐等着我们呢!”

 欣岚高兴地跑向“魔神”,身后满脸笑容的李凌,感染了她的青春气息,一下子仿佛也年轻了几岁——虽然他才二十五岁,但他已经好久没这样出来散心了。每次出来,都只有孤独的自己,现在多了陈欣岚,李凌霎时觉得他的生命中,多了份快乐与希望。

 看来,他快无药可救了。陈欣岚!她真是个小精灵。不仅打破他单身的念头,连“迹天涯”的梦想,也不是她的对手。李凌从不认为他有家,但为了陈欣岚,台湾将成为他守候一生的地方。

 李凌载着陈欣岚,他在路上告诉自己:今天的晚餐,是我认识真正的欣岚的大好时机,一定要好好把握!

 当李凌告诉陈欣岚要上餐厅去吃大餐时,她拒绝了,真让李凌大感意外;再问她想去哪里吃,她的回答竟是两百元就可以吃的自助小餐馆。

 李凌看着眼前狼虎咽的陈欣岚,担心地说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小心别噎着了。”

 他并适时地递了杯饮料给她。

 满嘴食物的陈欣岚,含糊地对他说声:“谢谢。”

 李凌看她吃得差不多了,便开口问道:“你才几个小时没吃东西,就饿成这样,那你在学校,是不是零食不离手,饮料不离口的?”

 陈欣岚下她最后一口食物,喝完最后一滴饮料,擦了擦嘴角之后,说道:“学校里的我正好相反,每天除了三餐之外,我是不吃零食、不喝饮料的,顶多上福利社买个矿泉水而已。”

 李凌不置信地看着她。“那你就在周末一次吃够本?”

 “老实说,这是我三年来最丰盛的一次晚餐,也是我吃得最开心的一次。”陈欣岚望着已经惊讶得下巴快掉到地上的李凌,继续说着:“其实我只有在星期六、星期天才会吃到陈嫂烧的菜,上课的日子,我总是在外面解决三餐,所以我都随便吃;就算我在家吃,也难得有全家都上桌的画面出现,所以我也不见得会有好的胃口。”陈欣岚淡淡地说。

 “既然如此,那你刚才为何要拒绝去大餐厅呢?那儿的菜比这儿好太多了。”

 “我不喜欢去有钱人去的地方;在那儿,就算有山珍海味,我也没胃口。”

 李凌愈来愈糊涂了。“你是讨厌那里的气氛,还是——”

 “我讨厌有钱人!”不等李凌说完,她马上抢着说。

 听到这话的李凌,则是在心里盘算自己有多少财产——二百万存款,一辆摩托车,一辆以他为名却从来没碰过的跑车,每月十万元的薪水——这样,他不知会不会被陈欣岚看做是有钱人?看来,他得弄个明白不可。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就马上把法拉利跑车无条件让给季郡邦,每个月的薪水也自动调整为五万元就好。

 “在你眼中,什么叫做‘有钱人’?”

 陈欣岚看着李凌那张写着“十万个为什么”的脸,心想:我干脆一次把我的想法说出来,兔得他一直问“为什么?”但,我有必要与这个才见二次面,彼此还算不上是的人说这么多心事吗?在自己的生活圈中,可称得上是我的朋友的,大概只有文彦与梦竹而已。算了,把他当朋友吧!可是,这些心事连文彦和梦竹都不知道…考虑到最后,陈欣岚还是决定说了;或许她真的想李凌这个朋友吧!

 “在我眼中的有钱人是,穿着笔西装,却是满身铜臭的人…”

 李凌看看自己的衣着,心想:该死!在离开公司时,真该掉西装外套,或者到十二楼去换件休闲服;而现在的自己,若再加条领带,就符合欣岚的有钱人条件之一了;不过,我应该没有铜臭味吧?!

