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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公二十五年
 【经】二十有五年,陈侯使女叔来聘。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六月辛未,朔,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伯姬归于杞。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冬,公子友如陈。

 【传】二十五年,陈女叔来聘,始结陈好也。嘉之,故不名。

 夏六月辛未,朔,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月之眚,不鼓。

 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乃城聚而处之。

 冬,晋侯围聚,尽杀群公子。

译文

 二十五年季,陈国的女叔来鲁国聘问,这是开始和陈国友好。《秋》赞美这件事,所以不记载女叔的名字。

 夏季六月初一,发生了食。击鼓,用牺牲祭祀土地神庙,这是不合于常礼的。只有夏历四月的初一,气没有发作,如果发生日食,才用玉帛祭祀土地之神,在朝廷之上击鼓。

 秋季,有大水,击鼓,用牺牲祭祀土地神庙和城门门神,也不合于常礼。

 凡是天灾,祭祀时只能用玉帛而不用牺牲。不是食、月蚀,不击鼓。

 晋国的士。。让公子们杀尽了游氏家族,于是在聚地筑城而让公子们去住。冬季,晋献公包围了聚城,把公子们全部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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