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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妳还是不是完璧之身?”一见到女儿,氏琳便按捺不住地问。

 “妈!妳难道不觉得这个问题很失礼!”孟云脸色比踩到狗屎还要难看。

 “我必须知道妳有没有资格做钟家的媳妇?”氏琳咄咄人。

 “那妳要不要去问他是不是‮男处‬之身?”孟云反击。

 “男人不需要守身如玉。”氏琳晓以大义。

 “为什么?这太不公平了。”孟云神情激动地大叫。

 “男女平等在东方社会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理想。”氏琳斩钉截铁。

 “这么说,只要到西方国家…”孟云企图改变母亲成为大女人。

 “不要转移话题,快回答我的问题。”氏琳不给她机会说完。

 “我是完璧。”孟云吐实,但这个事实很快就变成谎言。

 “这样才是我的乖女儿。”氏琳拉起孟云的手,紧握在自己手中。

 “妈,这几年妳过得好不好?”孟云感到一股母爱从手心传遍全身。

 “很好,我刺了好几条鸳鸯绣被给妳做结婚礼物。”氏琳微笑。

 “才几条而已吗?”孟云对母亲枯燥的生活感到心疼。

 “不超过十条。”氏琳解释:“刺得比较不好的送给佣人了。”

 “那些势利眼才不会珍惜,只会拿去卖钱。”孟云嘀咕道。

 “只要大家高兴就好。”氏琳善良的说。

 孟云却很生气,她一点也不了解母亲为何从来不生气?

 氏琳在孟家的地位就像光绪,虽然名为皇帝,但却是个阶下囚,一家之主几乎不来探望,一个人冷冷清清地住在正房,除了一、两个老佣人外,其它长了狗眼的佣人,根本就不把大太太放在眼中,只会巴结孟家掌权者二太太。

 二太太——蒋婷娟,孟云都直接叫她狐狸,她可以说是不倒翁的化身。

 女人保养钱化得再多,还是敌不过时间这个大敌,而男人天喜新厌旧,孟安华尤其如此,接二连三地纳妾,讲得好听是为了生出传宗接代的那一,其实是为了足个人的

 在孟云离家以前,三太太和四太太都因受不了孟家的生活而求去,剩下的五太太又是个鼻涕虫,被狐狸欺侮时,眼泪鼻涕一起,所以有此称号。

 总之,不论孟安华有几个女人,狐狸永远是唯一的赢家。

 一个得不到丈夫关爱的女人,至少也要得到经济大权,像母亲这样一无所有,却甘之如饴的态度,孟云一直无法理解,是什么力量支持着母亲在勾心斗角的孟家存活下去?

 但不可否认地,母亲无忮无求的情使她成为孟家唯一快乐的女人。

 生活,如人饮水,只要母亲喜欢就好了,孟云的表情松懈下来,笑颜逐开:“妈妳难得出国,我带妳四处玩玩。”

 “我不是来玩的…”氏琳一脸严肃。

 “我知道妳来做什么,但那天还早,玩一下又不会死。”孟云撒娇道。

 “妳这孩子,一点也没变,老爱说不吉利的字。”氏琳摇摇头。

 “那妳到底要不要去玩?”孟云一脸期待。

 “我们早点回家准备婚事,不是比较好吗?”氏琳巧妙地拒绝。

 “一点也不好。”一听到回家和婚事,孟云火气就来了。

 “妳要任到什么时候才会懂事…”氏琳蹙眉。

 “不是我任,是妈妈妳,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替我订亲。”孟云发牢

 “阿征是好男人。”阿征是孟云未婚夫的小名,全名是钟少征。

 “他好个!”孟云口无遮拦地咒骂。

 “孟云!妳居然说脏话!”氏琳气得肩膀抖个不停。

 “对不起,我收回刚才的话。”孟云认错的说。

 “答应妈妈,不论在任何时候,都要做有教养的淑女。”氏琳严肃的道。

 一股无形的压力迫使她点头,但她并不是真心答应母亲做淑女,只是暂时敷衍地点头,过去在家时她也经常这么做,只为了不让母亲生气。

 这时她突然领悟到一件事…从母亲依然维持着雍容华贵的面容看来,几乎和四年前一模一样,头上没有白发、脸上没有皱纹、身材没有走样,这种自我要求的完美主义,会不会是父亲疏远母亲的因素?