 此时,陈欣岚也注意到李凌的服装;不过,她明白她并不讨厌他,所以又进一步地解释:“放心吧!我不会把每个穿西装的人都认为是有钱人,而我,也不是讨厌每个穿西装的人。”

 李凌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并且要自己牢记,下次在陈欣岚面前出现,尽量不要穿西装。

 接着,陈欣岚继续说:“我认为有钱人全是拜金主义者,他们的眼中,只有权势、名利;是那种可以牺牲家庭幸福,只为了要往上爬的人;在他们的心中,甚至没有‘爱’这个字存在。‘钱’是一种会让人们心志堕落的东西,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没有它,但一旦过多,就会让人失自己——就像药品一样:适量,会让我们离疾病,但过多,则会将我们推向鬼门关。所谓‘富不过三代’就是有钱人最大的悲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是我讨厌有钱人的最主要原因。”

 在她一口气说完后,李凌才完全明白,她所谓的“有钱人”,并不是指本身有钱,而是指那些希望变得更有钱的人。当李凌正庆幸自己不是陈欣岚口中的’有钱人’时,这才注意到她从下午就一直拿在手上的东西——大包、小包的,一看就知道是逛街的成果。

 “你很喜欢逛街吗?”

 陈欣岚知道李凌对她买那么多东西感到好奇,所以她直接告诉他:“我不喜欢‘马路’,更不喜欢买东西,我只喜欢花钱。我爸爸是个名副其实的‘拜金主义者’,而我妈妈则是个典型的‘由奢入俭难’的人;而我,就是想让他们尝尝‘富不过三代’的悲哀。”

 “这女孩脑袋里到底装了什么?”李凌心里想着,脸上的表情看在陈欣岚眼中,简直是“智障派掌门人”

 “你是不是在猜我是不是我爸妈亲生的?还是你在想,我脑袋有无‘秀逗’?”陈欣岚挑明地问李凌。

 “对啊!咦,你怎么会知道?你该不会懂得读心术吧!”

 “当然不是,只是光看你脸上的表情,猜都猜得出来;不过,我很累了,你不要每次都要我来猜,有什么话,你可以问的。”

 李凌一脸被打败的表情。“算了!不跟你辩了,问你一个正经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让你家‘富不过三代’呢?”

 “我有拒答的权利吗?”

 “你不说,我是不会勉强的。”李凌嘴上虽是这样说,但心里却失望得要死。

 看李凌不说话,陈欣岚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喂!我也想问你一个问题;不过,你也有不回答的权利。”

 “你问吧!”

 “那天,在桥上你为什么会失魂落魄的?”

 李凌望着她的明眸,心想着:她为何这么关心我?她真的想与我分享喜怒哀乐吗?

 不论李凌心里怎么想,他还是告诉了陈欣岚:“目前我在‘柯氏企业’上班,我对我的人生很仿惶;不要以为生涯规划是每个人都能做的,这世上浑浑噩噩过日子的人不计其数。生涯规划是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先给自己一个目标,好让自己朝着理想迈进;但当自己的理想与实际情况毫无集时,做生涯规划根本是在浪费时间。我,就是那种不愿意浪费时间的人,所以我开始怀疑我自己;一颗想环游世界、乘风破的心,被绑在硬梆梆的办公桌前,我不知道我这样浪费生命对不对?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件事能让我产生挣脱这道枷锁的勇气与决心;所以那天下班后,我的心情恶劣到了极点,所以,我才会跑出去散心。不过,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那座桥上停下来,或许是老天刻意安排吧!当时我若不停下脚步,就不会遇上你了。”

 “遇上我,就等于遇上麻烦!哪天如我心情不好,你的下场可能会跟林文彦差不多。”

 李凌笑了笑,陈欣岚又不解地问:“你现在在‘柯氏企业’上班,难道你被你干爹从芝加哥带回去之后,他就真的把你绑去上课吗?”

 “不!他没强迫我,相反的,是我自己要去的。”

 “为什么?”

 “因为一个人。”

 “女人?”她瞪大眼睛猜着。

 看着好奇得连眼珠子都快掉下来的陈欣岚,李凌觉得非常好笑,而他的笑声,却吸引了店里的每一双眼睛。“你别笑,快说嘛!”

