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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沈明石又约我,我竟然不加思索地答应了他。

 在青青的湖畔,他问:“你愿意帮助我了吗?”

 我紧紧地与他拥着。难挡心底的动,如火柴难挡燃烧的惑,如落叶在腐朽里怀着重生的渴望。

 身体深处,玻璃一样透明脆弱的痛着,充满愉悦的撕裂感。

 渐渐沉入那黑暗的深渊,眩晕的漩涡。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他低低地道:“锦颜,我想我是老了,我从不知道我可以这样清静地爱一个人,只是爱,没有望。锦颜,忘忧草的事…”

 我一闭眼:“我答应。”

 沈明石放了个小录音机在我衣内。

 明石说:是120分钟的磁带,足够了。

 接下来,我找到龙文,对于我的要求,龙文有点吃惊。“你又不懂,带你去你也看不出名堂。”

 我很执拗“就是不懂才要看,增长见识啊。”

 “货有什么好见识的,开箱,验货,签收,然后就付账。没吃过猪也见过猪跑吧,不算一个好理由。”他气了。

 我笑“第一,我只吃过猪,没见过猪跑;第二,『我要』呢?这算不算一个好理由。”

 扰嚷半,他很勉强地去请示方萱。

 不知为什么,我明确知道方萱一定会答应,而龙文也知道她会同意,方萱便更知道我们的知道。但仿佛有默契,众人齐心协力,一定要将其过程延长,并且极之艰难。

 到最后,龙文还频频叮嘱我“多看,少说话——你天生是个言多必失的人。”

 此去将遇到什么?透不过气来的紧张,却只像恐怖片里女主角去拉开门的一刻,关注着门后藏着什么。我几乎不记得本来目的,如一场艾丽斯漫游记般奇趣。

 略略失望,并非港片里荒野似的码头:到处莫名其妙悬着吊钩,堆满集装箱——

 在随后的武打镜头里,它们将大派用场。就是一个普通的货运港。

 头却有点疼,喉咙发干。

 自有专业人员去办手续,龙文只与对方寒暄着。是个大胖子,挥汗如雨,一身白如北极熊一般,出来的都是油。

 比较像杀猪的,但不像黑社会成员,连搞笑片里的都不像。

 不知为什么,只觉头晕目眩,是太阳的直吧。还强撑着要看人家办手续,寸步不离,尽忠职守。龙文也不理会我“去呀。”

 有大盖帽在场,我先一惊,才看出是海关工作人员在现场办公。说是药品,一盒一盒地拿下来,开包,检查,填单。

 极其无趣。

 方萱也在场,丝巾密实包着,反有阿拉伯女人的风味,正午时分,仍散着淡淡花草香气。一看到我,立刻温声催促“过来干什么,到树荫下去。”

 太阳暴烈,我反而打几个寒颤。心不在焉,又退回龙文身边。

 先以为是隐语,以饮食男女埋伏刀剑戟,但大胖子嗓门巨大,还不时岔开来喝吼众人:“放轻点放轻点,那是药。”转头接着跟龙文:“在外头玩,也要讲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不动摇,四项基本原则。一个中心,以健康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对老婆基本公平点,对情人基本温柔点;三个不动摇,老婆地位不动摇,家庭结构不动摇,经济大权不动摇…”

 众人哈哈大笑,我亦笑。口干得紧,去买了一瓶水,只喝了一口,只觉满口发苦,完全不对劲,估计是自来水灌的。一阵阵,只想作呕。

 也不知捱了多久,终于大功告成。我昏昏沉沉过去,刚与大胖子握一个手,只听“咔”一声,清晰明确地来自我间。

 下意识地,我抬手去护,不知按了什么键,忽然间,它开始发声了,尖扭的怪音,吱吱嘎嘎地重复着“老婆地位不动摇…”

 我只昏眩得来不及观察众人的反应。

 大胖子已经跳起来,声音恐惧得变了调“你是谁?你带录音机干嘛?你要干嘛?”