 就像“美得过火”那出电影,凯撒琳丹妮芙饰演美得无懈可击的子,而做丈夫居然在外面跟个又丑又肥的女人同居,父亲的心声或许如电影中的丈夫,子美得像圣女,对丈夫而言是偌大的压力,甚至会造成不举…

 她不自问,逃家的原因,真的只是受不了父亲的所作所为吗?

 现在,她终于弄清楚了,她之所以成为风桃花,不仅是反抗大男人主义,同时也是反抗淑女教育。

 该不该把她的发现告诉母亲呢?孟云正在犹豫中,思绪就被打断。

 “聊了这么久,妳为什么不问问妳爸爸的近况?”氏琳问。

 “我对他的风史没兴趣。”孟云以尖酸的语气椰揄。

 “云儿!妳不可以这样说自己的父亲,没大没小。”氏琳指正。

 “他本来就很风,我又没说错话。”孟云不服气。

 “妳爸爸他已经收敛了。”氏琳声音突然变小。

 “太阳打西边出来。”孟云还是一副打死不相信的样子。

 “五太太在妳离家一年后生了一个男娃…”氏琳陈述着说。

 “恭喜孟家终于有长尾巴的后代。”孟云冷冷的说。

 “但在小孩半岁大时,五太太抱着小孩跟你爸的秘书跑了。”氏琳痛心道。

 “我懂了,那个男孩不是孟家的种。”孟云不带一丝感情响应。

 “五太太和秘书里应外合,把公司的资金掏空大半…”氏琳长叹。

 “看不出来那个鼻涕虫真有一套,竟然扮猪吃老虎。”孟云哈哈大笑。

 “这事一点也不好笑,妳爸还气得中风。”氏琳紧绷着脸。

 “不是我不回去看他,是我不知道他生病。”孟云收敛笑容。

 “我知道,他说什么也不肯通知妳。”氏琳一脸不解。

 “没人告诉妳我在做什么吗?”孟云小心谨慎地问。

 “阿征有说,妳在一个全是女人的公司工作。”氏琳信以为真的说。

 孟云讶异又困惑地拢聚了眉头,大茂土豆不可能不知道风桃花是什么样的女人,也不可能不知道她在伸展台上的表演情形,如果他都知道,他为什么要替如此不名誉的未婚隐瞒?

 不管大茂土豆有什么企图,孟云的心意已决,她要去找钟斯。

 没有想到,钟斯此刻人正好在东京。

 孟云心想钟斯一定是跟踪她而来,她觉得他爱上她了,因为他的行为像热恋中的男人,虽然他没有明说,不过她幻想过了今晚,他可能会对她表白。

 她感到欣喜若狂,但她并没了方寸,她编了一个买结婚物品的好理由,让母亲答应她外出,接着她以匿名电话通知专门揭发模特儿丑闻的一名狗仔前往饭店守候,然后她戴着超大的太阳眼镜,保守不起眼的衣服,伪装成怕人识破的模样小心翼翼地出门。

 时间还早,她到一间酒吧浅酌两杯,为了壮胆和培养情绪。

 到了饭店房间门口,她故意左顾右盼,一副怕人发现的紧张样,其实是在找那名狗仔有没有来,当她看到转角地上有暗影,她出满意的微笑,起高耸的部,神出粉的玉臂,轻敲房门数下。

