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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战
 凡行军越过山险而阵,必依附山谷,一则利水草,一则附险固,以战则胜。法曰:「绝山依谷。」

 后汉将马援为陇西太守,三绛羌与外诸种为寇,杀长吏。援将四千余人击之,至氐道县。羌在山上,援军据便地,夺其水草,不与战,羌遂穷困。羌师数十万户亡出外,诸种万余人悉降。羌不知依谷之利,而取败焉。

译文

 大凡行军跨越险峻山岭地带而安营布阵时,必须依托山涧谷地,一者可得水草之利,一者可以凭险固守。这样,对敌作战就能取胜。诚如兵法所说:“部队在山地行军作战,必须沿着山谷行进,依托谷地设阵。”东汉将领马援出任陇西太守期间,居于武都境内的参狼羌与外的其它部族寇掠边民,杀害地方官吏。马援亲率部队四千余人进行反击,抵达氏道县境。当时,羌兵驻扎在山上,马援率军占据山下有利地形,夺取了羌兵的水源草地,采取围而不打的战法,迫使羌兵陷于穷困境地,其首领被迫率领数十万户羌人逃往外,而其它部族万金人全部归降马援。羌兵由于不懂得依托山谷安营布阵的好处,所以遭到了失败。

解析

 本篇以《谷战》为题,旨在阐述山谷地带作战如何择地安营布阵问题。它认为,凡是途经山地而与敌战时,必须选择地势险要且有水草可资利用的谷地安营布阵,这样对敌作战就能取得胜利。“绝山依谷”,是孙子提出的在山地条件下行军作战选择地形应注意掌握的原则。其意思是,部队在山地作战,必须沿着山谷行进,依傍谷地安营布阵。实际上,这在古代战争中,是常被兵家所采用的作战指导原则。东汉伏波将军马援反击参狼羌的作战,就是较好体现“绝山依谷”原则的一个战例。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马援率军反击参狼羌(羌族一个部落)而自陇西南下进至氏道县境后,他根据“羌在山上”设阵的敌情实际,立即指挥部队占领了水草丰盛且地势险要的谷地,采取围而不击的战法,陷羌兵于困敝的境地,迫使其最后不得不弃山溃逃或投降,收到了“不战而胜”的效果,羌兵“不知依谷之利”,竟把兵力集中于山上,失去了赖以生存和作战的水草。这无疑是导致参狼羌兵失败的一个直接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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