 李凌也意识到自己的笑声太过分了,所以马上收起笑容,回答道:“是一个男人。”

 这回,陈欣岚的眼睛瞪得更大,似乎在告诉李凌:李先生,你该不会是“同恋”吧?!

 李凌马上制止她的猜测。“不准胡思想!我是一个很正常的男人!”

 李凌又继续刚刚的话题。“他叫季郡邦,如今是我的上司。那时,他刚到美国,干爹想栽培他,才要他到美国念书的。而我认为他是一个值得我深的朋友,所以我牺牲自己,陪他进耶鲁;毕业后,干爹就把公司交给我们,而我就是为此到台湾来白勺。”

 “原来如此!”

 “喂!我们好像在店里待太久了,不如先离开,你想上哪儿去,我都奉陪。”李凌说。

 欣岚看了看表,表上显示的时间是八点十分。“如果你能在一个小时内,骑着‘魔神’绕完台北市一圈,我们就去兜风,我很喜欢那种坐在摩托车上让风拂在脸上的感觉!”

 “没问题!”

 “那走吧!”

 绕完台北市的李凌与陈欣岚,又停在小餐馆前。

 “接下来你想去哪里?”李凌询问着。

 陈欣岚的回答很干脆:“回家!我想回家休息!”

 “也好,今天你大概真的累了,那——我送你回家。”李凌骑着摩托车载着她,绕了几条街道,最后停在一栋大楼前。

 “这就是你家?”

 “嗯!”“很气派喔!”

 “是啊!是很‘气派’呢!再见了!”

 “喂”光顾着笑的李凌,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事。“明天你有空吗?”

 陈欣岚想了一下,本想说没空的,可是跟他在一起的那种快乐感觉,令她不忍心拒绝他。“有!不过,只有上午有空,因为下午我得念书。”

 “哦,也对!你是高三学生,课业压力很重,那你明天上午还愿意陪我出去玩吗?”

 “嗯——好啊!要去哪儿?”

 “去接触大自然好不好?”

 “好啊!太了!斑中三年,我觉得我是‘入狱’三年,这回,我得趁机‘逃狱’一下。”

 李凌笑着拍了拍她的头。“真是调皮!那我走了,明天早上七点,我在这里等你,不准嫌早,拜拜!”说完后,李凌就骑着“魔神”离去,而陈欣岚也转身进入家中。

 回到“柯氏企业”大楼的李凌,一进入大楼,便直接上十二楼。他今天真的要狠下心肠,把一切公事都忘得一干二净。与陈欣岚相处了一整个下午,让他觉得很快乐,更让他觉得他的生命很充实;于是他踩着愉快的步伐走出电梯,边开门边吹着口哨。

 当他推开门之际,一个沉思中的人影映入他的眼帘——季郡邦,这个多情种,他的拜把兄弟。这几年来,他一直活在回忆中,像这样没冲动的人,却是商场老手,这要是传出去,就怕打死人也没有人会相信。又,如果让季郡邦的客户看到现在的他,那他的一世英名铁定毁于一旦了;到时候,人家肯定会真正明白,季郡邦只是只纸老虎罢了。

 李凌一纵身,跳上沙发,恰好与季郡邦面对面。

 “早啊!老哥!我还以为这个时候你应该还在办公室里才对。”李凌贼贼地说着。

 季郡邦给了他一个有点生气又不怎么生气的眼光。“好说!好说!我说啊,我眼前的这位兄弟,季郡邦就算再,也犯不着为了一个跷班的混蛋来累死自己。”

 认识郡邦这么多年,他会以这种口气说话,还是第一次听到,小心点!李凌在心里想着,口头上却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啦!那等你想通了,准备跷班时,我一定会义不容辞地替你工作。”

 季郡邦给了李凌一个看不太出来的微笑,说道:“看你满面春风,我就饶你这一次,下不为例。对了,有什么遇,说来听听吧!”