 “妳找我有什么事?”一打开门,钟斯愣了一下。

 “你不请我进去坐吗?”孟云媚笑娇声的说。

 “妳如果不怕大野狼的话,妳进来坐。”钟斯返到一旁。

 “我现在胆子大到连阎罗王都不怕。”孟云掠了掠长发走进去。

 “妳想喝什么?”钟斯关上门,并打开冰箱门。

 “啤酒。”孟云掉外套,内穿小可爱,跷着腿坐在沿。

 “穿这么凉快,会害男人鼻血的。”钟斯眼睛几乎像金鱼一样凸出来。

 “你不会在这时病倒吧!”接过啤酒时,孟云故意用指尖扫过钟斯的手背。

 “妳坐一下,我去打通商业电话。”钟斯比了比大哥大。

 “你去忙,不用招呼我。”孟云挥了挥白皙的手。

 钟斯走到阳台上,并拉上铝门窗阻隔声响,讲的时间并不长,不过当他回到房间内,那张脸看起来像是谈成一笔不得了的大生意,笑得嘴合不拢。

 “对了,照片照得很好,一个月后刊出。”钟斯坐到屋内的单人沙发上。

 “我找你不是为了这件事。”孟云煽情地眨了眨长长的眼睫

 “那妳是为什么而来?”钟斯屏住气息。

 “我来找你,是想要一夜情。”氏云开门见山的说。

 “妳喝酒了!”钟斯皱着鼻头说。

 “我并没有醉。”孟云咯笑。

 “等妳清醒之后,搞不好妳会告我强暴。”钟斯扫兴的说。

 “你如果不要,我去找别人。”孟云做势要站起来。

 “不许走!”钟斯一个箭步挡住她,并将手重重地在她的肩上。

 “你弄痛我了。”孟云惊呼,但钟斯并没因此松开手。

 “告诉我,妳为什么要一夜情?”钟斯眼中闪着熊熊怒火。

 “下个月我要结婚。”孟云不明白他为何生气?

 他的反应跟她所想的截然不同,她以为他一听到她要一夜情,他会立刻搂她入怀中,温柔地亲吻她、**她、占有她…并在发现他是她第一个男人的瞬间,毫不犹豫地宣布他的爱和信誓…

 但她想错了,他不但没抱她,甚至还出一副要揍人的凶样,这是怎么一回事?

 在河边木屋时他不是很想要她吗?如今她主动投怀送抱,他反而不要,她怀疑他是不是生病了?或是有一筋不对才会效法柳下惠…

 不过,他不要她,她偏要他,她风桃花是不容男人拒绝的。

 这是面子问题,孟云更加坚定原本下定的决心——今晚一定要得到他。

 即使得不到他的心,也要得到他的身,这是她的初恋,而且可能是她这一生中唯一一次的恋情,感觉虽然有些悲凉,但此时脑海中掠过“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过”这句话,她的嘴角因而扬起美丽的微笑。

 这微笑看在钟斯眼中却成了yin笑,他挞伐地说:“哦!原来妳想在婚前痛快地放一个月!”

 “可以这么说。”孟云低头不敢看他的眼神。

 “妳未来的丈夫若是知道了,他会怎么想?”钟所收回手,紧握成拳头状。

 “我不在乎他的想法,因为我根本就不想嫁他。”孟云恨恨的说。

 “妳不想嫁他,大可以退婚,干嘛要这样作自己!”钟斯正道。

 “不行,如果我这么做等于死我妈妈。”孟云绝望地摇头。

 “一夜情又能改变什么?”钟斯不屑地冷哼一声。

 “大茂土豆主动取消婚约。”孟云老实道。

 “谁是大茂土豆?”钟斯偏着头不解地问。

 “我未婚夫。”孟云苦笑。

 “他在卖土豆吗?”钟斯好奇得像刘姥姥进大观园。

 “大茂土豆是我替他取的外号。”孟云出不耐烦的脸色。

 “这外号代表什么意思?”钟斯故意忽略她的表情,执意打破砂锅。

 “他是光头,模样就像土豆一样可笑。”孟云凭着过时的记忆道。

 “哈哈哈…”钟斯彷佛听到天大的笑话般爆出大笑声。

 “我希望你的下巴笑掉。”孟云气呼呼的说。

 “别生气,今晚让我为妳服务。”钟斯如恶虎扑羊地将孟云上中…

 一阵汽车喇叭声惊醒了孟云,她翻转身子,隔着窗帑的天空已由黑染白,头矮柜上的女用手表,长针的位置超过八,她吓一跳,一整晚没回家,肯定把母亲急坏了,她必需飞快赶回大女人俱乐部。

 钟斯仍旧睡着,她小心翼翼地穿回衣服,轻吻他的额头一下,然后带着眷恋的微笑离开房间,进到电梯时,她对着镜子的女人说:“妳恋爱了!”