 把我当衣服一揪,我整个人被拎起来,龙文扑过来“何先生,”被他一掌推得轰跌于地。

 我半死不活挂在半空,尖叫起来,只听方萱一声大喝:“放下她,她是我的女儿。”

 …

 我觉得我不存在了,我是一锅煮沸了的汤,气泡翻滚,四处溢,这样滚烫灼人,烧痛了我。我不要这个身体了。

 一时又非常冷,寒冰冷雪,陡然闪过他的脸,曾如寒冰冷雪,甚至不肯看我一眼。

 很认真地想,我要去空调的出气口躺着,那里一定比较暖和,有热风吹。

 再醒来,只是十分虚弱。电影里白血病女主角一般躺在雪似病房里,打吊针,简直周身透出娇弱唯美之气来。

 前,静静坐着方萱。她瘦了。月白衫裙静静四散,仿佛一小泓淡蓝的眼泪,凝成薄冰,随着风起,微绽裂痕。

 有微脆的碎裂声。

 而她周身的花草香气,仍如春日。

 我微弱笑一下:“你瘦了。”

 她眼圈当即红透,泣不成声。

 “锦颜,对不起。”

 我有气无力“我的肺炎是你传染的?”

 她简直不知该如何开口“我说的是…”

 我已经知道“与我父亲?孽缘?”

 总是这样的。起初都是缘,原来无非孽,所有互相伤害的恋情。

 她焦灼地解释“锦颜,那块玉…”

 我说:“我饿了。”

 方萱又回来,龙文随在后面,捧了一个锅,对我笑道:“越发像才女了,随时可以由两个丫环扶着,在白海棠前边吐半口血。”

 我嘿嘿数声,我的力气只够皮笑不笑。不然就伤筋骨了。

 是皮蛋瘦粥,烫,尝了两口且搁下。

 方萱只说:“我一直在找你。”

 一定非常困难。

 听母亲说过,我们本籍湖南长沙,两岁便搬迁至辽宁丹东,父亲去世后母亲又拖着大的带着小的来到武汉。万里迢迢,乡关何处。

 我答:“我想,是因为造化弄人,不是为了躲你。”

 她只哀哀“锦颜,我不是抛下你…”我很累,还不得不世故接口“自然,但你单身女子带孩子不便;还有,你经济状况不允许;另外,为我好,在一个正常的家庭长大对孩子有利。我明白。”

 她脸上出微微宽慰,复又沉默,许久:“你真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聪明的人多半都不够勇敢。”

 她所谴责的,该是我父亲吧?

 她也曾经如我,是个勇敢的小女子,当爱如涌,便身随爱去,不计后果,但他赡前顾后,犹豫不定。

 毕竟,她只是他的心上人,并不是枕上人,衾上人,共同走遍人生路的人,而他的心,也愈来愈中年、愈来愈冷硬了。

 仿佛又听见二胡了,幽幽地,凄婉地。

 《二泉映月》,是他生命中两条不可舍弃、不可并存的泉水吧?

 母亲有时半带怨半追思地说起父亲:他的聪慧英俊,他的多才多艺,喜欢女人,又喜欢自己被女人喜欢…

 我接不了口,索埋头喝粥。表面冷了,里面仍烫喉刺嗓。

 “锦颜,”她吐吐“你想不想跟我住?”

 我犹豫了很久,仿佛是给她以希望,但其实只思索如何开口较为委婉。

 “并没有区别。我二十七了,很快会遇到男朋友,结婚,自己有自己一个家,现在动来动去,有什么意思?”

 忽然她便老了。她的雍容美分洪般一空,皱纹乍然加深,繁密,像无形之中绽开的死亡之花。

 她仰起脸:“锦颜,你二十七了,而我,是二十三岁生了你。十一月,我就五十了。”

 仍如一朵芙蓉开在云霓下,但她掩住脸的手臂在阵阵颤抖,也许因为流泪,也许是病房里的空调太冰凉,她也已经如大部分中年人,有会咯吱咯吱响的关节。

 五十岁。

 西谚说:五十岁以上的人都是老狐狸。

 而她是雪夜里娇媚的银狐,无声行走,绵痴醉,踏雪无痕。但她,竟然也老了。

 我心酸地掉下泪来。

 太虚弱,撑不住,软软倒下,又睡着了。

 所有人都围着我,连锦世都特地从学校回来好几趟,母亲整天好吃好喝地伺候我,三四天,才觉得精神济一点。

 趁母亲偶尔出去一会儿,我问龙文:“你早知道我是她女儿?”

