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送归
我这阵子,实在发生了太多事,把别后发生的事都跟天君说了一遍后,我转过头看向他,双眼亮晶晶的,得意地问道:“炎越,我是不是很厉害了?”
天君微笑地看着我,轻声说道:“恩,很厉害。”
我越发得意了,昂着下巴,我又围着他飞了一转,又问道:“是不是也特别好看?”
天君低笑,他道:“是,你也特别好看。”慢慢伸出手,他把我搂在怀里,低声又道:“比天下任何女人都要好看,你是我独一无二的魏枝。”
我哪曾得过他这样的夸赞?一时喜得都要癫了,双眼几乎眯得看不到眼了。
…
望着我回到
府,望着夜
中渐渐安静下来的灵瀛门,天君转身,朝着紫华宫返回。
青涣等人跟在他身后,在云空中组成一支浩浩
的队伍,见天君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一脸的若有所思,青涣飞到他身后,说道:“虽然早就知道魏枝是凤凰,可直到刚才看到她翱翔的样子,我才第一次发现她的尊贵。”
见天君还是不说话,青涣问道:“你在想什么?”
天君开口了,他负着手看着前方,说道:“我在想,什么样的人,才能转世成一只凤凰。”
天君回过头,看着青涣,他轻声说道:“那天良俊把慕南与魏枝说的话传过来后,我一直在寻思…慕南那人所言,不似虚妄。”
青涣吓了一跳。他惊道:“你的意思,魏枝这只凤凰,是一个什么人投生的?”
“投生?”天君笑了笑,喃喃说道:“一个普通的修仙者,够那个资格选择凤凰来做自己的下世身吗?”
又过了一会,天君喃喃说道:“五千四百年前,五千四百年前…”
…
天君与青涣的对话,我是不知道的。在商量过后,我决定把母亲和弟弟送回魏国。
毕竟,我现在连天帝都得罪了。毕竟。现在在背后盯着我的眼睛,太多太多了。
弟弟和母亲只是一个凡人,自古以来,天界都有一个铁定的规则。那就是不得干涉凡人之事。他们在我身边。很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误杀。而他们回到魏国后,却不会有哪个修仙者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做出追杀几个凡人的无聊事。
弟弟和母亲。我准备亲自送回的。
我带着孔秀,朋争两人稍稍改扮一下,把自己变得不起眼后,便带着母亲和弟弟,来到了传送阵。
自魔物横行后,很多地方为了最大限制的避免魔物扩散,都关闭了传送阵。
凡人界是天界的根基,魔物一旦渗透进凡人界,哪怕是最低等的魔物,哪怕只有一只,对凡人界也是不可抵抗的巨大灾难。所以这个时候,天界所有通往凡人界的传送阵,已经通通关闭。我们现在要回魏国,要么像巫木仙使他们,舍得用极其昂贵,价值一千块极品灵石的传送符,要么就像我们现在这样,一个一个地方的传送过去,等到了离凡人界最近的地域,再坐飞行宝器抵达凡人界。
弟弟对我很是眷恋,他和母亲,还有弟妹以及两个侄儿,一路上都紧紧挨着我。听说这传送会耗费不少时间,他们甚至是欣喜的。
这一
,我们经过三波传送,已经离凡人界越来越近后,弟弟突然说道:“姐,那天那个天君来了,你为什么不向他介绍我们?”
弟弟的声音有点失落,他低声说道:“我听人说,他是你未来的夫婿,是我的姐夫…他一定不知道你有我这个弟弟吧?你为什么不向他介绍我们?”
听出弟弟语气中的伤感,以及母亲投来的责怪眼神,我抱歉地说道:“对不起,我忘记了。”转眼我又说道:“不过他是见过你们的,你们也见过他。”
这话一出,弟弟母亲都是一脸的不信了,几人齐刷刷看向我,弟弟更是瞪大了眼“怎么可能?”
“是真的。他就是我们第一次照过鉴镜后,从上面派来的那个仙使。巫木仙使前的那一个!”
我这话一出,弟弟他们几乎哑了声。
直过了许久,弟弟还是一脸的痛苦,他重重扯着头发,痛苦地说道:“也就是说,我以前混帐的样子,都被他看到了?”
母亲也是张大了嘴,她脸一阵红一阵白,许久才嘀咕道:“怪不得他没有说要见我们。”
我们连转了四次,最后到了东瀛州。
东瀛州,是天界中最靠近凡人界的地方。我带着弟弟母亲他们在东瀛州转了几天,先是拿出一些灵石,我给弟弟母亲他们准备了一大堆凡人能够食用的灵果灵食。其实这些东西,他们在灵瀛门时已吃得够多了,可以说是不能再吃了。不过,想到他们这次回到魏国,说不定会有不少人来看望,我还是兑了不少,给弟弟用做
际之用。
最后,我又拿出下品灵石悄悄兑了五万两黄金,准备到了魏国后,分开埋在几个地方,那地方只告诉弟弟一人,让他在危机时才能取用。
做好所有的准备后,我们一行人坐上了一条由孔秀的羽
所炼的羽船,便从东瀛州的薄弱处,朝着凡人界飞去。
界与界之间的距离,看似近,实际遥远无比,我们足足飞了一个月,才抵达凡人界。
望着前方的荒莽黄沙,弟弟疑惑地说道:“这里不像魏国啊?”