 她深信他一定会像电影“毕业生”里的达斯汀霍夫曼阻止她的婚礼,不对,他比达斯汀霍夫曼多了,他绝对不会让她和大茂土豆举行婚礼,就算有婚礼,也是他们两人的,一想到这,她彷佛浸泡在蜂中,全身甜蜜

 回到大女人俱乐部,在信道上遇见因怀孕而吃成肥婆的宋小曼。

 “风桃花终于从女孩蜕变成女人了。”小曼将孟云从头到脚打量一遍。

 “妳怎么知道?是不是筱筱对妳说了什么?”孟云脸红。

 “纸是包不住火的,光看妳走路姿势就知道了。”小曼有经验的说。

 “我一晚没回来,我妈她有没有说什么?”孟云心跳七上八下。

 “本来她急得快报警,后来她的大哥大响了…”小曼挽着孟云到房间谈。

 “我妈有大哥大!”孟云不敢相信地瞪大眼。

 “这有什么好稀奇?现在是没有大哥大的人才稀奇。”小曼嗤鼻。

 “她一向跟社会节,怎么这回脚步这么快跟得上时代了!”孟云狐疑。

 “总之,接电话后,她脸上就一直有种奇怪的笑容。”小曼摸着下巴。

 “怎么个奇怪法?”孟云总觉得她好象忘了什么线索似的。

 “像只了金丝雀的猫,一脸贼笑。”小曼形容。

 “会是谁打电话给她?”孟云陷入沉思状态。

 “恕我直言,我认为是妳妈的情夫。”小曼语出惊人。

 “胡说!我妈是贞节烈女,才不可能偷男人。”孟云平和地反驳。

 “那妳包的个性是遗传谁?”小曼追究底地问。

 “我爸,他最高记录有五个老婆。”孟云俯首认错似地小声承认。

 “妳妈若是知道妳昨晚失身,她会怎么样?”小曼面色凝重。

 “我…不敢想…”孟云的眼神彷佛被乌云遮蔽般黯淡下来。

 “妳明知道她会伤心痛苦,为什么要玩火?”小曼语带责备的问。

 “这是我和筱筱商量过,取消婚约的唯一办法。”孟云慑嚅。

 “她怎么可能想出这种不周全的笨办法!”小曼纳闷。

 在小曼的心中,筱筱聪明绝顶,平常是黑矸装酱油,看不出来,摇不出声,给人高深莫测的神秘感,但只要一有事发生,就算是天大的麻烦,筱筱就是有本事在最短的时间摆平一切,从处理过程到结果保证找不到一丝瑕疵。

 若不是筱筱礼让,大女人俱乐部部长的名片,印的绝不是宋小曼三个字。

 所以她怎么也不会相信,筱筱会想出失身这种馊主意!

 她太了解她们这几个大女人,对男人的品味比挑鸡蛋里的骨头还要挑剔,因为她们尊重身体,认为身体是珍贵的宝藏,只能让心爱的男人挖掘,绝对不会出卖身体做一夜夫人,除非…

 小曼相信,失身之计另有隐情,只是眼前的女人不肯明讲。

 但,只要宋小曼想知道的事,就算是国防机密,也逃不出她的耳朵。

 “办法是我想的,她只是没有反对。”孟云不打自招。

 “幸好,我还以为筱筱累出病来,脑袋变笨了。”小曼指桑骂愧。

 “我哪里笨?这办法有什么不好?”孟云不服气地嘟着嘴。

 “我担心妳赔了夫人又折兵。”小曼一语道破。

 “不会,除了我妈的反应忘了考虑进去之外,其它部分可以说是天衣无,尤其是我密告狗仔记者来偷拍,我自认是高招,保证让大茂土豆…”孟云越说越眉飞舞,小曼却越听眉锁得越紧。