 他笑“不然怎么会出现。”

 我叹气“多么大的打击,我本还以为我魅力超群,来者难逃电网呢。”做个很灰心的样子。

 他大笑“锦颜,有力气开玩笑,我看你死不了了。”

 “这些日子,是她让你来照顾我?”

 他稍许躇踌“差不多。”

 龙文临出门,忽地放下一张报纸在我头。我心知有异,翻一翻,却都是些国家大事,头版头条,看不出什么名堂,刚草草放下,忽然掠过一个“萱”字。

 报上写道:在最近增强纳税意识的一系列行动中,又有一家公司受到感召,主动将几年来所漏税款一一补。这家名叫『忘忧草』中港合资公司,一直错误地认为,合法避税是可以的,因而漏国家大量税款。经过学习与教育,一次**清所有款项。省柄税局当即表示,免除其罚金…

 如果我眼圈发红,久久不肯把脸自报纸上抬起,那是为了她的心,如此诚惶诚恐,一意取悦我:她的女儿。

 我该怎样告诉她,不必要的。

 母亲轻声问:“怎么了?”端了一锅排骨汤。

 “她,跟你说什么了?”早已在她身上不见了三十年的机警,又跃跃试。她坐下来。

 我一愕“谁?哦,她没说什么。”

 母亲脸一沉“你一直瞒着我。”

 我大惊:“哪有的事?”

 “那块玉呢?你回来提都不提,往抽屉里藏,当我看不到。”母亲竟悻悻然。

 我哑然半晌。只是不在意,又没有好衣服配它,故而随手一搁,谁料便是欺君大罪。

 只好闷声听。

 “没想到,她这么多年,还带着它。”母亲眼圈不自泛红。

 我问“妈妈,是爸爸送给她的吗?”

 母亲嘴良久颤动“当初,你爸爸刻这块玉的时候,我就奇怪,这么好的材料,怎么刻这样一行字。私章不像私章,闲章不像闲章。然后就不见了,问他,跟我支吾吾。我心里一直是个结,原来是送了她。”事过境迁,笑里却仍有苦涩滋味,像炒得烂软的苦瓜,淡淡苦着。

 我实是小觑了母亲。她老早便知,竟能一直行止如常,毫无异色。或者,只因我的心事繁,忽略了母亲的一切异常,她所有的悲伤?

 “妈妈,虽然以前,是爸爸对不起你,但他已经过世那么多年了,看开吧。”非常麻的说词,但谁来告诉我,此刻我能说什么做什么?

 母亲匆匆拭泪,哽咽“其实我也对不起她,要不是我,他不会死得那么早。”

 她只频频拭泪,我心焦如焚,又不敢催促。

 啜泣着“她跟你爸,我一直睁一眼闭一眼,可是你爸回来说,她有了,求我成全他们。”母亲呜咽出声“不是我不通情达理,我成全了他们,谁来成全我?我后半辈子怎么过?你外公外婆还要脸哪。”双泪簌簌而下。

 我叫一声“妈妈。”害怕起来。

 “后来就生了你。你爸把你抱回来,你只有这么一点大,他说,要叫你『金燕』…”

 十足大红大绿小保姆的名字。

 但且慢:“金”,萱草也就是金针菜吧?

 “燕”,旧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唯一的、小小的不离不弃。

 不曾实现。

 “俗气得很。而且我的女儿,我要自己起名字,我就叫你『锦颜』。后来去了东北,又有了锦世,我想,过些日子,你爸也就忘了她。可是他从此没有开心过,如果不是我…”

 夜深黑不见底的夜里,父亲的二胡如此凄热烈,是他难言的心事。

 我屏住呼吸“如果我肯成全他们,你爸爸也许不会得肝癌,不会死得那么早…”

 母亲痛哭涕。

 她们两人中,始终是母亲爱父亲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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