朋争看了一眼手中圆盘状的星标,说道:“这里确实不是魏国,这地方叫天木国,是凡人界中,少数的几个与魏国国情人物文化都有点相似的国度。”
这时,孔秀说道:“凡人界灵气单薄。我灵力恢复艰难,羽船也就驶不动,我们去天木国的都城找传送阵吧。这里的传送阵没有魔物干扰,应该是开通的。”
说话之际,孔秀把羽船调了个头,朝着这天木国的都城直接飞去。
果然,在这地方的灵力是消耗奇快又补充奇慢,离都城不远处时,羽船明显驶不动了。
这时,我们也坐腻了。干脆停下来。在朋争变出一辆马车后,一行人坐了上去。
我坐了会马车,给闷着了,便让朋争再变出一匹马。自己翻身跳上马背骑起马来。
骑上马后。我想着我们三人的长相在凡人界而言太过招眼。便与孔秀朋争一道戴上了纱帽。
孔秀坐在马车中,他朝四周看了一会后,蹙眉说道:“这地方有点怪。按照道理。这般位于一国之都外的官道,应该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可我们这一路走来,这也太安静了吧?”
他刚说到这里,朋争便在旁边说道:“后面来了一支队伍,也不算安静了。”
朋争这话一说,我们都回过了头。
这一回头,我们便看到了一支奇怪的队伍。
这支队伍,骑的都是一种像牛,却又比牛还在巨大数倍的牛兽。光这一点,他们说不上奇怪。
这些人真正奇怪的是,他们全都衣衫破旧头发纠结,浑身上下便十几年没有洗过澡一样,发出一种臊臭。有大多人的头发上,还悬吊着一些干涸的血丝。
当然,也不是没有干净的人,骑着牛兽走在最中间的那几个男女,便明显梳洗过,特别是那唯一的一个女子,虽然长相只是清秀,可她梳理得干干净净,身上的衣服也是整齐的。
这女子
间悬着一柄剑,目光熠熠神采飞扬的,看起来倒是扎眼。
这支队伍行
匆匆,走得很快。
不一会功夫,他们便看到我们了。这一看之下,这几十号人都瞪大了眼,一脸的不敢置信。
在这些人朝我们望来时,弟弟他们都把头缩回了马车,用孔秀的话说,就是这些人太脏太臭,看了伤眼睛。
那支队伍脚程加快,转眼便到了我们身后。盯着我,那清秀女子突然清喝一声,策着牛兽赶了出来。
清秀女子追到我身后后,朝着我上下打量一眼,突然冷笑起来,她说道:“这是哪个食着民脂民膏,
着百姓血养出来的干净玩意儿?看了真让人伤眼睛!”
说这话时,清秀女子的眼睛,是盯在我外
的白
肌肤上的。
没有想到这女子会这样说话,我呆了呆,转头朝她看去。
那女子又突然站了起来,只见她立在牛兽背上,朝着后面的那些男人大声叫道:“兄弟们,我们在外对抗巨兽,我们拿着性命和血
护着这片都城时,这女人凭什么用我们辛苦熬出来的水,把自己梳理得像公主一样,她凭什么用我们的血,把自己娇养得白白
?她凭什么这般富贵娇养,却让我们在外面拼死拼活?”
清秀女子柳眉一竖,手中长剑一指,厉喝道:“本姑娘从东州杀到都城,杀在这柄剑下的巨兽没有五千也有一万,实是看不惯这种倚仗父辈余荫,食着民脂民膏,便过得安泰富贵的
人!”
扯着嗓子叫嚷着的清秀女子,完全无视这时车帘掀开后,我弟弟弟妹侄儿他们,那同样干净白皙的脸。她只是一双眼仇恨地瞪着我,手中长剑一举,在发出一道强劲的劲风后,朝着我的颈项砍来!
以我的眼力,自是能够看出,如果我只是一个普通女人,这清秀女子一剑,足可把我头颅砍断!
我的身边,弟弟他们还在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而我瞟了一眼,见到这清秀女子的同伙,虽然有好一些
出不忍之
,却没有一个有胆上前阻拦,顿时明白了这个女子,只怕在他们中威望颇高。
可她最高的威望,也没道理因为我干净又细皮
的,便妒忌而杀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