 “什么!妳居然笨到让自己成为笑柄!”小曼受不停地叹气摇头。

 “正因为我成了国际笑柄,大茂土豆就不会娶我了。”孟云理直气壮。

 “他看到报纸之后,搞不好会恼羞成怒,杀了妳。”小曼危言吓她道。

 “看来我得要去买把防身了。”孟云口水。

 “吓妳的啦,我想妳妈妳嫁他,一定是因为他人不错。”小曼肯定。

 “筱筱也是这么说,不过我永远也不会喜欢他。”因为孟云已心有所属。

 “妳有没有想过,他明知妳是风桃花,为什么坚持履行婚约?”小曼问。

 “他贪图我的美貌。”孟云一口咬定。

 “妳错了,没有一个男人会娶声名狼籍的女人,除非他爱她爱昏头了,但是他和妳可以说是几乎不认识,所以他不可能爱妳,这表示他头没昏,那么妳告诉我,他为什么非娶妳不可?”小曼已经把答案分析出来了。

 “他和我一样,有来自家庭的压力,不能取消婚约。”孟云垂头丧气。

 “这就对了!”小曼建议:“快去阻止那个狗仔记者发布新闻。”

 “我立刻打电话给他,花钱消灾。”孟云连拨了好几次电话。

 “看样子他可能去找买家了。”小曼面

 “不打了,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孟云自暴自弃地挂上电话。

 “想要船直,婚后就要站得直、坐得稳,做个好太太。”小曼中肯的说。

 “我偏不,我偏要让他继续戴绿帽。”孟云的眼神充满殷殷渴望。

 “看妳心神漾的表情,在想昨晚的男人吗?”小曼瞅着她。

 “讨厌!被妳看穿了。”孟云羞红脸,嘴角却泛着微笑。

 “他是送妳耳环的男人?”小曼继续追问下去。

 “没错,就是他,追我追得好紧。”孟云一脸陶醉。

 “妳好象…不!妳爱上他了!”小曼突地发现到。

 “我也是这么认为。”孟云清了情喉咙,语气朗的说。

 “我懂了,筱筱的用意,是让妳在婚前好好地爱一次。”小曼确信。

 “为什么只能一次?为什么我不能像妳和语焉是爱一辈子?”孟云大叫。

 “妳歹命。”小曼耸肩,一副是上帝做的决定,与她无关的表情。

 “我不信,我也要爱他一辈子,即使是偷情也好。”孟云撒泼的说。

 “他爱妳吗?他愿意做妳一辈子的外遇吗?”小曼现实的问。

 “其实我们都还没用到『爱』这个字。”孟云失望道。

 “如果不能让他爱上妳,妳就不叫风桃花。”小曼帮她打气。

 “我会让他一辈子不结婚,心甘情愿做我的情夫。”孟云信誓旦旦。

 “这才像大女人!”小曼竖起拇指,咧嘴哈哈大笑。

 “我该去我妈房里请安了。”孟云转身离开。

 此时,宋小曼走到化妆台前,从抽屉里取出一只牛皮纸袋,解开棉线,将格式化的资料摊在桌上,如果孟云在场的话,她恐怕会被资料上的相片和文字记载吓一大跳,因为她万万也没想到钟斯就是钟少征,她的未婚夫。

 小曼拿起红笔,在钟少征的相片上打叉,表示这名大男人已经阵亡,从此不再是大女人俱乐部的敌人。

 同一时间,孟云来到母亲房里,心虚的问:“妈!妳昨晚睡得好吗?”

 “很好,这间俱乐部经营得有声有。”氏琳出和蔼的笑容。

 “妳不问我昨晚什么时候回来吗?”孟云心里发

 “现在看到妳平平安安地坐在我对面,我有什么好问的!”氏琳放心的说。

 “妳不想知道我昨晚去哪里了吗?”孟云紧张得胃缩成一团。

 “我相信妳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氏琳信任的说。

 “妈妳变得好奇怪!”孟云百思不解。

 “妈想开了,吃完早餐后,咱们母女俩去逛街。”氏琳开朗的说。

 今天是什么日子?孟云觉得全世界好象只有她发现——太阳从西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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