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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本小说的二三事
 那天接到育贞姊打电话来的时候,整个人还是呈现一片混乱,搞不清楚状况。出书了?真的假的?电话另一头的育贞姊,肯定只听见雅禾不断傻笑的声音。

 下午三点整,才刚起,思绪还未由棉被窝里拉回来呢!

 一天里,大概有十二个小时可以用来睡觉,其余醒着的时候也是懒懒散散、贪着优闲。至于自己为何会是这副模样,前终于找到了一个解释。

 那时网路上正盛行动物占卜,抱着好玩的心态,雅禾也凑了一脚,哪知啊,占卜的结果显示雅禾的动物属为——无尾熊。

 哎呀,没想到还真准呢!

 原来哈雷和派翠克是我的同伴啊,也难怪雅禾整天没事就想睡觉,不过不喜欢吃尤加利叶就是了。

 然而这样的雅禾,居然会呕心沥血地写了一本小说。哦、哦噢、哦噢、还真得放鞭炮庆祝呢!

 其实啊,虽然写了小说,但雅禾平时是鲜少看书的。每当翻起一本本的小说,满满的十万个字窜入脑海时,那黑抹抹的文字就犹如排山倒海、狂风巨般席卷而来,常常让雅禾的小脑袋超过负荷而当机。

 但是,人的一生总有许多矛盾,雅禾更是集所有矛盾之大成综合体。喜欢喝着老人茶听摇乐的雅禾,自然忍不住就往文字堆里钻了。然而当拧着眉看完一本小说时,那种豁然开朗,仿佛又完成什么艰钜任务的感觉还真是美好!

 最爱,就属漫画书了。看着美美的图画毫不费力地翻阅,享受着身历其境般的飘飘然,不用担心眼睛会因过多的文字弹出来。

 但若问雅禾为什么偏爱上写小说,答案不外乎只有一个。

 那就是!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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