 李凌把他与陈欣岚的事告诉季郡邦;他嘴上说得很高兴,脸上亦是洋溢着幸福。

 “看来,你就快要和我一样没救了;不过,我倒希望你有个好的结果。”这就是季郡邦听李凌说完后的感想。

 李凌忽然想起季郡邦跟他女朋友的事。于是他好奇地问:“喂!郡邦,谈谈你女朋友吧!”

 “怎么突然要我说她?”

 “好奇嘛!你有没有她的照片?”

 “于嘛!想比比,看是你的女朋友漂亮,还是我的芷菁好看,唉!你女朋友一定不是芷菁的对手。”季郡邦边说边从皮夹中掏出芷菁的照片,当他说完时,照片已递到李凌手上。

 李凌看着照片中那个笑得灿烂的美人——天啊!她真的是很漂亮,难怪郡邦一直对她念念不忘。李凌心想着,但基于面子问题,故意说:“谁说的!我觉得欣岚比‘你的’芷菁可爱多了,也纯真多了!”

 季郡邦看着好胜的李凌,笑着说:“唉!你啊——根本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看来,爱情果真是盲目的!”

 告诉你,我现在懒得理你,我要去洗澡休息了,这样,我明天才有精神带欣岚去玩。”李凌说完后,就走入自己的卧室。

 隔着一道门,季郡邦想的是芷菁的一切,而门内的李凌,则满脑袋瓜里全是陈欣岚的影子;她的多愁善感,她变化多端的俏皮可爱,她对他突如其来的惊吓与震撼,她的身影充他的每一个细胞…李凌不仅在计划明天,他更在计划着他们的未来…

 天还未亮,李凌已经起;他的心情就像是小学生要去郊游的前一天的心情——是那样的紧张与期待。

 当李凌要去厕所,经过客厅时。天啊!是郡邦,他是已经睡醒了,还是根本没睡?

 李凌看见季郡邦仍坐在客厅中,本想过去劝劝他,但后来想想:如果我劝得了他,那他早就听我的劝了。唉!老天爷,如果你也可怜郡邦,那就保佑他快点找到他的黎芷菁吧!叹了一口气后,李凌就转身进入厕所。

 一切准备就绪的李凌,骑上‘魔神’,来到欣岚家门前,他看了一下手表——六点五十五分。

 来早了,不知欣岚准备好了没?李凌心想着,丝毫没察觉出她已来到他身旁。

 “喂!”陈欣岚叫了他一声。

 回过神后的李凌,看见眼前的陈欣岚,不免又是一阵惊讶。“你来了!我怎么都没注意到?”

 “是你自己心不在焉的。喂!你刚刚在想什么?”陈欣岚边说边“爬”上摩托车。

 “想你啊!想你什么时候会出来?想你今天穿得漂不漂亮…”

 陈欣岚一听,顺口问:“那你说我今天漂不漂亮?”

 李凌发动着车子,并没有转过去看她,只说:“漂亮!”

 “你看都没看,怎么知道漂亮?”

 “反正我怎么看,你都很漂亮。坐稳了!”

 “魔神”就这样在清晨的台北市街道奔驰着,而陈欣岚抱着李凌,不管车速如何,她都想继续刚才的话题。“你说,不管你怎么看,我都很漂亮?我看你啊——若不是昨晚没睡好,就是你眼睛有问题!这样吧!澳天我带你去见识一下真正的美女…”陈欣岚说到这里,突然想起黎芷菁。

 李凌趁着等红灯的空当儿,转头告诉她:“不许你贬低自己!好了,如果你累了,你就趴在我背上睡一会儿,等到了目的地,我再叫你。”

 “喔!”陈欣岚果真很听话,一路从台北睡到宜兰,连李凌都不要怀疑,这丫头昨晚是否没睡好!

 到了宜兰的一处海边,李凌将摩托车停下,陈欣岚仍未醒来,她的两手仍紧紧地抱着李凌,李凌心想:干脆让她睡到太阳下山好了!

