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忌休务
《刑统》载唐大和七年敕:“准令,国忌
唯
饮酒举乐,至于科罚人吏,都无明文。但缘其
不合釐务,官曹即不得决断刑狱,其小小笞责,在礼律固无所妨,起今以后,纵有此类,台府更不要举奏。”《旧唐书》载此事,因御史台奏均王傅王堪男国忌
于私第科决作人,故降此诏。盖唐世国忌休务,正与私忌义等,故虽刑狱亦不决断,谓之不合釐务者此也。今在京百官,唯双忌作假,以其拜跪多,又昼漏已数刻,若单忌独三省归休耳,百司坐曹决狱与常
亡异,视古谊为不同。元微之诗云:“缚遣推囚名御史,狼藉囚徒满田地,明
不推缘国忌。”又可证也。
译文 《刑统》 记载唐文宗大和七年敕书:“标准法,国家的忌
,只
止饮酒奏乐,至于处罚百姓和官吏,没有明文规定。但由于这天不该处理事务,所以官府就不能判断案件,但小的责罚,在礼制和法律上都没有妨碍,从今以后,纵有此类事情,御史台府不要检举。”《 旧唐书》记载这事,因为御史台检举均王师傅王堪的儿子,国忌
那天在私宅处罚工匠,所以才颂布这个诏书。大概唐代国忌
不处理事务,正合私一样,所以虽是刑事案件也不判断,诏书说不该处理事务,就是指这个。现在在京城的众官,只有双忌
放假,因为跪拜太多,又时间过了几刻,如果是单忌
,就只有三省官员休休息了,其他百官上班断案,与平常日子没有两样,比古代制度有所不同。元微之诗说:“抓人判案名为御史,囚徒狡狈满地都是,明天放假因为国忌
。”可以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