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道终始第五
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知终始,五脏为纪,
定矣。
者主脏,
者主腑。
受气于四肢,
受气于五脏。故泻者
之,补者随之。知
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
。五脏为
,六腑为
。谨奉天道,请言终始。终始者,经脉为纪,持其脉口人
,以知
有余不足,平与不平,天道毕矣。所谓平人者,不病也。不病者,脉口人
应四时也,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本末相遇,寒温相守司,形
血气必相称也,是谓平人。若少气者,脉口人
俱少而不称尺寸。如是者,则
俱不足,补
则
竭,泻
则
。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如此者弗灸。不已者,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矣。人
一盛,病在足少
,一盛而躁在手少
。人
二盛,病在足太阳,二盛而躁在手太阳。人
三盛,病在足
明,三盛而躁在手
明。人
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
,溢
为外格。脉口一盛,病在足厥
,一盛而躁在手心主。脉口二盛,病在足少
,二盛而躁在手少
。脉口三盛,在足太
,三盛而躁在手太
。脉口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
。溢
为内关,不通者死不治。人
与太
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名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人
一盛,泻足少
而补足厥
,二泻一补,
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
二盛,泻足太阳而补足少
,二泻一补,二
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
三盛,泻足
明而补足太
,二泻一补,
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脉口一盛,泻足厥
而补足少
,二补一泻,
一取之,必切而验之,气和乃止,疏取之。脉口二盛,泻足少
而补足太阳,二泻一补,二
一取之,必切而验之,气和乃止,疏取之。脉口三盛,泻足太
而补足
明,二补一泻,
二取之,必切而验之,气和乃止,疏取之。所以
二取之者,太
主胃,大富于谷,故可
二取之也。人
脉口俱盛四倍(《灵枢》作三倍)以上,名曰
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血脉闭
,气无所行,
音声益彰,耳目聪明,反此者,血气不行。所谓气至而有效者,泻则益虚,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大如故而益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补则益实,实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大如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故补则实,泻则虚,病虽不随针减,病必衰去矣。必先通十二经之所生病,而后可传于终始。故
不相移,虚实不相顷,取之其经。
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
僻妄合,
移居,逆顺相反,浮沉异处,四时不相得,稽留
,须针而去。故一刺
出,再刺
出,三刺则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知谷气至也。
气独去者,
与
未能调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病虽不随针减,病必衰去矣。(此文似解前第三篇中。)
盛而
虚,先补其
,后泻其
而和之。
盛而
虚,先补其
,后泻其
而和之。
三脉动于足大指之间,必审其虚实。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脉动而实且疾者则泻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三脉动(一作重)于大指者,谓
明在上,厥
在中,少
在下。膺 中膺,背 中背,肩 虚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铍针也。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可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 ,以极出其
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无使
气得入。
气之来也紧而疾,谷气之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
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
气无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
气。刺诸痛者深刺之,诸痛者其脉皆实。从
以上者,手太
、
明主之;从
以下者,足太
、
明主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
者取之 ,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气在毫
,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
,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刺肥人者,以秋冬为之齐;刺瘦人者,以
夏为之齐。刺之痛者
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亦
也,深刺之。
者
也,浅刺之。病在上者
也,在下者
也。病先起于
者,先治其
而后治其
;病先起于
者,先治其
而后治其
。久病者
气入深,刺此病者,深入而久留之,间
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刺道毕矣。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气未
,少气而脉又躁,躁厥(一作疾字)者,必为缪刺之。散气可收,聚气可布。深居静处,占神往来,闭户
牖,魂魄不散,专意一神,
气之分,无闻人声,以收其
,必一其神,令志在针。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男女内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