 被很多女孩子抱过的李凌,却觉得陈欣岚的一双手似是有着魔力般,让他感到那么温暖及眷恋,真想让此刻化为永恒,幸福的笑容在他脸上与旭的光芒相互辉映着。

 “嗯,目的地到了吗?”陈欣岚突然醒了,渐渐地松开她环抱在李凌上的双手,惺松眼睛,看看四周,然后打了一个很大的呵欠,说道:“这里是哪儿?”

 因她的醒来而感到失望的李凌,一听到陈欣岚的声音,随即又精力充沛地说:“你看那边——”李凌指向海面上。

 陈欣岚朝他所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一座小岛。“那是——”

 “山岛。”

 “你是说…”陈欣岚出欣喜,却显出不太相信的眼光。

 李凌明白她的意思,所以他一停好车后,便拿着预先准备好的相机,牵着陈欣岚走向海边。“对!你想的没错,这里是宜兰。来,我们来拍张相,留作纪念。”

 拍完照,他们来到街上,陈欣岚开始觉得有点饿;而李凌比陈欣岚的肚子还感,在她的肚子咕噜咕噜叫之前,李凌已经带她来到早餐店前。

 “我想你大概饿了,你先进去,我停好车子就来。”李凌对陈欣岚说着。

 在享用早餐时,李凌才真正明白,她的食量并不大。

 “你必须多吃点,瞧你瘦得像非洲难民似的,你得多长一些,看起来才会比较有精神一点。”

 “我已经吃了,其他的食物留给你好了。”

 “你不多吃点,待会儿怎么会有力气玩?”

 “等一下你要带我去哪里?”

 “带你去卖!”李凌开玩笑地说。

 陈欣岚则是一本正经地告诉李凌:“我不会帮你数钞票的。”

 出了早餐店后,两人便又骑着“魔神”,沿着兰溪往上游走,到了机车不能再前进时,两人便下车。李凌牵着陈欣岚来到溪边,背对背地坐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上,欣赏着风景,气氛是出奇地沉默。

 李凌突然听见她口中哼着曲调。“你在唱什么歌啊?”李凌好奇地问。

 “歌啊!”陈欣岚的回答让他哭笑不得。

 “小姐,你是在同鸭讲吗?我当然知道你是在唱歌啊!我的意思是说,你在唱什么歌?”

 “民谣,是一首法国民谣;不过,我只会唱中文版。”

 “唱来听听!”李凌要求着。

 “好啊!不过我先声明,若是你刚刚吃下的东西全吐出来,那可不能怪我!”

 “好啦!”

 于是陈欣岚清清喉咙,唱着:

 河水静静向东过山村和城市;

 河水夜向东过荒野峡谷;

 河水啊!我托付你,

 把我的思念和乡情,

 带给我的故乡人——遥远的故乡人。

 “唱得很好啊!再唱一遍嘛!”

 陈欣岚应李凌要求再唱一次,而李凌则是轻轻和着。

 “喂!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她唱完歌后,很慎重地问。

 “不要喂啊喂的!我的名字叫李凌,别告诉我,你从来没听过。”李凌边说边拿起小石子往溪里丢去。

 “我当然记得你的名字,可是直接叫你的名字,我觉得好奇怪哦!不如这样吧!以后我叫你大哥,好不好?”

 “没有别的选择吗?”

 “没有!”

 陈欣岚回答得既干脆又霸道,因此觉得无奈的李凌,不再丢掷石头,俯下身去洗手,说道:“说吧!你要问我什么问题?”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随便啊?”

 正在洗手的李凌一听,一个重心不稳,来个“倒栽葱”,还好他及时用手顶住,否则这位老兄的头就要进溪里去了。

 “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才怪!难道你不知道老人家是不起吓的吗?”

 陈欣岚扶起李凌,说道:“我又没吓你,只不过问了一个问题嘛!包何况,你又不是老人家,你不想回答就算了嘛!”

 李凌转过身来面对有点难过的陈欣岚,柔声问道:“我的看法对你很重要吗?”

 “那倒不是,只是我比较在乎别人的想法。”

 李凌霎时僵住了他的温柔,醋意正狂地袭击他的心;他冷冷地说:“别人?别人是谁?那个叫林文彦的吗?”

 “林文彦?你怎么会认为是他呢?我干嘛在乎他对我的观感?我说的别人是指一般人,我又没别的意思。”

 李凌这才松了一口气,又以温柔的口吻问:“你为什么觉得别人会认为你很随便呢?”

 “因为在一般人的观念里,今天我和你出来,可以说是有点不合情理。”

 “不合情理?!”

 “对啊!我们才见三次面,就一般常理而言,我们只能算是不太的朋友,而我一个女孩子家,跟着一个不太的男人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在别人眼中,我不是很随便吗?”

 “那你为什么还要跟我出来呢?”

 “许地仙曾说:‘在城市住久了,每要害起村庄的相思病。’虽然我对乡村没有多大的留恋,但牢宠般的都市生活,已侵蚀了我的心;所以,我才想出来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一心觉得台北快要令我窒息,学校、家庭,快使我活不下去了;而且,我觉得你不像是坏人,而我又没有什么朋友,就算是想和你做个朋友吧!况且,我只不过是和你出来走走而已啊!话又说回来,如果你只把我当做是你生命中的过客,那我这个过客对你的过去未兔也知道得太多了吧!”

 李凌笑着说道:“这就是你纯真的地方。对你认为是‘朋友’的人,给予百分之百的信任,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是我相信你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因为纯真并不等于愚笨…”

 “可是…”

 “欣岚!俗话说:‘凡事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所以,记住!以后凡是你认为对的,不会损害自己与他人的事,你大可放心去做;掌声是给你鼓励,嘘声是给你警惕,只要是自己真正想做的,就不要放弃。你看我,我就是一个失败的例子。别人的眼光可以给我们力量,亦可以使我们灭亡,但重要的不是别人怎么看你,而是你怎么看自己。好,那我现在问你,你会后悔跟我出来吗?”

 “嗯——不会!”

 “很好,那我再问你,你认为你是一个随便的女孩吗?”

 “不是!”“这一次你回答得倒是快的,我很高兴你能这么认为。记住我刚才跟你说的话,因为我认为光明磊落地做自己,是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事。”

 陈欣岚抬头好奇地问:“你是读心理系的吗?”

 “为何有此一问?”

 “因为我觉得你很会说服人,而且你对人了解得透彻,也很达观。”

 “这倒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说我。其实,只要生命的历练足够,你也能够悉人,了解生命的。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魔神”的声音再次回响在山谷中。

 宜兰——雨的城市,在这里,老天爷像是个爱哭的女孩,不时地落下串串泪珠。在回台北的途中,一路上皆是——细雨;陈欣岚与李凌虽然没有被雨淋成落汤,但由于“魔神”在雨中潇洒地穿梭,他们两人的头发可也找不到一是干的。

 李凌送陈欣岚回到家,在门口,他不断地叮咛:“欣岚,赶快进去把头发弄干,否则会感冒的,知道吗?如果中午你没饭吃,打个电话给我,别再吃东西了,知道吗?”李凌把他的电话号码写在陈欣岚手上,那可是私人电话啊!当陈欣岚转身要进去时,李凌又开口:“喂!欣岚,等等!”

 陈欣岚转过头。“我会记得把头发吹干,还有,不可吃东西,你要说的,我都快会背了。你这只老公,再不让我进去,我看,我就快冒了。”

 “哈哈!‘老公’,很好玩的外号!我叫你是要问你,你每天都几点放学?”

 “九点十分,你问这个干嘛?”

 “没事,随便问问,你赶快进去吧!”李凌催促着。

 “好啦!那我进去了,你也要记得把头发弄干,拜拜!”

 李凌看着陈欣岚进入家中后才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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